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冠群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库伦旗人民银行
履行人民银行金融稳定职责的加强分析
杨冠群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库伦旗人民银行
目前,人民银行必须正确认识自身的金融稳定职责,并且要在自身的主导作用下,建立一定的协调和稳定金融的机制、有效监测金融风险的预警制度,求助处置金融突发性风险的机制等,而这几项工作是当前基层人民银行所面临的重点内容。因此本文对履行人民银行金融稳定的加强做了深入的研究,详细的阐述了履行人民银行金融稳定职责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加强履行的建议和策略。
人民银行 金融稳定职责 问题 加强策略
(一)缺乏全面的履职
目前在履行人民银行金融稳定职责的过程中,首先存在的问题就是缺乏全面的履职。金融稳定职责是人民银行化解和防范其金融风险,贯彻货币政策的重要职责。但现目前,人民银行在履职的过程中,缺乏一定的全面性,这就造成了履行人民银行金融稳定职责的过程中存在较多的问题。
(二)缺乏主动的行为
在我国,中央银行的最后贷款人就是人民银行,而履行人民银行金融稳定职责是确保中央银行职能的重要手段,因此对于金融稳定职责的履行和加强,人民银行必须采取积极主动的行为,这样才能确保人民银行不会面临较大的金融风险。但是现目前在履行人民银行金融稳定职责的过程中,还缺乏一定的主动行为,这不仅使得人民银行的金融稳定行为没有获得良好的发挥,同时还对人民银行的职能发挥产生了不利的影响。
(三)缺乏深入的监察
在对人民银行履行金融稳定职责的过程中,如果缺乏较为深入的监察,就会造成金融稳定职责不能有效的贯彻和落实。由于金融稳定职责是确保金融体系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途径,且由于金融风险存在一定的系统性,因此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强履行金融稳定职责,不仅能够提高人民银行预防金融风险的能力,同时还能不断的提升人民银行在经济发展中的金融职能。
(四)缺乏严格的检查处理
目前针对人民银行金融稳定职责的履行,有关部门还缺乏较为严格的处理和检查。通常人民银行本身的优势决定了其在协调金融工作中的作用和主导地位。同时由于金融稳定职责的发挥,对于人民银行维护金融体系也存在极大的作用和意义,因此对于人民银行金融稳定职责的履行必须加强检查和处理。但现目前在人民银行金融稳定职责履行和加强的过程中,且检查和处理还缺乏一定的严格性,这就造成了履行人民银行金融稳定职责的过程中存在较多的问题。
(一)完善和健全金融法规
人民银行在加强履行金融稳定职责的过程中,首先需要完善和健全相应的金融法规。而在金融法规完善的过程中,一是要加快出台与履行人民银行金融稳定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二是在人民银行有关规章以及法律法规的层面上,明确界定和授权金融稳定监管方面的权利。
(二)完善金融稳定模式
对于金融稳定模式的完善,首先要以综合性检查为主导,辅以单一检查的方式,通过改变传统业务中单一监管的方式,来实现金融稳定模式的完善。在履行人民银行金融稳定职责的过程中,要尽量组织综合性的检查,且要将检查的次数尽可能的减少,并采取有效的措施提升检查的效率。其次是要对各种金融稳定监管资源加强整合,从而有效的支持、指导和督促人民银行的执法检查工作。同时还要对非现场的金融稳定机制不断完善,并规范化、明确化各个金融机构上报的例行资料以及报表等,设置专门的人员对各种数据资料进行整理和监管,从而构建一个完整的数据资料库。最后是要加强金融稳定合作,即人民银行与政府监管部门之间需要建立良好的资源共享机制,这样才能实现资源的有效沟通和交流协作。
(三)加强建设金融稳定能力
在加强建设金融稳定监管能力的过程中,首先需要对工作人员的监管意识进行强化,同时培养职工干部们一定的金融金稳定以及行政执法的意识,这样一来,各个职工干部就能将各种金融稳定手段充分的运用起来,从而促使人民银行的金融稳定职责能够得到全面的履行和加强。其次还要不断的壮大金融稳定监管的人才队伍,并及时的补充和增配一定的管理人才和专业人才,这样才能不断的完善人民银行金融稳定的人员结构。最后还需要对现有的干部职工加强培训和指导,不断的增强他们的监管知识水平,这样才能有效的提高金融稳定工作人员的执法素质。
(四)优化改善金融稳定金融环境
履行人民银行金融稳定指责加强的过程中,还需要不断的优化和改善监管环境。首先要重点执法检查可能涉及到严厉行政处罚的金融行为,且可以采取综合性执法检查为主,单一性执法检查为辅的方式,最大程度的将外部干扰排除。其次是要合理的预算执法检查的经费,并对其实施单列,从而保证执法检查能够顺利的进行。
综上所述,通过对履行人民银行金融稳定职责的加强分析与研究,可以看出,人民银行的金融稳定职责对于维护金融体系,防范金融风险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因此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强履行人民银行的金融稳定职责,从而确保人民银行的职能能够获得充分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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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冠群(1962.07-)男,内蒙古通辽市库伦旗库伦旗,初级政工师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