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义型语言句法结构与语汇范畴关系问题探究

2016-03-08 00:55王洪亮绪可望
关键词:语义特征句法结构

王洪亮,绪可望

(1.中央财经大学 外国语学院,北京 100859;

2.吉林大学 公共外语教育学院,吉林 长春130012)



语义型语言句法结构与语汇范畴关系问题探究

王洪亮1,绪可望2

(1.中央财经大学 外国语学院,北京 100859;

2.吉林大学 公共外语教育学院,吉林 长春130012)

[摘要]从意义的视角出发对语义型语言句法结构和语汇范畴之间的关系问题进行研究是目前语义型语言语法研究的趋势和潮流。对语义型语言的句法结构进行“话题”和“说明”的二元切分有其哲学认识论基础。有定性是“话题”的重要语义和语用特征。在有定性的要求和统辖下,可以以“离散性”和“延续性”语义特征为标准对语义型语言的语汇进行语法范畴的划分。基于语义特征的语汇范畴划分与“话题—说明”的句法框架彼此契合与适配。

[关键词]语义型语言;句法结构;语汇范畴;有定性;语义特征

美国语言学家Lamb等人在转换生成语法的研究过程中发现转换生成规则虽然能够生成为人们所接受和理解的语句,但同时也能生成形式上合乎语法规则但在意义上根本说不通,在实际语用中根本不可能出现的语句[1]74-75。为了解决转换生成语法所遇到的意义难题,Lamb等人提出语法学应该进行词位句法和义位句法的研究。在词位句法的研究中,人们处理的范畴是名词、动词、形容词等词类范畴,而在义类句法中,这类范畴并不出现,义类句法应该解决和规定的是哪些义位的结合是允许和有效的,哪些义位的结合是不允许和不被接受的。Lamb认为这两种句法模式是各自独立存在的,应该分别加以独立的研究,这就是一般所说的分层语法(stratification grammar)。

Lamb试图在转换生成语法的理论框架之内解决语义问题,从而完成对转换生成语法理论的修补。基于此,其分层语法理论是否有发展前途受到了很多语言学家的怀疑。但是,语法研究当中纳入语义的因素,或者说,从语义的角度出发去研究语法问题却成为了后续语言学家们的一个主攻方向。越来越多的语法学家认识到,以汉语为代表的语义型语言缺乏印欧语的那种词位句法,语义型语言遣词造句的规则与印欧系语言的语义句法相当,因而在语法研究中如果能排除词位句法的干扰,集中进行语义句法的研究,或许能为语义句法的建立和完善作出重要的贡献。

一、哲学认识论视角下的句法结构二元切分

古希腊的哲学家认为语言的结构反映世界的结构,语言的表达方式与现实现象的存在方式之间存在着直接或间接的对应关系。基于这样的认识,语言的研究长时间以来被纳入哲学研究的轨道。亚里士多德“实体—偶性”(substantia-accidens)的逻辑理论本来是哲学家们用来解释现实现象结构的理论,但基于语言与现实世界存在对应关系的理论假设,我们不妨可以用它来对各种不同类型的语言结构作出较为合理的阐释和归纳。

从哲学意义上来讲,“实体—偶性”理论的重心在于“实体”,“偶性”是用来说明“实体”的[2]88-89。就语言编码来讲,印欧系语言的编码机制着眼于时间,因而其语法研究的重点着眼于和“偶性”相对应的谓语。相比较来看,某些语义型语言,比如汉语,其理据性的编码机制侧重于空间,重静态的名物,从这个角度来看,“实体—偶性”公式的基本精神恐怕更适合于语义型语言的编码和研究。实际上,中国古代也有相应的哲学理论,只不过表述的方式不是“实体”与“偶性”,而是“比类取象”和“援物比类”。尤其是“援物比类”的说法,其含义实际上大体类似于亚里士多德的“偶性是用来说明实体的”表述。

就语言结构类型来说,汉语缺乏形态变化,没有主谓一致关系统辖下的词类规约性变化,因而发展出“类”和“象”的两点式的“比类取象”的思维方式和语言编码机制,其语言结构呈现出很大的“援物比类”的灵活性[3]123-127。如果承认“类”和“象”是汉语结构编码的基础,那么针对汉语结构各层级上的研究就都要围绕这一对概念展开。就目前的研究来看,在字的层面,“类”表现为“声”,“象”表现为“形”,传统的训诂学认为要对字义进行研究和考察,就必须抓住“声”,故有“声训”之说。在字组的层面上,“类”表现为向心字组的核心,“象”表现为离心字组的核心,它们的语义指向,不管是向心还是离心,都指向“类”[4]365-366。现在,进入造句的层次,“类”是不是仍然存在?是不是仍然处于语义的中心地位?如何体现?这都是目前值得仔细研究的问题。从逻辑上推断,汉语的句法结构还应该是“类”与“象”关系的体现。鉴于此,目前很多语言学家倾向于放弃由主谓一致关系所控制的,以谓语动词为中心的句法研究框架,而主张采纳“话题—说明”(topic-comment)的框架来对语义型语言的句法结构进行研究。也有主张使用另一对术语“主位—述位”(theme-rheme)的,如布拉格学派的马泰休斯以及系统功能学派的韩礼德等,但这一对术语现在一般多用于语篇层面的研究。

最先提出和使用“话题—说明”术语的是霍凯特。霍凯特以语序和语句所表达的信息为出发点和基础,在传统的“主—谓”结构的基础上提出了“话题—说明”的概念,认为主谓结构最一般的特点可以从它的直接成分的名称,即“话题”和“说明”两个术语得到更加深刻的认识。在实际的语用过程中,说话人一般先提出一个话题,然后就提出的话题做出说明。在霍凯特那里,虽然话题和说明的概念与传统的主谓概念纠结在一起,但霍凯特已经明显感觉到了它们之间的矛盾。他指出“在英语和大家所熟悉的欧洲语言里,通常话题也是主语,说明也是谓语……,但这种一致在英语口语里很多时候达不到,正式英语里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也经常达不到,在有些非欧洲语言里更达不到。”[5]143-144

对“主语—谓语”和“话题—说明”之间的矛盾有所察觉和研究的汉语语言学家也不乏其人。如赵元任曾经指出“在汉语里,把主语、谓语当作话题和说明来看待,比较合适,主语不一定是动作的动作者,在‘是’字句里不一定等于‘是’字后面的东西;在形容词谓语前头不一定具有那个形容词所表示的性质。它可以是这种种,但不是必得是这种种。”[6]87-88陈承泽首创“标语”与“说明语”之说。胡裕树区分了“话题”和“主语”的三条形式化标准。

可以看出,很多汉语语法学家已经独立自主地察觉到了主语和谓语的结构划分与汉语语言事实之间的矛盾,提出了针对汉语的话题与说明这样的结构分类标准。

Charles Li和Sandra Thompson在理论上更加激进,他们将“话题—说明”和“主语—谓语”作为语言结构类型分类的标准,据此把语言结构的类型划分为四种:注重主语(subject prominent)的语言;注重话题(topic prominent)的语言;主语和话题并重的语言以及主语和话题都不注重的语言[7]112-113。汉语属于注重话题的语言,英语等印欧系语言属于注重主语的语言。

二、语义句法的开放性及话题的有定性

根据Charles Li等人的分析,我们可以进一步推论,即以主谓一致为框架的语法体系是适合于印欧系语言的句法结构的分析方式,其句法结构注重的是主谓一致框架下的形式逻辑,因而可将印欧系语言划归为形式化语言的范畴;话题和说明的框架适合于汉语这样的不注重形式逻辑,而注重语用和语义的语言,因而可将汉语划归为语义型语言的逻辑范畴。形式化语言的语法体系可以称之为“形式语法”;语义型语言的语法体系可以称之为“语义语法”。

随着研究的深入,尤其是“话题—说明”理论的发展,将语义作为语法研究的切入点,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作为语法研究的一项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语义在语法研究中,尤其是语义型语言的语法研究中,已经确立了它不可或缺的重要地位。明确了这一点之后,随之而来的一个问题就是为什么说印欧系语言形式语法理论不大适合于语义型语言语法的研究呢?通过对“话题—说明”理论的考察,我们认为语义语法有着根本不同于形式语法的特点。顾名思义,形式语法重“形式”,研究形式语法首先得弄清楚由主谓一致关系所控制的形式变化的体系,即词的形态变化与主谓一致关系的契合关系,也就是Lamb所谓的词位句法,即转换生成语法通过转换所生成的表层语法结构。在表层结构中,句子的逻辑框架清晰,各词类都能服从于整体框架的统辖,各司其职。整个语句呈现出一种封闭性的特点。

与形式句法相比,语义句法重“语义”,在研究语义句法时,由于缺乏形式标记,人们首先应该弄清楚的是支配和控制语法规则的句法框架以及与此相适配的语汇范畴的划分。熟悉汉语的人都知道,汉语遣词造句的一般规则是“因字而生句”,讲求字或字组的组合顺序以及虚字的运用等。也就是说语义语法基本上绕过了表层的形式阶段,直接进入了深层的语义阶段[8]2-4。由于缺少形式的束缚,汉语的语句呈现出开放性的特点,何时结束一个语句,完全取决于一个意义的表达是否完整。

形式语法起支配作用的是主谓一致关系所维系的结构框架以及与之相适配的词的形式变化和范畴分类。对于语义语法,目前语法学家们比较一致的意见是承认“话题—说明”结构是统辖其句法关系的框架结构。也可以说,“话题—说明”结构是语义句法分析的“纲”,有了这个“纲”,还需要有更加细致的语汇范畴与之相适配、相契合,以便做到纲举目张。以此看来,如何对语义语法的“目”进行分类研究是语义型语言下一步研究的重要任务,也是难点和创新点所在。就形式语法而言,其“目”是显性的,就是具有明显形式标记的各个词类,形式标记无异于是一种语义的编号,造句时将其对号入座即可。与之相比,语义语法的“目”是隐性的,缺乏形式的标记,对其进行挖掘和描写十分困难,也只能选择从语义特征入手进行较为具体的分析。

从语义特征入手去研究语法特征和范畴分类可以说是纷繁复杂,困难重重。因为研究语义特征可以从多角度去进行,哪些特征与语法范畴的形成有直接或间接的联系难以界定。在研究语义句法时,如何寻找语义与句法的接口成为了解决问题的关键,我们只能循着前人的研究成果继续探寻下去。对赵元任、霍凯特以及Charles Li等人的研究成果进行总结可以得出以下几条基本推论:

第一,主语和谓语之间存在着形式上的一致性,而话题与说明之间不存在形式上的一致性,这一点是确定无疑的。

第二,语义型语言的话题应该是有定的,因为它是说话人所要强调的对象,只能处于句首的位置,而主语并不一定是有定的,因此并不一定处于句首的位置。

第三,从前两点可以得出推论,即主语和谓语之间因为有一致关系的统辖和制约,两者之间联系十分紧密,至少形式上是如此,而话题和说明之间联系十分松散,汉语语句具有开放性便是明证。

基于上述第二点,我们可以得出更进一步的推论,那就是有定和无定的问题是语义型语言句法结构的核心问题之一。语义型语言语句的话题部分一定是有定的,而形式化语言的主语部分则不一定是有定的。造成这一区别的根本原因在于形式化语言注重的是语言系统内部的结构关系和编码的规约性,而语义型语言注重的是如何更好地发挥语言符号的语义和语用功能。在对具体的话语进行编码时,语句的语义和语用功能对编码的规约性进行一定程度的压制和限制,弱化和淡化结构上的系统性。以此看来,话题的有定性是语义型语言的重要特征,可以藉此对语义型语言的句法特征和语汇范畴展开分析和讨论,这有可能成为语义型语言语法研究的突破口。

三、以“离散—延续”概念为基础的语汇范畴分类

要想深入研究语义型语言语汇范畴的分类问题,选择“离散—延续”这一对语义特征作为突破口不失为是一种较为适切的、科学的切入点,因为“离散”和“延续”是一对重要的认知范畴和语义范畴,客观现实世界中的现象都可以据此标准而划分成离散和延续两大类。在汉语语法研究中较早采用“离散—连续”这一对认知和语义概念去研究和观察语言现象的是石毓智。石毓智首倡用“没”和“不”作为标记字来鉴别汉语结构单位的离散与延续的性质[9]44-46。他指出,能用“没”否定的是表离散意义的字或字组,能用“不”否定的是表延续意义的字或字组;“没”否定的是有无的问题,“不”否定的是程度的问题,两者有本质的差别。如“灯没亮”表明的是“灯是否亮”这样的本质属性的问题,而“灯不亮”表明的是“灯的亮度”这样的程度性的问题。由此可以推断,“没”否定离散性的语言单位,“不”否定延续性的语言单位,可以依据“没”和“不”对语义型语言的语汇范畴进行分类。

基于此,我们可以以现代汉语《普通话三千常用词表》(以下简称为《三千词表》)为基本材料,以“离散—延续”这一对语义概念为标准对其进行分析,以确定基本汉字的语法分类。通过逐字的考察分析,我们能够确定一部分汉字能受“没”否定而不能受“不”否定,这一部分汉字占300字左右,如“纸、笔、书、马、牛、羊、车、船、班”等。这一部分汉字的特点是每个字都可以自由地用数量字加以限制和修饰,如“一张纸、三支笔、五本书”等,这说明此一组汉字是典型的表离散性意义的汉字,可以据此将汉语中此类汉字划归为“名物”类语法范畴。

按照“离散—延续”语义标准对《三千词表》进行分析还可以划分出另一类汉字,即仅能受“不”修饰,不能受“没”修饰的一组汉字,这类汉字的一个显著特征是能受“很”等表程度的字修饰,不能或很少受数量字修饰。这充分说明此类汉字具有“离散性”语义特征,可以划归为典型的“性状类”语法范畴。此类汉字包括“深、浅、丑、傻、长、短、薄、厚”等,共计100字左右,数量较为有限。

以“离散”为标准对《三千词表》进行分析后,我们会发现,可纯粹划入名物类的汉字数量不多,仅占《三千词表》汉字的三分之一左右,这是否说明以名物为基础编码特征的汉语的编码重心发生了变化?答案应该是否定的。因为我们如果对《三千词表》中的二字组进行考察的话,就会发现能受“没”和数量字修饰的二字组占有相当的比例,如“电车、帆船、马路、公路、饭碗、脸盆”等,合计有1 400个左右。三字组、四字组及五字组表名物性质的更是占有绝对的比例,如“客运站、火车站、邮电局、公安局、共产党、共青团、公共汽车、宇宙飞船、人民解放军、法西斯主义”等。

以“延续”为标准对《三千词表》中的二字组进行分析会发现,这一组的数量与表“延续”意义的单字相比,数量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这说明,汉语重名物的编码性质没有发生改变,发生变化的是编码的具体方式。

以“离散—延续”为标准对《三千词表》进行分类后,需要对划分的两个基本语法类别进行命名,可采用汉语传统的“静字”和“动字”进行命名,也可按照目前人们的习惯,冠之以“名字”、“动字”这样的称呼。尽管如此,汉语的“名字”和“动字”的分类与印欧语名词和动词的分类存在着显著的不同,主要的区别是汉语是以语义为基础进行的分类,印欧语则基于形式的标记[10]112-114。汉语另辟蹊径,以语义为标准对字或字组进行语法分类,其目的是为了有效地论证和契合“话题—说明”这一句法框架。“话题”最重要的语义特征就是它的有定性,也就是说它的所指能和现实语境中特定的现象联系起来而成为谈话的主题,因为“话题”是“说明”的对象,“话题”无定,陈述的时候就无法说明。

调查数据显示,有定性的“话题”的语义特征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离散性。任何延续性的事物无法进入“话题”的位置。即便进入,也要加上“这”或“那”一类的指示成分,指示成分具有将其所指称的事物从周边的事物离散出来的功能,为话语提供了确切的主题。

第二,定指性。听说双方都清楚话题的指称。

第三,定量性。具有离散性质的事物必定能以一定的量来衡量。

以“离散—延续”为标准对汉字及字组进行语法范畴的划分与“话题—说明”的句法框架具有高度的契合性。

四、“离散—延续”分类的模糊性和连续统性质

在“话题—说明”句法框架的统辖下,汉语的字或字组可以按照语义特征的标准较为明确地划分为离散和延续两大类。但在对《三千词表》的考察过程中,我们会发现,还有很多字或字组无法完全清晰地划归入离散或延续的语义类别。以“没”或“不”的标准进行检验,有些字既能接受“没”否定又能受“不”否定,这说明它们兼具离散和延续的性质。进一步比对会发现,这些字受“没”或“不”否定的自然性和频次还存在着差异,有些字受“没”否定的频次更高;有些字受“不”否定的频次更高。前者可划归为A组,包含有“买、办、改、干、变、拔、搬、丢”等字,后者可划归为B组,包含有“净、渴、乱、凉、粘、浓、软、甜、好、坏”等字。

在《词表》中,A、B两组字共计500个左右。其中,A组字与前面谈到的纯粹的离散字之间有重要的区别:纯粹的离散字不能用“不”否定,用数量字进行修饰和限定的时候,只能放在前面,与之相比,A组字可以用“不”否定,用数量字进行修饰的时候,只能放在后面,如“吹一首曲子、办一次差”等。除了与离散字的区别外,A、B两组字之间也存在着较大的区别。通过对一定量的语料的考察,我们会发现,A、B两组字受“没”和“不”否定的频次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前者高,后者低,这说明前者使用的自然性明显高于后者。再者就是A组字后面受数量字的修饰和限制比较自由,B的限制比较大,也不大自然,使用频次较低,如,人们不经常说出“浓了一锅汤、凉了一整天、甜了一块面包”之类的话语。不难看出,B组字前面已经可以用表程度的“很”来限制和修饰,表明它已经有延续性的量的特征,在语义上向纯粹延续性的字靠拢,而A组字则不具备这样的特征。

从字组的层面上考察,情况也大致如此。在二字组的层面上,也能区分出既能受“没”和数量字否定也能受“不”否定的两组情况。A组受“没”和数量字否定的频次要明显大于B组,如“忍耐、盼望、坦白、忘记、吓唬、解决、发挥”等,B组有“诚恳、粗鲁、悲观、呆板、灵活、勉强、高兴、积极”等。

上述分析表明,以语义为基础对汉语的字或字组进行的语法分类是一个从离散到延续的连续体,各类之间没有一个十分明确的界限。我们知道,《马氏文通》之前传统的汉语研究除了分实字和虚字外,在实字内部不再分类。实字不分类是因为传统的汉语研究只讲句读,不讲句读内部的逻辑框架[11]7-15。现在,伴随着“话题—说明”句法框架的提出和发展,自然而然地需要重新触及汉字或字组的语法分类问题。

人们也许会认为所谓离散类的汉字或字组就是印欧语名词一类,A组以及纯粹的离散类的汉字多对应于印欧语动词,B组以及纯粹延续类的汉字多对应于形容词。的确,它们之间在语义上有相似之处,但也不完全对应。相似的原因不在于汉字的语义分类类似于印欧语的名词、动词和形容词,而是二者的划分都有其客观的语义基础,是现实中的名物、行为和性状经人的认知加工后在不同类型语言中的投射。在语义句法的研究当中,我们只需考虑字的语义分类,而不必受印欧语语法分类的影响。

朱德熙曾经指出,在汉语的句子当中,百分之八、九十的动词和形容词都可以做主宾语。显然,朱德熙看到了汉语语法分类的问题所在,但没有深入地去分析印欧语的句法框架与汉语的语言事实之间的矛盾,因此无法提出合理的、基于语义的汉语语法分类的标准[12]143-146。对汉语句法有定性及语汇分类连续统性的探讨可以对上述问题做出较为合理的解释:

即凡是有离散性特征的语义单位都有可能进入“话题”的位置,离散性越强,进入“话题”位置充当话题的概率就越大;凡有延续性特征的语义单位都有可能进入“说明”的位置,延续性越强,进入“说明”的位置充当说明的概率也就越大。上述规律是一条总的、基本的规律。在具体的话语交流当中,这条规律时常被打破,主要的原因就是离散性与延续性具有连续统的性质,“离散性”或“延续性”的语义单位在进入“话题”或“说明”的位置时所呈现的主要是概率大小的问题,而不是能与不能的问题,在一定的语用条件下,离散性和延续性可以相互转化。

五、结语

无论是古希腊的“实体—偶性”哲学思想还是中国古代的“比类取象”学说,其反应的都是人类看待和认识世界的角度和方式,存在着很大程度的共性。就语言来说,不同语言的语法结构和范畴分类都是对人类的认知方式和现实世界的直接或间接的反映,只不过是语言的编码方式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区别,这是语言结构类型的个性特征。

印欧语的语法规则强调主谓一致关系统辖下词类的规约性变化,是一种封闭的、形式化的语法建构方式;与之相比,以汉语为代表的语义型语言的句法建构侧重的是对话题的说明,是一种开放式的、语义型的语法建构方式。汉语语汇的语法分类与印欧语语汇的语法分类存在着迥然的差异。以“离散—延续”语义特征为标准对汉语语汇进行范畴划分十分契合于汉语“话题—说明”的句法框架。研究表明,就汉语语汇来说,存在着离散、延续以及介于二者之间的,具有模糊性质的中间语汇。离散性越强的语汇越适合于进入“主题”的位置,延续性越强的语汇越适合于进入“说明”的位置,这是句法规则与语汇范畴二者之间一条总的适应性规则。在语用因素的干扰下,在进入具体的话语表达时,离散和延续性语汇在语句中的位置可以互换。对汉语句法结构和语法范畴分类问题的探讨对语义型语言语法规则以及语言类型学的研究具有重大的借鉴和参考价值。

[参 考 文 献]

[1] Lamb,S. M. Lexicology and Semantics [A]. In Hill,J. C. Editor,Linguistics Today [C]. New York:Academic Press,1976.

[2] 亚里士多德.解释篇[M].方书春,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

[3] 绪可望,杨忠. 象征性与逻辑性——汉英语言结构类型新解[J].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5).

[4] 徐通锵. 语言论[M].长春: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

[5] 霍凯特.普通语言学教程[M]. 索振羽,叶蜚声,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

[6] 赵元任. 谈谈汉语这个符号系统[A]. 中国现代语言学的开拓与发展——赵元任语言学论文选[C]. 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2.

[7] Li,Charles. N & Sandra,A. Thompson. Subject and Topic:A New Typology of Language[A]. In Li,Charles. N.(ed.),Subject and Topic[C]. Austin:University of Texas Press,1976.

[8] 魏薇. 汉语介词结构与语用功能研究[J]. 语文建设,2015(5).

[9] 石毓智.肯定和否定的不对称性[M].台北:台湾学生书局,1992.

[10] 吴建明. 印欧语与汉语的非人称句对比研究[J].长沙大学学报,2013(4).

[11] 张学新.汉字拼义理论:心理学对汉字本质的新定性[J].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4).

[12] 蒋长刚,高秀雪. 汉英存现结构的句法/语义界面研究[J].现代语文,2012(6).

[责任编辑:张树武]

A Research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Syntactic Structure and Vocabulary Classification of the Semantic-type Language

WANG Hong-liang1,XU Ke-wang2

(1.School of Foreign Languages,Central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Beijing 100859,China;2.School of F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Jilin University,Changchun 130012,China)

Abstract:It is a trend and tendency to study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syntactic structure and vocabulary classification of the semantic-type languag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semantics. The division of “topic” and “comment” toward the syntactic structure of semantic languages has its philosophical stance. “The definiteness” is the important semantic and pragmatic feature of “topic”. Under the guidance and requirement of the “definiteness”,the semantic features of “discreteness” and “Continuity” can be used as a standard to classify the vocabularies into different grammatical categories. The vocabulary categories based on the semantic features can well fit with the syntactic framework of “topic” and “comment”.

Key words:Semantic-type Language;Syntactic Structure;Vocabulary Category;Definiteness;Semantic Feature

[中图分类号]H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6201(2016)02-0044-06

[作者简介]王洪亮(1978-),男,吉林吉林人,中央财经大学外国语学院副教授;绪可望(1970-),男,黑龙江齐齐哈尔人,吉林大学公共外语教育学院教授,语言学博士。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15YJA740025);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5BS63);吉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5QY010)。

[收稿日期]2015-12-07

[DOI]10.16164/j.cnki.22-1062/c.2016.0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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