刁小行,温州医科大学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所,浙江 温州 325035
内在性与关联度:沃尔泽的社会正义与社会批评思想
刁小行,温州医科大学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所,浙江 温州 325035
摘要:本文根据沃尔泽的主要论著,从政治哲学角度深入探究了他的社会正义与社会批评思想,重点考察其正义观中的“共享理解”和“政治参与”概念如何导致了他对社会批评“关联度”的强调,以及他对社会批评家为何必须诉诸所批评的共同体的公共语言与信念的认识。对他而言,社会批评就是政治参与的一种模式或延伸,是“公共不满”的一种“参与式”或“关联式”表达。本文提出的主要问题是,沃尔泽是否过多地强调了社会批评的内在性,并通过考察韦尔奇和魏斯特的社会批评思想来回答这个问题。后两位思想家所提出的社会批评思想,避免了沃尔泽所批判的普遍主义与分离主义,而且他们对“边缘化”的理解以及对宗教共同体的参与,使他们获得了比沃尔泽更大的批评效度。
关键词:内在性; 关联度; 社会正义; 社会批评; 沃尔泽
作为社会批评家和政治哲学家,迈克尔·沃尔泽(Michael Walzer)对共同体如何解答“我们是谁?”的问题进行了长期研究。他关于公民资格、社会契约、社会正义的论著,反映了他对“是什么将人们结合在一起”这个问题的持续关注;同时,他对平等、自由和社会批评问题的关注,表明了他对普遍存在于任何共同体之中的差异问题的清醒认识。在文化多元的社会中,如何协调成员之间的相似性与差异性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在文化多元主义的研究中,“我们是谁?”以及这个问题意味着什么,日益变得迫切和重要。鉴于这些,沃尔泽的论著很值得认真研讨。
沃尔泽对认同与差异问题的处理一般具有两个特征:对现实主义的承诺以及强调培育政治参与的至关重要性。他关于现实主义的核心主张是,共同体所依赖的原则与其努力实现的正义观念,必须根植于其成员的信念和愿望之中。按照沃尔泽的观点,一个社会所依赖的价值与原则无法通过诉诸普遍的道德真理而获取,也不能通过革命的先驱者来确立。他主张变革必须源自人民,这个过程可能非常缓慢。从这个立场出发,我们可以更为直接地看到沃尔泽对公民政治参与有效模式的追寻。正是在各种政治参与中,公共生活才被塑造为认同与差异、正义与非正义等问题。
沃尔泽对政治参与和现实主义的双重强调,使其非常关注共同体成员检视他们所共享的信念、愿望和实践的方式,以及他们运用正义和平等来表达那些他们并不共享的信念、愿望和实践的方式。在这种背景下,探究沃尔泽社会批评思想中的“共享”(sharing)和“关联”(connection)概念。一方面,我们非常肯定沃尔泽所做的努力,他不是将社会批评的基础建立在普遍的批评标准之上,而是建立在直接决定共同体“共享理解”的政治参与之上;另一方面,我们也对沃尔泽的社会批评思想提出了几个问题。首先,沃尔泽是否过多地强调了共同体中的“共享理解”,从而对共同体没有共享的东西认识不足;其次,由此而导致的结果是,沃尔泽对社会批评家与其共同体之间“关联度”的理解,是否应该进行修正。为了解答这些问题,文章首先考察了沃尔泽在《正义诸领域》和《出埃及记与革命》中所涉及的关于分配正义和政治参与的基本观念,这种考察可以解释沃尔泽的社会正义与社会批评观念是如何直接遵循了其政治哲学思想的;他对社会正义与社会批评的“内在性”与“关联度”的讨论是与其整个思想体系相一致的。此外,本文还通过韦尔奇(Sharon Welch)和魏斯特(Cornel West)两位哲学家的思想来进一步探究这些问题,结合他们关于差异、边缘化和社会批评的洞见,对沃尔泽的社会正义与社会批评观念做进一步的拓展。
一、理论追求、现实条件与思想特色
(一)根除垄断:社会正义与社会批评的理论追求
在《正义诸领域》一书中,沃尔泽处理分配正义问题的方式,深受其对“支配”问题认识的影响。他认为,人们关于经济和社会平等的愿望,根植于平等的机会或生活水平之中。“产生平等主义政见的并不是有富有与贫困并存这一事实,而是富者‘碾碎穷人的容颜’,把贫穷强加到他们身上,迫使他们恭顺这一事实。”[1]3因此,社会善的公正分配问题并不是实现绝对的平等,而是防止支配的发生。沃尔泽的这种认识有利于我们理解他的正义观念:“简单平等”与“复合平等”之间的区分。“简单平等”要求对社会中支配性的基本善进行平等分配。如,在资本主义制度中,“简单平等”采取了对财富进行平等分配这种形式;在马克思主义思想中,“简单平等”意味着对生产手段的平等支配。但是,沃尔泽注意到,人们在赚钱、交友、影响其他人等方面的能力显然是不平等的,这也导致了追求任何社会善的平等分配必然是困难的。因此,人与人之间的自然差异总是会导致社会善的垄断,除非中央集权的政治控制能够深入到我们生活的各个方面,来抵消天赋和才能的自然差异,否则任何平等的分配都将很快再次成为不平等的。也就是说,为了实现“简单平等”,所有的社会善必须被严格调控,这样以来,所有的权力也都将集中在掌握调控机制的人手中[1]16。
“复合平等”的分配正义模式能够避免这些问题,因为“复合平等”强调的是一种多元的分配安排,也就是沃尔泽所说的“正义的诸领域”。对于每一种社会善(金钱、政治权力、爱等),都存在一个相应的分配领域,在每个领域内每一种社会善都是根据其特定的规则进行分配的。这些规则通过每种社会善的“社会意义”来确定,“社会意义中内在的包含着公正分配的原则”[1]23。这样的“社会意义”和分配原则并不是要消除任何特定的社会善在其领域内分配的不平等。如,在金钱领域中,某些人能够比其他人赚更多的钱,这并不必然是不公正的;不公正的是,由于这些人在金钱领域的这种成功,同时也使他们获取了其他的社会善,如,政治职位。沃尔泽的“复合平等”和“正义诸领域”的核心在于,消除社会善在不同分配领域之间的“可兑换性”。在他看来,每一种社会善都应根据自己领域内的规则进行分配,在某个分配领域内的不平等(或成功)并不会必然转换为在其他领域的不平等(或成功)。当某个特定的社会善支配了其他社会善的分配时,“复合平等”就会阻止权力集中和支配的发生。
诉诸“社会意义”来确定分配原则,是沃尔泽社会正义思想中的一个核心观念。这种观念包含两个方面:社会善的意义来自社会的交往过程,以及社会善的意义是“社会关系的最重要的媒介”。也就是说,社会善的意义不是首先被发现,然后再被使用的,相反,它是通过社会关系而被创造的,“分配是依据人们所共享的关于善是什么和它们的用途何在的观念摹制出来的。”[1]6每种善都是通过社会交往而被创造的,这意味着每种社会善都有一段历史,通过考察这段历史,可以揭示关于这种善应该如何被分配的深层的“共享理解”。按照沃尔泽的观点,正义并不是一种我们必须发现的普遍的公平原则,而是要符合这些深层的具有历史基础的“共享理解”。当社会善遵循共同体的“共享理解”进行分配时,正义就实现了[1]10-11。在一个公正的社会中,社会善的分配将遵循沃尔泽的“开放式的分配原则”:“任何一种社会善X都不能这样分配:拥有社会善Y的人不能仅仅因为他拥有Y而不顾X的社会意义占有X”[1]24。
(二)政治参与:社会正义与社会批评的现实条件
按照沃尔泽的观点,“支配”、“复合平等”和“共享理解”这些观念构成了正义理论的基础,而它们都依赖广泛的政治参与。与“简单平等”不同,“复合平等”并不需要集中的政府调控,因为维护“正义诸领域”边界的工作是分散性的,依靠每个分配领域的内在原则的运用。“复合平等将向更为分散、具体的社会冲突形式开放,并且,对物品的可转换性的抵制将会继续,但更大程度地是由普遍的男人和女人在他们自己的能力和控制范围内来进行的,而不再有大规模的国家行为。”[1]20因而,某个领域内的不平等并不会延伸到其他领域,不同的人在不同的领域运用不同的能力和才能,权力也将会在整个社会中更为均衡地分布。政治参与就是为了维护每个分配领域的完整性,这样就不会存在支配性的社会善,权力也不会集中在控制支配性社会善的少数人手中。
此外,在《出埃及记与革命》这本著作中,我们可以更为明显地看到,政治参与观念在沃尔泽的社会正义思想中所发挥的核心作用。沃尔泽在对“出埃及记”这个圣经故事的解读中,倡导一种激进的参与政治和现实主义,反对先锋政治和救世主式的希望,支持一种关于“牧师的国度和神圣的民族”的历史与人文视角。“这个国度的实现依赖参与的倔强的人民,虽然拥有神的保证,但仍敢于偏离神所设定的路径。”沃尔泽认为,任何持久的真正的自由,一定是建基于人民的参与的历史之中的,“为了向人民移交权力的缰绳”,他接受实现政治参与的缓慢过程和不可避免的挫折[2]101。
就像沃尔泽在《出埃及记与革命》中所理解的,神向以色列人所承诺的解放,是建立在自由基础之上的,需要广泛的政治参与。神不仅承诺以色列人将被引导出埃及,而且以色列“将是一个牧师的国度和神圣的民族”[2]101。他援用了自由民主政治理论中的一个核心差异,即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之间的差异。解放是对消极自由的承诺,也就是以色列人将生活在一个免于压迫、没有支配的国度之中;为了保证解放能够成为现实,所有的以色列人都必须作为牧师进行政治参与,遵守神的戒律,尊重以色列作为神圣民族的地位,而这又是一种积极自由。也就是需要所有人都进行积极的政治和宗教参与,共同塑造他们的公共生活,并根据他们与神以及他们之间所达成的契约来履行义务[2]109。通过承担道德和政治主体的责任并遵守彼此之间的义务,以色列人将实现自由的解放。
对沃尔泽而言,自由与正义都依赖对积极自由的运用。通过政治参与,过去的社会意义被援引,现在的公共生活被塑造。这种观念是他对“出埃及记”故事进行解读的核心,也是他在《正义诸领域》中所做论证的基础。他将“共享理解”而不是先验的普遍哲学理念作为论证的出发点。对他而言,就像“西奈契约反映了我们可以称为以色列人的普遍意志”一样[2]80,“共享理解”反映了任何社会或文化的普遍意志。自由主义试图从道德与政治传统之外,寻找某个特定立场来确定公正的政治、分配或道德安排,与之不同,沃尔泽从人们实际的道德与政治传统出发,来确定这些安排。这些道德和政治传统并不是简单的“就在那里”,或者像规划蓝图一样等着被阅读或“按图索骥”;相反,它们必须被阐释,而阐释总是一件容易引起异议的事情,因而诉诸深植在传统和历史中的社会意义,就将是一个持续论争、交互作用和政治参与的过程。为了阻止支配,人们必须参与到每个领域之中,形成一种“联合”,共同造就“一个公共论坛”[3]219。因为只有他们自己才能确定他们自己的“共享理解”,进而通过这种“共享理解”来推进社会正义。沃尔泽对支配的反对,实质上是在倡导分配体制的民主化和积极自由的运用。
(三)内在性与关联度:社会正义与社会批评的思想特色
同其他社群主义政治哲学家一样,如麦金泰尔和桑德尔,共同体和传统在沃尔泽的思想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与之不同的是,他更为强调政治参与在共同体和传统中的核心地位。对沃尔泽而言,政治参与不断更新我们在共同体和传统中的承诺与实践,通过民主的辩论,我们可以不断对它们进行阐释。而正是政治参与和民主辩论,为社会批评提供了可以进行批判性对话的优势地位,这在那些简单诉诸传统的其他社群主义者的社会批评思想中是缺乏的。这种社会批评的优势在其著作《阐释与社会批评》[4]以及《批评家群体》[5]中表现得很明显。在这些著作中,沃尔泽阐述了一种直接从其关于“政治参与”“分配正义”和“共享理解”的观念中发展而来的社会批评思想。实际上,对他而言,社会批评就是政治参与的一种模式或延伸:它是“公共不满”的一种“参与式”(engaged)或“关联式”(connected)表达。
沃尔泽将阿摩司(Amos)这样的先知视为典型的“关联式”社会批评家。他认为,阿摩司援引“西奈契约”,并将批评的矛头主要指向以色列人。他向自己的子民指出,他们已经背叛了自己的过去以及主要的道德原则。阿摩司在批评以色列人时,并没有援引某些中立的或普遍的标准,而是援引一种共享的历史与理解,尤其是以色列人与神所缔结的“西奈契约”。也就是说,阿摩司运用以色列这个共同体中共享的公共生活和价值来开展社会批评。按照这种模式,先知并不是宗教的创新者而是宗教的改革者,他调用“共享理解”的权威来责问个体和共同体[2]91。沃尔泽指出,“西奈契约”明确而有力地表达了以色列人的许多“共享理解”,阿摩司正是援引这些“共享理解”来批评政治和宗教实践的。“共享理解”充当着批评原则的作用。
“一个民族的文化通常是一个连接点,即便它不是一个完全合作的产物,但它往往是一个复杂的产物。人们通常所理解的特定社会善与原则、程序、代理观念相联系,如果统治者立刻选择的话,那么,他们将不做选择——由此产生了社会批判这个词。反对有权势的人们的支配而诉诸我所说的‘内部’原则,是批判说教的普遍形式。”[1]9n
这段引文在一定程度上表达了沃尔泽社会批评思想的基本原则。按照他的观点,最有效的社会批评者,是那些使用民众的语言进行表达的批评者。他们诉诸植根于历史内部的“共享理解”,并通过政治参与对这些“共享理解”不断进行阐释。沃尔泽区分了“相关联的社会批评者”(connected critics)与“相分离的社会批评者”(detached critics),后者试图从共同体外部来看待社会和政治世界,切断与共同体和传统的所有联系,以获得一种“普遍的正当理由”。他们离开家庭和城市,相信“通过分离与离开可以发现某种真理,这种真理可以给予社会批评一种特别的权威”。通过运用这种权威反过来“检视和指责”共同体中的居民[5]13。沃尔泽认为,“相分离的社会批评者”具有某些浪漫的或英雄的品质。他们寻求将自己与人民的共同体相分离,这样以来,他们也就失去了向人民进行诉说的能力。“这样的社会批评将不会撼动这个世界,除非它直接指向这个世界的特别特征,这些特征被除批评者之外的其他人都承认是错误的、压迫的、粗鲁的或者非正义的。”[5]237沃尔泽对社会批评的认识是与其构建正义理论的方法联系在一起的。他反对罗尔斯的“无知之幕”和“原初状态”,认为通过这种方式实现普遍的正义原则是不可能的。正义观念只能在共同体内部,以一种“特殊主义”(particularism)的方式进行理解。与之类似,有效的社会批评也只能在人们的公共语言中进行。
沃尔泽对社会批评的“关联度”和“内在性”的强调,容易引起社会批评距离的问题。他对“共享理解”和“内部原则”的诉诸,很可能将自己置于这样一种困境之中,即他有可能诉诸了一种排他的甚至是压迫性的“理解”或“原则”。即使承认参与式对话和论争在社会批评中的作用,但仅仅通过诉诸“共享理解”,社会批评者能否获得一种充分的批评距离还值得商榷。但必须强调的是,沃尔泽并没有忽略社会批评的距离问题,而且他也认真考察了社会批评距离的本质。他认为,我们应该看到“分离的社会批评者”和“关联的社会批评者”所追求的批评距离的不同。前者所追求的批评距离,割断了批评者与共同体之间的所有联系,而在后者所追求的批评距离中,“处于边缘的”(marginalized)社会批评者仍与共同体保持着一种“对抗性(antagonistic)关联”[5]22。在“对抗性关联”中,社会批评者将自己置于一种边缘化的地位,但这种边缘化并不是与民众或共同体的“共享理解”保持距离,而是仅仅与“权威和支配”保持距离[1]75。沃尔泽认为,这才是一种必要的社会批评距离,因为它可以让社会批评者明白,“共同体的文化价值是如何在中心被伪善地捍卫,而在边缘又被实质性地抛弃。”[5]22换言之,边缘性的位置可以给予社会批评者一种更好的视角,从这种视角出发,批评者可以看到权力者如何在口头上支持,但又在实际上违背共同体的核心价值。社会批评者应对这些核心价值保持强烈的承诺,并诉诸它们来批评统治者的伪善与支配,揭露“社会的虚假表象并向其民众表达他们应该如何生活的最深层观念”[5]232。在沃尔泽看来,社会批评基本上就是马克思主义者称为“内在的批评”这样一种形式。
二、思想的问题与困境
正如前文所提到的,沃尔泽的社会批评思想仍面临着一些困境和紧迫的问题。基本问题是,他的“内在的”和“关联的”社会批评观点,能否为社会批评者确立充分的批评距离以及能否实现真正的社会批评。与这个问题紧密相关的是,“边缘化”和“共享理解”的本质问题。沃尔泽认为,社会批评者的主要任务是揭露共同体中的虚假表象或矛盾,并向民众揭示共同体的深层道德原则。按照沃尔泽的观点,处于共同体边缘地位的社会批评者,可以更有效地向共同体成员表明“他们自己的灵魂”[1]93。但在文化多元的社会中,社会批评者不止与一个共同体保持着“关联”,对于这样的批评者而言,社会批评不仅要获得一个更有利的批评视角,而且还要分析不同共同体、历史与正义原则之间的冲突。在这种情况下,社会批评者必须诉诸不同共同体的“共享理解”或不同的“公共语言”。也就是说,社会批评者如何处理这种可能性,即在每个分配领域内将遇到不同的“共享理解”和内部原则,而它们都是不同共同体和不同历史的产物,都具有存在的合理性。
沃尔泽并没有忽视这些问题,他在《正义诸领域》中写道:“政治共同体和历史共同体有时并不重合,当今世界,感情和直觉并不容易分享的国家正在增多,而分享正在更小的单元里发生。因此,我们可能应该寻找某种方法,以把分配决定调整得符合那些单元的要求。但这一调整必须是通过政治方式达成的,并且其根本特征将建立在公民对文化多样性、地方自治等价值的共识基础上。”[1]35从这段引文中可以看出,沃尔泽承认社会批评所面临的这些问题,并且提出了一定的解决方案。但我们还需要进一步对这些问题进行阐释和分析,当不存在关于“文化多样性”和“地方自治”价值的“共享理解”时,又该如何?
沃尔泽认为,“社会批评最终源自于公共的不满,它需要根据意识形态的矛盾和公共不满所反映的社会冲突进行解释”[5]22。为了构建一种关于批评的更为复杂的观点,我们可能需要区分“意识形态的矛盾”(当权者违背共同体的核心价值,通过内在的社会批评可以合理的表达这种违背)与“社会冲突”(共同体之中或之间的“共享理解”的冲突,对其进行分析需要不同的社会批评工具)。我们可以通过沃尔泽对波伏娃(Simone de Beauvoir)的讨论,看到超越诉诸“共享理解”的社会批评的线索。沃尔泽批评了波伏娃的这种观点,即女性解放的惟一可能,就是从她们作为女性的现实中分离出去,以实现男性般的自主形式。沃尔泽认为,这种寻求自主的普遍观念本身就是压迫性的,因为“它使从属的群体固守他们并没有参与塑造的标准”[5]167。换言之,他认为,受压制的群体需要寻找某种方式来共同塑造“共享理解”,社会批评所包含的不仅仅是对过去的诉诸,而且还包括根据社会冲突来融合新的“共享理解”的努力。
通过这一点,沃尔泽本人提出了这样的可能性,即深植于某个边缘化群体经验之中的社会批评者,反而可以运用这种经验。通过这种经验,不仅可以揭露主流的核心价值并没有被奉行,而且还可以表明某些核心价值本身就是支配的工具。这样一种社会批评并没有必要割断与主流核心价值间的联系,而是应更为强调与边缘化群体间的“关联”,应更为强调与这些群体中所确立的或新兴的价值间的“关联”,这些价值有可能与主流核心价值产生冲突。但沃尔泽并没有准确地或明确地表达这种批评形式,他所提供的线索被他对“共同体”或“民众”的模糊参照,以及他对社会批评就是“日常语言”(ordinary language)的强调所掩盖。沃尔泽主张,社会批评必须始于共同体的“内部原则”,需要援引现存的共同体和历史作为基础。但问题是,所要援引的是哪一个共同体?哪一个历史?对于这样的问题,沃尔泽并没有进行明确的回答。
三、一种更为复杂的社会批评模式
按照前文的分析,应该存在两种“相关联的”(connected)社会批评,我们需要对其进行区分。第一种就是沃尔泽明确主张的“相关联的”社会批评,这种社会批评强调“关联度”和“内在性”,批评者一般只与一个共同体相关联,并诉诸这个共同体的“共享理解”来开展社会批评。而在另一种“相关联的”社会批评中,社会批评者不止与一个共同体或群体相关联,他们需要运用自身与被压制或被边缘化共同体之间的关联,对支配性共同体进行批评,并呼吁创造新的价值或“共享理解”。这样的“关联”并不排除内在批评,但它更强调从边缘化共同体的“共享理解”出发,来对主流的核心价值开展批评。
韦尔奇(Sharon Welch)和魏斯特(Cornel West)是后一种社会批评类型的典型实践者。在他们关于社会批评和社会变革的论述中,我们可以发现完善沃尔泽提出的边缘化和社会批评之间关系的方式。首先,他们都关注从属于主流思想与生活的传统,以达到揭示边缘化共同体的“压迫记忆”,以及在这些共同体中所存在的希望和抵抗传统。作为社会批评者,他们肯定边缘化共同体所具有的经验和价值,以及这些经验和价值对支配性共同体所构成的挑战。其次,他们都认为,社会批评并不仅仅是诉诸共同体的“共享理解”,社会批评还必须重视共同体之中或之间存在的相冲突的传统,以及这样的冲突为评估“共享理解”本身所提供的可能性。最后,与沃尔泽相比,他们都强调社会批评者具有更大的构建作用。从他们的观点出发,社会批评的作用不仅是批评非正义,而且有助于融合传统冲突中的新纽带和新关联。因此,从这两位思想家的思想中,我们可以发现社会批评更大的建构作用。
韦尔奇和魏斯特都表达了一种激进的社会批评形式,这种批评诉诸被主流核心价值所排除的价值和传统,但他们也承认与主流传统进行关联的重要性[6] ix-x [7]211-239。因此,他们并不是仅仅主张用处于从属地位的传统和价值来取代处于支配地位的传统和价值,而是倡导通过分析共同体和传统之间的冲突来产生新的价值。此外,他们都寻求发展一种社会批评工具,通过这种工具,共同体能够承认其他的共同体,并能够从它们的差异中进行学习。沃尔泽也认为,对社会批评者来说,使人们意识到不同的生活方式和价值是必要的。他运用“反复”(reiteration)的概念讨论差异和他者的重要性:“我们并不是通过比较和分类来获取其他人的道德知识;我们是通过反复重申我们的自我理解来理解他者的”[5]67。
总的来看,这三位思想家的批评视角并不是相互排斥的,因为他们都强调了“参与”和“关联”在社会批评中的重要性。韦尔奇对“团结一致性”(solidarity)的诉诸以及魏斯特对内在批评价值的承认,都意味着他们承认共同体之间的“关联”是必要的。因此,在文化多元的社会中,分配领域的复杂性要求我们去发展一种新的社会批评观念,这种观念能够解释和评价每个领域中大量存在的不同原则和价值,以及能够表达社会批评者在共同体之中或之间存在的多重“关联”。它既能够促使我们以一种新的方式来看待我们通常习以为常的事物,也能够促使我们深刻反思我们的日常生活、价值和制度的基础。
总之,沃尔泽、韦尔奇和魏斯特三位思想家都试图通过这样一种方式来平衡现实主义的希望,即他们的社会批评都是与它所指向的共同体“关联”在一起的,只是在侧重点上有所差异。沃尔泽主要关注阐释和强化我们已经具有的“关联度”和“共享理解”。他特别强调那些将我们维持在一起的东西,如果我们试图保持任何富有意义的共同体意识,这种东西将是社会批评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另一方面,韦尔奇和魏斯特主要关注那些已经被排除在主流之外的传统和价值,关注构建新的、更为包容的社会生活形式。而他们这种建设性工作需要“诠释的”(hermeneutic)和“变革的”(transfigurative)实践[7]15,而这正是沃尔泽的社会批评思想中所忽视的。总而言之,社会批评必须对这种事实保持清醒的认识,即在诸多共同体的边界内,很多群体被强制“共享”支配性的社会意义,而他们并没有或几乎没有参与创造这种社会意义。如果支配性的文化和共同体拒绝审视他们所谓的“共享的社会意义”,拒绝倾听来自不同群体的声音,那么真理和正义将不复存在。
参考文献:
[1](美)迈克尔·沃尔泽:《正义诸领域:为多元主义与平等一辩》,褚松燕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2年版。
[2]Michael Walzer,Exodus and Revolution,New York:Basic Books,1985.
[3]Michael Walzer,Obligations:Essays in Disobedience,War and Citizenship,Cambridge,Ma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70.
[4](美)迈克尔·沃尔泽:《阐释和社会批判》,任辉献等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
[5]Michael Walzer,The Company of Critics:Social Criticism and Political Commitment in the Twentieth Century,New York:Basic Books,1988.
[6]Sharon Welch,Communities of Resistance and Solidarity,Maryknoll,N.Y.:Orbis Books,1985.
[7]Cornel West,The American Evasion of Philosophy,Madison:University of Wisconsin Press,1989.
责任编辑吴兰丽
作者简介:刁小行,哲学博士,温州医科大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所研究员,研究方向为西方政治哲学与马克思主义理论。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国家认同与政治义务的担当问题研究”(14CZZ011);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日常生活视域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认同研究”(14GXSZ016YB)的阶段性成果
收稿日期:2015-12-20
中图分类号:B82-0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7023(2016)04-0033-07
Internality and Connection:the Thought of Social Criticism and Social Justice of Walzer
DIAO Xiao-hang
(Wenzhou Medical University,Wenzhou 325035,China)
Abstract:This paper explores Michael Walzer’s vision of social criticism in view of his theoretical and historical work on justice and politics.Concentrating on the concept of shared understanding and political participation,I argue that Walzer’s theoretical work leads to his emphasis on the connection of the social critic and his insistence that the critic must appeal to the common language and beliefs of the community he or she criticizes.In fact,social criticism for Walzer is simply an extension or a mode of political participation:it is the engaged or connected voicing of common complaint.The primacy question I raise is whether Walzer ultimately places too much emphasis on forms of immanent critique.I explore this question by turning to the work of Sharon Welch and Cornel West.Both thinkers offer visions of social criticism that avoid the universalism and detachment Walzer criticizes,but their understanding of marginalization and their involvement in religious communities allows the more critical distance than Walzer allows.
Key words:internality; connection; social justice; social criticism; Walz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