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林
企业专项资金的管理与核算探析
罗林
近年来,各地不断曝出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的案件,虽然国家没有针对专项资金管理出台统一的法律法规,是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率先出台了《关于规范办理套取国家专项资金案件的指导意见》,其他执法部门也将专项资金犯罪案件列为了重点督办对象,因此企业也应从自身的角度出发,做好专项资金的管理的核算,尽可能地降低专项资金方面的风险。
专项资金;管理;核算
2015年4月15日,湖南郴州新闻报道《套取国家专项资金四男子诈骗被判刑》,相关人员串通伪造资料套取国家专项资金130万元;2015年5月17日,审计署日公布了201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公告显示,在审计过程中一些项目和单位存在违反规定或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被套取或挪用资金超过98亿元;2015年7月1日,网易新闻上曝出《澄城县教育局涉嫌套取国家专项资金》,教育局采用移花接木挪用资金216万元。相关资料显示,专项资金案件屡有发生,国家正加大打击力度,违法违规行为迟早会被查处,一旦查处,企业将面临各种风险,影响自身发展进程。企业应从自身角度出发,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和核算,防范和降低类似风险。
专项资金的管理涉及申报、拨付、使用、验收等过程,每个环节均有相关的流程和规定,企业应当熟练掌握这些关键问题:
(一)专项资金申报的管理
1.申报前的准备工作
企业在申报专项资金前主要做好两方面的工作:首先,企业须成立专项资金工作小组,成员由业务、技术、行政、财务部门专人组成,指定经验丰富的财务专门人员为工作小组负责人,统筹协调各部门工作;其次,工作小组应就企业相关条件进行分析,例如:企业所在行业和成立年限、是否高新企业、企业所主导的项目是否符合政策导向等,确立专项资金申报的方向。
2.申报过程中的管理
首先,及时关注政府部门的相关政策动态,按照通知的时间节点进行申报。其次,保证申请提交的资料合法合规、准确、完整,减少审批风险和后期验收风险,业务部门负责可行性研究及前景分析有理有据;技术部门保证提交的技术资料新颖,专利等权利清晰;行政部门负责企业相关资质在有效期内;财务部门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可靠,经过事务所审计。再次,仔细分析政策的相关条款,对照企业自身的条件,争取申报的专项资金最大化。例如:同一个项目,有的政府部门支持科研投入,有的政府部门支持贷款贴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科研支持和贷款贴息都申请;同一个项目,省政府部门有支持的情况下,市政府部门、甚至区、县政府有配套支持,力争全部申请;同一项目只能排他性的申请的,选取支持最大的专项资金申请。最后,申报申请提交后,及时补充资料,跟踪审批结果,审批通过后,取得书面结果,比如:签订资助合同。
(二)专项资金的拨付管理
拿到书面的审批结果后,企业即可等着政府财政部门拨付专项资金,负责跟踪的小组工作人员应及时关注政府部门的通知,拨付前向政府部门提交收款收据,并让财务出纳及时查收拨付到款情况。
(三)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
1.支出的管理
企业应当在项目立项的初期就建立专门的项目台账,记录项目收支的所有业务,以便进行项目效益分析和提交项目验收资料。按照现行的财政拨付制度,专项资金拨付时,往往项目支出已经发生或者已经由企业支付完成,这种情况下,财政部门会要求将专项资金存放指定监管银行,让企业凭已经发生的合法支出凭证去报销,没有完成的,要求企业提供合同等资料,由监管银行定向支付。因此,企业必须建立完备的财务制度和流程,合法合规的开支项目成本费用。
2.支出的外部监管
一般政府部门会委托第三方(如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的项目支出情况进行审计,审查项目总投资及项目支出内容是否与立项报告一致,所有项目支出是否合法合规,企业应积极配合第三方做好支出的审查工作。
(四)专项资金的验收管理
1.效益评估
企业业务部门或者技术部门应当做好项目的进度记录,评估项目的相关影响,是否偏离项目目标,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在项目完成时,召集项目工作会议,判断是否达到项目目标,评估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做好内部项目验收工作,汇总并存档项目资料。
2.申报验收
对于政府部门有验收要求的项目,在内部验收完成后,评估项目是否达到资助合同的要求,准备好验收资料,向政府部门申请验收。政府部门验收的目的是确认专项资金到达企业后是否产生了相应的效果,企业有没有挪用资金或者骗取资金。政府部门一般会组织专家上门实地查看项目情况或者听取项目汇报。企业应如实向评审团队展示或者汇报项目成果,项目成果应当包括项目的整体情况,专项资金的到位情况及支出情况,产生的效益等,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现场回答评审团队的疑问。若评审团队要求整改的,在给定的期限内,提交整改成果报告,申请再次验收。验收通过后,及时取得政府部门的书面确认文件,进行存档。
企业在进行专项资金核算时,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企业收到的专项资金的核算;二是企业实际发生的项目支出核算。
(一)收入的核算
1.补贴收入
企业收到政府财政部门拨付的专项资金时的分录,应当:借记银行存款,贷记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企业应当于收到银行收款通知的当月确认补贴收入,不得提前或者延后确认收入。在以住的专项资金审计中,发现很多企业将收到的专项资金长期挂账,挂在“专项应付款”或者“其他应付款”中,在企业亏损年度确认收入,造成少缴或者不缴企业所得税。这种做法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也不符合税法规定,企业应当杜绝此类做法。
2.项目经营收入
企业主导的项目在经营过程中,有可能会产生经营收入,企业务必要将这些收入及时入账,不论是否开具发票,借记应收账款或者银行存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和应交税费。在以往的专项资金审计中,有些企业将项目产生的不开票收入不入账,隐藏收入少缴税金,给第三方监管造成不诚信的印象,这种情况也往往在验收评审时被专家团队提出质疑,不产生效益或者效益不佳的项目为何要政府来资助,不合情理,影响企业的诚信度。进面影响企业项目验收和以后年度专项资金的申报。
(二)支出的核算
项目支出一般于成本费用发生时归集到项目成本中,企业应按照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入账,不得虚列支出,支出时的手续必须完备且按公司的流程经过授权审批。业务或者技术经办部门必须如实填写支出单据,准备好凭证附件,财务部门应当严格审核成本费用开支的合理性和合规性,发票合同是否齐备,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对于弄弄虚作假的,应当追究当事人责任。成本费用发生时,企业应当借记生产成本——项目成本或者主营业务成本——项目成本,贷记应付账款或者银行存款。项目完成后结转生产成本——项目成本账户到相应科目。
企业在核算方面,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税收法律法规进行,及时确认收入,不虚列成本费用,就不会出现专项资金核算问题。
专项资金违规案件除了从企业角度加强自身管理和外部监督外,可以从国家层面探寻其他解决途径:
(一)探讨专项资金是否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现行税法规定,企业获得的政府资助的专项资金,于收当的当期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这就意味着企业实际收到的可用的专项资金只有资助额75%或者85%,剩下的25%或者15%又以所得税的形式上缴回到财政金库,这样虚增了政府资助金额,降低了政府资助的效益,这部分拨付资金的空循环了一周,增加了管理成本和拨付和征收的成本,而实际上专项资金资助金额也不是企业经营所得。是否可以从立法层面探讨对政府资助的专项资金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由此,政府的专项资金的资助效率将大大提高,更有利于企业的发展。
(二)强化项目验收制度的落实
由政府部门主导的项目验收,旨在对专项资金对项目资助的效益进行评估和确认。一方面,当前科技日新月异,新兴事物层出不穷,政府部门从专家库里抽取的专家不一定对所有行业都了解,所以应当不断吸纳新行业精英加入专家团队,强化专家队伍。另一方面,针对有很多地方的项目验收流于形式,走走过场的情况,应当明确验收的流程和需要考核的指标,让验收有标准可依。
(三)增加违法成本,加大惩处力度
对于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挪用专项资金的,应当加大惩处力度,增加企业的违法成本,使企业不敢违法,不敢作假。一方面,强化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对于骗取专项资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按诈骗罪论处;对于挪用专用资金的企业负责人,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对于企业内部管理不规范,专项资金核算不清晰的企业负责人,纳入个人诚信体系。另一方面,对于骗取专项资金的企业,取消其高新企业等类似的资格,并在规定年限内不得申请专项资金;对于挪用专项资金的,按合同规定以违约论处,对企业实施处罚;对于内部管理不规范、专项资金核算不清晰的企业,限期整改,否则纳入企业信用体系。
(四)健全专项资金管理的法律依据
目前,专项资金管理案件所依据的只是经济合同法等商事法律,在案件办理适用法律、行为定性上存在较大分歧。近日,为消除执法分歧,规范套取国家专项资金案件办理工作,河南省检察院出台了《关于规范办理套取国家专项资金案件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了对套取专项资金使用人罪名适用的三种情形。一是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的使用人不符合国家专项资金政策的基本条件,在申报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严重弄虚作假,虚构并不存在的企业或项目,伪造关键性申报材料,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的,应当对使用人以诈骗罪定罪处罚。二是套取国家专项资金使用人的申报项目符合国家专项资金政策的基本条件,但在申报过程中夸大实际情况,伪造或提供了个别非关键性虚假申报材料,套取的国家专项资金部分被用于企业弥补损失,或者用于转产、更新设备、生产经营的,对使用人一般不宜按诈骗罪定罪处罚。三是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的使用人在申报过程中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情节严重的,应当对使用人分别以行贿罪、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定罪处罚。同时,《意见》明确了对套取专项资金案件中相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罪名适用的四种情形。国家相关部门应在此基础上讨论建立全国统一的、更加详细的专项资金管理法律和法规,更好的规范和引导专项资金的使用行为。
综上所述,在专项资金的管理上,只有从政府和企业两个层面下功夫,加强规范和引导,强化企业自身管理和信用,才能有效地管理好专项资金的申请、使用等环节,让专项资金对经济的发展起到最佳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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