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庆
辽朝“仓”“库”功能探略
张国庆
仓 库 《辽史》 石刻文字 辽朝
辽朝制度承唐仿宋,立国二百余年间,修建了诸多的“仓”和“库”,并置大量“仓”官与“库”职进行管理。钩沉文献史料与石刻文字,归纳辽朝“仓”“库”的主要功能为:“内库”私藏,财物可为皇帝随时支配;仓储粮米,用于灾年赈贷及平抑粮价;专库专储,百物各得其用。换言之,辽朝“仓”“库”储藏的各类物资,为辽代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保障作用。
“仓”“库”古已有之,但二者的使用功能却各不相同。一般来说,储藏粮谷者为“仓”。《吕氏春秋·仲秋》:“修囷仓。”高诱注:“圆曰囷,方曰仓。”而储藏其他物资的建筑则称“库”,形状不同,名称各异。在中国古代,不仅有私人修建的规模小又简陋的米仓或库房,存放各种家用生产和生活物品,国家亦根据实际需要,建有大量具备不同功能的“仓”“库”,并且这类“仓”“库”已不仅仅作为单纯储藏粮谷或其他物资的建筑物,而是同时具有了政府置官管理、调配某类物资流转的特殊机构之职能。
有辽一代二百余年间,于五京及诸州府亦建有很多“仓”“库”,见诸文献史料及石刻文字的“仓”,即有“省仓”(又名省司仓)、“赡国仓”、“义仓”、“长盈仓”、“和籴仓”等;而“库”则更多,诸如“内库”、“随驾内库”、“内藏库”、“军器库”、“弓箭库”、“大盈库”、“鞍辔库”、“永丰库”、“颁给库”、“天积库”、“法物库”、“尚衣库”、“茶酒库”、“锦库”、“行库”、“银绢库”、“临库”等等。为“仓”“库”事务管理及物资调配之需要,辽朝政府还设置了大量“仓”官与“库”职,其中,见诸石刻文字的“仓”官有“都监”,见诸文献史料的有管理某一州府诸仓事务的“仓曹参军”;见诸文献史料与石刻文字的“库”职比较多,主要有三类:“都提点”与“提点”、“都监”与“副都监”、“使”与“副使”。辽朝政府为何在城乡各地修建大量“仓”“库”?这些“仓”“库”在辽朝社会发展过程中起到了哪些作用?目前,辽史学界尚无人就这一问题进行研究。笔者不揣浅陋,钩沉有限的文献史料和石刻文字,参照唐宋实况,拟对辽朝“仓”“库”的主要功能,作些探讨,错谬之处,恳望方家教正。
具备皇帝物品私藏及支配功能的是辽朝的“内库”和“内藏库”等,但“内库”和“内藏库”的这种功能并非始于辽朝。早在北魏时期,朝廷已设“内库”,用于专储皇帝个人支配之私品。《魏书》卷110《食货志》,和平二年(461年)“冬,(文成帝)诏出内库绫绵布帛二十万匹,令内外百官分曹赌射”。唐代皇帝“内库”私藏之物品更是五花八门,丝绸绢帛、银锭铜钱、弓箭刀枪以及书籍画卷等都在其列。《旧唐书》卷15《宪宗纪下》,元和十二年(817年)“二月壬申,出内库绢布六十九万段匹、银五千两,付度支供军”。同书卷17下《文宗纪下》“先是,宰相武元衡被害,宪宗出内库弓箭、陌刀赐左右街使”等等。总之,北魏至隋唐,“内库”存储之物多用于皇帝赏赐臣下与劳军,说明“内库”确有天子私藏之性质。北宋宫廷仍置“内库”,库存物资主要作为皇帝赈灾和援军之用。《宋史》卷179《食货志下一·会计》:“初,太祖以帑藏盈溢,又于讲武殿后别为内库,尝谓:军旅、饥馑当预为之备,不可临事厚敛于民。”检索文献史料发现,五代后唐时还有皇帝另一私藏——“内藏库”之设。《新五代史》卷6《唐本纪第六·明宗纪》:“废内藏库,四方所上物,悉归之有司。”其“内藏库”主要存储地方所上之贡品。北宋亦有“内藏库”之设。《宋史》卷179《食货志下一·会计》:“凡货财不领于有司者,则有内藏库,盖天子之别藏也。”既然“内藏库”亦为“天子之别藏”,表明五代后唐及北宋时期“内藏库”的性质已与“内库”没多大区别。
辽朝承仿唐宋制度,“内库”与“内藏库”储存之物亦属皇帝之私藏。如《辽史·游幸表》即云,神册五年(920年)五月,辽太祖耶律阿保机“射龙于拽剌山阳水上……敕藏内库”①。此事亦见载于《辽史·太祖纪》②。辽太祖“射龙”不足为信,但反映的却是辽朝初年即已设立了用于皇帝存储私人物品的“内库”。出土石刻文字显示,辽朝皇帝的“内库”有些是设在地方州府的所在地,如“乾州内库”。重熙八年(1039年)《张思忠墓志》记载墓主张思忠之子张可奂曾任“乾州内库都监”③。乾州属东京道,为辽景宗乾陵的奉陵邑,旧址在今辽宁北镇境内。辽朝在皇陵的奉陵邑设置皇帝私人“内库”,储存物品概为皇帝赴陵祭祖之所用。
辽朝皇帝亦有自己的“内藏库”,其所存储之物品,钱币似为其大宗。如清宁四年(1058年)“秋七月辛巳,制诸掌内藏库官盗两贯以上者,许奴婢告”④。如果管库官吏所盗物品以“贯”为单位,证明该库存储物品应该是钱币。
辽朝皇帝的“内库”和“内藏库”储存之物品是否亦如唐宋时期那样主要用于皇帝赏赐臣下及赈灾、劳军等,文献史料及石刻文字虽没有明确记载,但有蛛丝马迹可寻。“继恩好清谈,不喜权利,每得赐赉,市书至万卷,载以自随,诵读不倦。每宋使来聘,继恩多充宣赐使。”⑤王继恩时任圣宗皇帝“内库”总管——“都提点”,宋使来聘,临别时圣宗皇帝有物品回赠,便差遣其为“宣赐使”,那么,圣宗皇帝赐给宋使的物品,很可能即出自王继恩主管的“内库”。
辽朝皇帝的私藏除了“内库”和“内藏库”之外,还应包括“大盈库”。“大盈库”概为承唐制而设。唐有“大盈库”,亦为天子私藏库之一。《旧唐书》卷118《杨炎传》:“及第五琦为度支、盐铁使,京师多豪将,求取无节,琦不能禁,乃悉以租赋进入大盈内库,以中人主之意,天子以取给为便,故不复出。”《新唐书》卷51《食货志一》亦云:“王鉷为户口色役使,岁进钱百亿万缗,非租庸正额者,积百宝大盈库,以供天子燕私。”辽朝“大盈库”之所藏,据《刘日泳墓志》中出现的“宝货”等字样⑥,再参考新旧《唐书》之所记,应该也是钱币类物品。
辽帝一年四季要到不同地方“捺钵”,春水秋山,纳凉避寒,接见外使,处理政务;辽朝前期皇帝经常率领契丹铁骑征战四方,开疆拓土,因而辽朝也设有随皇帝四时捺钵或率军征战而移动的“随驾内库”。“随驾内库”的功能就是保障皇帝及其后妃、皇子等随驾皇室成员日常生活所需各类物资的供应,所以其“随驾内库”有用各种存储物资命名的分库。如天庆十年(1120年)的《杜悆墓志》即见“随驾内库丝锦库”⑦,天庆元年(1111年)的《为先内翰侍郎太夫人特建经幢记》中见“随驾(内库)锦透背皮毛库”⑧等。在四时捺钵或率军出征过程中,辽朝皇帝所获得的一些宝物或战利品,都要随时入藏“随驾内库”。如辽太宗耶律德光率契丹大军南下中原灭后晋,军中即设“随驾内库”,收藏有掠夺于后晋宫廷的一枚玉印。“玉印,太宗破晋北归,得于汴宫,藏随驾库。”⑨
有学者依据相关史料之记载,认为北宋时期的皇帝私藏库——“内库”及“内藏库”已经具备掌管国家财政金融之职能。一是宋代“内库”已经掌握部分货币的发行权。《宋史》卷180《食货志下二》:“诸监所铸钱悉入于王府(即内库),岁出其奇羡给之三司,方流布于天下。”同时,“内库”在兑换货币、维护纸币信誉、调解货币流通及维护交引信用方面,亦起到了重大作用⑩。因而,宋代“内库”实际上已经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国家金融管理机构。二是从宋初开始,财政年度计司的财政结余已全数调入“内库”。太宗朝以后,又扩充“内库”,“内库”收入不断扩大,甚至侵夺了中央计司所掌之经费财赋。也就是说,宋代的“内库”已成为计司之外的国家又一财政管理部门。
辽朝的经济管理机构设置比较特殊,为的是适应随皇帝四时捺钵而移动的“行朝”之需要。《辽史·食货志》云:“五京及长春、辽西、平州置盐铁、转运、度支、钱帛诸司,以掌出纳。”“上京盐铁使司。东京户部使司。中京度支使司。南京三司使司。南京转运使司,亦曰燕京转运使司。西京计司。”同书《百官志》“南面京官·五京诸使职名总目”亦记载:“长春路钱帛司,兴宗重熙二十二年置。辽西路钱帛司。平州路钱帛司。”而实际上辽朝五京中的每京并非只设单一的某司,而是多种机构并置。检索出土石刻文字及宋人记载,辽朝上京亦有“户部使司”,东京亦有“转运使司”,中京亦有“户部使司”,西京实为“转运使司”,等等。但遗憾的是,辽朝皇帝之“内库”及“内藏库”是否亦有国家财政金融管理之职能,文献史料与石刻文字均不载,已不得其详,只待发现新的史料后再作考证。
灾年赈贷、救济灾民之功能,主要属“义仓”所为。文献史料反映,隋朝时已有“义仓”,由政府置设,百姓纳粮存储于仓,以备荒年赈灾之用。《隋书》卷46《长孙平传》:“平见天下州县多罹水旱,百姓不给,奏令民间每秋家出粟麦一石已下,贫富差等,储之闾巷,以备凶年,名曰义仓。”唐代仍置“义仓”,亦为储粮赈灾之用。《旧唐书》卷14《宪宗纪上》,元和六年(811年)二月,“以京畿民贫,贷常平、义仓粟二十四万石,诸道州府依此赈贷”。北宋亦置用于赈灾之“义仓”。《宋史》卷176《食货志上四·常平义仓》:“常平、义仓,汉隋利民之良法,常平以平谷价,义仓以备凶灾。” 辽朝之“义仓”分为两类:一是由政府设置。见诸文献史料者,如统和十三年(995年)“冬十月乙亥,置义仓”;统和“十三年,诏诸道置义仓”。可知圣宗皇帝此次诏令设置“义仓”应是全国性的。二是民间自发设立。辽朝盛行佛教,一些大型寺院设有“义仓”。见诸石刻文字者,如应历十五年(965年)的《重修范阳白带山云居寺碑》即云:“风俗以四月八日,共庆佛生。凡水之滨,山之下,不远百里,仅有万家,预馈供粮,号为义仓。”说明云居寺设有“义仓”。
辽朝政府设置“义仓”之目的,同样是为了荒年赈灾济民。《辽史·食货志》云,统和“十三年,诏诸道置义仓。岁秋,社民随所获,户出粟庤仓,社司籍其目。岁俭,发以振民”。《辽史·圣宗纪》亦记载,统和十五年(997年)四月“壬寅,发义仓粟振南京诸县民”。辽朝一些大型寺院所设“义仓”,亦主要为了储粮用于灾年赈济。如乾统八年(1108年)的《妙行大师行状碑》即云,出身于契丹后族的萧姓妙行大师志智,曾经“纠化义仓,赈给荒歉,凡有乞者,无使空回”。
从隋唐到两宋,“义仓”的放粮救灾,大致有三种形式:无偿赈济、有偿赈贷与有偿赈粜。所谓“赈贷”,就是在发生灾荒之时,百姓可以从“义仓”借贷粮谷种子,待秋熟时再如数归还。两宋时期,“义仓”的赈贷不收利息,如果年成不好,还可以延缓还贷;若实在无力偿还,最终可予蠲免。依据现有史料分析,在辽朝“义仓”救灾过程中,寺院“义仓”放粮应该是无偿赈济,石刻文字中未见有“赈贷”及“偿还”等字样;而政府的“义仓”救灾放粮,应该是有偿赈贷。如开泰元年(1012年),圣宗皇帝即诏令:“年谷不登,发仓以贷。”既然是“贷”,秋后就必须偿还。如统和“十五年,诏免南京旧欠义仓粟”,说明此前南京“义仓”曾予灾民以赈贷,但因秋后年景不好,灾民无力偿还,朝廷只好诏令蠲免。
辽朝政府“义仓”所储粮谷的来源,一是丰年政府征缴于种粮之农户。前引统和“十三年,诏诸道置义仓。岁秋,社民随所获,户出粟庤仓,社司籍其目”。“庤”者,储备也。辽朝政府“义仓”的这种征粮方式同于北宋。北宋“义仓”储藏的粮谷即来源于国家征收正税之外的另项输纳,也就是民户按朝廷规定在二税之外按比例交纳的谷物。据《宋会要辑稿》“食货62之18”记载,宋初,按10%征收;仁宗康定(1040年)以后,征收又参考了户等成分。神、哲时期,征收比例下降为5%。辽朝政府 “义仓”之粮谷征收形式虽同于北宋,但其征收之比例,因文献史料漏载及石刻文字未记已不得其详。二是灾民获“义仓”赈贷,秋后偿还给“义仓”的粮谷。因辽朝政府用“义仓”粮谷济民属于“赈贷”,所以,灾情过后,粮食丰收,获“赈贷”之民户要将粮谷如数偿还于“义仓”。当然,如果遭遇连年荒歉,或突然出现其他灾情,朝廷也会酌情减免民户应偿还“义仓”之粮。
辽朝寺院所建“义仓”之资费及存储之粮谷,一般均来自崇佛信教之富家大户的捐赠、一般民户的施舍以及寺院僧人的自筹。如乾统十年(1110年)的《宝胜寺前监寺大德遗行记》即载,传戒大师听说宝胜寺某大师“以精进慈悲喜舍为务,乃相谓而言曰:‘苟岁不登稔,如何济世?’遂同建义仓,凡不足者,随众而惠之”。又天庆二年(1112),“有惠行大德,潜资义仓,提点云敷,共舍净资一千缗。其诸释侣,量力施钱。共四百千,用充功费”等等。
辽朝灾年具有平抑粮价功能的应是“省仓”及“和籴仓”。所谓平抑粮价,是指政府在丰年购粮于民户,入仓储存,荒年再以常价出售,以平抑因灾上涨的市场粮价,使灾民有能力购粮,不致饿死。北宋时期的“省仓”即具有此功能。《宋史》卷175《食货志上三·和籴》:“熙宁七年,诏河北转运、提举司置场,以常平及省仓岁用余粮,减直听民以丝、绵、绫、绢增价博买,俟秋成博籴。”
辽制承唐仿宋,推测辽朝“省仓”亦应有此功能,而“和籴仓”确有此功能。如《辽史·食货志》即云:“道宗初年……东京如咸、信、苏、复、辰、海……等五十余城内,沿边诸州,各有和籴仓,依祖宗法,出陈易新,许民自愿假贷,收息二分。所在无虑二三十万硕,虽累兵兴,未尝用之。”辽朝政府于东京道沿边诸州建“和籴仓”可谓一举三得:一,仓粮常价和籴,即能起到灾年平抑粮价之作用;二,“许民”有息借贷,使仓粮“出陈易新”,可保仓粮不变质;三,仓储粮足,亦实现了储粮备边之目的。
辽朝多数“仓”“库”物资都是专库专储,每库主藏一类(可能为数种),以应对各部门各行业对物资的不同需求。
“天积库”、“永丰库”主藏金银及各种货币,是名副其实的国家金库。中京是辽代中后期的国都,建有“天积库”。重熙十五年(1046年)《刘日泳墓志》记载墓主刘日泳任“中京天积库副使”,“宝货是重,慎择公廉,府库洪盈,宜扬清洁,改授上京大盈库副使”。刘日泳任职于国家金库——“天积库”,清廉不贪,管理有方,政绩突出,因而迁转皇帝私藏“大盈库”之同职。天庆四年(1114年)《刘慈墓志》记载墓主刘慈“以祖荫调入三班院,屡经监督,不染脂膏,以公勤□名,超授东班小底,□(监)天积库,考满未五旬而课最焉”。辽朝有“永丰库”,亦属国家金库之一,以储藏金银珠玉及货币为主。保宁元年(969年)的《王守谦墓志》即云,墓主王守谦生前“监永丰库,大凡邦国丘井之赋,山泽泉货之物,受纳免贪蠹之谤,百官将校之俸,诸司程作之用,给遣杜刻减之弊,迹无缁磷,岁有丰羡”。刘慈任职“天积库”,考绩“课最”;王守谦监临“永丰库”,“岁有丰羡”,亦表明辽朝“天积库”、“永丰库”等国家金库储藏的“宝货”来源已经多元化,除了新铸货币入库、接收地方税赋、受纳友邻岁贡之外,似乎还有货币流通环节放贷而获息的收入。
“军器库”存储各种兵器,用于装备军队,以应对战事所需。《续资治通鉴长编》《宋会要辑稿》及《宋史》等均记载宋朝有“军器库”,又称“内军器库”,建于北宋初年;后因兵器制造数量剧增,至仁宗天圣年间便析分为四库,掌禁兵器、铠甲、供军什器储偫之物,收受作坊、诸司及诸州造作兵器以及出纳之事。辽朝“军器库”的职能与宋相类,亦用于储存各种兵器。如统和二十六年(1008年)的《王说墓志》云,王说任“军器库使,弧矢既精,戈矛足利”。一般来说,“军器库”应设在军器作坊附近。辽朝的军器作坊称“中作”。重熙八年(1039年)的《张思忠墓志》记载上京城南有“中作”。上京确有“军器库”之设。乾统八年(1108年)的《蔡志顺墓志》记载墓主蔡志顺曾“知上京军器库使”。1988年,在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辽上京临潢府遗址附近征集到一枚印文为“临潢府军器库之印”的官印(现藏辽上京博物馆),进一步证明了辽朝上京有“军器库”之设。又,统和十八年(1000年)的《刘宇杰墓志》及《辽史·圣宗纪》分别记载东京道显州(旧址在今辽宁北镇境内)有“中作”和“甲坊”,据此推测,显州及其附近亦应设有“军器库”。果然,文献史料反映确有“军器库”设在紧邻显州的乾州。《辽史·天祚皇帝纪》云,乾统二年(1102年)“冬十月乙卯,萧海里叛,劫乾州武库器甲”。“武库”即“军器库”之别称。此外,据《续资治通鉴长编》记载,宋太祖开宝八年(辽景宗保宁七年,975年)八月,“壬戌,契丹遣左卫大将军耶律霸德、弓箭库使尧卢骨,通事左监卫将军王英来聘,献御衣、玉带、名马,上皆厚赐之”。可见,辽朝还设有“弓箭库”,应为“军器库”的分库,专门储存骑兵所用之骑射兵器。
“鞍辔库”储藏鞍辔马具,以供皇帝及皇室成员、王公大臣等骑驾出行之用。据文献史料反映,五代之后梁、后汉已有“鞍辔库”之设。如《旧五代史》卷133《世袭列传·高季兴传附从诲传》即云:“从诲,初仕梁,历殿前控鹤都头、鞍辔库副使、左军巡使、如京使、左千牛大将军、荆南牙内都指挥使。”又,同书卷107《汉书·郭允明传》云:“高祖镇太原,稍历牙职。及即位,累迁至翰林茶酒使兼鞍辔库使。”北宋亦设“鞍辔库”。《宋史》卷164《职官志四·太仆寺》“鞍辔库。应奉御马鞍勒,及以鞯辔给赐臣下”;“鞍辔库。使,副使,监官二人,以诸司副使及三班使臣、内侍充”。宋代的“鞍辔库”有两种:一是宋初于京师开封府景龙门内街西设立的“鞍辔库”,属于鞍辔制造与储藏机构。《宋会要辑稿》“食货52之37”,鞍辔库“掌御马金玉鞍勒,及给赐王公群臣、外国使、并国信鞯辔之名物”。二是为骑兵提供鞍辔的“内鞍辔库”。辽朝亦有“鞍辔库”,职能应同于五代及北宋。但辽朝“鞍辔库”《辽史》不见记载,仅出土石刻文字有所反映。如保宁年间(969~979年)的《吴景询墓志》(残石)中即见墓主吴景询长子曾任“□(鞍)辔库副使”。此外,《续资治通鉴长编》亦载,宋太宗太平兴国元年(辽景宗保宁八年,976年)十二月“戊午,契丹使鞍辔库使萧蒲骨只来修赙礼。上命引进副使田守奇,劳于城外,加赐以遣之”。可证辽朝确有“鞍辔库”之设。
“法物库”储藏礼典器物,以供朝廷举行大典时使用。《辽史·百官志》记载,辽朝设有“法物库”,归太常寺所属。北宋亦设“法物库”,《宋史》卷165《职官志五·少府监》云:“太庙祭器法物库监官二人,掌祠祭旗服之名物,各有专典。”可知“法物库”存储应为朝典礼仪所用之衣冠、幰盖、旗器等物品,且“各有专典”。辽朝亦然。《辽史·百官志》即云:“《辽朝杂礼》有法物库所掌图籍。”
辽朝还设有“临库”,其功能比较特殊。“临库”见诸《辽史·马人望传》:“未几,拜参知政事,判南京三司使事。时钱粟出纳之弊,惟燕为甚。人望以缣帛为通历,凡库物出入,皆使别籍,名曰‘临库’。”《辽史·国语解》释“临库”与之相类:“以帛为通历,具一库之物,尽数籍之,曰临库。”笔者以为,所谓“临库”,应该是辽代后期作为国家经济机构南京三司主管官员的马人望,针对燕云地区的国家府库钱粟出纳出现管理者贪腐之弊端所采取的临时性防范措施,属于非常设机构。
注 释:
① 《辽史》卷68《游幸表》,中华书局1974年,下同,第1038~1039页。
② 《辽史》卷2《太祖纪下》,第16页。
④ 《辽史》卷21《道宗纪一》,第256页。
⑤ 《辽史》卷109《宦官·王继恩传》,第1481页。
⑨ 《辽史》卷57《仪卫志三·符印》,第914页。
⑩ 程民生:《宋代内库的金融职能》,《中州学刊》1987年第3期。
〔责任编辑、校对 王孝华〕
张国庆,男,1957年生,辽宁大学历史学院教授,主要从事辽金史研究,邮编 110036。
K246.1
A
1001-0483(2016)03-0085-06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辽史》史事补正”(12YJA77005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辽代石刻所见辽朝史事研究”(13BZS031)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