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昊
摘 要:众所周知,我国各城市商业银行都是由原来的城市信用社股份制改造而来。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众多的城市商业银行为谋求发展,纷纷实施引进战略投资者的方式进行融资和改革。这一选择有其必然性意义,却也存在着诸多的弊端。对城市商业银行引进战略投资者的行为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城市商业银行;战略投资者;引进投资;路径
与传统的国家商业银行不同,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展起步较晚,实力相对较弱,可以说是一个新生的弱势群体。如何在与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其它大型商业银行的竞争中进行发展,是城市商业银行所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我国的城市商业银行为谋求发展进行了一系列的努力,其从2004年开始进行相关改造,引进战略投资者,获得先进的经营管理经验,并利用信息技术等手段强化管理机制,改进发展模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这种发展方式也存在诸多的隐患,如何合理的引进战略投资者仍是各城市商业银行关注的重要问题。
一、引进战略投资者的背景与实践
我国的城市商业银行是由原城市信用社社改造而来,存在各种先天性的不足。2004年末,我国银监会发布了《城市商业银行监管与发展纲要》,为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展指明了发展方向。从此,跨区域发展,资本联合与重组,提升城市社区的金融服务成为城市商业银行的主要发展方向。次年,银监会又给各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展提出了众多要求,以促进城市商业银行的稳定和发展,并接受社会层面的监督。在相关部门的促进与约束政策下,各商业银行开始进行改革的尝试。上海银行最先引入国际金融公司5%的股权,开始进行引入国外投资者的阐释。
二、城市商业银行引进战略投资者的意义
我国的银监会一直鼓励、促进我国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市商业银行通过合理的方式引入高质量的战略投资者。对现有的城市商业银行资本的结构和产权进行重新组合,为其发展注入新鲜的活力。城市商业银行引进战略投资者对其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有利于股权多元化的发展
城市商业银行的主导者是各地方政府,使各其同时具备股份制银行和地方性银行的特色。地方政府控股,占据控制支配地位,管理其它股东。这种情况下,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展被地方政府施行客户垄断,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城市商业银行的稳定与发展。但这种模式下,地方政府常常会干预城市商业银行的决断和运行,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其自身的组织和运作,为其发展埋下了隐患。
城市商业银行引进战略投资者后,有利于其产权多元化的发展,产权多元化是其形成良好的发展与管理的基础。产权多元化的形成,有利于城市商业银行内部的制衡,是其长久发展的重要环节之一,是城市商业银行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战略投资者资金的投入,将会改善城市商业银行的股份制结构,从本质上打破地方政府控股的限制。战略投资者的加入,将会使城市商业银行的管理更加合理,促进决策的合理化。同时也为银政分开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有助于改善公司的管理结构
城市商业银行可视为特别的企业,其核心竞争力在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于内部的管理与治理,良好的管理是城市商业银行平稳发展的重要前提。地方政府控股所导致的单一产权,往往使城市商业银行内部松散,不利于管理。战略投资者的加入不仅改组了产权结构,更在很大程度上对城市商业银行的管理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城市商业银行运行中的管理水平在这个过程中不断提升,二不良资产的比率则会下降,竞争力得到大幅提升。通过战略投资者的加入,城市商业银行的管理与决策水平将会得到提升,在很大程度上提升管理的透明度。
3.有利于提升风险管理水平
风险的预测与管理是金融机构不得不重视的重要内容,城市商业银行水平的薄弱,在很大程度上体现在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方面的薄弱。城市商业银行在技术和相关制度上,都很难对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预防。更难以进行有效的规避和处理。战略投资者加入商业银行之后,将会在很大程度上提升其风险管理水平,为城市商业银行带来了先进的风险管理经验,并为其提供最新的国际金融动态,提升城市商业银行的强人性。从何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金融危机的发生,从根本上提升其内部控制水平,规避金融风险。
三、城市商业银行引进战略投资者可能带来的问题
当然,城市商业引进战略投资者并不是百利而无一害的,其也伴随着诸多的风险与弊端。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滋生了控制权风险
国内众多的城市商业银行纷纷引入战略投资者,已经成为城市商业银行发展的主要潮流。对战略投资者的,增加引入城市商业银行的资金规模,大幅提升了竞争力。但是,股权的转让还是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城市商业银行的控制权风险。在银监会出台的相关管理办法中明确将股权的转让限制在20%,对其进行了一定的保护。但仍可能存在股权分散,大股东持股金额不高而造成的股权风险,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展。
2.滋生了利益划分风险
战略投资者的注资往往是出于经济收益考虑,引进战略投资者之后,城市商业银行的利益划分往往受其限制,更有可能借此推行金融霸权,不利于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展。在引进战略投资者,特别是国外金融机构的时候,往往会遭遇许多不合理的要求,例如重大问题的决策需同投资者协商,获得其许可等等。
3.滋生了理念与体制冲突的风险
城市商业银行引进战略投资者,是出于增强自身竞争力的目的。而部分主权的转让往往会给管理上造成诸多的不变。银行作为金融机构,不同于其它企业,其经营与决策严格的受国家的管制。战略投资者可能并不是本国的金融机构,这就会造成文化背景,经营理念甚至是法律层面的冲突与矛盾。不仅没有提升城市商业银行的增和实例,实现合作共赢,反而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展。
四、城市商业银行引进战略投资者相关建议
面对大热的商业银行引资热潮,各城市商业银行应从自身实际情况出发,理性抉择。切不可随波逐流,不顾风险盲目引进战略投资者,更不可因噎废食。应该再二者的矛盾间找到一个恰当的平衡点。城市商业银行对战略投资者的引进不可逾越自身的发展原则,更不可触碰法律的底线。针对现实中所存在的状况,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加强对战略投资者的考评,明确权责
战略投资者与战略投机者一字之差,意义却相差万里。城市商业银行自身竞争能力相对较弱,应该再战略投资者的引入方面严格把关。对资本的质量进行占空,引进先进的管理与技术,杜绝短期性投机性的战略投资者,切实的实现资本价值的增长。对存在投机行为的投资者一票否决。再者,需要明确战略投资者的权责,在自身规章制度内行驶权利,排除董事直接参与银行管理的行为,对战略投资者的选取与考评做到全方位、宽范围,为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2.进一步完善城市商业银行的管理结构
银行与普通的企业有所不同,其发展必须以稳定为前提。而管理是银行稳健发展的重要护航者。城市商业银行要谋求长期可持续的发展目标,就必须加强管理,改善内部管理结构。进一步发挥“三会一层”的作用,提升各部分的责任意识。诚然,战略投资者的加入会使城市商业银行的资金力量增强,但随之而来的是全新的资金管理与应用方式,很可能与原本的模式不相适应,加强管理与监督是解决此问题的重要方法。[4]必要时可采取权利的划分与制衡手段。在引进战略投资者后,地方政府在顾全方面仍是一家独大,城市商业银行应在一定程度上理顺银政关系,确实合理的政府行为边界,减少政府的干预,同时又能够利用政府的影响力规避风险。
3.进一步加强外部环境建设
城市商业银行存在相对的特殊性,必须采取从外到内的方式施行改革。城市商业银行的改革往往通过外部力量的推动来实现,受制于地方金融环境,地方政府的作用更加明显。因此,城市商业银行的改革与发展往往需要地方政府搭建平台,创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增强市场的服务性,吸引大量优秀的战略投资者前来加入,为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展注入新鲜的活力。在这其中,软环境的完善显得尤为重要,包括强化服务意识与监督机制,以透明、公开、安全的理念服务于战略投资者。再者,引进战略投资者的时,应注重调动起积极性,使其参与到管理活动中来,增强其互利共赢的信心。最后,应注意战略投资者的存在形式,区分出境内与境外投资者,城市商业银行与战略投资者在进行合作谈判的时候,应把握一定的原则和尺度,求同存异,互惠互利,合作共赢,在不逾越自身发展原则的基础上,使战略投资者切实的感觉到利益所在。
参考文献:
[1]王海霞,龚宁.城市商业银行引进战略投资者的绩效分析[J].财务管理,2014(19).
[2]高琳.城市商业银行引入战略投资者的理性思考[J].河北金融,2008(4).
[3]丁学海.我国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展模式研究[D].东南大学,2010.
[4]李永东.城市商业银行引进外资应关注的问题[J].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