新建本科院校办学定位趋同的理性分析
——基于对91所新建本科院校转型现状的实证调查

2016-03-14 18:46聂永成董泽芳
湖北社会科学 2016年12期
关键词:新建应用型办学

聂永成,董泽芳

(1.海南政法学院公共教育部,海南海口 571100;2.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湖北武汉 430079)

·教育论丛

新建本科院校办学定位趋同的理性分析
——基于对91所新建本科院校转型现状的实证调查

聂永成1,2,董泽芳2

(1.海南政法学院公共教育部,海南海口 571100;2.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湖北武汉 430079)

对91所新建本科院校的实证调查表明,尽管大部分新建本科院校表面上均选择了“应用型高校”的总体性办学定位,但这只是一种遵从“合法性机制”下的象征性定位,其事实性定位与学术型大学趋同,且普遍存在发展目标虚高、办学层次攀升、办学规模趋大、专业设置求全等突出问题。在外部的高校分层/分类评价制度、高等教育资源分配制度等技术环境和各项转型政策、社会传统观念等外部制度环境,以及新建本科院校自身模仿型和赶超型的发展观等内部因素的共同影响下,新建本科院校选择与学术型大学趋同的办学定位。引导新建本科院校合理定位,必须改革和完善高校分类评价制度和教育资源配置制度,并使科学发展观成为新建本科院校的主导办学思想。

新建本科院校;办学定位;趋同;应用型高校

当前,新建本科院校转型已经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热门话题。新建本科院校转型是一项涉及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其中合理定位不但事关学校发展的总体战略,统领学校工作全局,引导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方向,而且是高校办学秩序的重要保障,有助于提高高校的办学效率,同时还能对教职员工起到激励作用,是高校不断发展与完善的内在精神动力。因此,根据自身实际合理进行办学定位,并在办学实践中凝练、凸显办学特色,以赢得更大的生存和发展空间,成为新建本科院校顺利转型必须首先明确和解决的关键问题之一。

根据美国人艾里·里特(Al Rits)和杰克·特劳特(Jack Trout)提出的定位理论,定位就是为产品在潜在顾客的大脑中确定一个合适的位置。[1](p48-51)新建本科院校的办学定位本质上属于组织定位,即新建本科院校根据内外部环境以及自身的特点和需要,对自身在某一时期在高等教育系统内外所处的位置和发展方向、角色特征等的选择和确定。究其实质而言,新建本科院校的办学定位选择既是一种延续其办学历史、分析其现实基础、规划其未来发展的理性考量,也是对自身内部各个要素以及其复杂关系的再认识。

从内容上来说,高校办学定位主要包括选择和确定学校的发展目标、办学层次、办学规模、专业设置、服务面向等。为深入了解新建本科院校的办学定位现状,本研究通过调查问卷、深度访谈和实地考察等方式,对全国东、中、西部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地区的不同类型的91所新建本科院校的办学定位情况进行了实证调查,调查对象主要为这些新建本科院校的中层干部和专业教师共计162人次,另有6所新建本科院校的共计8名校级领导接受了深度访谈。①本次调查的对象虽然绝对人数不多,但均为新建本科院校参与学校转型决策的职能部门负责人或二级学院(正或副)院长、学科带头人,他们均比较了解学校的转型现状(包括办学定位情况),并均在调查中接受了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此外,我们还对6所新建本科院校进行了实地考察,并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相关资料、深度访谈等方式深入了解学校的转型现状(含办学定位情况)。下面是实证调查的结果及其分析。

一、新建本科院校办学定位的总体现状及其问题分析

高校定位必须从其办学历史、内部要素及其相互关系、外部环境等具体校情来综合选择和确定。新建本科院校均有自己的办学历史、办学现状及内外部环境,因此理论上,不同新建本科院校的定位应各具特色。实证调查表明,自升格以来,面临转型方向选择的新建本科院校在定位问题上进行了艰难的抉择,尤其是近年来,在国家一系列转型政策的引导下,93.8%的被调查新建本科院校均宣称选择以“应用型、地方性、国际化”等为主要特征的“应用型高校”的总体定位,[2](p18-23)并将这一总体定位写进了学校的事业发展规划甚至是办学章程中。一些新建本科院校,如黄淮学院、平顶山学院、常熟理工学院等遵循高等教育规律,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自身办学条件和发展潜力,在办学实践中不断调整定位,逐步明确了“应用型高校”的总体定位,并在办学实践中按照这一定位开展教育教学改革,面向地方和所在行业培养所需的应用型专门人才,积极从事应用型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工作,走出了一条应用型高等教育的新路子。无疑,这些正在积极向应用型教育转型的新建本科院校为其他新建本科院校选择定位提供了典型示范和经验借鉴。如果所有新建本科院校都能如他们所宣称的那样,确定应用型高校的总体定位,坚定不移地走应用型高等教育的办学道路,无疑,中国新建本科院校的转型之路将会异常顺利与平坦,这对新建本科院校办学的特色化和中国高等教育系统的多样化发展无疑将具有异乎寻常的意义。然而,深入调查则发现,相当一部分新建本科院校并非如他们表面所宣称的那样坚持应用型高校的总体定位,而是带有一定的趋同性,并且这种趋同定位中还出现了一些不良倾向和误区。

其一,发展目标虚高。发展目标定位是对学校未来一个时期的发展趋势和发展方向的前瞻性预见和创新性谋划,是学校定位首先必须予以全面、综合考虑的问题,它的主要内容包括选择和确定学校在某一发展阶段中的奋斗目标、办学类型、服务面向、办学特色等带有全局性、方向性意义的重大问题。学校的发展目标定位具有科学性和相对稳定性,确定的过程必须经过严格的思考和论证,一经确定后不能轻易更改。新建本科院校的办学历史、办学基础和内外部环境决定了其服务区域和行业不宜过于分散,服务面向的层次定位不能过高,而应针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行业发展需要,培养面向基层、面向中小企业、社区和农村,面向生产建设、经营管理和咨询服务一线的应用型专门人才。[3](p37-40)然而,85.7%的受访对象认为新建本科院校在确定学校的发展目标过程中缺乏科学论证,23.6%的受访者甚至认为发展目标定位主要是书记或校长个人的“长官意志”或“拍脑袋”决定的结果,这一现象带来的最直接后果往往是学校主要领导的变动就意味着发展目标定位的变化,且制定的目标一届领导比一届领导高,最终必然导致发展目标偏离学校实际。如华南某民族院校升格之初确定的发展目标是:“经过十年左右的努力,把我院建设成为一所人才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较高,民族教育特色明显,主要面向XX地区,辐射华南,在国内同类院校中处于一流水平的区域性应用型民族本科院校。”应该说,这一定位比较符合当时的办学实际。然而五年后,随着主要领导变动,学校的发展目标定位改成:“经过十年左右时间的努力,把我院建设成为一所人才培养质量一流,科研水平领先,办学特色明显,主要面向华南,辐射全国,办学水平在国内同类院校中处于领先地位,在东南亚地区具有较高影响力的教学研究型大学。”短短五年时间,办学类型定位由“区域性应用型民族院校”转向“教学研究型”,服务面向定位由主要面向地级区域转向主要面向大的区域,原有的民族教育特色则在新的发展目标定位中消失殆尽。本次调查表明,超过2/3的新建本科院校五年或十年的发展目标是建成教学研究型大学,只有不到1/3的新建本科院校将五年或十年的发展目标确定为建成应用型大学或教学型大学。也就是说,大部分新建本科院校并不打算固守应用型大学的定位,而是着眼于在他们更为看重的教学研究型大学。这样的发展目标定位反映了新建本科院校深层次的较为普遍的急躁、冒进心理,能否实现这样的发展目标自然值得怀疑。

其二,办学层次攀升。办学层次定位主要涉及新建本科院校在整个高等教育系统中如何选择人才培养层次的问题。我国的高等教育一般分为专科教育、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三个层次。在确定办学层次定位时,高校应根据自身的发展目标和办学软硬件设施,合理确定其办学层次。考虑到其办学基础等多重因素,新建本科院校主要应当以应用型本科教育为主,办学基础较好的新建院校也可选取若干优势专业开展专业型研究生教育。然而,本次实证调查发现,相当部分新建本科院校不顾自身办学基础,盲目攀比和模仿办学历史悠久、办学基础较好的传统研究型大学,屡屡拔高办学层次,本科教育刚刚进入正轨,就筹备积极申报硕士点,少数院校甚至刚刚具备硕士研究生培养资格,就开始积极筹备申报博士点。例如,云南D大学是2001年合并升格的本科院校(合并时称D学院),2003年即取得硕士学位授予权,之后,在办学基础比较薄弱的条件下,学校又积极申报博士点,经过几次努力,终于在2015年顺利更名为大学并成为云南省立项建设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短短14年时间,学校办学层次实现专科—本科—硕士—博士的“跨越式发展”。调查发现,90.7%的本科层次新建本科院校计划进一步提升办学层次,而只占新建本科院校总数不到1/6的硕士层次新建本科院校中也有82.6%的院校计划近3年进一步提升办学层次。可见,超过90%的本科层次新建本科院校计划近期申报硕士点,力争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而超过80%的硕士层次新建本科院校计划近期申报博士点,力争成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也就是说,不管是本科层次的新建本科院校,还是硕士层次的新建本科院校,他们中的大部分均计划进一步提升办学层次。调查结果也显示,83.3%的新建本科院校计划近3年更名为“大学”,并积极着手准备;另有12.9%的新建本科院校虽未积极准备,但也有这方面的考虑。也就是说,几乎所有的新建本科院校均有计划更名为“大学”的打算。可见,大多数新建本科院校未打算坚守本科层次人才培养,办学实践中办学层次定位期望不断攀升,积极向学术型大学靠拢的取向较为明显。

其三,办学规模趋大。本次调查结果显示,91所被调查新建本科院校中,93.4%的院校2015年全日制在校生超过一万人,61.5%的院校2015年全日制在校生超过一万五千人,12.1%的院校2015年全日制在校生超过两万人,91所院校2015年全日制在校生平均约为16100余人。因此,绝大多数新建本科院校是名副其实的“万人大学”。然而,调查发现,大部分新建本科院校并不满足于现状,72.7%的受访新建本科院校计划近3年进一步扩大招生规模。可见,新建本科院校办学规模定位趋大的取向明显,并成为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正如广西XX师院招生就业处的负责人所言,新建本科院校竞相扩大办学规模的初衷无非有两点:“第一是为了解决经费不足的问题。学校的经费来源渠道有限,主要依靠政府财政拨款和学费收入,而政府财政拨款极其有限,学校建设和发展到处要钱,只能靠扩大招生规模来增加学费收入。第二是为了上规模,扩大影响。学校要形成像学术型大学一样的社会影响,就必须有他们一样的办学规模,有了规模才能形成规模效益,才能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这位受访对象的想法道出了新建本科院校热衷于扩大办学规模的深层次原因和模仿学术型大学办学模式的价值取向。

其四,专业设置求全。高等教育中的学科建设与专业建设既密切相关,又区别明显,以科研为主要取向的学术型大学一般以学科建设为主,而以应用或职业为主要取向的应用型高校一般以专业建设为核心。办学功能的服务型和服务面向的区域性等特点决定了新建本科院校不应以学科体系设置专业,而要紧跟区域经济的产业结构特点和人才需求的特征及其变化,积极围绕相关行业、产业进行专业布局,设置特色专业和优势专业,进而形成基于区域经济需要的,校企互动合作,具有错位竞争优势的特色专业群。[4](p66)然而,一些新建本科院校认为办学应该像学术型大学一样,专业越多越好,正如湖北XX学院的一位中层干部所言,“专业数量某种程度上能够反映学校的办学水平和办学实力,专业数量越多,学校的社会影响越大”。在这种取向的影响下,一些新建本科院校不顾自身条件,在没有进行认真的市场预测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盲目地、随意地申办或扩招所谓的“热门”专业,从单科性院校向多科性院校发展,从多科性院校向综合性院校发展,最后向研究型大学发展,导致一些专业低水平重复倾向严重,同时一些社会继续的新兴应用性专业或交叉性、综合性专业则发展不够,这样就造成专业设置雷同和专业结构失衡。如刘云波发现,新建本科院校部分专业设置高度重合,其中合并组建的120所院校中,工商管理类、电气信息类和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开设的广泛率高达98%以上,公办院校开设率也达到90%以上,且公办院校偏向“学历教育”,更多开设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等理学专业,民办院校则偏向“就业教育”,更多开设机械、土建、轻工纺织食品等工学专业。[1](p1-10)

总之,尽管大部分新建本科院校表面宣称坚持“应用型高校”的总体定位,但实际在定位问题上存在发展目标虚高、办学层次攀升、办学规模趋大、专业设置求全等与学术型大学趋同的倾向。基于定位在新建本科院校办学实践活动中的定向和驱动作用,这种趋同倾向必然使得新建本科院校沿着学术型大学的办学路径前进,可以预见,这种趋同定位导引下的办学理念必然难以实现国家和社会期望的向应用型转型的改革目标,也必然给新建本科院校自身以及高等教育系统,乃至整个国家经济社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二、新建本科院校定位趋同的症因分析

新建本科院校之所以出现与学术型大学定位趋同的现象,这主要与外部的社会环境和院校自身的惯性思维发展观有关。

(一)外部环境影响下的定位趋同。

新制度主义认为,任何组织只有适应环境才能生存和发展。同样,市场化环境下的新建本科院校是一个处于一定历史影响和社会环境中的制度化学术组织,是在与周围环境的不断相互作用下,不断调整与适应周围环境的产物,这里的环境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技术环境,即要求新建本科院校按照效率最大化的原则来选择和确定组织结构与行为。新建本科院校只有更好地适应技术环境,才能更有效地获取、配置和利用资源,提高学校的办学效率和经济效益,否则就会在激烈的教育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境地;另一类是制度环境,即要求新建本科院校遵循外界的法律规章制度、社会规范和传统文化观念等人们广为接受的“社会事实”或称之为“合法性机制”。[6](p70-77)新建本科院校只有适应制度环境,遵从“合法性机制”,才能被社会认可和接受,否则就会引发不利于己的社会舆论,从而导致“合法性危机”,影响组织的生存与发展。因此,新建本科院校在选择和确定定位时,不仅需要考虑学校的办学效益、办学资源条件、市场关系等技术环境,还需要考虑学校面临的法律制度、教育政策、社会评价、文化传统观念等制度环境。

对于影响新建本科院校定位选择的技术环境来说,最主要的是当前的高校分类评价制度以及教育资源配置制度的影响:“985工程”、“211工程”以及“一本”、“二本”、“三本”高考梯次招生录取制度等实质上是中央政府主导下进行的“官方分层/分类定位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即高校分层/分类评价制度,而教育资源配置制度又直接与高校分层/分类评价制度挂钩:以科研实力为主要评价取向的高校分层/分类评价制度导致列入“工程”名单的往往是办学历史悠久、科研导向的“一本”学术型大学,这些大学能够享受中央政府经费、政策等支持的“工程”所附带的巨大资源配置制度红利——充裕的配套建设经费以及其他各种配套政策倾斜等,这些学术型大学也因此获得了较为有利的优势教育资源和相应的社会声誉,[7](p52-56)其他未能进入“工程”名单的地方院校则不能享受此种制度红利,与此同时,地方院校普遍存在基础差、底子薄,吸纳社会资金的能力不足等现实问题,因此,办学资源获取渠道单一,只能在资源相对贫乏的地方政府中争取教育资源,而当前地方政府实行的是“综合核定+专项补助”的拨款模式,这一模式基本沿袭“工程”思路,其资源配置有利于科研导向的“一本”学术型大学或综合性大学而不利于新建本科院校等“二本”、“三本”院校。在这一政策导向的直接影响下,其他未能进入“工程”名单的高校(大部分为新建本科院校)必然通过各种方式,努力向享受“工程”红利的学术型大学模仿和学习,以便能够搭上“工程”附带的制度红利的便车,享受与进入“工程”名单的学术型大学一样的待遇。换句话说,政府主导的高校分层/分类评价制度和教育资源配置制度对新建本科院校产生激励作用,新建本科院校选择与学术型大学趋同的定位也就顺理成章了。

对于影响新建本科院校定位选择的制度环境来说,最主要的是当前政府推出的各项转型政策和社会主导文化观念的影响。首先是转型政策的影响。自2014年以来,国务院、教育部以及各级地方政府针对新建本科院校转型陆续推出了各项引导性的政策,尽管这些政策表面上是引导性的,实际上具有一定的强制性,新建本科院校只有遵从“合法性机制”,按照政府规定的转型政策,确立“应用型高校”的总体定位,并按照这一定位来设计组织结构,规范组织行为才会被政府和社会所认可,也才能享受政府推出的一系列转型政策的红利,否则,就会引发“合法性危机”,影响学校的生存与发展。其次是社会主导的传统文化观念的影响。新制度主义认为,观念性制度之所以稳定并成为人们的一种共享思维方式,是因为观念性制度能够将社会范畴的分类自然化,[6](p82-85)也就是说,观念性制度能够将一些事物进行分层/分类,并在对比中使类别化的事物成为人们毋庸置疑的都能接受的东西。对于新建本科院校来说,其应用型高校的属性归类已经成为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共识,因此,新建本科院校从“学术型高校”的定位向“应用型高校”的定位转向,这已事实上成为社会的共享观念。在这一共享观念的影响下,新建本科院校只有选择“应用型高校”的总体定位,才符合“合法性机制”,才能得到社会的认可和接受。因此,在转型政策和社会主导文化观念的共同影响下,新建本科院校不约而同地选择“应用型高校”的总体定位就不难理解了。

由上可以看出,技术环境要求新建本科院校选择与学术型大学趋同的定位,而制度环境要求新建本科院校选择“应用型高校”的总体定位,两种不同环境的要求使得新建本科院校在定位选择问题上出现矛盾与冲突。如何解决这一矛盾呢?按照新制度主义的观点,技术环境与制度环境对新建本科院校的要求往往是不一致的,技术环境要求学校运行更有效率,制度环境则要求学校耗费资源去满足合法性,因此二者常常相互矛盾和冲突。为了满足这些相互冲突的环境要求,组织常常采用不同的组织结构或组织行为来应对,其中一个选择就是将内部运作与外部结构相分离,也就是说,组织可能为了遵从合法性机制而不得不采用某些迎合制度环境的规章制度,并使其形式上成为正式制度,但是在实际运行中并不实施这些制度,而实际运行的是符合技术环境要求的某些规章制度(称之为非正式制度)。这样,正式制度是适应制度环境的产物,其实是不起任何实质性作用的仅供外部人看的摆设,而非正式制度则成为规范组织运行的实际制度。[6](p70-77)也就是说,适应制度环境的“应用型高校”定位尽管是写进学校规章制度甚至章程中,但它并不发挥实际作用,仅仅作为应付政府等外部人士检查的象征性定位,而适应技术环境的“应用型高校”定位是在学校实际运行中真正起作用的是事实性定位。换言之,新建本科院校采用事实性定位于象征性定位相分离的做法消解合法性压力与效率之间的矛盾,其中“应用型高校”的象征性定位是做给社会公众看的表面的定位,是适应制度环境的产物,而与学术型大学趋同的事实性定位是新建本科院校的非正式定位。

(二)院校惯性思维发展观影响下的定位趋同。

新建本科院校大多由地方性的师范专科学校或教育学院、行业性高等专科学校,或民办专科院校、专科独立学院等单独或合并升格而成,本科办学的历史较短,因而一时很难摆脱专科办学的惯性思维,这一办学背景导致新建本科院校在激烈的教育市场竞争中不得不依靠惯性思维指导下的模仿型和赶超型发展观来确定办学定位,从而形成了与学术型大学定位趋同的现象。

1.模仿型的发展观。当前,中国经济社会正处于整体转型的关键时期,高等教育大众化正向纵深发展,这一社会背景既为新建本科院校的转型赢得难得的发展机遇,也使得他们面临诸多严峻的挑战和多变的环境。高等教育背景的这种深刻变化决定新建本科院校只有解放思想,果断转型,大胆创新,全面、深刻分析与掌控所面临的形式和环境,把握难得的发展机遇,直面学校内外部的挑战,才能在竞争激烈的教育市场之林中站稳脚跟。然而,由于一些新建本科院校自身办学基础薄弱,思想僵化保守,从学校领导到普通教职员工都很难摆脱旧有的办学思维,他们对学校自身在教育市场化和高等教育大众化条件下的未来发展趋势难以全面、准确地把握和应对,因而虽有强烈的转型意愿,且历经艰难的探索,但因为自身能力与条件受限,这种探索更多的是一种“自发自为的探索阶段”,一时很难找到破解学校发展难题的突破口,此时,找到一种可以模仿而又稳妥可靠、简便易行的办学定位以指导办学实践,无疑是万般无奈下的万全之策。在这些新建本科院校看来,那些办学历史悠久的学术型大学拥有较高的社会认可度,模仿这些大学的定位,并以此来指导学校的办学实践,不失为一种提高办学成功几率,最大限度地避免办学失误的保守之举。可见,外界环境的不确定性诱导了新建本科院校选择与学术型大学定位趋同的行为,新建本科院校选择与学术型大学趋同的定位是一种理性计算下的行为选择。

2.赶超型的发展观。随着教育市场化的逐步推进和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深入发展,非中央直属高校,尤其是经由各种途径升格而成的新建本科院校不再由政府全额拨款,这一背景倒逼其办学资源必须在市场条件下实现来源多样化,而由于自身造血功能不足,向社会筹集资源的能力有限,刚刚挤进本科院校队伍系列的新建本科院校不得不与其他传统的学术型大学同台竞争,争夺地方政府提供的有限的教育资源,这样,赶超学术型大学以赢得同等的竞争机会,就成为新建本科院校的当然选择。然而,学术型大学大多有深厚的办学积淀,因此,短时间内实现赶超的目标显然不太现实,于是,选择与学术型大学趋同的定位,并在定位的指导下,通过规模扩张等外延目标的跨越式发展以实现内涵的快速提升的办学成为一种理性选择。在这一理念的指引下,新建本科院校扩建或新建校区,年年递增招生数量,新设置社会上所谓的“热门”专业或办学成本投入低而产出效益较高的专业。然而,赶超性发展趋势下的新建本科院校往往会忽略自身的要素禀赋结构——办学物质条件、师资结构、科研积淀、办学特色等,[8](p115-118)这样,盲目赶超外延目标的做法,出现办学定位乃至办学模式趋同,办学规模无序扩张,专业设置低水平重复,人才培养模式雷同的现象就不可避免了。

综上,外部的高校分层/分类评价制度、教育资源分配制度等技术环境和各项转型政策、社会传统观念等制度环境,以及新建本科院校自身的模仿型和赶超型惯性发展观的共同影响导致新建本科院校选择与学术型大学趋同的定位。

三、新建本科院校合理定位的路径探讨

第一,完善高校分类评价制度,引导院校合理定位。潘懋元先生认为,当前中国高校急需解决准确定位问题,然而要定位首先要合理分类。[9](p4-6)当前,中国高校分类主要依据美国卡内基教育促进基金会的分类方法,将中国高校分为研究型大学、研究教学型大学、教学研究型大学和教学型大学等几类,这种分类方法有一定的合理性,但这种只以学位高低和科研规模大小来划分和评价高校层次高低的方法,在实践过程中会变相鼓励所有高校以最终成为研究型大学为发展目标,这也是造成今天中国高校“千校一面”,定位趋同的重要原因之一。

高校的合理分类应依据中国现代化建设的人才结构和世界高等教育发展的一般趋势。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结构来说,高校既需要培养少量研究高深学问的学术精英和掌握高精尖技术的研发能手,也要重视培养大量高素质的应用型技术人才和生产、服务一线的职业技能型人才。因此,高等教育既需要少量研究型大学培养精英型人才,也需要大量应用型高校培养应用型人才。从世界高等教育发展的一般趋势来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97年制定的《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可以为我国的高校分类提供借鉴。《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主要依据专门人才的类型而不是层次的高低来划分教育类型,它将高等教育(第三级教育)分为4、5和6三个阶段,其中第5阶段相当于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教育阶段,第6阶段相当于博士生教育阶段。第5阶段又分为理论型(5A)和应用型(5B)两类不同的培养目标,其中5A学习年限一般四年以上,并可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它又分为按学科分设专业,为研究做准备的5A1和按行业分设专业,培养高科技专门人才的5A2;5B学习年限一般2-3年或者更长时间,主要学习面向工作实际的职业内容。按照这种划分标准来对中国的高校进行分类,5B类型应为高职高专院校,主要培养专科层次的职业技术型人才;5A1类型应为主要培养侧重于基础理论学科知识培养的本科生和硕士生的教学型大学,5A2应为主要培养工、农、矿、医、师、法诸领域的本科生、硕士生等行业性专门人才的教学型大学。[10]对照国际教育标准分类,结合中国高等教育实际,可将中国高校分为三种基本类型:第一种为学术型大学,主要培养从本科到硕士、博士的学术型精英人才;第二种为应用型本科院校,涵盖单科或多科院校,并完成从本科到专业硕士、专业博士的不同层次的行业性应用型专门人才;第三种为职业院校,主要培养从职业专科到职业本科、职业硕士的一线职业技能型人才。这种分类方法主要依据人才培养目标的差异进行类型划分,无层次高低之分和社会地位高低之别,而且可以实现不同类型、不同层次高校之间的相互沟通、上下衔接、前后循环,从而使得高校可以根据自身实际合理定位,确定各自的培养目标和发展方向,也都可以在各自的领域内办出特色和品牌,从而实现整个高等教育系统的有序发展。按照这一类型划分逻辑,新建本科院校应定位为应用型本科院校(大致相当于《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中的5A2类型),这类高校主要面向区域和行业设置专业,主要为地方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专业人才,此类人才不仅要求进行一定的通识教育,具备一定的专业理论水平,而且要求熟练掌握本专业的应用知识和实践技能,同时还可以进行一定的应用性理论研究和实践性开发研究。因此,从类型定位角度来说,新建本科院校的转型就是从原有的学术型大学定位向应用型院校定位转变。

在对新建本科院校合理分类的基础上,为进一步避免新建本科院校与学术型大学定位趋同,引导新建本科院校合理定位和特色办学,我们还应改变现有的由政府主导的,遵照同一标准、同一指标体系定量地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高校进行“一视同仁”的“大一统”评估模式:政府实现角色转变,由高校评价的“实施者”转变为“监督者”,并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价机构的作用,对高校实行分类评价,尤其是对同类学科专业实施有效评价,并向社会及时公布评价结果,实现“同行竞争,优者胜出,劣者淘汰”。

第二,改革教育资源配置制度,引导院校发展特色。理论上,实现包括新建本科院校在内的高校合理定位是政府、市场和高校三者的共同期望——对政府而言,各高校的合理定位能够形成多样化的合理的高等教育结构,以实现教育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实现教育投资效益的最大化;[11](p1-5)对市场而言,高校的合理定位能够满足其多样化的人才资源和智力资源支持,发展壮大自身的市场竞争实力;对高校而言,自身的合理定位能够赢得最有利的发展空间,实现办学效益的最大化。三者在利益博弈过程中相互制约,各自利益的实现均有赖于对方的合作,而二者博弈中合作的纽带,就是教育资源的分配与利用。然而,新建本科院校定位趋同的现实注定无法实现这些共同的期望。如前所述,新建本科院校定位趋同与政府主导的教育资源配置制度有关。在市场机制发育完全的条件下,教育资源配置应是政府、市场和高校三者博弈均衡的结果。然而,尽管近年来政府推进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但仍未改变其力量一支独大,高校办学自主权不足,市场主体缺失与市场机制不健全的弊病,政府与高校仍然是事实上的主从关系,政府成为教育法规、教育制度和教育经费等影响高校生存与发展的关键资源的主要供应者,而高校则是在政府主导的教育资源环境下,按照政府制定的资源配置游戏规则办学的实践者。因此,改革和完善教育资源配置制度是实现新建本科院校合理定位,实现错位竞争、特色发展的关键之一。

中国高等教育资源配置是一个由增量创新逐步演进为存量调整的过程,是一个以渐进式改革为主线,以激进型改革为辅线的过程,是一个以政府强制性变迁为主导转变为诱致性变迁为主体的过程,是以中央集权单一化逐步被以地方分权化替代的过程。[12](p324-326)改革和完善高等教育资源制度,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引导新建本科院校实现错位竞争优势以凸显特色,必须完善产权制度和盘活资源存量,重构政府的市场地位,健全资源市场机制,引导高校主动融入资源市场。首先,建立现代高校产权制度,从法律上明确并保护高校的人力资本产权制度以及教育资源配置的所属权与经营权、配置权与索取权,盘活高校现有资源存量,使高校现有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并实现增值。其次,政府应“有所为有所不为”,一方面,应切实简政放权,将本该由市场和高校掌控的权力让渡给市场和高校,让“市场的回归市场”,另一方面,政府应切实履行好监管、维护有序的教育资源市场秩序的职责,建立健全教育资源配置的法律和制度,为不同的利益主体搭建通畅而自由的沟通、交易平台和利益表达渠道、政策选择机制和损益补偿机制,完善政府主导下的风险规避和转移制度。再次,应逐步建立健全分层、分权、分散而又是有序的、充满活力的教育资源配置市场,真正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使教育资源在充分的市场竞争环境中得到合理有效的配置,充分发挥教育资源的效益。最后,政府赋予高校充分的办学自主权后,因其具有完全市场主体地位,高校可以在教育资源市场上有效抵御行政影响和市场风险,充分吸纳社会资源为我所用,并可凭借其专业与教授、教学与科研、评估与考核等所具有的资产专用性和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上的相对优势,大胆融入市场竞争,从而实现内部资源的市场化和错位竞争、特色发展。

第三,转变理念,让科学发展观成为院校的主导思想。当前新建本科院校依据惯性思维指导下的模仿型和赶超型发展观来确定办学定位,实际上反映了主导他们的办学理念仍然是学术质量为主要导向的精英型教育理念而不是大众化的教育理念。然而,新建本科院校转型是高等教育从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的转型,大众化教育的重要前提是高等教育的多样化——高等教育系统的层次、类型与形式进一步复杂,办学主体需求的多样化与个体学习需求的个性化,[13](p20-24)因此,新建本科院校必须切实转变精英型的教育理念,真正坚持科学发展观,让科学发展观成为学校办学理念和办学实践的主导思想,这就要求新建本科院校必须首先要树立科学的,大众化的教育理念。高等教育大众化不仅仅是量的增长的概念,还包括教育理念的转变,培养目标和教育模式的多样化等质的变化。对于新建本科院校定位的选择与确定来说,尤为重要的是要坚持多样化的质量观和特色化的发展观。首先,要坚持多样化的高等教育质量观。1998年首届世界高等教育大会通过的《21世纪高等教育展望和行动宣言》提出:“高等教育质量是一个多层面的概念”,“要考虑多样性,并避免用一个统一的尺度来衡量高等教育质量”,也就是说,应改变传统的统一化的质量观,倡导树立多样化的高等教育质量观: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高校,其质量标准各异,因此不能用传统的精英教育阶段的学术性质量标准来衡量大众化教育阶段的应用性质量标准。学术型大学能够满足科研创新能力较强的学生的个性化教育需求,能够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所需的高质量的学术型人才,应用型高校也能够满足应用实践能力较强的学生的个性化教育需求,能够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质量的应用型人才,二者只是培养人才的类型和层次不同,但所培养的人才均能很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学生个体发展的需要,因此都是高质量的教育。新建本科院校只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多样化的质量标准,同样能够办出高质量的应用型高等教育,能够成为享有较高社会声誉的大学。其次,要坚持特色化的高等教育发展观。一般而言,新建本科院校的合理定位是一个关系到学校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统筹发展的战略性问题,对学校未来发展的决策起到不可替代的核心作用。新建本科院校定位的选择与确定是为了发挥院校内部各种资源、能力以及文化等优势来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以求获得相对优势战胜竞争对手,并获得可持续发展的优势。因此,新建本科院校在选择和确定定位时,必须首先客观分析自身的办学历史、办学基础、优劣势和外部环境的客观要求,立足地方和行业,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主动适应社会需求,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凸显地方特色和行业特色,以差异策略选择自身的办学类型、办学层次、人才培养模式和服务面向等,在办学实践中凝练办学特色,形成竞争优势,从而实现真正的特色化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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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豫

G648.4

A

1003-8477(2016)12-0156-08

聂永成(1978—),男,海南政法学院副教授,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董泽芳(1945—),男,华中师范大学教授,博导。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一般课题(BGA14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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