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2016-03-10 15:53张文静
河南畜牧兽医 2016年13期
关键词:汝南县病死猪无害化

张文静

(汝南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河南 汝南 463300)

汝南县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张文静

(汝南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河南汝南463300)

病死猪常携带大量的病原微生物,是引发生猪疫病的重要传染源。如不及时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或处理不彻底,不仅会污染环境,而且容易引发生猪疫病,还可能引起重大动物疫情的暴发,直接危害畜牧业生产安全,甚至会引发严重的公共卫生事件。因此,科学、规范、及时地进行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对预防动物疫病,维护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15年,汝南县大力推行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与生猪保险联动机制,全年全县共无害化处理病死猪15 011头,实现了保险病死猪100%的无害化处理,有效地解决了贩卖病死猪、病死猪乱丢弃的问题,受到上级领导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汝南县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也存在一定的问题。

1 存在的主要问题

1.1病死猪无害处理水平偏低

目前汝南县没有一家专业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过去全县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以各养殖场(小区)分散自主的掩埋法为主要形式。在病死猪掩埋处理中,掩埋坑的选址、技术工艺及操作注意事项往往都达不到农业部《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规定的要求。

1.1.1掩埋坑选址的随意性

大部分是在养殖场(小区)场区内空地上找个地方来挖坑(因为场区外面大部分是别人家的庄稼地),也有一部分养殖场(小区)是在场区外紧靠场区临时找个地方来挖坑。往往不考虑离养殖场(小区)的远近、地势的高低及风向的上下等问题。

1.1.2掩埋坑深浅度把握不准

大部分人工挖坑的深度,往往达不到病死动物尸体投入坑内后最上层距离地表1.5 m以上的标准,极少部分养殖场用挖掘机来挖坑,坑挖得太深,污染了地下水资源。

1.1.3覆土的厚度把握不当

覆土的厚度大部分达不到1~1.2 m,有的覆土不是距地表20~30 cm,而是超过了地表。

1.1.4缺少日后应有的巡查与消毒。

大部分养殖场(小区)都是掩埋后,随时消毒一次,随后不再巡查与消毒。

1.2无害化处理补助面窄

2011年7月,国家出台政策,对年出栏5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无害化处理的病死猪给予每头80元的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补助对象仅为年出栏5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

汝南县为了更好更快地推行生猪保险政策的实施,对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对象仅限于参加生猪保险的规模养殖场(小区)。

生猪保险参保条件规定,能繁母猪参保条件其中有一条:能繁母猪存栏量30头以上;育肥猪参保条件中有两条:一是养殖场(小区)年累计出栏育肥猪500头以上,二是投保时育肥猪体质量10 kg(含)以上。

相当一部分达不到能繁母猪存栏30头以上或育肥猪年累计出栏500头以上的养殖场(小区、户),或者一部分能达到上述规定条件的,但其不愿参加生猪保险的养殖场(小区),他们享受不到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每头80元的补助经费。即便是参保养殖场(小区),其病死猪的体质量达不到10 kg(含)以上,同样也享受不到每头80元的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

1.3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率不高

1.3.1汝南县生猪产业基本情况

汝南县位于河南省中南部,是一个畜牧大县,连续十年被确定为国家级生猪调出大县、生猪供港基地县。生猪饲养量位居全省第12位。2015年,全县规模化生猪养殖场(小区)达到278家,生猪存栏量89.3万头,出栏量104.8万头,生猪产业产值16.2亿元,占全县整个畜牧业产值的61.7%。生猪产业已成为全县畜牧业的优势和主导产业。1.3.2汝南县生猪保险基本情况

汝南县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推行生猪保险工作,从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全县能繁母猪参保养殖场(户)共57家,参保能繁母猪7 371头,死亡408头,理赔408头,无害化处理408头;育肥猪参保养殖场(小区)共有57家,参保育肥猪124 613头,死亡9 908头,无害化处理9 908头。做到了保险病死猪100%无害化处理。

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3月1日,全县能繁母猪参保养殖场(小区)共有69家,参保能繁母猪5 706头,死亡88头,理赔88头,无害化处理88头;育肥猪参保养殖场(小区)共有69家,参保育肥猪96 866头,死亡925头,理赔925头,无害化处理925头。

从近两年生猪参保情况来看,生猪参保率都不高。尽管保险病死猪做到了100%无害化处理。但是,多数未参加生猪保险养殖场(小区)的病死猪,并没有做到100%无害化处理。

2015年,汝南县生猪出栏量104.8万头,按照3%的最小死亡率计算,仅死亡生猪就有3万多头。然而,当年全县实际共无害化处理病死猪15 011头,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率不足50%。

1.4工作人员少、无害化处理专业知识不精

汝南县辖17个乡镇(街道办事处),总人口83万人;汝南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派出机构9个分所,现有编制89个,实有人员50人,其中工伤1人、长期病假2人、借调5人。剩下42人包括所长在内,要做好全县的产地检疫、定点屠宰检验检疫、日常执法监督、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票证管理及各种报表等工作,有的人则身兼几职,需同时负责片区产地检疫、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日常执法监督及生猪屠宰监督稽查等。

全县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由汝南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抽调的经无害化处理专业知识培训、考核成绩突出的2013年11月招聘的4名大学生负责。平时若有生猪屠宰监督稽查活动时,这4名同志还会临时抽调协助生猪屠宰监督稽查工作。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各环节比较复杂,工作量大,仅凭4人,全县范围内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的现场核查、监督处理、登记、统计、上报等难以全面铺开。

1.5工作经费少、补助发放时间长

暂停征收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收费前,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工作经费主要来源于返还的检疫费。自2015年11 月1日起,全国暂停征收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收费。根据《动物防疫法》和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2号)的等有关文件规定,汝南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积极向县财政局申请将动物卫生监督与畜牧行政执法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汝南县是畜牧大县,财政穷县。县财政局预算动物卫生监督与畜牧行政执法年度工作经费60万元。但是,从2015年11月1日至2016年3月15日,县财政局还未拨付一笔动物卫生监督与畜牧行政执法年度工作经费。

规模养殖场(小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经费主要来源于生猪保险承保机构给付的死亡鉴定费。从2014年10月1日生猪保险启动至今一年半的时间,生猪保险承保机构共给付汝南县动物卫生监督所1.333万元的死亡鉴定费。

多数未参加生猪保险养殖场(小区)的病死猪数量大、范围大、区域分散、死亡随机,病死猪监管涉及群体庞杂,且监管工作人手少,又缺少这方面的工作经费。上级文件规定,养殖场(小区)申报一头病死猪,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工作人员必须赶赴现场进行核查、登记,监督其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

若申报病死猪养殖场(小区)多的情况下,工作人员不能及时赶赴相关养殖场(小区),经济条件好的养殖场(小区)配备有大冰柜;条件差的,特别是在夏季里,病死猪会出现有异味、腐败等情况。星期天、节假日,若工作人员不去核查登记,养殖场(小区)有意见。若星期天、节假日工作人员照常上班,又没有星期天、节假日加班补助,则工作人员的意见大。有的连路费或加油钱都报不了,甚至连工作餐也没有。所以,造成工作不积极。再加上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发放时间长。2016年3月中旬,汝南县才发放2014年11月至2015年2月规模养殖场(小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金。因为县级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配套资金,2016年3月中旬才拨付到位。补助金发放前,养殖场(小区)意见大,对这项补助政策不再抱有希望。有的,后期出现病死猪也不再向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申报了。

2 推进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的建议

2.1尽快建成病死畜禽专业无害化处理厂和病死畜禽收储点

2016年3月17日上午,汝南县人民政府与浙江百奥迈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就“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建设项目”举行了签约仪式。项目总投资3 000万元,将在汝南县三门闸农业生态园东2 km处,建设一座日处理病死畜禽20吨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和20个病死畜禽收储点,建成覆盖全县的病死畜禽收集、贮存、运输、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议县政府、县畜牧局等有关部门督促该项目尽快建成并投入使用。全县取消各养殖场(小区)分散自主的掩埋法处理病死猪,全县所有病死猪全部集中到无害化处理厂进行处理。这样,把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交由政府、畜牧部门、养殖场(户)以外的第四方来承担,形成有专业企业处置、有专业人员操作、有专门机构监管、有专项经费保障的完善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

通过对病死畜禽科学、规范的无害化处理,减少环境污染,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降低动物疫病传播风险,从源头上控制病死畜禽流向市场,保障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2.2放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面

取消“年出栏50头以上”的条件限制,将养殖环节所有病死猪都纳入补助范围,养殖环节的病死猪,不管是规模场的,还是散养户的,不管参没参加保险,也不管是大的,还是小的,养殖场(户)只要申报并进行无害化处理的,都可得到每头80元的无害化处理补助金。其实,目前年出栏50头以下的散养户,全县已经非常少了。将养殖环节所有病死猪都纳入补助范围,这样可以大大提高养殖场(小区、户)病死猪申报的积极性,从源头上减少病死猪流向市场。

2.3多措并举提高生猪参保率

从汝南县生猪参加保险的情况来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数量显著增加,保险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因此,一方面,增加政府对生猪保险的补贴力度和范围,减少养殖场(户)的损失,提高养殖场(户)参加生猪保险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保险机构要打破投保条件,创新理赔标准,无论大户小户均可投保,大猪小猪一律承保,打破原先保大户不保小户以及10 kg以下小猪不保的传统保险条款,确保生猪保险工作真正做到全覆盖、无死角。第三方面,畜牧部门要借助职能优势,大力宣传生猪保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多种措施强力推进生猪保险工作,提高生猪参保率,努力做到所有生猪养殖场(户)的所有生猪100%参加生猪保险,从而增强畜牧部门对病死猪的管控力度,从源头上控制病死猪流入市场。

2.4着力加强经费保障

一方面,县级政府应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财政部门应发挥职能作用,充分考虑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实际工作情况、工作成本,足额安排预算,并及时拨付经费,以便解决在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宣传、监管、处置等方面的费用短缺,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另一方面,提高中央和省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费用负担标准,降低县级财政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费用负担标准,保障县级配套资金及时拨付。从资金上确保全县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行得通、推得开”。切实保障全县猪肉食品安全,真真正正让人民群众在猪肉食品上“吃得安全,吃得放心”。

2.5加强基层动物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针对基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任务繁重、人手不够、软硬件薄弱的实际情况,建议基层畜牧部门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部门也应及时招录工作人员充实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全县9个于2015年初已建成但已被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使用的区域性监督分所,县畜牧局要积极与相关乡镇(街道办事处)沟通协调,把9个区域性监督分所交还给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同时,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区域性监督分所设施设备的配置,以适应当前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需要。

S851.2+3文献标识码:C

1004-5090(2016)07-0030-03

2016-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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