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中世纪大学的特权
——基于博弈论的视角

2016-03-14 18:20李海莉徐朋辉
河北地质大学学报 2016年3期
关键词:特权中世纪王室

李海莉,徐朋辉

(皖南医学院 临床医学院,安徽 芜湖 241002)



解读中世纪大学的特权
——基于博弈论的视角

李海莉,徐朋辉

(皖南医学院 临床医学院,安徽 芜湖 241002)

在欧洲中世纪大学诞生时,身处教会、王室以及市政当局三足鼎立的紧张局面。为了争取生存的空间和发展机会,其与三者展开了艰苦的博弈过程。博弈中的中世纪大学能够利用三者之间的矛盾巧妙周旋,从中获得了居住权、罢课权、迁徙权、免税免役权以及独立颁发教学许可证等特权,诸多的特权为大学的未来发展壮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至今仍产生深远影响。

博弈;中世纪;大学;特权

中世纪的欧洲(MiddleAges;约公元476年—公元1640年)封建割据、战争频繁,被称为欧洲历史上的黑暗时代,但就是在这个所谓的黑暗时代,欧洲中世纪的“智慧之花”——中世纪大学诞生了。然而中世纪大学从萌芽到确立再到发展壮大不是一帆风顺的,正如著名的法国学者雅克·勒戈夫说的那样:“(中世纪大学)对教会、对国家、对城邦来说,它都可能会是特洛伊木马。它是无法归类的。”[1]

博弈论是指“某个个人或是组织,面对一定的环境条件,在一定的规则约束下,依靠所掌握的信息,从各自选择的行为或者策略进行选择并加以实施,并从中取得相应结果或收益的过程”[2]。教会、王室以及市政当局三者都想把中世纪大学为己所用,从而竞相对大学施以种种优惠或特权,同时它们之间也展开角逐争夺对大学的控制权。对于中世纪大学来说其生存的环境有时能为其成长带来机遇,但有时却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因此中世纪大学与教会、王室以及市政当局的斗争过程同时也是一个多方博弈的过程。

一、特权获得——大学与多重势力博弈

(一)大学与王室的博弈

刚刚诞生的中世纪大学,统治者最初并没有给予太多的关注,随着它们不断的发展壮大,其作用也日益凸显出来,中世纪大学会为所在的国家增加财富和提高声誉,同时它们还是国家对官吏进行教育的最为适宜的场所。当然,在教会势力嚣张的时代,中世纪大学还是能够牵制教会的重要力量。为了能驾驭中世纪大学使之为自己服务,加之在欧洲一直就存在着尊崇知识并且富有学识的学者享有诸多特权的悠久传统,因此欧洲的统治者们对待中世纪大学这一新出现的社会机构,大都秉持宽厚而仁慈的态度。而中世纪大学也利用统治者的软肋同时借助自己的优势在与王室的博弈中争取到了诸多特权,为大学未来的发展铺垫了坚实的基础。

1.居住权

中世纪的欧洲,每一个城市都是一个小的“国家”,它在保护自己城市市民的权益上采取一边倒的绝对态势,而对于外来的其他城市或者国家的人却持敌对态度,并且在法律实施上采用双轨制。但是,中世纪的人们为追求学识、拜访名师而四处求学,一所大学里的师生往往来自于各个国家不同的城市,带有强烈的国际性色彩。许多外来人员到了一所新的城市,首要面对的问题就是解决自己的居住权利以及确保自身的人身安全。1155年,教皇腓特烈一世到意大利接受加冕时,接受了来自博洛尼亚法律学校师生的恳求,颁布了著名的《安全居住法》,该法授予前来博洛尼亚大学游学的外籍学者可以自由前往各地学习和安全居住而不会受到伤害等一系列特权。在《安全居住法》中,“腓特烈一世认可科学知识具有至高无上的价值,并承认那些为了追求科学知识而背井离乡的人们是值得尊敬的,应该受到保护”[3]。1229年发生了巴黎大学的罢课事件,为了能够吸引巴黎大学的名师前来英国,英国国王亨利三世向巴黎大学的师生发出了热情的邀请函,承诺到:“如果你们乐意转移到我们英国并留在这里学习,你们可以自由选择是居住在城市、市镇还是郊区,总之我们会采取一切恰当的方式使你们能够在自由安静的环境下进行学习而感到由衷的高兴。”[4]

除了获得居住权,为使学校不受任何搅扰和限制从而保持那种尊贵而矜持的气氛,王室还授予了大学其他特权确保大学教学、学术研究的顺利进行。“英王爱德华一世1305年甚至禁止在靠近牛津城的地方进行各种比赛和马术活动,以免打搅到学者。”[5]

2.独立的司法权

腓特烈一世在《安全居住法》中还授予了博洛尼亚大学进行司法审判的特权,如任何一位学者都享有“在法庭上可以选择接受教授或者主教的审讯”。博洛尼亚大学、巴黎大学、牛津大学、海德堡大学等许多著名的中世纪大学有权设立自己的法庭,教师和学生触犯了法律,不受城市和司法体制的管辖,而交由所在大学的法庭进行审判,比如师生与校外人员发生纠纷,则由大学法庭审理和裁判。独立的司法权的授予,从根本上保证了师生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这也是中世纪大学能够保持自己的超脱的学术气质和独立个性的重要原因。

同样在英国,1244年英国国王亨利三世赋予牛津大学校长部分司法管辖的权力,使他能够审判那些凡涉及到大学人员的有关债务纠纷、房屋租金以及食品采购等方面的案件。到1248年,国王又授予了大学更多的特权,以至于后来甚至将市内食品贸易监督的权力赋予了大学。

3.免税、免役权

中世纪的特殊的时代背景造成了各种赋税、徭役众多,人们生活负担沉重。为了保证师生能够从时间和经济的牵绊中挣脱出来,全身心的投入到学习、研究中去,中世纪的大学逐渐从权力机构取得了各种免税、免役权,如1386年一份完整的大学特许状清楚的表明,海德堡大学刚刚建立时,鲁伯特一世授予了其与巴黎大学类似的特权:比如大学师生为学习所准备的学习用品和为个人生活所带来的生活物品都免除捐税、进口税、租税以及其他所有的赋税。此外,有的大学还享有兵役豁免权,比如法国国王在特许状中规定只有当国家处于危难之中时,大学师生才肩负起巡查和放哨的义务。

(二)大学与教会的博弈

由于教会认识到大学在传播宗教知识、培养教会的继承人的重要意义,因此教会一心想把掌控大学的权力控制在自己手中。罗马教皇在与王室争夺对大学的管辖权的过程中,主要通过颁布训令授予大学种种特权从而试图掌控大学。

1.结盟权和罢课权

1231年,也就是巴黎大学的师生与国王的警察们发生激烈的冲突导致巴黎大学关闭两年后,为了保护大学师生的利益,罗马教皇格雷高里九世颁布了著名的大学“大宪章”的教谕——《知识之母》,其中提到:“如果你们的房租提高使经济受损,或者你们东西失窃,或者你们被其他人无辜伤害……你们可以通过罢课直到问题得到解决。如果你们当中的任何一个人受到非法的逮捕,除非他们因接受了你们的警告而停止了对你们的迫害,如果你们断定他们是出于个人目的和利益的话,你们可以立刻通过中止上课来保护自己。”该章程对于巴黎大学的重大意义是使其终于摆脱了主教的控制,巴黎大学自此获得了结盟权和罢课权。

2.免税及免役权

1252年教皇英诺森四世授予锡耶纳教师和学生的共同体特权,宣布全部免除锡耶纳市政当局对他们个人或财产所征收的各种税及劳役。最后他还重申,牛津的学生和教师充分享有豁免权、自由、风俗习惯,遵守约定俗成的规章制度的权利。

3.学位授予即颁发教学许可证的权力

学位授予是从颁发执照——教学许可证演变而来的。最早审查一名学者是否具备教师资格以及颁发教学许可证的权力掌握在教会手中。如巴黎的宗教法规定,只有巴黎大主教享有发放教学许可证和审核是否具备教师资格的权力。但是随着中世纪大学不断的发展壮大,为获得独立颁发教学许可证的权力是大学孜孜以求的目标,在教皇的庇护下,颁发教学许可证的权力逐渐由教会代表手中过渡到了教授那里,大学从此获得了独立颁发教学许可证的权力,意味着大学在争取学术自由、大学自治的道路上迈出了重大意义的一步。

(三)与市政当局、城镇居民的博弈

中世纪的城市由于在本地居民和外来人员管理上实行双重管理,而中世纪的大学又充满了国际色彩,外籍人员居多,因此城市市民与大学师生之间经常会产生激烈的矛盾。由于大学师生享有种种特权,不受地方当局的管辖,市民与学生之间的摩擦是不可避免的。在巴黎大学,1200年国王奥古斯都在授予该大学的特权证书中就承认巴黎大学的学者享有合法的牧师资格,同时不受市政当局的司法管辖,即具有司法豁免权,还在巴黎大学附近设立了保护区来确保巴黎大学师生的安全。但是在1229年,“巴黎大学的师生与市民再次发生冲突,国王的警察们使用了暴力抓捕杀害了许多学生,导致巴黎大学师生以罢课抗议,并撤往奥尔良。巴黎大学因此关闭长达两年”[4]。

1.居住权

随着大学的不断壮大,市政当局深刻意识到一所大学它在促进当地经济和文化的发展所凸显的作用,同时大学还能为城市的发展提供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才,如律师、医生、文职人员等,因此尽管大学师生与城市市民之间会发生矛盾,为了能够留住大学,市政当局竞相授予大学种种特权,如“学生及其家属的住宅得到特殊照顾,房主不得在学期中途逐其搬家……(市民)不得在学校和学者居所周围经营手工业,违者将受惩罚”[4]。

2.其他经济特许权

与居住相关的特权使得学者们不仅获得了与当地城市居民一样的权利,而且获得了他们不曾拥有的特权。“大学学者不缴纳向城市居民征收的间接税,也免除缴纳自用商品,特别是葡萄酒和啤酒的商品运输税和市场税。在城市,大学学者还享受某些物价的规定价格特别是向市民租房的房租价格的优惠。”[6]“城市需要提供合适的、租金优惠的房屋,供外来学者居住和学习;学者的住所如果遭窃,可以得到赔偿;收取高额租金的房主要受到惩罚,等等。”[4]

二、博弈下的“合作”与“共赢”

作为局中人的教会、王室、市政当局、城镇居民以及大学等利益相关者,根据自身所处的情景进行分析、判断相互间行为的作用、理性决策,既使自己的一方的收益或者效用最大化,又使相互间的利益在此消彼长的博弈中达到均衡。当中世纪大学逐渐成长并牢牢立足,日益凸显出其在促进社会经济、文化中的重要作用时,它具备了与教会、王室以及市政当局等谈判的资格,也能使用获得的特权如罢课权、迁徙权威胁对方为自己争夺利益。因此,在中世纪大学与教会、王室以及市政当局一对多的博弈之中,理想的状态是达到多重主体博弈下的“合作”与“共赢”。

(一)“共赢”

“共赢”仅仅是相对而言,中世纪大学在与教会、王室以及市政机构的相互角逐与制衡中争取了诸多特权。其他博弈主体也分别为自己赢得了丰厚的回报。对于教会而言,大学为其培养了教会的接班人并将教会精神和宗教文化发扬光大。对于王室来说,大学为王室源源不断输送在政治决策上的智囊团,同时还是牵制教会的重要力量。“菲利普四世从长期与大学的友善中摘取了果实,因为大学不仅为他提供了一些优秀的谋士,还在与博尼法斯八世对峙时获得有效的支持。”[6]对于市政当局来说,大学使其声誉日益显赫,来自其他城市、不同国家的学者汇聚于此,促进了城市文化和经济的发展,乃至于到后来意识到这种好处的市政当局甚至采取强硬手段试图留住大学的师生。

(二)“合作”

以巴黎大学为例,由于其在国家政事中凸显出的积极作用,巴黎大学被查理五世称为 “国王的大公主”。比如“铅锤党人”起义期间艾金纳·马塞尔、巴黎人和宫廷间发生矛盾,巴黎大学曾受邀在三者之间做过斡旋。与此同时巴黎大学也一直和教廷保持着密切的关系。“教皇亚历山大四世用“天堂中的生命之树”这一精彩的词语来比喻巴黎大学在教会中所起到的作用。”[3]巴黎大学每年给教廷送去写满了教师姓名的花名卷,以此希望教皇赐希冀物品或者恩宠。

为了争夺对大学的控制权,教会、王室以及市政当局三者之间也存在博弈,特别表现在教会和王室上,但是两者斗争的最终结果却是在教皇和皇帝之间建立起了一种特殊的纽带关系,正如沃伦·霍莱斯特所分析的那样,它们之间的合作对于欧洲大学的发展和智力活动的影响是积极的,“在基督教西方,教会和国家经常携手合作……像奥古斯丁所论‘两种世界’那样,日耳曼国家的战斗文化,与教会及修道院的古典——基督教文化,总是处于融合的进程中而始终不曾完全融合,两种世界的相互作用,控制着中世纪文明的发展”[4]。

三、博弈的负面影响

(一)流血的代价

虽然中世纪大学在与教会、王室以及城镇当局的一对多的博弈关系中,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胜利,赢得了诸多特权,但是不得不承认与其他博弈主体相比,中世纪大学的地位和拥有的资源条件都处于底层、劣势。作为新生事物,中世纪大学产生之初自身的力量非常薄弱,自身的发展与壮大还需仰仗教会、王室以及城镇当局授予的种种特权或者资源等等。因此大学起初在彼此相处是被动的适应者、顺从者,而不是主动参与者。尽管中世纪大学在小心翼翼处理与它们的关系,但是仍会不可避免地发生摩擦,乃至严重的流血事件,使得中世纪大学的利益受到不可挽回地损害。上文提到,中世纪大学在与城镇居民、国王卫队都曾发生过流血冲突,大学不得不通过罢课、迁徙方式才能得以生存下去。

(二)独立和尊严的丧失

在博弈中,中世纪大学有时无法诉求自己的合理权益,从属的地位造成它们强烈的不安全感和恐慌,当麻烦来临时,“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较取其轻”,选择性的博弈驱使中世纪大学在与王权、教会较量时,选择对自身最有利的、代价付出最小的策略,从而投入到目前对自身伤害较小的势力的怀抱,但从长远看这是一种“饮鸩止渴”的短视行为,使得大学从“法兰西国王的大公主”变为了“温顺的小女儿”,在权势面前保持温良恭顺的姿态,失去了自我的独立性。如为了逃避地方政权的横暴专职,大学寻求罗马教廷的庇护,然而罗马教廷的保护并不是无私的,它要求大学遵从教廷的政策,把教廷的控制与观点强加给大学。为此,“大学获得了独立,成功地扩大了视野,增加了在整个基督教世界的影响,但是它也屈服在一再对它表示慷慨大度的那另一个权力之下。当然,大学付出了高昂的代价。西方的国家知识分子已发展到一定阶段,但是却变成了教皇的走卒”[1]。

四、结语

逆境中生长造就了中世纪大学卓尔不群的气质, 13世纪末的多米尼克修会修士爱尔兰的托马斯写道:“巴黎城就像雅典,分成三部分:第一,商人、手工业者和普通百姓,名为大城;第二,宫廷周围的贵族和大教堂,名为旧城;第三,大学生和教员们,名为大学。”[1]中世纪大学利用它在与教会、王室和市政当局斗争中艰难获得的诸多特权:罢课权、迁徙权、司法权与世俗、与教会抗争,维护自己的学术自由和大学自治,它是保护、传承、创造人类文化的独一无二的机构并且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扮演着积极的角色。虽然中世纪大学特权的获得有其独特的时代背景,当代大学不可完全与之相提并论,但我们仍可从中抽丝剥茧,管窥到当代大学作为独特的社会机构,应该坚持中世纪大学所积淀、流传下来的学术气质,保持一定程度的超脱和理性,唯如此才能不辱使命。

〔1〕 勒戈夫.中世纪的知识分子[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65-66.

〔2〕 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2.

〔3〕 吕埃格.欧洲大学史(第一卷)[M].张斌贤,等译.保定:河北大学出版社,2007:86,100.

〔4〕 宋文红.欧洲中世纪大学的演进[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139-161.

〔5〕PEARLKIBRE.ScholarlyPrivileges:TheirRomanOriginsandMedicalExpression[J].American Historical Review,1954,59(3):561.

〔6〕 韦尔热.中世纪大学[M].王晓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42.

(责任编辑杜敏)

ThePrivilegeoftheMedievalUniversitiesfromthePerspectiveofGameTheory

LIHai-li,XUPeng-hui

(WannanMedicalCollege,Wuhu,Anhui241002)

Atthebirthofthemedievaluniversities,theyhadtofacethesituationofthechurch,royaltyandthemunicipalauthority.Toprotecttheindependenceanddignityoftheuniversity,themedievaluniversitiesbeganthegameswiththem.Themedievaluniversitiesfacedthehostileforcesbravelyandusedofthecontradictionsthatbetweenthechurch,royaltyandthemunicipalauthoritytoseekthespaceandopportunitiesfortheirexistence.Fromthemultilateralgameprocess,themedievaluniversitiesgottheresidenceright,strikingright,migrationright,exemptionrightandtherighttoissueateachinglicenseindependentlyandsoon.Theprivilegelaidasolidfoundationfortheuniversityasauniquesocialinstitutionofthousandsofyearsandhascontinuedtoinfluencetoday’suniversitiesoftheworld.

games;middleages;university;privilege

10.13937/j.cnki.sjzjjxyxb.2016.03.019

2016-02-22

2016年安徽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 (SK2016A094)。

李海莉(1986—),女,山东曲阜人,硕士,皖南医学院临床医学院助教,研究方向为高等教育学。

G64

A

1007-6875(2016)03-0104-04

网络出版地址:http://www.cnki.net/kcms/doi/10.13937/j.cnki.sjzjjxyxb.2016.03.019.html网络出版时间:2016-06-20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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