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宇明,王新民,朱振,何江鱼,胡鹏辉,扶亚祥
(湖南省长沙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湖南长沙410013)
严格生猪屠宰监管执法重拳整治私屠滥宰
陈宇明,王新民,朱振,何江鱼,胡鹏辉,扶亚祥※
(湖南省长沙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湖南长沙410013)
长沙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自2015年底承担长沙市畜禽屠宰监管执法工作以来,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及职责调整为契机,依法履职,重拳出击,持续深入开展“蓝盾行动”、“扫雷行动”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专项整治,严查大案要案,全市生猪私屠滥宰现象得以遏制,屠宰行业市场秩序逐步规范,有效保障了市民“菜篮子”肉品质量安全。
屠宰监管;生猪;畜产品安全;整治
长沙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自2015年年底承担畜禽屠宰监管执法工作以来,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及职责调整为契机,依法履职,重拳出击,持续深入开展“蓝盾行动”、“扫雷行动”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专项整治,严查大案要案,全市生猪私屠滥宰现象得以遏制,屠宰行业市场秩序逐步规范,有效保障了市民“菜篮子”肉品质量安全。
该市加快推进畜禽屠宰监管职能调整,市农委主动对接商务、编办等部门,及时完成市本级职能调整。争取市政府领导重视,新增屠宰监管执法专项经费86万元,在未划入人员编制的情况下,积极承担具体监管执法工作,特别是今年适逢长沙市城区动物卫生监督体制改革,作为参改单位,在自身力量削弱及人手紧缺的情况下,市本级划转33名专业技术人员到长沙各城区动监所,通过微调内部科室人员,切实调优配强屠宰执法力量,执法科作为市动监所5个业务科室之一,具体承担动物卫生监督和屠宰监管执法工作,配备7名执法骨干力量,其人员配置是其他业务科室的一倍多。同时,不遗余力促推县市区级屠宰监管职责调整,目前,全市畜禽屠宰监管执法职能调整基本到位,长沙县农林局设生猪定点屠宰监管办公室,为局内设科室,屠宰监管执法工作由县行政执法局承担。浏阳市畜牧局设定点屠宰监管科,为局内设科室,屠宰监管执法由动监所和屠管科共同负责。宁乡县、望城区屠宰监管职责已明确调整到县畜牧水产局,具体执法机构正在组建。内城区屠宰职能均明确由区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监督执法工作由区动监机构承担,至此,全市除宁乡、望城外,屠宰监管执法体系初步建立。
2016年初,市动监所下发《2016年长沙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要点》,明确要求年内全市办理非法屠宰案件50起,移送公安机关10起,具体到四县(市、区)办理畜禽屠宰违法案件不得低于8起,内五区及高新区不少于3起。为提升全市屠宰执法办案能力,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如期完成,一方面,及时开展执法队伍培训。定期组织执法人员集中学习法律法规及开展案件研讨会,分批组织市、县市区两级监管执法人员赴农业部参加“畜禽屠宰监管及执法操作实务培训班”集训。另一方面,强化业务督促指导。制定生猪屠宰违法案件指导要点,指派经验丰富的执法人员深入各区县(市)开展面对面交流互动,手把手传授生猪私屠滥宰执法行动经验和文书制作细节。在具体执法行动中,采取市级执法骨干带队指导,区级执法人员直接参与行动的方式,上下联动开展整治,效果明显,补齐了区级屠宰执法打击工作薄弱的短板,实现了办案“零突破”。雨花区独立开展2次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动;其他区全程参与了执法行动。截至8月底,全市共开展联合执法行动58次,捣毁私屠滥宰黑窝点58个,办理生猪私屠滥宰案件22起,结案3起,罚款12.91万元,没收生猪及其产品37.93吨,移送案件18起,公安机关刑事拘留17人,行政拘留11人。
该市按照“惩防并举、疏堵结合”的原则,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持续开展打击私屠滥宰专项整治行动,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力度空前。以长沙市城区动物卫生监督体制改革为契机,全面落实属地管理,充分调动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组织的积极性,借力基层一线优势资源,采取拉网式排查、重点时段蹲点取证、及时调配力量查处等举措,成效显著。其中,在开福区捞刀河街道高源村合心组现场查获一私屠滥宰窝点,非法屠宰数量大、涉案金额高达400多万元,此案与在开福区双河街道查获的另一起私屠滥宰窝点系同一当事人,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达到了追究刑事责任标准,市农委及时依法将案件移送市公安局开福分局立案侦查,被列为我省首例公安部、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屠宰执法案件。通过持续开展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蓝盾行动”、“扫雷行动”等专项整治,极大震慑不法分子嚣张气焰,基本遏制了生猪私屠滥宰局面。特别是在当前生猪价格高位运行,屠宰行业运营压力大的背景下,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场屠宰量不降反升,同比增加近400头/天,有效规范了屠宰行业市场秩序。
根据《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文件精神,市动监所会同公安、食药等部门,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实现打击私屠滥宰规范肉品市场秩序的联合执法、定期会商、信息互通共享。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公安机关受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规定》、《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涉嫌犯罪达到移送标准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刑责。通过半年多的磨合,多部门联合执法资源得到有效发挥,联动办案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大案要案查处力度进一步加大,“行刑衔接”机制实施顺畅,形成了畜禽屠宰执法工作合力,激发了畜禽屠宰行业活力。
按照食品药品管理体制改革后的新形势新要求,贯彻落实国家《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湖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屠宰检验检疫和畜禽产品进入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监管工作的意见》,牢固树立从养殖到屠宰全链条动物卫生风险管控意识,切实担负起动物源性农产品生产源头的监管责任,严管“畜禽入场查验、屠宰检疫检验、畜禽产品出场、病害畜禽无害化处理”四个关键环节,督促屠宰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屠宰检疫检验水平,加大违禁药品抽检,加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管,保持了屠宰监管职责调整特殊时期日常监管工作的连续性。全市没有发生生猪屠宰环节肉品质量安全事件,保障了群众“菜篮子”安全。1~8月,全市屠宰检疫生猪74.7万头,无害化处理生猪212头,同步抽检“瘦肉精”约2.84万份,生猪定点屠宰检疫率、监督检疫不合格产品无害化处理率、出厂肉品合格率100%。
针对私屠滥宰热点敏感问题多、公众期盼度高等特点,全市动物卫生监督系统上下联动,切实加强法规政策普及,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主动对接新闻媒体参与,积极传递畜禽屠宰监管“正能量”,推行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和应对突发事件“首问负责制”,为畜禽屠宰监管执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截至8月,邀请湖南都市频道、经视频道、长沙政法频道、公共频道和长沙晚报、潇湘晨报等媒体,参与打击私屠滥宰整治行动11次,出动记者24人次;“动监110”受理群众来电来访135起,“12345”市民服务热线投诉归口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处理22起,其中涉私屠滥宰问题18起。长沙县建立群众舆论监督制度,大力宣传“12316”、“84011737”投诉举报电话和发放“工作联系卡”,提高群众举报屠宰病死猪及私屠滥宰违法行为的积极性。同时,以案说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将查处的私屠滥宰违法典型案件整理汇编,市动监所联合市屠管办、市公安食安大队印发《私屠滥宰入刑风险大遵守定点屠宰是出路—屠宰执法“扫雷”行动永远在路上》宣传资料6 000余份送达各屠宰经营户,在农贸市场张贴公告600份,取得了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的良好成效,增强了屠宰企业、屠商、肉商的遵规守法意识和消费者的肉食品质量安全认识。
S851.34
C
1006-4907(2016)05-0003-02
10.3969/j.issn.1006-4907.2016.05.002
2016-09-16
陈宇明(1979~),男,汉族,湖南耒阳人,硕士,兽医师,主要从事动物卫生监管及畜禽屠宰执法工作。
※通讯作者:扶亚祥,E-mail:fuyaxian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