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陆清
(国家气象局 卫星气象中心,北京 100081)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中的盘亏现象及问题分析
张陆清
(国家气象局 卫星气象中心,北京 100081)
2016年财政部组织开展了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文章结合本次资产清查工作实际,针对此次清查过程中反映出的行政事业单位在资产管理中存在的固定资产盘亏问题,分析固定资产盘亏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固定资产清查;盘亏问题;对策建议
我国三十多年坚持不懈的改革开放、科技进步,整体社会、经济规模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数额不断增加,截至2015年12月31日,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规模十年前相比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扩张,但同时也发现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特别是资产清查过程中资产盘亏现象比较突出。
为全面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大力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互融合,财政部组织开展了2016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此次资产清查以2015年12月31日为清查基准日,资产清查于2016年1月至10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本次资产清查的重要目的就是要进一步摸清行政事业单位的“家底”,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打下坚实基础;促进资产配置更加合理,为预算编制和审核提供准确数据依据;充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完善资产信息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逐步实现资产信息实时监控、动态管理,通过全面资产清查,发现资产管理中的问题,找出资产管理工作中的漏洞,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建立起科学的、规范的、符合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发展需要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
针对本次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中发现的资产管理问题,特别是资产盘亏现象及其资产盘亏形成的各种原因和相关问题,文章进行了客观分析研究,提出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合理建议,以期对国有资产实行更加科学、规范、有效的管理。
固定资产是单位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单位活动的重要物质基础。固定资产管理的任务是保证其完整有效,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固定资产清查是指对单位实际拥有的固定资产进行实物清点,并与固定资产进行账务核对,来确定盘盈、毁损、报废及盘亏资产的资产管理活动。固定资产清查是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环节。固定资产清查的范围主要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等,要求各单位原则上对所有固定资产全面清查盘点。通过固定资产清查活动,不仅可以帮助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摸清家底,核实固定资产实际情况,确定各种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提高使用效率,避免闲置资产,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还可以检查自己的资产管理水平,增强资产管理意识。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购置资金,大多来源于财政资金,所以确保这些资产的安全、完整、有效,既是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水平的检查,又是对国有资产使用效率的检验,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具有重大意义。
2.1 盘亏资产数值变化现象
资产清查单位首先根据清产内容制定资产清查盘点统计表,下发资产使用人(资产责任人),按实际资产情况填写登记资产盘点状况、损益类型和使用状况,资产清查初期,统计数据显示,资产盘亏数量较大,盘亏总价值较高(超过固定资产总值5%),盘亏资产购置时间跨度加大,这一阶段统计数据往往会出现一定程度的资产假盘亏现象,伴随单位加大资产清查宣传力度及监督核查的深入,资产盘亏数量及总值会大幅下降,其盘亏资产购置时间也都基本超出设备自身使用年限,盘亏数据得到相应修正。在资产清查后期,国家指定专业审计单位介入资产清查、核准,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具体工作要求,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审计意见,并将出具资产清查审计报告,此阶段,资产盘亏数量及盘亏总价值进一步降低(低于固定资产总值1%),这说明资产清查工作的深入和加强对单位领导、职工,特别是资产责任人清产核资有了极大促进,对清产核资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但也不排除少部分资产责任人,不愿面对由于资产管理失误造成的资产盘亏而接受资产管理制度处罚,因此可能出现实亏不报的情况,这又会造成资产盘亏数据部分失真的情况。
2.2 盘亏资产种类分布
资产清查盘点统计显示,价值较低的资产盘亏数量较大,价值高的资产盘亏情况较少,使用年限低的资产盘亏数量较大,使用年限高的资产盘亏数量相对较少;科研、业务运行部门资产盘亏数量占比较大、盘亏总值较高,行政后勤管理部门资产盘亏相对较少;科研业务骨干人员资产盘亏数量大、资产总价值较高,普通工作人员资产盘亏数量及价值较小;通用设备资产盘亏数量及价值占比较大,专用设备及其他设备占比较小,其盘亏资产主要包括网络设备、通信设备、服务器、办公设备、个人计算机及其配件等电子产品。
3.1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盘亏问题
(1)基本建设工程发生的实际成本不作单位支出核算,只有在基建工程项目完成并交付使用,报竣工后,其资产方可转入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由于基本建设项目往往周期较长,部分重大科技项目工程周期超过十年甚至更长,势必造成基建工程项目中购建、使用的资产设备,特别是电子科技设备,在工程还没完工时,就已达到设备使用年限,需要进行技术更新,大批淘汰设备处于损毁待报废状态,这些尚未转固的资产,因不能办理正规报废手续,而使废旧设备长期存放无法处置,尤其是科研单位机房改建扩建、设备全部更新,新设备需要进入,旧设备必须拆除,废旧设备存放问题尤为突出,部分废旧设备存放不当、管理不到位,导致废旧设备遗失,最终造成资产盘亏情况发生。
(2)单位资产出入库管理制度不够规范、管理办法不够细化,往往成批多件、台、套设备集中登记一部门一人名下,而实际设备是分由多部门多人员使用,从而造成资产登记人与使用人不统一,时间长久,很容易使资产登记人失去对这些资产设备的管理控制,这也是清产核资中造成部分设备核实不清、无法找到,资产列入盘亏的原因之一。
(3)单位内部部分资产管理人由于工作岗位变动,不做资产交接,不了解其名下资产设备使用人是谁、资产设备运行状况怎样,甚至部分设备已经淘汰也不知晓,这也造成了部分资产盘亏情况发生。
(4)部分项目负责人在办理资产设备出入库管理登记时,作为资产的实际负责人和使用人,对资产管理不够重视,而是让于资产设备无关人员办理资产设备出入库登记,造成资产设备登记人不管理资产,资产管理人不做资产登记,无法保证资产管理责任到人,长时间下来,部分资产盘亏情况不可避免。
(5)废旧淘汰设备部分腾退登记信息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产账面数据与实际资产核查数据不相匹配,造成部分资产盘亏。
(6)部分资产登记人缺乏资产管理意识,对使用寿命周期短、更新快、价值较低的资产设备,如计算机配件、网络配件、存储设备、通信产品等,淘汰后不作资产备案登记,任意处理、丢弃,造成部分资产盘亏情况发生。
(7)部分资产购置用于与其他单位合作科研,不及时办理相关资产转移手续,又疏于对外单位人员使用本单位资产情况的管理,久而久之,部分资产盘亏现象发生不可避免。
另外,单位与单位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承担任务不协调统一,资产分配不公平,资产配置不合理,设备盲目购置、运行效率不高,浪费现象严重,极易造成资产流失,最终导致资产盘亏情况发生。
3.2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盘亏问题成因深层分析
(1)管理体制不规范。长期以来一直没有很好解决资产由谁管、如何管以及按照什么原则管理等问题,导致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主要表现在:机构设置不规范,在宏观管理层面上,有些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是计财部门,而有些单位则是在办公行政管理部门;在微观管理方面,有些单位没有专门的资产管理部门或专职资产管理人,管理职责不清、管理权限不清、职能交叉,各个单位各个部门各自为政,缺乏统一管理协调,导致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不能得到有效贯彻执行;观念上的问题长期存在,“重购置轻管理”“重钱清物”的管理观念致使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对滞后。
(2)管理机制不健全,缺乏从资产购置到使用最终报废处置的一整套有效的管理机制。资产配置标准不明确,资金来源多样化,财政预算约束不够,导致固定资产购置方面浪费较为严重。在固定资产使用方面缺乏科学、规范、先进的管理方法,导致资产使用效率普遍较低、寿命周期较短。在固定资产处置方面,缺乏规范的固定资产处置规章及流程,导致废旧资产处置过程的随意性,并最终导致资产浪费及流失情况发生。
(3)管理制度不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具体管理细则不够明确,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指导滞后于固定资产管理实践,资产管理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资产损失惩戒条例执行不力,造成固定资产损失现象严重、资产盘亏问题突出。
(1)全面、科学、规范地建立健全从资产购置到资产运行管理,直至资产最终报废处置的一整套规章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先行,一直以来,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存在着重购置,轻管理的现象。编制采购预算时,各方面都很重视,财政资金下拨后,采购了资产,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有些可以用的资产闲置不用,有些资产已经不能用又不及时报废处置,造成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重复配置、资源浪费、资产流失,浪费财政资金的现象。为避免这种现象的发生,行政事业单位应该从建立健全从资产购置到资产运行管理,直至资产最终报废处置的一整套规章制度,让固定资产管理的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违章必究,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固定资产保值、增值,为行政事业单位运行和发展发挥最大的效益。
(2)加大固定资产管理宣传力度,提高固定资产管理意识。行政事业单位的主管领导要重视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充分认识到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对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资产使用部门工作人员提出明确的工作要求,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各个岗位的权力及责任以及奖励惩罚办法,认真落实各项资产管理规章制度。
(3)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管理者的业务水平。在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管理者的业务技术水平是固定资产管理中的决定因素。除了业务技术水平以外,管理者的责任意识、法律意识也不容忽视。因此,不仅要不断加强资产管理业务技术培训,还要不断对管理者进行固定资产管理的法律知识培训,让他们清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和浪费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提高其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同时,应该充分利用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信息管理优势,进一步加强对相关部门、相关人员资产状况管理工作的全程监管。
(4)加大资产管理的监督力度,对资产购置、运行管理、报废处置中存在的违规问题,及时予以制止、纠正和相应的处理。在权责明晰的前提下,要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依规处罚在固定资产毁损和流失问题中负有责任的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起到警示作用。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盘亏问题,是固定资产清产过程中存在的较为普遍的现象,管理体制不规范,管理机制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是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因此,行政事业单位要从建立规章制度入手,领导提高固定资产管理意识,管理者要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责任意识、法律意识,要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只有这样,才能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实行更加科学、规范、有效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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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939/j.cnki.zgsc.2016.48.141
张陆清(1963—),男,国家气象局卫星气象中心工程师。研究方向:资产采购和资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