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武作
法律维权让电费『颗粒归仓』
●胡武作
今年1月份,河池网区一起法律纠纷案件在二审中获胜,使应收电费“颗粒归仓”。
事件起因于2014年8月,在电力营销例行稽查工作中,检查发现广西环江供电区域谭**客户的低压计量装置绕电流互感器线圈匝数与产品说明不符,应该按30倍倍率而实际仅按10倍倍率向谭**客户收取电费,少计2/3的应收电量电费,共少计电量61580千瓦时和电量电费55683.79元。经多次与客户协商,要求其按照计量装置记录补缴电费,但客户态度蛮横,坚决不予补缴。在协调不下的情况下,河池供电局法律事务人员主动收集证据,出庭代理案件,果断运用法律武器向环江法院提起诉讼并提出对用电计量装置进行鉴定请求。
一审中,初审法院认定环江供电公司存在管理过错,于2015年8月直接驳回环江供电公司的诉讼请求,一审败诉。
电费是供电企业生产经营的成果,属于国有资产,绝不能放任流失。该局法律事务人员认为一审判决不公,决定提起上诉。经过法律人员的不懈努力,二审彻底改判。二审法院于2016年1月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判决用电客户支付误差电费55683.79元。二审的胜诉,确保了属于国有资产的电费“颗粒归仓”,显示了该局法律纠纷案件管控取得了突破性的进步。
经营管理启示:用电计量装置是供电企业与用电客户进行电能交易的一杆“秤”,且由供电企业提供并负责安装,供电企业必须确保用电计量装置准确、可靠。发生计量误差事件,用电客户往往将责任推向供电企业,难以协商一致,容易造成电量电费流失。因此,应加强对用电计量装置PDCA管理,确保供电企业提供和安装的计量装置准确、可靠,同时,加强用电计量装置安装人员的技术培训,确保用电计量装置接线正确、计量准确。
(作者单位:河池供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