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秀丽
论我国西部民族地区的社会治理创新
刘秀丽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民族地区的社会治理是构建“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当今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矛盾突出,社会的不稳定性加剧,在社会治理的过程中也出现了各种问题。为了少数民族地域协调稳定发展,我们的国家和社会就要对其增强社会治理。本文主要针对我国西部民族地区的社会治理的现状和问题,进行社会治理方式的创新。
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改革战略目标的提出意义重大。我们必须要注意到,现在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所面临的一系列严峻的社会治理问题,所以要分析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并积极的寻找处理这些问题的方法。为了我国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和谐,就必须要创新社会治理,维护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
对于西部民族地区的定义,是这样解释的:西部民族地区,就是指西部地带内的少数民族地区,它包括3个自治区,27个自治州和63个自治县。有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和广西壮族自治区5大自治区,有甘肃、青海、四川、贵州和云南5个多民族省的各个自治州和自治县。西部民族地区的疆域辽阔,但在经济方面和其他地区相比仍处于相对比较落后的地位,社会治理也有自己独有的特点,因此,首先要摸清底数,才有工作的方向性和针对性。
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分布状况。我国少数民族分布呈“大分散小聚居”的特点。55个少数民族散居于全国各地,民族地区,主要少数民族人口比例除西藏自治区外均不超过半数,这些少数民族主要集中在我国的西部地区。
在各自治州、自治县中,各民族人口构成的情况有这样的特点。各民族地区少数民族,无论其人口占当地多大的比例,主要人口主要居住在农村、山区、林区或牧区,呈片状分布;汉族人口则相对集中居住在城镇地区,呈点线状散布。
民族地区的自然条件。民族地区的自然条件相差非常之大,多数边疆地区,地广人稀,偏远荒凉,有待进一步的开发。我国的陆地边疆省区有: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甘肃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上述9个省区的面积占全国国土面积的三分之二以上,人口占全国(不计港、澳、台)的 20.65%。我国的陆地边疆地区毗邻国家除了俄罗斯外,他们国家的发展程度还不及我们国家。
总的来说西部民族地区地广人稀,自然条件相当恶劣。但另一方面,在民族地区的自然资源十分丰富,很有发展潜力,比如地下蕴藏着丰富的矿产资源,地上则有丰富的森林、水资源。
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我国西部民族地区地形复杂、气候恶劣、交通不便,加上教育、科技、文化落后,严重制约当地经济发展。因此,西部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在各民族地区内部,也存在不平衡的现象。大致的情况是这样的,大中城市发展较快较好,县级以下发展缓慢;靠近内地的地区发展较快较好,边境地区发展缓慢;平原或绿洲地区发展较快较好,山区牧区发展缓慢。除了从经济发展的情况来衡量,西部民族地区在科技、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方面发展也相对滞后。
西部民族地区的社会治安。我国西部民族地区,尤其是边境地区,社会治安状况很差,近年来在西藏、新疆、云南三省发生过很严重的治安问题,由此可以看出边境民族地区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重、压力大。国际反华势力为遏制中国的发展,利用边境民族地区的人民制造矛盾,发动暴力事件。近20~30年,由于境内外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和国际反华势力的策划组织煽动,暴力恐怖事件给当地各族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并且严重影响了当地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导致社会安全形势严峻。
我国西部民族地区,他们有自己的民族文化、传统习俗和自治制度,他们进行社会治理的方式也会有所不同,采取的治理措施也具有针对性,具体来说,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的主要特征有一下几点。
社会治理主体的民族性。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分布的特点,以及在相对固定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中生活的人群,在不断适应环境的过程中,通过长期的历史积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民族文化。民族地区的风俗浓郁、民族文化鲜明、民族传统得以更好的传承,少数民族群众对民族信仰和传统习俗保持着强烈的尊崇。因此,民族地区的社会治理带有很强的民族特性,在少数民族地区开展社会治理,必须要充分尊重其特殊的民族信仰和民族文化。同时,在不同的民族自治地区,多个民族共存、共生、共同发展的局面普遍存在。
社会治理环境的复杂性。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环境的复杂性既有地域环境的复杂性也有政治环境的复杂性。由于自然条件恶劣,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比较缓慢,使得贫困的民族地区在社会治理过程中遇到许多困难。从政治环境来看,复杂的边境关系和国内外势力的影响,西部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变得更加复杂。
西部民族地区的不同民族他们都有自己独特的文化习俗,因此在某种程度上可能会成为推动或阻碍社会治理的因素。国外有学者指出“文化价值观和态度可以阻碍进步,也可以促进进步,可是它们的作用一直大体上受到政府和发展机构的忽视……将改变价值观和态度的因素纳入发展政策、安排和规划,是一件很有意义的办法”。
社会治理手段的二元性。政府对公共事务的治理和社会公众的自治成为社会治理的主要方式。西部民族地区为了加快建设和谐社会的步伐,不仅要加强政府对公共事务的治理,还应该积极的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到社会治理中来。但是由于民族地区社会公众所处地理位置的差异,不同的民族地区公众自我管理、自我参与的能力还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西部民族地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实现了经济也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相对的提高,西部民族地区和其他地区社会治理程度上也在不断进步。但是,民族地区的社会环境与非民族地区相比更加具有特殊性和复杂性。例如,经济、政治、文化、历史、内部和外部的原因上等等,使西部民族地区在社会治理方面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
经济发展滞后,基础薄弱。近年来,边疆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逐渐增强。但是,边疆民族地区受自然环境恶劣、基础设施薄弱、生态环境脆弱、自我发展能力薄弱等因素困扰,在经济发展等方面与内地存在一定的差距,同时在边疆民族地区内部各城市之间发展速度也同样存在不均衡现象。政府作为社会治理的主体,在社会治理过程中发挥着重大的作用。因此,作为社会治理主体的政府的财政汲取能力直接影响到政府社会职能的发挥。
社会组织发展缓慢且参与不足。我国西部民族地区的社会组织,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在参与社会公共事务治理中仍面临诸多的问题与困境。民族地区社会组织发展滞后且参与能力不足,所以,约束和影响了社会组织对基层社会治理参与程度,其自身也存在明显的能力局限。并且社会组织的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影响和制约着社会组织参社会公共事务的角色定位与作用发挥。在民族地区,由于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公共服务领域市场化程度不高、社会组织自身发展局限等多方因素的影响,民族地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方式大多是以政府主导的方式来进行,行政化倾向明显。社会组织参与方式的单一、被动和行政化,必然会影响民族地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作用发挥。
边疆民族地区社会治安问题突出。西部民族地区大都处于边境地带,边境线总长1.9万公里,占我国陆地边境总长度的86%,与13个国家接壤,因此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境外“三股势力”和国际敌对势力组织发动的暴力恐怖事件,给边疆民族地区的治安带来很大的困难,给当地维护社会的稳定带来了极大挑战。有学者认为边疆地区还极易发生跨境民族群体性事件,主要是由于境外势力的渗透、宗教文化的影响和经济利益的趋势。因此,边疆民族地区的治安状况事关全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国家安全。
目前,与全国其他地区一样,边疆民族地区进入了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城镇居民的构成与内地相比呈现出更加多元而复杂的特点,这给城镇管理,尤其是治安管理带来很大压力。
政府治理手段单一,治理能力弱。我国西部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环境复杂,导致了在进行社会治理的过程中出现了治理手段单一的现象,往往采取的是行政手段,而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很少用到,这也就出现了治理模式比较单一,以权代法的现象。从实际社会中我们可以发现,政府在社会治理过程中出现许多问题的原因也是非常复杂,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比如经济条件差、制度设计不合理、社会治理理念陈旧、人员素质不高等因素,使得社会矛盾突出,人民群众意见众多。
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国现代化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中国的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社会需求结构、社会心态、社会问题出现了新的特点。面对社会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审时度势,改革创新,以新的理念、新的方式推进社会治理创新,要求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社会治理的新特点正逐步形成。
推动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西部民族地区由于各方面的原因经济发展落后,因此要大力推动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加大开发式扶贫力度,合理配置优化资源。必须要以产业化发展为重点,为建设提供持久活力。
首先要做的就是巩固发展第一产业,提升特色农业化程度。其次要突出第二产业的核心主导作用。最后要加快以文化、人力资源优势为主导的第三产业。另外还要加强基础公共设施的建设,提升民族企业的快速发展。
重视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作用的发挥。现代社会存在着大量的公共事务,政府是其管理的核心主体,但不是唯一的,社会组织需要参与社会的治理,还需要政府和社会组织共同处理社会公共事务,所以要正确的处理政府和社会组织的关系,推动社会组织明确权责,并正确的发挥作用。
要充分发挥各种社会团体的作用,淡化政府的行政色彩,强化社会组织的功能。创设社会组织成员的多样性,鼓励多个民族成员加入,同时,政府要承认社会组织的正当性地位,扶持各类社会组织发展,提高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
加强社会治理的法治化建设。第三届中新社会治理高层论坛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中央综治委主任孟建柱出席开幕式并发表主旨讲话。他指出,社会治理要更加注重依法治理,充分发挥法治引领、保障作用,积极运用法治思维构建社会治理规则体系,积极运用法治方式解决社会治理问题,努力把社会治理纳入法治轨道。
西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也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和社会发展需求,
依法制定相应的社会治理的法律和规章。同时,也要做好社会治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解决社会矛盾的关键就是社会治理的制度化,要坚持制度主体的多元化,但同时也要认识到制度的有限性。要结合西部民族地区特色,探索适合民族地区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并促进社会治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减少社会矛盾和冲突,加快社会治理的法治化进程。
积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是非常突出的,因此要发挥好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主导作用,依靠各级政府推动各项改革目标的实现。需要各级政府组织的共同努力和合作,参与到社会治理中才能完成。西部民族地区的社会治理和其他地区的社会治理都必须要加强党的领导,坚持政府的主导作用,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方针。
社会治理这项任务非常的艰巨,因此要深刻的认识到在对民族地区进行社会治理的过程中基本情况,了解民族地区在社会治理过程中遇到的困境,并根据当前的国家政策,对社会治理的方式方法进行创新,更好的激发社会组织的活力,发挥政府的作用,为民族地区创造一个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维护广大民族地区人民的利益。
(作者单位:广西师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