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叶景丽
关于企业物资采购核算管理
——以特大型钢铁企业为例
本溪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叶景丽
近几年,钢铁行业需求低迷,产能过剩,尤其是特大型钢铁企业,在淘汰旧产能过程中,减产效果明显不佳,面临难以盈利的局面,亟待找到突破口改善当前局面。物资采购核算管理作为经营管理的重要部分,有利于物资采购的监督控制,有助于成本费用的合理降低。因此,加强特大型钢铁企业物资采购核算管理,是提高特大钢企管理水平的必要手段,是推动钢铁行业转型升级的有效措施。本文以物资采购核算流程为导向,深入分析特大型钢铁企业物资采购核算管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措施,为完善特大钢企的经营管理提供参考。
特大型 钢铁企业 物资采购 核算管理
特大型钢铁企业,简称特大钢企,指的是年产钢150万吨以上和生产用固定资产原值10亿元以上的钢铁联合企业,以及年产铁矿石600万吨以上和生产用固定资产原值8亿元以上的独立铁矿企业。特大钢企属于传统制造企业,其物资采购核算是非常重要的部分,可以为当局提供丰富合理的决策信息。但就我国目前情况而言,特大钢企的物资采购核算存在着诸多问题,严重影响特大钢企的生存发展。为了防止采购腐败行为,合理降低物资成本,必须加强特大钢企的物资采购核算管理,提升经营管理能力,进一步推动钢铁行业的转型升级。
1.1预备工作审查不合理
首先,生产部门根据销售预算,结合生产进度提出采购计划,相关部门对其进行审查。然而,部分特大钢企缺乏对采购计划的审查,在检查采购物料、数量、日期等内容时,只关注于数据的正确性而忽略了物资采购的必要性,导致物资采购计划合理性较低。其次,编制采购计划后,生产部门根据库存情况、采购预算等因素,开立请购单,经生产部领导签字后,送财务部和企业领导审批。但某些财务部在审查请购单时,局限于格式规范性和内容准确性,没有深究请购原因和用途,未询问其他部门的配合,对请购单的审查浮于表面。最后,在审查采购合同时,对供应商、合同金额、付款方式的检查不到位,忽视预付款和押金的注明,未详细核实采购物资的规格、型号、数量等,会签并送法律部加盖合同章后,没能及时留存复印件。
1.2缺失全方位动态监督
一方面,采购合同的履行。缺乏对物资采购供应过程的管理,未依照主要条款追踪合同履行情况,没有实行采购登记制度和信息化管理,无法确保物资采购的可追溯性;当出现可能影响采购进度的异常情况时,不能及时觉察并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致使特大钢企不能正常生产而承担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另一方面,采购物资的验收。钢铁企业作为开采、处理、冶炼矿石的企业,其采购的物资极具专业性,例如钢坯、焦炭、冷卷等,这些材料需要专业人员的检测和验收。但某些特大钢企没有建立严格的采购验收制度,开展的专业测试未发挥作用,导致企业容易购买到质量低劣的材料。另外,库管员在办理物资的交接和入库后,没有及时开具入库单并移交相关部门,财务部在审查入库单时,注重库管员的签字而忽略物资的一致性,无法确保采购物资是否安全实际到达。
1.3物资成本核算不科学
第一,入账不严谨。部分采购人员报送资料不齐全,请购单和入库单缺少相关负责人的签字,发票单据与物资名称、规格、金额不符,而财会人员未仔细检查报送资料的完整性和一致性,没有核对发票是否存在虚开、代开现象,导致特大钢企易收到虚假发票。第二,计价不准确。由于成本的复杂性和业务的特殊性,特大钢企在对物资进行计价时,容易遗漏保险费、包装费、运输费等项目,将本应计入管理费用错计入采购成本,当涉及到同时采购多种物资时,选用的费用分配标准不科学,无法合理分配运输费、仓储费等共同采购费用。第三,申报不及时。特大钢企在申报增值税发票时,时常会出现申报资料不完整、逻辑关系不正确、申报办法不合规等问题,申报成功后又不及时抵扣,结果导致本应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不能合法抵扣,徒增特大钢企的物资采购成本。
1.4往来款项管理不规范
第一,缺乏健全的采购付款机制,付款审核人的权责不明确,付款方式选择不合理,在采用支票、汇票等方式付款时,票据填写不规范,承兑、背书存在一定问题,甚至出现空头支票、虚假汇票,严重影响特大钢企的声誉。第二,没有定期核查大额或长期预付账款,分析其合理性及不可回收风险时,无法有效识别异常情况;对现金折扣成本计算不准确,要么提前支付货款未合理利用商业信用,要么临近期限付款损失现金折扣优惠,付款时未仔细核对供应商情况,付款后未及时核查付款进度。第三,缺乏往来款对账意识,对供应商提供的账目资料审核不到位,使用的资料有余额而无明细,未严格遵守对账手续。另外,当检查出差异时,没能及时调整科目,金额较大的调整处理只附有对账单和自制说明,需要供应商调账的,未及时督促、协助对方企业调整。
2.1严格审查预备工作,确保物资采购合理
首先,特大钢企应当加强对采购计划的审查,重视物资采购的合理性和必要性,科学判断请购部门是否真正需要采购的物资,审查采购日期、数量、规格等内容是否准确,以此确保采购计划能够顺利执行。其次,在审查请购单时,对于采购原因和用途,应当积极询问其他部门,明确审批权限和责任,请购单由生产部和财务部会签后,报企业领导审批。最后,重点检查供应商、合同金额、付款方式,注明预付款和押金的,应当审核其金额的准确性和必要性,仔细核对物资规格、型号、数量等是否与请购单一致,会签并加盖合同章后,正本送达合同部和供应商,采购部和财务部留存复印件。
2.2实行全面动态监督,有效防止腐败行为
一方面,加强对物资采购供应过程的管理,依据合同条款追踪履行情况,实行采购登记制度和信息化管理,确保物资采购的可追溯性;对可能影响采购进度的异常情况,特大钢企应当出具书面报告并及时提出解决方案。另一方面,建立严格的采购验收制度,配置专业的验收机构或验收人员,运用专业测试对物资的规格、型号、性能进行检验,确保能采购到高质量的材料物资。同时,库管员应及时开具入库单移交相关部门,财务部据此核实物资是否入库,数量、品种、规格等是否与采购计划、请购单、合同一致,若不一致,深究其原因并妥善处理。
2.3科学核算物资成本,改善企业经营决策
第一,严谨入账。仔细审查报送资料的完整性和一致性,核对发票单据的名称、规格、金额是否与请购单和入库单相符,谨慎检查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防止企业收到虚开代开发票。第二,准确计价。财会人员应当深入了解采购成本的内容,清晰划分采购成本与管理费用的界限,选择科学的标准分配共同采购费用,从而强化特大钢企的物资采购核算。第三,及时申报。特大钢企应当完善发票的申报资料,明确填表的逻辑关系,采用合规的申报方法,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并当期抵扣进项税,以此准确核算物资采购和减轻纳税负担。
2.4规范往来款项管理,提高资金运营效率
建立健全物资采购机制,明确付款审核人的权责,合理选择付款方式,规范支票、汇票等票据的填写,认真检查承兑的合法性和背书的连续性。同时,定期核查大额或长期预付账款,综合分析占用款项的合理性,正确计算现金折扣成本,权衡信用期限和现金折扣,认真核对供应商情况,及时核实付款进度。另外,提高特大钢企对采购往来款的对账意识,严格审核供应商提供的账目资料,确保对账资料的完整性和对账手续的完善性。此外,还应当合理调整往来款差异,要求对方提供复印件和说明,及时督促、配合供应商调整账目。
总之,随着钢铁行业的转型升级,特大型钢铁企业物资采购核算管理存在的不足日益突出,严重影响特大钢企的生存发展。本文从预备审查、动态监督、成本核算、往来款项四个方面,完善特大钢企的物资采购核算管理,为我国钢铁行业的供给侧改革创造动力。限于作者理论和实务的局限,所探讨的关于特大型钢铁企业物资采购核算管理难免有所偏颇,希望能够对特大钢企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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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6-0298(2016)08(c)-02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