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红 廖晓莉
摘要:高校资产管理情况审计是审计监督的重要手段,本文从审计实务角度阐述高校资产管理存在的漏洞和问题,进一步分析提出改进措施,以促进高校堵塞管理漏洞,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实现教育资源优化配置和办学效益提高。
关键词:高校 资产管理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F239.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5812(2016)03
一、资产管理的内涵
高校资产是高校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具有来源的无偿性和使用注重社会效益性的特点,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的规定:“资产是指高等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高校资产管理指通过对高校所拥有或控制的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运用,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资产的流失,实现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保障和促进高校各项事业的发展。高校资产管理应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原则。
二、 存在主要问题和原因
(一)账表反映的资产数据不完整、不准确
一是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现象普遍,首先财务账与实务账不符,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核对,未及时查找原因和调整;其次实务账与实务之间脱离,长期未进行资产的清查盘点,导致账、卡、物不符,对于丢失、毁损的物品没有进行报废处理。二是无形资产未纳入会计核算或错计入固定资产,对取得专利权、商标权、土地出让金等直接做费用支出,未计入无形资产,对于购置的软件则错误计入固定资产。三是以校名或其他未入账的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未进行会计处理,没有对无形资产进行归口管理和制定无形资产内部控制管理制度,造成资产账上反映不完整及存在流失风险。四是已经交付使用的工程项目长期未完成工程结算和结转固定资产,如某大学城内10所高校统一由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代建,结算工作也由其统筹10所高校同步进行,但由于大学城建设公共部分的分摊方案及质保金等存在争议,致使大学城各高校工程项目交付使用逾10年仍未完成工程项目的结算和决算工作,更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和按规定计提折旧。五是修善类工程项目会计核算不正确,没有根据相关会计制度制定具体的修缮类工程资本化、费用化的管理办法或规范流程,同类业务可能进行不同的会计处理。
(二)房屋管理不规范不科学,部分空置或利用不当
1999年教育部出台《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随之扩招政策迅速在全国铺开。为了解决扩招之后带来的基础设施缺乏问题,很多高校在扩招之后大规模扩建,掀起了高校基建热,大学城也如雨后春笋在全国各地拔地而起。但2008年后,教育部表示1999年开始的扩招过于急躁并逐渐控制扩招比例, 2012年4月,教育部发布《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今后公办普通高校本科招生规模将保持相对稳定。扩招产生的问题之一是造成部分高校校舍空置浪费严重,而且随着我国人口结构的变化,高校的招生规模整体上已达到峰值,今后若干年将趋于缩减。为了改变校舍空置情况,一些高校积极采取了应对措施,如出租或以房屋对外合作等,但是由于管理不规范、监管不到位,出现了校舍的不当使用,造成资产流失。一是在出租过程中逃避招投标方式,不按规定报主管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审批,甚至不进行价格评审、评估,擅自将校舍以低于市场合理价格对外出租。二是高校以合作开发项目为名,将校舍给“合作单位”使用,长期未产生效益。三是租金催收不力,未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租金及时入库,长期无法收回,甚至不了了之。
(三)在建工程管理不规范,控制不到位
随着国家对高等教育事业投入加大和高校经费来源的多元化,高校基建项目规模不断扩大,高校领导、基建主管负责人等纷纷“落马”现象层出不穷。基本建设是高校的工作重点之一,高校的基建管理工作专业性强而且琐碎庞杂,有一定管理难度,现行体制又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弊端,因此基建领域成为出现问题的“重灾区”。审计发现高校基建项目在立项规划、招标投标、施工现场管理、工程结算验收等环节均存在不同程度问题。首先,对前期规划设计关注不够,往往未能对功能需求、材料、结构形式、造价指标等进行全面考虑,导致施工过程中频繁变更调整,增加工程造价。其次,招投标工作不规范问题百出,如超概算招标未履行审批程序、招标清单与概算方案内容不统一、追加工程未经招标直接发包给原施工单位、招标图纸过于简单关键部位没有详图、工程量清单没有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招标限价设定不按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按照定额进行定价等。第三,施工现场监督不到位,由于缺乏合理科学的人员配备或现场管理监督人员专业性和积极性不高,未及时发现和制止施工方偷工减料、使用无质量证明材料、擅自更换材料品牌或有些工序不按设计要求进行等。第四,工程验收结算相互“扯皮”,建设工程必须经过竣工验收后方可交付使用,经过竣工结算后方可办理权属登记。但在实践中,发包人及承包人易在竣工验收及结算环节产生争议,许多纠纷是因不能正确理解、运用国家的法律规定及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致。
(四)仪器设备管理水平低,使用效率不高
仪器设备是高校教学、科研重要的物质基础,其重要性对学校不言而喻,但是目前高校在仪器设备管理方面水平较低。首先,高校虽然制定了比较完善的管理制度,但执行不严或没有贯彻执行,如未能执行每年一次的清查盘点制度、仪器设备使用未进行登记等。其次,管理信息系统相互隔绝,财务核算系统与资产信息管理系统相互独立,高校内部资产信息管理系统与上级财政部门资产管理系统往往也未有效衔接,同一资产数据在多个系统录入,存在滞后性和不准确性,也降低了工作效率。在设备购置方面,既没有对现有仪器设备资源情况进行摸底检查,也没有对校内各单位(部门)提出的仪器设备购置申请归纳分析,重复购置现象普遍。在设备使用方面,效率低下,闲置浪费现象严重,审计抽查部分高校贵重仪器近三年使用情况,结果发现使用机时未达到立项论证机时数和教育部标准情况普遍。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一是未能形成大型仪器设备的共享机制,既没在校内进行共享,也没有向社会开放;二是前期采购论证不充分,盲目购置;三是实验室工作人员不足、对教师和本科生仪器操作培训不足;四是激励和惩罚措施缺失,未能对仪器设备使用进行积极引导。
(五)对外投资效益差,监督乏力
高校对外投资一定程度上调动了高校筹集办学经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高校带来了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是由于种种制约因素,导致多数投资达不到预期目标,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三重一大”的制度要求,高校对外投资实行集体决策,该决策机制弊端是责任承担主体不明确,决策缺乏科学的投资可行性研究,存在主观性、臆断性,而且由于缺少激励及问责机制,高校个别领导为满足私利,利用自身影响力左右合约签订,损害校方利益,如某高校以2万平米场地使用权与私营企业合作开发“健康养生科技产业园项目”,但审计发现该项目实为变相出租,根据协议和实际市价测算,若合同执行完毕将导致该校7 000余万元收益流失。高校对外投资的监督形式多是采取向董事会、监事会委派代表,但不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管理和重大事项的决策,监督无力,造成投资项目利润往往被“粉饰”为经营微利或亏损,校方无利可收。
(六)无形资产保护意识淡薄,管理缺位
高校是创造和拥有无形资产的基地,高校无形资产是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高校对无形资产的管理现状与其重要性而言及不匹配。首先,高校对无形资产认识不足,没有权责明确的职能部门和专业人员进行管理,无形资产在认定、转让、开发利用等方面缺乏具体操作流程和监管体制。其次,制度不健全,许多高校没有制定专门的管理制度,对无形资产管理时无法可依、无章可循,造成管理分散、权责不清、各自为政情况。第三,评估体系未建立,无形资产的不确定性致使专利技术等评估价值与实际经济价值存在较大差异,不能完全真实地反映无形资产的成本和价值。第四,专利技术转化率低,处置无序,科研人员注重追求学术水平,忽视成果实际应用,某些高校处置无形资产,不履行履行报批手续,当无形资产转让或对外投资时,得不到应有的补偿,部分高校无形资产则被以非职务技术成果名义申请和转让,造成资产流失。
三、进一步推动和完善资产管理工作的对策思考
(一)与时俱进,提高对高校资产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高校领导应进一步加大对高校资产管理新形势和新要求的宣传和培训,相关部门领导和管理人员应及时转变观念,树立资产管理意识、经济责任意识和绩效管理意识,正确认识加强高校资产管理在建立现代高校管理制度、促进高校良治、提高高校软实力和保障高校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把强化高校资产管理、监督和绩效考核作为与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同等重要的工作。从高校发展、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等长远角度出发,对资产和资源的配置进行充分论证和科学决策,在强化有形资产管理的基础上加强无形资产管理,确保资产安全,优化学校资源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以良好的资产管理氛围推进学校总体管理水平的提升。
(二)健全和完善高校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和责任机制
高校应在国家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基础上,结合高校自身特点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包括重大事项决策制定、基建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无形资产管理制度、重要仪器设备共享制度等,并细化高校资产新建购置、招投标程序、登记审批、管理使用、资产清查、报废处置等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资产管理监督和责任机制,形成对资产从购建、使用、处置等全过程监督,明确高校领导、部门(单位)领导、工作人员的分级管理责任制,对管理不到位、制度执行不力、造成损失浪费的行为及时追究相关责任。
(三)推动和完善高校资产信息管理平台建设
高校资产信息化管理系统不能仅满足于对高校资产的登记、造册,资产管理的功能应更为全面,要构建实用性强、兼容性好、可扩展、易操作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能够不断拓展功能和优化程序,可以对资产采购、使用、转让、报废、处置等环节进行动态监控和管理,随着数字化校园的发展,高校还应构建基于网络的资产管理系统,实现各个资产信息管理系统间的有效对接,尤其增强资产管理信息共享和资源共享,便于教职工了解资产的分布和使用情况,为优化配置提供保障,促进对资产闲置问题的解决,为避免重复购置提供科学依据,最终提高资产使用的效率和管理水平。
(四)强化和落实在建工程全过程监督管理
基建工程属于系统工程,从工程建设的投资决策到最后竣工验收任环节出现问题都会给工程质量埋下隐患,落实工程的全过程监督管理是关键。首先,招投标环节,必须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择优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不搞“特殊情况”。其次,勘察设计环节,严抓工程设计质量关,充分收集各方要求,向设计单位提供完整需求资料,专业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后,邀请相关单位参与方案评审及施工图会审,对设计方案进行再优化。第三,现场施工环节,组建年龄结构合理、专业技术匹配的管理团队,联合监理单位共同监督施工单位,尤其重视隐蔽工程监督和材料、工序严格把关。最后,竣工验收环节,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验收,对查出的质量缺陷,要求施工单位立刻整改。
(五)切实提高投资决策水平和跟踪管理力度
要求对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提供规范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充分发挥决策者自身优势,适时引入外部专家,利用外部专家的专业优势和发表意见的独立性,提高决策科学性,并要求建立公平合理的绩效评价机制,明确对被投资企业的具体责任人和责任,进行定期考核,建立或明确对外投资的后续监督责任部门,对被投资企业的违约或其他异常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追究监督不力责任。
(六)重视科技成果转化,实现无形资产评估入市
适应市场需求是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的基础,高校应制定激励和扶持政策,充分借助产学研平台参与市场活动,激发科研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如在对教师科研成绩考核中,尝试提升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考核比重,积极鼓励广大科研人员将工作重心向科研成果转化率方面转变,促使高校的科研成果迅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发挥高校的社会服务功能。高校科技成果等无形资产进入市场必须进行评估,依据国务院《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规定,国有资产评估方法包括收益现值法、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清算价格法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评估方法,根据特定的评估目的、法定的或公允的评估标准和评估程序,运用科学实用或可操作的评估方法,对被评估无形资产的价格进行评定和估算,对资源的优化配置具有重要作用,是高校将来进行收益分配的重要依据。
参考文献:
[1]财政部.高等学校会计制度[S].财会[2013]30号.
[2]周烨.高校资产管理问题及对策探析[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2012,(3).
[3]凌振华,邵积荣.浅谈高校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会计师,2011,(2).
[4]张建华,卢范强.高校无形资产管理研究[J].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2012,(5).
[5]朱现磊,唐凯,乔红兵.加强高校基建工程质量管理的探讨[J].建筑经济,2014,(10).
[6]黄亮.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困境初探——基于无形资产管理角度[J].教育财会研究,2015,(4).
[7]陈丽羽.审计视角下的高校财务监督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J].商业会计,2011,(11):68-69.
作者简介:
安红,男,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硕士研究生,广州中医药大学审计处;主要研究方向:高校财务、高校审计。
廖晓莉,女,广州中医药大学审计处处长,高级会计师;主要研究方向:高校财务、高校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