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羽琴
(贵州广播电视大学 贵阳 550004)
深化贵州省与周边地区“十三五”经济区域合作的探讨
张羽琴
(贵州广播电视大学贵阳550004)
摘要:2012年以来我国宏观经济已经进入“新常态”,与此高度相关的贵州省经济发展预期将受到很大影响,加快发展的挑战进一步加大。全面推动与其它区域的合作深化,扩大发展空间就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文章以贵州省与重庆、四川、云南、广西、湖南等周边省份和“长三角”“珠三角”等发达区域的战略合作为研究对象,分析贵州省区域合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与周边地区及重点经济区域深化合作的战略思路、模式及主要抓手。
关键词:贵州省;十三五;区域合作
自上世纪50年代计划经济制度下的“西南协作区”和80年代中期建立川、滇、黔、桂、渝五省(市)“四省区五方经济协调会”,到市场经济制度下的泛珠三角合作,贵州省一直积极参与国内区域合作。特别是2011年以来,贵州省不仅继续推动与长三角、珠三角等东部发达区域的合作,同时更加重视与毗邻省份的区域合作,先后与重庆、四川、云南、广西、湖南等签署了各种战略协议,区域合作领域不断扩大并取得积极进展。
一、贵州省开展区域合作的现状
贵州省与其它地区的合作主要集中在能矿产业和农业,与周边地区的合作主要是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总体上看,区域合作大多属于政府主导型模式,取得了许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区域合作的制度安排
目前,贵州省与其它地区的合作主要以政府主导为主,商会等民间组织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形成了特定的制度安排。
1.政府制度安排
在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完备,且某些重要要素属政府主导的环境下,政府制度安排对区域合作有重大影响,资源性产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大多属于政府主导型模式。进入“十二五”后的三年,贵州省先后与周边省市区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与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部分省市分别签署了专项合作协议,这些双边合作协议构成了贵州省开展区域合作的基本制度安排。政府主导的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制度是贵州省除与重庆外的周边地区合作的基本制度,始于2004年签署的《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2013年第九届泛珠大会上签署的行政首长联席会议纪要以及达成的《贵州共识—进一步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使这一制度得到一定程度的完善。
政府主导型的区域合作中,政府牵头或搭建平台开展招商引资成为区域合作的“常态”和主要成果体现。与东部地区的合作中,“对口帮扶”是一种主要方式,帮扶企业承担了部分当地政府的帮扶责任和义务。最近,又新增上海、广州、杭州、苏州4个东部发达城市对口帮扶贵州省,实现了东部八个发达城市“一对一”帮扶贵州(除贵阳)的全覆盖。
这些政府制度安排存在着不同的缺陷,推进落实困难,反映了双方沟通交流不深入,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对等等问题。①
2.商会等民间组织
商会是介于政府与企业之间的中间组织,连接着众多部件,共同在轴心的动力下有规则地运转。商会是政府的帮手,在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其可凭借强大的多方沟通优势和资源整合能力,加强地方政府与企业的沟通互动,推动企业抱团发展,促进区域经济增长。当前,在我国政府职能转变、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以及社会阶层不断分化的大背景下,以商会为代表的社会中间组织的培育与发展,已经成为各地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战略共识。贵州省与湖南省的合作主要依赖于商会组织。
(二)区域合作总体进展与效果
贵州省与其它地区的合作主要集中在跨区域交通、能源和矿产资源开发、文化旅游、农业等领域,且对贵州省的发展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2011~2013年,贵州省每年引进省外实际到位资金从900亿元分别扩大到2580亿元、3857亿元和5000亿元,年均增长77%。
从区域合作的受益方看,贵州省与东部发达地区合作的收益最大,因为大部分招商引资项目和资金来源于这些区域,从合作的领域、层次看,与重庆的合作很成功,2011年,双方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中,有23项取得了重要成果;从政府合作协议的落实情况看,总体进展和效果则大大低于预期。②
二、贵州省开展区域合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区域合作观念、理念亟待转变和提升
贵州省重视与长三角、珠三角的合作,其次才是广西、重庆、云南等西部周边区域。近几年与四川、重庆、广西等周边区域合作往往重视具体项目合作,却忽视了双方战略规划对接与顶层制度设计等长远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合作。
(二)区域合作体制机制尚未形成
近年来,虽然贵州省和周边省区之间领导进行了多次双边或多边互访,但一直未能建立起一套正式的、高层次的、常态化的合作磋商和协调机制,也未能在寻求有效的合作点上取得实质性的重大突破。不仅如此,由于各省区对区域合作政策支持力度不同,贵州省与周边区域的合作大多停留在县区、企业与民间合作的层次上,缺乏跨区域合作的大项目。
省区合作内部缺乏协调统一的推进合作组织管理机构和操作机制,贵州省尤为突出:没有区域合作专职部门,政令下达、联系建立、信息共享、协调推进等方面的工作运行十分不畅,推进困难。
(三)缺乏运行高效的合作模式与平台载体
目前的区域合作模式以政府主导为主,主要是政府间互访、省级层面大规模招商引资等,与长三角、珠三角的区域合作以政府主导、招商引资和对口帮扶为主,两种合作模式均没有充分整合发挥好市场、企业、中介等多方资源作用。缺乏省际专职部门间、行业间、商(协)会间、企业间等专业性、针对性、实效性强的合作平台。
(四)内部发展环境的差异性
1.国家制度安排带来的差异
比如广东省自改革开放以来就享有国家多项优惠政策,拥有全国最早成立的两个经济特区,重庆直辖市的体制和国发〔2009〕3号文件赋予的一系列先行先试制度等都是贵州省无法比拟的,这些差异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与相关省区的合作。
2.关键要素成本差异性
贵州省与周边省区特别是与长三角、珠三角等发达地区由于市场化程度不同,导致区域合作中生产要素的流动不畅,在物流成本、劳动力成本、电价、融资成本等方面存在差异,影响在黔区域合作项目的实施。
3.行业垄断与地方行政壁垒影响合作
比如,由于贵州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居高不下,广西便改从越南进口煤炭;再如,重庆酉阳至沿河、武隆至务川的高速公路建设,因贵州省自身无力建设但又不同意重庆方以BOT等方式投资建设,导致这两条接线公路建设迟迟不能推进。
(五)重大利益诉求不一致
贵州省与四川、重庆、广西、云南、湖南、广东、江苏等省市在资源、能源等合作方面已有积极成果,但由于在电煤供应上、电力送出工程、煤矿审批、资源配置等方面重大利益诉求不一致而影响进一步的合作。
(六)缺乏战略规划对接
贵州省和周边省区在区域发展战略、城镇化发展战略、产业发展战略等重大战略及规划方面对接不够,对对方的发展诉求同时缺乏关注,和长三角、珠三角的合作看重的是这些发达地区的资金、项目扶持,缺乏长远的规划及衔接。
(七)地方政府发展能力差异性问题
经济实力的差异性会阻碍区域合作,主要表现在权利和义务的不对等上,如资金流向不对等、技术投入不平衡等。因此,贵州省在生态环境保护、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交通水利等大型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科技投入、人才培养等方面的项目配套能力受到一定制约,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区域合作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影响“十三五”深化合作的主要外部环境因素
(一)国内宏观经济“新常态”
国内宏观经济已进入以中高速增长为基本特征的新常态,这既有全球实体经济因素影响,也有国内经济转型升级的因素。“新常态”对致力于加快发展的贵州省及周边地区而言,从形式到内容推进区域合作都将面临重大挑战,这将成为促进贵州省与周边区域深化合作的重要契机。
(二)国内重要制度变迁及其影响
1.市场化经济体制改革
2013年11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出台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对区域合作的模式、合作的重点领域和方向选择有直接影响,进一步强调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着力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问题。这些制度安排对区域合作模式的选择产生了重大影响,同时进一步促进了政府转变区域合作的观念和方式。
2.以主体功能区开发为支柱的区域经济政策
国家已经明确出台主体功能区规划,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等因素,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贵州省和周边省份也已出台类似规划。这不仅涉及省域范围内跨行政区划的合作,还应跳出省域局限,实施跨区域的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合作。
3.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从2012年7月国家出台《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后,贵州省和周边省份都在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建设,并使区域发展内容得到充实。预计“十三五”规划国家基本标准将不断提高,并且加大力度推进城乡一体化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和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体制机制建设,这将使区域间合作有更大的空间。
(三)区域发展战略格局及变化
对贵州省开展周边区域及重点经济区合作有重大直接影响的包括长江经济带和珠江—西江经济带建设,有重大间接影响的包括丝绸之路经济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
1.长江经济带建设及影响
2013年底,国家启动研究长江经济带建设,贵州省和重庆、四川、湖南、云南均进入长江经济带划定的空间范围,其中除湖南外的四个省份均作为长江上游经济带组成部分。依托长江上游经济带建设,促进形成长江上游经济体,有助于贵州省深化与四川、重庆、云南之间的区域合作,强化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互补性和利益共同点,在联动发展中实现各自的战略目标;依托长江上游经济体,能更好地推进与长三角、长江中游经济体之间的产业垂直分工合作和更加广泛的产业水平分工合作,进而推动整个长江经济带建设成为与沿海经济带相辅相成、具有强大经济支撑实力的国家一级经济轴线;依托长江上游经济体,有利于加强生态合作,加快构建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促进形成长江流域生态安全保障体系。促进形成长江经济带,不仅对国家、更对长江上游经济体成员拓展向西向东开放产生重大积极影响。这些潜在的重大利好,将会更好地促进贵州省与周边省份合作,形成利益共同体,进而增强与发达的长三角地区合作中的话语权和主动性。
2.珠江—西江经济带建设及影响
贵州省和云南省不仅同属长江上游经济带,而且同属国家启动的珠江—西江经济带延伸区,与广西一起面临着如何依托珠江—西江下游增长极带动实现加快发展的共同课题。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区位利用,在珠江—西江流域中,贵州上联云南“桥头堡”,下接广西北部湾、广东珠三角,是经济带承东联南启西的重要结合部,如果贵州省能够与云桂深化合作形成珠江—西江上游经济体,将增强珠江—西江中下游经济体之间的产业垂直分工和水平分工、生态安全屏障等方面的话语权和主动性;二是争取国家支持加快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契机,充分利用国家推进建设珠江—西江经济带,加强与云桂区域战略合作。
3.“一带一路”建设
贵州省主要通过川渝进入丝绸之路经济带,这就需要加强与川渝战略合作;通过珠江—西江经济带可以进入海上丝绸之路。因此,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对贵州省区域战略合作的选择有重大影响。
(四)重大交通及战略地位提升对区域合作的影响
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西部地区的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成效十分显著,西部地区和外界的交通连接数量及质量都有明显提升,大交通格局初步形成,一方面极大缩短了渝黔两地的时空距离,沿交通干线进行跨区域经济区(带)合作建设条件更为成熟,同时也为贵州省和周边省份借助对方交通网络加强与其他区域的合作提供了更为便利的条件。
(五)信息化水平的影响
国内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将改变传统经济发展模式,并对区域合作模式产生重大影响。贵州省已与中国电信、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三大国内运营商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在贵安新区启动建设中国电信云计算数据中心南方中心、中国移动贵州数据中心、中国联通贵州数据中心为主体的大数据产业基地,将成为贵州省与周边区域乃至发达地区开展基于信息服务、拓展合作领域的重要支撑。在电子商务、研发设计、远程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贵州省与周边区域和发达地区的合作空间将不断扩大。
四、深化区域合作的基本思路、模式和主要抓手
(一)深化区域合作的基本思路
加强与周边地区及重要经济区战略合作的基本思路是:贵州省要围绕“两加一推”主基调和两大主战略实施,抢抓国家启动推进长江经济带和丝绸之路经济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等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实施以及东部发达地区加快完成产业转型升级的重大机遇,坚持合理分工、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一般原则和政府推动、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组成的主导推进模式,以共同利益和共同诉求为基础,以“合作、交流、发展、共赢”为主题,以区域合作制度创新为动力,积极推进毗邻区域和与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的深度合作。进一步全面落实贵州省与周边省份及重要经济区战略合作协议,以打造毗邻区域全方位合作示范区、城市及流域经济走廊、特色产业带(区)、产业合作示范园区,推进省际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流域生态环境联建联护等为抓手,积极实施新的合作专项,重点深化黔渝全方位合作,以毗邻区域合作带动黔湘、黔川、黔滇、黔桂合作深入推进。积极参与并共同推动长江上游经济带、珠江—西江经济带和泛珠三角框架下的多边战略合作。继续加强与东部发达地区的合作,以“5个100”工程、东西部产业合作示范区等为合作载体,主动参与发达地区的垂直分工合作和水平分工合作,积极拓展合作领域,巩固和提升合作成效。
(二)深化区域合作的模式
在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化的宏观环境下,总体上应选择“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中介推动”的区域合作模式,不同领域应当采取灵活多样的合作模式。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合作主要采取“政府主导模式”和“共通合作模式”;产业领域的合作采取“企业主导模式”,广泛运用“产权型合作模式”、“联盟型合作模式”、“松散型合作模式”和“贸易型合作模式”与“品牌服务型合作模式”,通过产业转移、企业集群化和产业融合推进合作经营性公共服务领域和新兴服务业领域的合作模式;教育、医疗卫生等经营性公共服务领域和新兴服务业领域合作可采取“品牌服务型合作模式”;与发达地区在扶贫开发领域的合作,除了产业合作外,还包括按照国家统一安排所开展的对口帮扶,属于“援助性合作模式”;基于密切相关的区域空间开发,可以选择圈层辐射开放合作模式与轴带合作模式。
(三)推进深化区域合作的主要抓手
1.重大专项和项目合作
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首先,要扎实推动双边和多边协议已经明确的重大合作专项及项目;其次,对协议的合作事项尽快项目化;第三,根据国家宏观发展环境变化和双方诉求,谋划一批新的合作专项和项目,确保合作的持续性。
2.产业园区和跨区域经济带(区)共建
随着贵广“两高”和沪昆客运专线及高速公路开通,贵州省与珠三角、长三角核心区的客流交通瓶颈制约将基本消除,必须立足于自身资源禀赋特色和局部优势,充分利用已经初步建立起来的产业园区平台,更加积极主动地抢抓东部劳动密集型和资源密集型产业转移的最后机会,促进“东西互动产业合作示范园区”建设。
以长江上游经济带、珠江—西江上游经济带为重点,加强跨区域经济带(区)共建,并从黔渝城市经济走廊经济带、黔渝乌江经济走廊经济带小区域经济带(区)、黔川赤水河流域白酒产业经济带、黔渝湘锰三角经济区、黔东南—湘西农业和文化旅游生态经济区、黔川渝金三角旅游经济区等次区域经济区建设入手,加快推动。
3.区域合作示范区
按照产业区域化和经济一体化理念,在一些毗邻区域积极探索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推进经济、社会、环境全方位合作。
(1)渝南黔北区域合作示范区
依托重庆和遵义在渝南黔北毗邻区域已形成的良好合作基础,为进一步对接和落实双方合作的重大诉求,考虑根据区域一体化发展和市场机制主导的要求,研究设立渝南黔北区域合作示范区,作为全面深入落实黔渝战略合作的主平台和“试验田”,共同塑造一批区域合作品牌,探索出新的区域合作典范。
(2)武陵山片区黔渝湘毗邻区域扶贫攻坚示范先行区
可以采取分步推进方式展开,首先推进黔东北—渝东南区域扶贫攻坚示范先行区建设,主要考虑的是黔渝合作相对更加成熟;其次,推进黔东北—湘西区域扶贫攻坚示范先行区建设。
此外,可以开展黔桂石漠化合作治理示范区、云贵石漠化合作治理示范区等建设。
4.深化区域合作的体制机制建设
包括常态高效的组织协调机制、优势互补的资源共享机制、明确规范的行为约束机制和合作共赢的利益补偿机制,推动形成由省级区域合作领导小组搭建的常态化高层联席会议制度,对区域合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沟通、交流,扩大合作共识,做出相关决策。
注释
①参见于2014年5月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州融入珠江-西江经济带研究报告》;2013年11月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依托长江经济带加快贵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对策建议》。
②参见于2014年上半年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贵州省区域经济研究会共同完成的深化黔渝区域战略合作研究报告《深化黔渝战略合作,提升和创造区域竞争优势》。
(责任编辑:孙莉)
收稿日期:2016-03-28
作者简介:张羽琴(1964—),女,贵州余庆人,教授。
文章编号:1008—2573(2016)02—0031—06
The Deepening of Regional Economic Cooperation between Guizhou Province and Surrounding Areas in “13thFive-Year”
ZHANG Yuqin
(Guizhou Radio & TV UniversityGuiyang550004)
Abstract:Since 2012, China’s macro economy has entered a “new normal”, which is closely related to the economic development of Guizhou province, whose economic prospects are greatly affected by further challenges. To deal with this, it is more important and urgent to speed up cooperation with other regions to deepen and expand its development space. With the strategic cooperation of Guizhou with Chongqing, Sichuan, Yunnan, Guangxi, Hunan and other neighboring provinces, as well as some developed regions in “the Yangtze River Delta”, “the Pearl River Delta” as the research object, the author of this thesis analyzes the regional cooperation situation and existing problems, and proposes a strategic path and model for in-depth regional economic cooperation.
Key words:Guizhou Province; 13th Five-Year; Regional Coope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