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晓红 鲍宗豪
(华东理工大学人文科学研究院,上海200237)
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新生代农民工的社区认同
——一个社会学的分析框架
赵晓红 鲍宗豪
(华东理工大学人文科学研究院,上海200237)
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的过程,亦是在城市重建家园的过程。作为新生代农民工日常生活实践的主要场域,社区是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展开家园想象的空间载体。囿于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约束、职业与身份的双重张力、人际交往内卷化倾向等因素的交互影响,新生代农民工难以形成较为稳定的社区认同感,从而陷入城市筑梦落空的家园恐慌。当前,需要从建构主义的立场出发,以政策转向与身份融合、文化适应与价值共识、就业分化与居住分野、邻里重构与人际和谐、主体回归与家园重建等多维视角,探寻重塑新生代农民工社区认同的可能路径,缓解他们的社区认同危机及由此引发的共同体焦虑,从而增强他们的社区家园感、归属感,将城市社区建设成为新生代农民工的精神家园,并为其提供共同体意义上的本体性安全。
新生代农民工社区认同共同体社会空间精神家园
近年来,新生代农民工成为官方、媒体、学界及社会公众的关注焦点。2010年,国务院在发布的一号文件里首次使用了“新生代农民工”的提法,并要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着力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其核心就是让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据统计,我国新生代农民工已占到农民工总数的70%,①2014年2月2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成为农民工的主体。新生代农民工的大量流入助推了城市的繁荣,也给其带来了“成长的烦恼”,倘或为数众多的新生代农民工不能很好地融入城市,将会影响甚至打破城市的和谐状态。
新生代农民工比其父辈拥有更高的教育程度、更好的适应能力、更明晰的职业理想,同时对城市也有着更为强烈的融入冲动。②王春光:《新生代农民工城市融入进程及问题的社会学分析》,《青年探索》2010年第3期;姚俊:《“路在何方”:新生代农民工发展取向研究——兼与老一代农民工的比较分析》,《青年研究》2010年第6期。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乡村不再是他们的眷恋之所,城市才是他们理想的栖身之地。在城市梦的指引下,新生代农民工从传统的熟人社会中解放出来,进入到现代化的城市,“理性”代替“情感”成为行动的指引,他们获得了更多的发展机会和自由选择的空间。但同时,他们也将面对一种陌生的、充斥着不确定性的原子化生活体验。原子化的生存方式侵蚀和消解了熟人社会赋予的共同体安全,让新生代农民工陷入本体性的归属焦虑中。为了缓解这种焦虑,他们迫切需要在城市重建家园,获得共同体意义上的归属感。社区是新生代农民工重建家园的空间载体,是其融入城市的重要驿站和纽带,亦是其展开日常生活实践的主要场域。在社区,城市制度化的显规则与非制度化的隐规则彼此交汇,共同勾勒出城市生活的“习惯世界”和现实图景。身处社区,新生代农民工可以敏锐地捕捉到城市对其接纳或拒斥的信号,进而调整自己的行动策略。从某种意义上讲,新生代农民工若能真正融入了所居住的社区,也就融入了城市。但新生代农民工融入社区殊非易事,它需要新生代农民工习得城市生活的“地方性知识”,认同城市生活方式,在日常的城市生活世界确立自己的坐标,进而获得自我认同和身心归属。惟其如此,社区方能由单纯的物理空间转向意义共同体,为新生代农民工提供栖身的温情港湾与和谐秩序。
在滕尼斯(Ferdinand Tönnies)的经典阐释中,社区是通过血缘、亲缘、地缘等先赋性纽带连接在一起的同质团体,是一种凝结着深厚感情的、持久而亲密无间的生活共同体。③[德]滕尼斯:《共同体与社会》,林荣远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54页。鲍曼(Zygmunt Bauman)用颇具浪漫主义色彩的笔调,将这种共同体描述为一个休戚与共、守望相助的温馨场所,“共同体……是一个温馨的家,在这个家中,我们彼此信任、互相依赖”。④[英]齐格蒙特·鲍曼:《共同体》,欧阳景根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5页。在芝加哥城市社会学派和英国社会人类学派的影响下,社区的概念逐渐演变为凝结着地方性情感的“区域性生活共同体”。无论哪一种界定,我们都能从社区这一范畴的“共同体”元叙事中看出其蕴含着认同的价值旨趣。在本文中,社区认同指向的正是一种共同体意义上的家园归属感。
现代性的介入和社会变迁使得传统的社区认同遭遇困境和危机,引发了关于社区演进逻辑和发展趋势的争论。围绕着“社区认同何以可能”这一命题,西方学界形成了“社区消失论”、“社区继存论”、“社区解放论”等学术流派。“社区消失论”认为,城市是一个理性与效率盛行的场所,人与人之间彼此猜忌,社区居民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不断降低,那种共同体意义上的传统社区已不复存在。⑤Louis Wirth,“Urbanism as a Way of Life”,The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Vol.44,No.1,1938,PP.1-24.“社区继存论”则认为,生活在城市中的人们虽然异质性强,但仍拥有属于自己的小圈子,在这个小圈子内部,人与人之间依然保留着彼此信任、互相帮助的亲密情感。⑥Lewis,Oscar,“Urbanization with out Breakdown:A Case Study”,The Scientific Monthly,1952,75(1):31-34;G ans,Herbert J,“The Urban Villagers:Group and Class in the Life of Italian-Americans”,New York:Free Press of Glencoe,1962.“社区解放论”提出社区并非简单的、物理意义上的地域空间,人们的归属感不应该以地域边界来区分,而应该以社会联系来确认,要将社区从地域限制中解放出来,成为“脱域的共同体”。⑦Claude S.Fischer,“Toward a Subcultural Theory of Urbanism”,The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1975,80(6):1319-1341.
国内学者的研究,多以现代变迁和社会转型为背景展开,探讨农民工的社区认同的概念界定、演变逻辑、发生机制、现状分析、影响因素和建构维度等。近年来,我国学界关于农民工的社区认同研究,主要聚焦于如下几个方面:第一,从农民工的城市融入与社会适应出发,剖析农民工社区认同面临的制度困境、经济壁垒和社会排斥等,探讨农民工城市融入和社会适应的可能路径。郭星华等认为,农民工的城市融入困境的根源在于城乡二元结构,它不仅在制度上对农民工造成隔离和排斥,还迫使农民工在市场竞争中居于弱势地位,此外还容易引起城市原住民对农民工在心理上的抵触和排斥等。①郭星华:《农民工城市适应研究的几种理论视角》,《探索与争鸣》2009年第1期;覃国慈:《关于农民工与城里人的隔阂探讨》,《湖北社会科学》2007年第1期。
第二,从个人与社会关系的视角出发,探讨农民工社区认同的影响因素、实践逻辑和演进规律。王桂新等认为,农民工的社区认同建构并非是一种单向的线性过程,而是他们与城市社会、原住民之间多元互动的过程。②王桂新、罗恩立:《上海市外来农民工社会融合现状调查研究》,《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3期。栗志强通过定量分析发现,对精神社区和居住社区的认同感、邻里交往、社区参与、社区服务、社会保障等因素是影响流动人口社区认同的结构性因素。③栗志强:《都市村庄流动人口社区认同状况及成因分析——以郑州市为例》,《郑州轻工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2期。童星等认为,流动人口与城市社区之间的“二元关系”正在发生变化,即从相互隔离、排斥和对立转向一种理性、兼容、合作的“新二元关系”。他提出流动人口的城市融合可能依次经历三个阶段:“二元社区”、“敦睦他者”和“同质认同”。其中,“敦睦他者”是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社区的关键阶段,在此期间需要政府、社区和流动人口共同做出努力,建构起流动人口的社区认同。④童星、马西恒:《“敦睦他者”与“化整为零”——城市新移民的社区融合》,《社会科学研究》2008年第1期。
第三,基于公民权的视角,从权益争取和保障方面来探讨农民工的社区认同问题。王小章认为,对农民工的研究需要由生存论预设下的生存叙事转向公民权视野下的承认叙事模式,这样既可以包容生存叙事模式的关怀,又避免了生存论预设对于农民工群体的矮化倾向。⑤王小章:《从“生存”到“承认”:公民权视野下的农民工问题》,《社会学研究》2009年第1期。农民工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的利益抗争和维权行动获得了越来越多的关注,蔡禾呼吁政府回应农民工的权利抗争和利益诉求,不能只分享其创造的经济红利却不给予应有的服务。⑥蔡禾:《从“底线型”利益到“增长型”利益——农民工利益诉求的转变与劳资关系秩序》,《开放时代》2010年第9期。农民工只有在公民权得以确证的情形下,才能培育和形成对城市社区的情感归属。⑦黄达安:《农民工融入社区的身份认同研究——以长春市D社区为例》,《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4期。
第四,从社区建设和治理的角度出发,探索农民工社区认同的建构策略和行动逻辑。在很多学者看来,社区参与、社区服务、社会资本等无疑是支持农民工融入城市社区的重要渠道和有效方式,具有社区融合、权益维护、利益协调等正向功能,能够有效增进社区的凝聚力。陈亚辉认为,吸纳农民工参与社区治理能够提升其与原住民的融合程度,进而促进农民工对当地的认同。⑧陈亚辉:《利益相关者合作:农民工参与社区治理的路径选择——对广东省中山市村(居)特别委员制度的考察》,《社会主义研究》2015年第3期。李强认为,农民工在人际互动方面存在“孤岛化”的断裂倾向,他们与周边的居民基本上没有交集,社交网络基本局限于原有的亲缘和地缘关系,造成了社区融入和认同方面的障碍。⑨李强:《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半融入”和“不融入”》,《河北学刊》2011年第9期。景志铮等认为农民工与城市原住民社会交往的破冰,是农民工融入社区的前提。⑩景志铮、郭虹:《城市新移民的社区融入与社会排斥——成都市社区个案研究》,《西北人口》2007年第2期。杨敏等认为,要通过社区建设来凝聚共识、增进社区信任和“公共性”,重塑社区认同,为其成员提供家园感与和谐秩序。⑪○杨敏、王建民:《在社区建设中重铸社会认同》,《天津社会科学》2009年第3期。
综上所述,已有的研究成果为我们理解和研究新生代农民工社区认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仍有不少局限和值得推进之处。首先,上述研究更多的关注焦点是泛指意义上的流动人口的社区认同。事实上,经过多年城市化浪潮的冲击与洗礼,流动人口已经发生了显著分化,因此,对其需要采取差别化的研究策略。从已有的文献来看,目前学界对于“新生代农民工”这一特定群体的研究还相对较少。其次,以往的研究大多基于“他者”立场,偏向于阐释农民工社区认同所遭遇的外部环境和结构性约束,忽视了农民工自身的意愿、行动和能力,农民工的主体性地位尚未得到充分的关注,处于缺场、失语的状态。第三,目前的相关研究比较分散,这就要求对新生代农民工的社区认同进行一种综合性的整体分析,形成系统性的阐释框架。
当前,新生代农民工正在经历由生存理性向发展理性的变迁。与其父辈相比,新生代农民工有着更强烈的进取冲动和城市梦想。城市所展示的现代文明的魅力让他们难以抗拒,他们渴望在城市重建家园。安东尼·奥罗姆(Anthony M. Orum)曾经赋予了家四种意义:身份认同感、社区的集体归属感、携带着记忆和一致性的地域感、放松和舒适感。①[美]安东尼·M·奥罗姆、陈向明:《城市的世界:对地点的比较分析和历史分析》,曾茂娟、任远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5-16页。认同的力量能够帮助社区承载起新生代农民工的家园梦想。但新生代农民工的社区认同何以可能?根据建构主义的观点,它是城市、社区、居民及新生代农民工等多元主体共同作用的结果。身份融合、文化适应、邻里关系分别构成了新生代农民工社区认同的制度前提、心理机制和协同策略,就业分化与居住分野是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安身立命的实践基础,主体回归是新生代农民工实现社区突围的一种反思性力量,它映射了新生代农民工重建家园的根性冲动。
1.政策转向与身份融合:新生代农民工社区认同的制度前提
新生代农民工是我国社会结构中的一个独特群体,他们为城市的繁荣和发展做出了不可或缺的贡献,但却游离于所在城市的主流社会之外。在二元户籍的制度架构下,陷入了一种充满悖论色彩的身份尴尬之中。他们没有获得所在城市的户籍,却被统计为城市常住人口,贡献了城市化率。他们的户籍在乡村,但却远离乡村的日常生活世界,乡村更多只是那一抹遥远的愁思和怀念。因为没有城市户籍,无从获得正式的成员资格,新生代农民工被排斥在城市提供的教育、医疗、养老等诸多保障之外,在城市发展的战略规划中集体失语,无从伸张诸多诉求,只能沦为城市的边缘群体。身处同一座城市、居住在同一个社区,但新生代农民工与市民的福利待遇却是天壤之别。这种境遇让新生代农民工深切体味到城市与自己之间的距离,撕裂了新生代农民工对社区的家园想象和情感倾注。它让新生代农民工无法以合法性身份在城市社区安身立命,进而重建自己的精神家园,这显然有悖于制度所应秉持的“正义”原则。根据罗尔斯(John Bordley Rawls)的观点,正义是制度的首要价值,任何一种制度,只要与正义原则相悖,就必须加以改造和废除。②[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页。户籍制度本不应成为阻碍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社区重建家园的抑制因素,它应该成为帮助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社区的整合力量,因为制度意味着一种稳定的预期,“制度的存在是为了降低人们相互作用时的不确定性”。③[美]道格拉斯·诺斯:《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刘守英译,三联书店1994年版,第34页。
迈克尔·沃尔泽(Michael Walzer)也曾经指出,“国家必须向每一个居民和工人提供成为公民的机会”,它是“一种政治选择,也是一种道德正义的诉求……离开成员资格来谈安全和福利都是一句空话”。④[美]迈克尔·沃尔泽:《正义诸领域:为多元主义和平等一辩》,褚松燕译,译林出版社2002年版,第32页。基于公民权的成员资格是形成归属感的基本条件,但新生代农民工却被剥夺了这一资格。当前,在新型城镇化的战略叙事中,我国决策层正在推进以户籍为核心的制度改革,为了保障迁徙的自由,附着在户籍中的各项资源逐步对更具普遍意义的居住证开放。各地城市政府也在因地制宜地制定和施行更为包容性的政策,为新生代农民工提供更加公平的发展环境、让新生代农民工共享城市发展的成果成为城市的重大关切,诸多以新生代农民工权益保障为指向的地方性制度陆续出台。制度壁垒形成的坚冰终于等来了融化的机缘,政策的转向给新生代农民工的身份融合带来了佳音。这是一种值得期待的转变,在可预期的未来,户籍樊篱将不再是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的羁绊,新生代农民工可以在全新的身份叙事中重新审视朝夕生活于其中的社区,在角色重构中达成新的平衡。
2.文化适应与价值共识:新生代农民工社区认同的心理机制
随着我国城市化的持续推进,农民工群体发生了显著的代际变迁,新生代农民工成为城乡迁徙的主体力量,他们的文化适应问题受到了学界的普遍关注。有些学者认为,文化适应是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的最高层次要求,它反映了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的深度,是新生代农民工完全融入城市的标识。①田凯:《关于农民工的城市适应性的调查分析和思考》,《社会科学研究》1995年第5期;朱力:《论农民工阶层的城市适应》,《江海学刊》2002年第6期。众所周知,在我国,现代性呈现出一种空间分异的非均衡力量。在传统的乡村社会,现代性的力量虽令人目眩,但却未能将乡土社会的传统连根拔起。在一种生于斯长于斯的生活情境中,人们依然保留着守望相助的关系图式,惯习和记忆共同滋养着一种先验的集体意识,将人们联结在一起,赋予人们共同体意义上的温暖和本体性安全。在城市,现代性却意味着一种统摄性的宰制力量,工具理性的迅速扩张使得共同体意义上的亲密关系日趋消解。
新生代农民工从乡村迁往城市,必然要经历从传统到现代、从乡土性到城市性的心理调适和文化变迁。②李强、李凌:《农民工的现代性与城市适应——文化适应的视角》,《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5期。在此过程中,传统性与现代性以各自的方式影响和冲击着新生代农民工的认知系统。乡村与城市、传统与现代之间的巨大张力构成了一种痛楚而彷徨的心理体验。现代性赋予新生代农民工以个体化的自由,使他们摆脱了乡村惯习和土地的传统束缚,但也意味着传统支持网络的销蚀和丧失。新生代农民工向往城市,渴望在现代性的城市生活中确证自己的存在,但获得的却是充满风险和变数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将新生代农民工抛入一种对于未来的惶恐之中,乡村记忆中的共同体安全让他们不时留恋回望,从而使得新生代农民工的思想和心态呈现出一种复杂的分裂倾向。
在这样的情境下,社区,作为城市文化的微观呈现空间,能够给新生代农民工提供怎样的支持?市民化教育无疑是一个可供选择的有效路径。通过市民化教育,让新生代农民工迅速知晓和熟悉城市的文化特征和需要遵循的行事准则,帮助新生代农民工建立融入城市的信心和技巧,化解新生代农民工对城市的陌生感和距离感,从而避免新生代农民工陷入内卷化的群体认同和文化认同,不再退守到远离主流生活的文化孤岛之上。需要指出的是,新生代农民工的文化适应绝非意味着对传统的乡土文化的摒弃和对现代的城市文化的完全拥抱。这种“城市中心主义”取向会造成一种连续感的丧失和意义断裂,使新生代农民工的文化适应沦为一种单向度的危险游戏。在新生代农民工进入城市的过程中,其原有的传统并不是现代性的敌对力量,它吸收了现代意义上的诸多新鲜元素,逐步形成了血缘、亲缘、地缘和业缘、事缘彼此融合的新力量,为新生代农民工提供多样化的支持。事实上,只有乡土文化与城市文化经过纠缠、冲突,最终达成某种微妙的平衡,形成彼此交织、重叠的价值共识,新生代农民工才能从心理上接纳和融入城市文化,进入水乳交融的和谐境地。
3.就业分化与居住分野:新生代农民工社区认同的实践基础
城市,以其流光溢彩的现代叙事吸引着新生代农民工。他们远离故土迁移至此,怀揣着“让生活更美好”的城市梦,对城市的浪漫情愫催促和激发着他们在城市打拼的热情。若要融入城市,将城市社区的生活空间打造成另一个家园,相对稳定的就业和居所是必备的入场券。①《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明确指出:拥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是有序市民化的“优先条件”。2016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亦强调“要把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作为首要任务”。毋庸讳言,无论政府在新生代农民工的城市融入中倾注了多少真诚和善意,没有相对稳定的就业与居所为支撑,在城市扎根只能是一厢情愿的幻梦,唯有“安其居而乐其业”,②班固:《汉书·货殖传》。新生代农民工方能获得在城市重建家园的基石和屏障。
根据市场固有的运行逻辑,新生代农民工在进入城市之初,大多难以一蹴而就地找到满意的工作,只能通过一次次的职业竞争与流动,凭借自己的禀赋、能力与机缘逐渐从典型的流动人口中分化出来,获得相对稳定的就业机会。新生代农民工的居所同样如此,在最初的打工生涯中,为了节约微薄的薪水,新生代农民工多随众聚居于流动性很强的城市边缘地带,之后通过置业或其它方式,获得相对稳定的居所,不再以一种居无定所的样态漂泊于城市。就业分化和居住分野,是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的重要一环,它标志着新生代农民工具备了立足城市的经济基础,生存不再是紧迫的压力,“在城市安个家”缘此成为一种可以展望的未来。新生代农民工所居住的社区,作为其家园想象的现实承载者,不应成为冷漠的旁观者,而应该为新生代农民工提供充分的支持。比如:建立面向新生代农民工的专业社会工作体系,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城市,避免越轨行为的发生;为新生代农民工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提升他们的就业竞争力,帮助他们实现职业理想,从而获得向上流动的机会和通道;提供新生代农民工亟需的公共服务,为他们解决燃眉之急,让他们感受到社区的关怀;举办面对新生代农民工的专题文化活动,增强社区的向心力和凝聚力等。
4.邻里重构与人际和谐:新生代农民工社区认同的协同策略
在我国传统语境中,邻里一词往往与充满亲切感的人情味儿相连。比邻而居的人们朝夕相处、彼此凝视,在日常关照中培养出一种深切的情感。和睦的邻里关系意味着一种稳定可靠的支持,家里有事时,亲密的邻居就在身边,随时可以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正所谓“远亲不如近邻”。在儒家文化中,邻里关系备受关注,孟母择邻与六尺巷的佳话传颂至今。当时光流转到现代,在城市的时空坐标中,理性和利益开始占据宰制地位。人们将自己隐身在坚固的防盗门后,警惕地打量着可能的“入侵者”,邻里的温情逐渐湮没于精明的算计之中。如果说城市市民已经习惯了这种“视如陌路的技艺”,从而能够在这种“近在咫尺的遥远距离”中彼此相安。那么,新生代农民工与城市市民的相遇无疑是一场不美好的“邂逅”。市民抱怨新生代农民工衣着随便、邋遢、言行粗鄙、素质差,而且还挤占了城市的诸多资源,损害了其既得利益。此外,交通拥堵、环境恶化、犯罪率提升等都是市民排斥新生代农民工的潜在原因,新生代农民工成了不受欢迎的闯入者。
然而,随着新型城镇化的持续推进,无论城市及其市民欢迎与否,新生代农民工进入城市社区都已经是一种必然。一味的抵制只会加剧彼此的隔阂,在特定情形下甚至会激化矛盾,威胁社区的和谐与安宁。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定位和缓和城市市民与新生代农民工之间的关系,是城市社区必须直面的课题。为此,要借助政府、媒体和相关社会组织的力量,通过各种方式扭转城市市民的偏见,让他们认识到新生代农民工并非麻烦制造者,而是城市发展中的重要力量,新生代农民工分享城市发展的成果具有无可置辩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城市市民与新生代农民工要通过彼此的交往互动,逐步消弭“我群”与“他群”之间的隔阂,最终实现群体融合与人际和谐。此外,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基于乡土社会的邻里记忆,新生代农民工往往有更强的建构邻里关系的冲动,这种冲动能够为日趋冷漠的城市社区注入一种全新的活力,如能运用得当,它能够帮助城市社区实现邻里关系的破冰,让城市的高楼不再只有钢筋水泥的冰冷,用人情味儿赋予城市温度。
5.主体回归与家园重建:新生代农民工社区认同的未来指向
近年来,在城市社区的微观治理实践中,新生代农民工群体已经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针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各项公共服务供给正在持续推进。但是,现有的制度、政策或举措大多从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保障等物质层面出发,为新生代农民工提供的是一种“外部性”支持,新生代农民工自身蕴藏的内生性能动力量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新生代农民工的主体性光芒无奈地湮没于宏大叙事的结构性规制中。新生代农民工如果要在社区获得家园感、归属感,就必须完成主体性的自我书写与确证。因为认同虽然可以由支配的制度产生,但是只有在行动者将之内化,且将其行动意义环绕着这一内化过程而建构时,它才会成为认同。①[美]曼纽尔·卡斯特:《认同的力量》,夏铸九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6页。因此,要让新生代农民工感知到自己在社区的存在,越过自己与城市市民的边界障碍,摈弃内心隐藏的过客心态,意识到自己与城市市民一样,都是社区的主人,从而在社区的日常生活世界中完成意义的缔结和自我的再塑。
事实上,新生代农民工从乡村来到城市,努力去适应一个陌生的、异质性的、竞争性更强的世界,便意味着一种主体性和自我意识的生成和凸显。正是在开拓城市生活可能性的不断尝试中,新生代农民工告别了在城市谋取简单生计的生存理性,向上流动的发展理性开始占据主导地位。他们不再是夹缝中求生存的底层务工者,而是不断突破宰制的活跃主体,其身体里蕴藏着着一种难能可贵的进取冲动和行动力量,这种力量在遭遇了挫折之后有可能选择一种防御性的策略,形成内卷化的认同取向。为此,要采取各种形式帮助新生代农民工从内卷化的倾向中突围出来,让他们不再拘泥于“我是谁”的身份追问,而是投身到“我将成为谁”的主体性反思与重塑中。要采取制度化的手段保障和鼓励新生代农民工参与社区共同体建设,敦促他们以自己的理性行动完成主体性的回归与自我实现,在城市重建精神家园,把社区建设成共同体意义上的温情港湾,进而促进城市日常生活秩序的重建。
在我国由“乡土中国”向“城市中国”转型的历史征程中,新生代农民工是一个值得充分关注的独特群体,他们虽不是所在城市的市民,但经过城市化浪潮的反复涤荡和洗礼,凭借个人的禀赋、努力与机缘已经积累了在城市生存和发展的经验和基础,属于“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常住人口”,②习近平:《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讲话》,2014年6月6日。是市民化的优先群体。他们的城市融入问题不仅关系到其自身的出路和命运走向,也是新型城镇化战略能否顺利推进的重要变量。
新生代农民工虽然来自农村,但鲜有务农经历,城市生活的身心体验逐渐淡化了他们的故土记忆,他们不再像第一代农民工那样满足于充当城市的匆匆过客,在城市与乡村之间来回穿梭,而是渴望融入城市,共享丰富多彩的城市生活。新生代农民工将如何实现与城市的紧密融合,社区认同提供了一个有益的视角。新生代农民工需要在变动不居的城市生活中寻找家园意义上的归属感,让漂泊的心灵得以安放。社区,作为连接新生代农民工与城市社会的空间媒介,是新生代农民工深度融入城市、实现向新市民的身份转变、在城市重建意义世界的摇篮。在钢筋水泥铸就的城市森林中,社区认同能够帮助新生代农民工找回失落的精神家园,在现代文明精心雕刻的牢笼中透进一缕阳光,让他们在一个原子化的、充斥着不确定性的陌生世界中感受到共同体意义上的温暖和本体性安全。
(责任编辑:徐澍)
Community Identity of New Generation of Migrant Workers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New Urbanization:An Analytical Framework from Sociological Perspective
ZHAO Xiaohong,BAO Zonghao
(School of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East China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hanghai 200237,China)
Due to the constraints of urban-rural household registration system,dual tension of career and identity,the involution of interpersonal relationship and so on,it is difficult for the new generation of migrant workers to form a relatively stable community identity,thus falling into the panic of city dream losing.At present,based on the standpoint of constructivism,we need to explore and reshape the possible path of the new generation of migrant workers’community identity from multiple dimensions,such as policy shift and identity fusion,cultural adaptation and value consensus,division?of employment and differentiation?of residence,neighborhood reconstruction and interpersonal harmony,subject regression and homeland reconstruction etc.,relieving their community identity crisis and the resultative community anxiety.We thus can enhance their sense of community homeland and belonging,construct the city community into a spiritual? home.
new generation of migrant workers(NGMW);community identity;community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新生代农民工的身份认同研究”(14BSH038);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新市民社区认同研究”(2015M581552);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特大型城市新生代农民工城市生活学习与社区认同研究”(DKA150211)。
赵晓红(1978-),女,江苏盐城人,法学博士,华东理工大学人文科学研究院讲师,社会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师资博士后,主要从事发展社会学、城乡社会学研究;鲍宗豪(1949-),男,浙江奉化人,华东理工大学人文科学研究院教授、博导,主要从事发展社会学、城市社会学研究。
C912.81
A
1008-7672(2016)06-00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