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清星
(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 南宁 530007)
金融理论与实务
中国普惠金融发展研究述评
王清星
(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 南宁 530007)
摘要:发展普惠金融是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这一时期以来,中国普惠金融发展问题不论在理论界还是实务界备受关注,中国普惠金融发展的理论与实践也在探索中前行。试图从一个宏观的视角,就普惠金融的含义与基本框架、发展逻辑、现实考察与发展路径等方面内容进行全面梳理与分析,并就下一步研究的重点予以展望与评述,以期能为推动中国普惠金融发展进行更多的学术探讨与交流。
关键词:金融发展战略;普惠金融;文献综述
一、普惠金融内涵及框架
普惠金融发展研究的逻辑起点,首先应清晰定义其内涵及框架内容,这也是开展本领域其他内容研究的基础与前提,如普惠金融的度量、普惠金融的制约因素、普惠金融发展问题探讨等。基于现有文献与研究成果,归纳起来主要有两类定义观。
(一)金融体系观
有研究认为,普惠金融是一个金融体系,即普惠金融是一个能有效、全方位为社会所有阶层和群体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体系(李建军,2014;郭田勇、丁潇,2015;许英杰、石颖,2014)。高彦彬(2014)认为,普惠金融体系包括各种金融产品需求与服务、金融机构体系及其他供给主体、金融基础设施体系及其服务机制、政策与法规体系。杜晓山(2010)指出,普惠金融体系包括客户群体、金融服务的提供主体、金融中介、基础设施及法律与政策框架等。
(二)金融服务观
还有不少研究认为,普惠金融属于金融服务范畴,能够有效、全方位和可持续地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金融服务。狭义普惠金融指为低收入人群及小微企业提供的金融服务,而广义内涵则指社会所有成员获得的金融产品和有效金融服务的渠道(杨光,2015)。王修华等(2014)综述研究认为,普惠金融内涵包括狭义金融服务与广义金融服务。吴晓灵(2015)基于世界银行的扶贫协商小组(CGAP)对普惠金融的定义,研究认为,普惠金融应该是在金融服务机构自身财务可持的基础上以合适的价格提供金融服务,有公平对待所有客户的理念,全面满足客户的金融服务。《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则指出,普惠金融是按照机会平等与商业可持续的原则,以可负担的成本,满足各阶层金融需求的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
此外,还有研究认为,对于中国而言,普惠金融除了构建惠及所有人群的金融体系外,还体现了以优化资源配置来促进经济社会公平与正义、和谐与持续发展的理念与发展战略。
基于上述定义观的比较分析,笔者认为,全面理解中国普惠金融,强调普惠金融着力改善金融服务,特别是增加对低端客户、弱势群体金融服务覆盖面的观点是重要的,因为这是普惠金融的核心,但金融服务的外部环境包括金融生态、金融法规体系等也应是普惠金融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地,普惠金融还应包含有金融服务的社会责任,以及让广大社会民众平等享受金融服务的机会与途径(焦瑾璞、陈瑾,2009;李东荣,2014),以促进社会和谐与公平正义,这当然是属于理念与发展战略的范畴。因此,全面、辩证地理解普惠金融的内涵是必要的,也是重要的。
二、中国普惠金融发展的逻辑
(一)基于客户金融权的微观视角
在中国,由于金融排斥现象普遍存在,尤其是农村地区、低收入人群、小微企业等,因此,不少学者认为,通过发展普惠金融,可以拓宽金融服务的覆盖面,更好地满足客户对金融服务的多样性需求,维护客户的金融权。《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也指出,小微企业、城镇低收入人群、农户、贫困人群、残疾人及老年人等特殊人群是当前普惠金融重点服务对象。
普惠金融体现了社会公平,强调平等享受现代金融服务的理念(焦瑾璞、陈瑾,2009) ,而普惠金融的愿景就在于满足社会有效的金融服务需求、消除金融服务不公与岐视(焦瑾璞,2010)。杜晓山(2010)认为,普惠金融体系的核心理念是为低收入及贫困人群提供金融服务,它强调所有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群体,都应平等享受金融服务的权利。李东荣(2014)指出,金融服务业与广大民众利益密切相关,但当前中国的金融体系的结构与层次仍存在不平衡,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与民众的需求还有较大的差距。通过发展普惠金融,有助于提升金融服务的覆盖面、提高金融服务的包容性。马九杰、吴本健、周向阳(2013)认为,构建普惠金融体系,有利于缓解农村金融困境,扩大金融对农村边远、贫困人群的覆盖面。刘姣华、李长健(2014)认为,现有的金融资源配置不合理,弱势群体无法获得其所需的金融服务,消除金融排除是构建普惠金融体系的现实原因。
(二)基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视角
对于中国普惠金融发展,还有一些学者则认为,通过改善金融服务,有助于增加居民尤其是农村地区低收入人群的收入,减缓贫困,有助于增加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有助于增加社会就业,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与产业升级,进而推动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与社会和谐。
深入推进包容性金融发展,有助于金融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及促进民生改善,有利于中国实现保就业、调结构及促发展,同时,有助于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周小川,2013)。王婧、胡国晖(2014)认为,中国发展普惠金融,有助于破解“三农”,增加对低收入者及中小企业等弱势群体的金融支持,从而提升他们的经济能力和社会地位,以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王曙光、王东宾(2011)认为,中国普惠金融有利于提高收入,减缓贫困,改善城乡二元结构,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黄颂文(2014)研究认为,中国普惠金融发展对于减缓贫困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梁骞、朱博文(2014)则认为,普惠金融有利于突破现有的经济发展瓶颈,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李东荣(2014)认为,发展普惠金融,有助于提升金融业服务实体的能力,推动产业升级,推进中国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在“2015中国普惠金融国际论坛”,贝多广则认为,普惠金融将在金融资源优化配置和调整经济结构、向橄榄型社会转型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从而有利于构建公平正义的好社会。孙天琦在“2015尤努斯中国社会企业周暨中国普惠金融创新论坛”上指出,普惠金融将在中国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中发挥重要的作用。何德旭、苗文龙(2015)认为,普惠金融旨在通过改善金融服务,优化金融资源配置,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此外,《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还指出,发展普惠金融有利于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三、中国普惠金融实践的考察与反思
(一)中国普惠金融的现实考察
1.普惠金融的度量
如何有效地度量普惠金融状况,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面临的重大课题,与日渐兴起的普惠金融实践相比,这方面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
王婧和胡国晖(2013) 认为,可用存、贷款两种中国市场份额最大的金融服务来代表中国普惠金融的现状, 在此基础上纳入人口和地理因素, 运用变异系数法来构建中国的普惠金融发展指数。研究结果表明,向金融机构配置更多的服务人员比单纯地追求金融机构网点的增加,这在推进普惠金融方面更有意义;存款或贷款单方面的提高不足以有效提高普惠金融的程度;扩大金融服务在地理和人口维度方面的供给,对于促进普惠金融的发展更有意义。肖翔、洪欣(2014)以20国集团发布的普惠金融基本指标为基础,兼顾数据可得性和维度全面性,选取了包括可获得性、使用情况和服务质量三个维度,包括每十万人拥有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数等11个指标进行分析,研究认为,普惠金融应重点关注个人在金融服务可获得性和使用方面的情况。普惠金融并非仅限于银行服务,而包括保险、投资、金融教育等更加宽泛的金融服务类型,今后的研究,应该用涵盖范围更加全面的金融服务类指标衡量普惠金融状况。《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就这方面的内容也作了明确的阐述。
2.普惠金融发展的困境
中国在进一步完善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以缓解小企业金融服务、推进涉农改革以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加快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总体而言,我国包容性金融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周小川,2013)。中国普惠金融发展困难与问题主要表现在:
(1)金融服务对象方面
林宏山(2014)认为,由于现有的传统金融机构逐渐缩减网点,金融服务尤其是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覆盖面缩小,金融机构重点关注与服务的主要是大企业、大客户,金融资源则更多地向这部分优质客户倾斜,中小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融资难的情况普遍存在。许英杰(2014)认为,我国普惠金融体系尚有很大的提升空间,金融体系的普惠程度不足,还没有完全实现普惠金融理念所要求的基本目标。
(2)金融发展条件与基础方面
政策效应持续释放。“虽说拉存款有困难,但并未影响银行正常经营,央行降准后,我们也释放出几亿元的流动性。”沈阳农商行副行长杨旭说,“资金充裕了,给企业的贷款利率也下来了。从6月份起,我们给小微企业的贷款利率开始下降,以前都是7%以上,现在降到了7%以下。”
虽然我国在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做了不少工作,然而,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特别是西部广大农村地区,加强农村支付体系建设,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方面仍任重而道远。
农村及欠发达地区的金融生态建设不尽人意。如何进一步健全信用体系,逐渐建立能够共享交易和信用信息的数据库系统,建立信用档案,实现信用管理,促进农村信用体系和金融生态环境健康发展,这是普惠金融发展的前提条件与重要保障。明炼(2015)认为,一些县域信用体系建设滞后,金融机构未能实现信用信息共享,一些人由于没有信用记录或信用记录不足,从而难以获得低成本信贷服务。
此外,金融服务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息息相关,由于我国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的显著差异,从而导致普惠金融发展不均衡问题还比较突出。徐敏、张小林(2015)认为,普惠金融发展也受到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
(3)普惠金融自身可持续发展方面
中国的农村金融发展落后,农村金融机构缺乏,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持续发展存在不少问题,村镇银行的规模过小,尚未走上持续、健康发展之路;扶贫小额信贷机构的信贷资产规模小,难以惠及贫困人群并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银监会的调查,至2015年3月,全国共有小贷公司10 928家。由于受经济下行的影响,很多小贷公司经营困难,资本金是制约小贷公司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4)金融产品供给方面
在县域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如何进一步建立并完善金融市场,提高所有人包括城镇低收入人群及农户,平等享有金融服务的水平还存在不少问题;除了信贷之外,增加包括结算、证券、保险及其他理财产品的供给等,这些都应是普惠金融发展的应有之举。
虽然中国的银行账户和银行卡使用已很普遍,但是尚未覆盖所有人,实现覆盖到最贫困人口的目标仍有许多工作要做(Fungd Cova,2014);中国的互联网金融如P2P等发展很快,但如何让互联网金融助推普惠金融发展,更好地服务贫困及低收入人群,这仍是一个有待研究及解决的问题。
许英杰、石颖(2014)认为,由于中国目前法律体系、信用制度以及金融监管体系还不完善,随着参与主体的多元化,普惠金融的发展过程中也存在较大的风险,部分金融公司开始突破政策底线,设置资金池,构成了隐蔽性非法集资行为,以及其他部分金融公司的不规范经营行为,导致金融风险加剧。由于农村民间资金互助组织法律地位定位不明,违规吸收存款及发放贷款的案件时有发生(明炼,2015)。全国小贷协会调查结果显示,个别省份有1/3的小额贷款公司已经不能正常经营,一些类似银行的小贷公司坏账率甚至高达15%。
(二)制约普惠金融发展的主要因素
普惠金融的影响因素,王修华(2014)认为,既包括由于金融需求主体的某项特征如年龄与性别、工作与收入状况、教育水平、心理因素等,还包括影响金融服务供给如政府治理、金融基础设施、金融机构的性质、部门结构等,同时还包括如劳动力结构变动、城镇化、人力资本、法律制度等社会环境因素。Fungdeovd & Weill(2014)通过对中国普惠金融的影响因素研究认为,收入和教育程度与普惠金融正相关。张国俊、周春山、许学强(2014)从金融服务的渗透度、使用度、效用度、承受度四个维度构建金融排斥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认为中国金融排斥度省际差异受城市化水平、人口密度、政府经济行为、教育发展水平等多种因素影响。杨德勇、田园(2013)从区域差异的视角出发,认为金融排斥程度与文盲率和女性人数呈正比,与第三产业从业人数、居民消费水平以及金融机构数量呈反比。王静、吴海霞、霍学喜(2014)从农户金融需求的角度出发,分析了农村信贷约束、农户融资困境及其金融排斥的影响因素,研究认为,性别、教育程度、家庭成员的社会阶层、家庭收入水平是共同的影响因素,不同金融服务的排斥状况还有其他不同的影响因素。胡振、臧日宏(2014)在分析中国农村金融排斥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利用灰色关联聚类法对农村金融排斥的衡量指标进行了归并,构造出农村金融排斥衡量指标体系和金融排斥指数并对中国农村金融排斥的地域差异进行了测度。结果显示,中国农村金融排斥存在显著的地域差异,不同的影响因素对金融排斥的影响程度和方向是不一样的。高彦彬(2014)认为,我国农村普惠金融体系的障碍主要包括缺少抵押物品、业务成本高、信息不完善等客户因素,收缩在农村的网点、贷款额度与贷款期限以及贷款利率与农村生产经营的特点、周期、收益不完全适应,不能满足农户从事现代化农业的实际需求等金融机构的原因,还包括自然环境可能导致的金融高风险、诚信体系及支付体系等社会环境及有针性的监管体系缺失等法律环境的制约。吴涛、杨继瑞(2015)认为,由于政府对金融市场监管越位,导致金融机构创新不足,难以满足社会对金融服务的多样性需求,另外,由于监管的缺位,导致合法交易双方的利益难以有效地保护。
四、中国普惠金融发展路径分析
(一)完善金融服务体系
在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方面中,已有的研究主要从如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与探讨:
1.完善金融机构体系
促进中国普惠金融发展,其中一项重要的措施就是要创新普惠金融组织体系(夏慧,2009;吕家进,2014),这一点已为业界普遍认同。胡国晖、雷颖慧(2012)认为,由于大型与中小商业银行在普惠金融中的定位及相对优势各异,因此,需要各层面的机构广泛参与,以更好地促进普惠金融发展。中国银监会合作部课题组(2014)认为,建立多层次、广覆盖、低成本、便捷的金融服务网络,进一步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村镇银行、社区银行、金融便利店等在推进普惠金融发展中的作用。江春、赵秋蓉(2015)认为,中国应该放宽金融管制,促进民营、中小金融机构发展,发展多层次金融市场,全方位满足各阶层及群体的金融服务需求。《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指出,在发挥各类银行机构作用及保险公司保障优势的同时,规范发展包括小额贷款公司和典当行、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新型农村合作金融、以政府出资为主的融资担保机构或基金及互联网金融组织等各类新型机构。
2.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马洪范、商瑾(2010)认为,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如《贷款通则》,使其适应在新时期普惠金融发展的需要。王曙光(2013)探讨了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制度需求与制度供给特征以及缺陷,对双重二元金融结构和系统负投资对我国农村经济和农民收入的影响做了实证研究,并就规范农村民间金融法律体系、加强新型农村金融体系的法律规制建设提出建议。中国银监会合作部课题组(2014)认为,中国应成立跨部门工作领导组,制定专门政策法规。《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指出,制定放贷组织条例、制定典当业条例、出台网络借贷管理办法、 出台融资担保公司管理条例、修改证券法等。
3.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
金融基础设施是保证清算体系金融交易安全与有效的基础。应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金融服务现代化水平(周小川,2013)。健全信用体系,建立信用档案,建立诚信的信用文化和及时更新的征信体系(中国银监会合作部课题组,2014)。加强支付体系建设,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何德旭、苗文龙,2015)。
4.加强金融生态建设
唐宁(2013)认为,普惠金融的发展,为了解决小微人群农户获取资金的问题,根本在于解决信用问题。应建立民间借贷监管机制,坚决制止和打击赖债、逃债、废债等不良行为,保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合法的农村金融活动,改善农村社会信用环境,从而有效防止农村金融风险的发生(王倩,孙硕珩,2014)。马富华、史贤良(2015)认为,应在农村地区积极开展“信用企业”的评定创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评估,促进农村信用体系和金融生态环境健康发展。
5.普及金融教育及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中国银监会合作部课题组(2014)认为,我国要进一步做好金融知识下乡活动,特别是做好农村地区金融知识送培工作,做好消费者风险防范教育。同时,规范金融机构服务定价与收费管理,让广大消费者公平享受金融服务。郭田勇、丁潇(2015)研究指出,应普及金融教育,以促进普惠金融发展。胡文涛(2015)认为,通过将金融知识教育纳入国家课程教育,推行网络金融教育等方式,加强国民金融教育,重视低收入人群以及金融消费者的受教育权。《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指出,在部分大中小学积极开展普惠金融普及教育,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开设金融基础知识相关公共课。焦瑾璞(2015)研究指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应更多地转向对消费者的保护、行为监管及产品监管;同时,做好农村金融知识的普及教育。吴晓灵(2015)认为,通过金融教育,可帮助客户或潜在的客户认识到自己的潜能,珍惜自己信用,并通过好的信用来获得金融服务。同时,让金融机构与从业人员,认识自己的价值与社会责任。
6.对具有企业家精神的人提供金融服务
江春、赵秋蓉(2015)通过对国外金融发展更好地减缓贫困理论的研究指出,对具有企业家精神的人提供金融服务,是中国促进普惠金融发展的重要内容。在产权改革的基础上围绕大力支持具有企业家精神的企业家的创业和创新活动,来设计金融改革及金融发展的思路并构建金融体系。这一全新的视角,为促进普惠金融的发展提供一个很好的分析框架。
(二)改善金融服务
1.创新金融服务方式
以互联网金融及移动支付改善金融服务。要采取网络银行、手机银行等新型服务方式,向广大民众提供便捷的金融服务(周小川,2013)。林宏山(2014)基于普惠金融的服务广泛性和可获得性主要特点,分析由于互联网金融自身特性有助于社会各阶层便于获取各种金融服务,提出应规范互联网金融,并以此推进我国普惠金融的发展。李东荣(2014)研究认为,移动金融在信息获取、处理、传输、共享的效率和成本等方面,优势突出,移动金融应成为满足金融服务需求最有效的途径。焦瑾璞(2015)认为,移动金融在促进普惠金融发展中大有可为,政府要进一步完善移动支付相应的政策制度,特别要鼓励移动支付在促进普惠金融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杨光(2015)通过分析互联网金融与普惠金融的结合点,提出应借助互联网金融助推中国普惠金融发展。李建军(2015)认为,应大力依托互联网金融来创新金融服务。《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指出,通过鼓励金融机构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信息技术,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发展电子支付手段,推广保险移动展业等多种形式,提升金融机构科技运用水平。
2.丰富金融服务产品
要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大力发展多种融资方式,鼓励私募股权基金等投资初创期的小企业,鼓励小企业发展中小企业票据等新型债务融资工具(周小川,2013)。中国银监会合作部课题组(2014)认为,应加强宏观信贷政策指导,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提高股权债权融资比例,拓宽小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吕家进(2014)认为,应丰富金融产品体系,建立功能完备的金融市场体系,丰富银行、保险、证券、期货、租赁、信托等各种金融产品与服务。《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指出,创新对社会办医的金融支持方式,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增加适合小微企业的融资品种,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支持农产品期货市场发展等。
五、评价与展望
通过对已有文献研究的梳理与分析,笔者认为,中国发展普惠金融,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根本要求,是经济新常态下金融发展战略的具体体现,对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与社会和谐、推动中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意义深远。加强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工作协调,进一步完善金融机构体系、健全金融组织体系与金融法律法规体系、加快金融产品创新、改善金融服务,改革与完善金融监管框架,是推动中国普惠金融发展的重要内容。我们认为,下一步本领域研究的重点内容与新动向还包括如下几方面的内容:
第一,根据国家普惠金融发展规划的指引,深入研究这些规划转化为经济政策的具体路径,比如,如何通过财税与金融政策细化以支持普惠金融发展,探究如何进一步发挥政策在促进普惠金融发展中的引导激励作用。
第二,完善普惠金融发展的金融机构体系与监管体系构架。创新形式,进一步发挥大中型金融机构在推进普惠金融功能的同时,探究降低金融市场准入门槛,大力发展小微金融机构,支持民间资本向农民、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及小微企业等提供金融服务的实现途径,以增强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在互联网金融如P2P等金融新业态快速发展的今天,如何防范普惠金融发展过程中的各类金融风险。在当前金融业务向混业经营发展的模式下,如何改革完善现行的监管体系框架,以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稳定。
第三,创新金融服务供给方式。金融排斥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金融服务业务成本高。如何更好地结合中国的实情并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不断创新金融服务的供给方式,大力发展手机银行、互联网金融在提供金融服务中的作用。同时,通过发展代理点、中间商等方式,降低业务成本,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率,这也是一个有待深入探讨的课题。
第四,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工作协调机制的理论研究。推进普惠金融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从参与主体看,不仅涉及到各类金融机构、广大金融服务对象与群体,从政策与制度的供给、业务监管与协调方面看,还包括不少相关部门与单位,如“一行三会”、发改委、财政部、民政部、农业部、商务部、信息部、中国残联等,如何进一步完善普惠金融发展的协调机制,从而更好地出台并细化配套政策、更好地确保各项政策的实施与落实并防范金融风险,这些方面的问题都有待深入研究。
第五,普惠金融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做好减贫工作,是新时期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致贫的因素很多,但一个重要原因是缺乏资金。由于金融扶贫不同于救济也不同于政策性金融,它是以保本微利支持贫困户脱贫致富,资金运作必须遵循市场化运作,金融机构要实现财务的可持续。在经济发展落后而担保不足或缺乏担保的情况下,如何更好地借鉴国外小额信贷与微型金融的成功经验,大力推进金融精准扶贫,助推中国扶贫脱贫,这既是普惠金融的重要使命,也是当前普惠金融发展需要进一步探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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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姜野]
The Literature Review of Inclusive Finance Research in China
WANG Qing-xing
(Guangxi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ollege of Finance ,Nanning 530007,China)
Abstract:Development of financial inclusion is the completion of a comprehensive well-off society is the inevitable requirement, recently, the development of inclusive financial problems in China whether in theory or in practice are very concerned about, Pratt and Whitney in China's financial development theory and practice also in the exploration of the forward. This paper attempts to based on a macro perspective, from the aspects of the meanings and basic framework of financial inclusion, logical development, study the reality and development path are comprehensively reviewed and analyzed, and the focus of the next step study to be outlook and review, to look forward to more academic discussions and exchanges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inclusive financial in the country.
Key words:financial development strategy ;financial inclusion;the literature review
中图分类号:F830.2;F830.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1-7112(2016)02-0047-08
作者简介:王清星(1971-),男,广西全州人,高级讲师,经济学硕士,主要从事金融理论与金融制度研究。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1373187);广西高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资助项目
收稿日期:2016-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