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远固
党中央提出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体现了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深刻把握,必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增强各级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把管党治党工作落到实处,是当前党建工作的一件大事。
一、全面从严治党是各级党委的政治责任
全面从严治党既是一个重要的战略举措,也是其他三个“全面”的根本保证,体现了伟大事业与伟大工程的统一,体现了党的建设与治国理政的统一,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起着“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最根本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只有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才能确保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提供方向指引,防止在根本性问题上出现颠覆性错误,进而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坚强保证。
当代中国,正处于民族复兴的关键时期。当今世界,正处于格局演变的重要阶段。长期执政的中国共产党,既具有巨大的政治优势,也面临严峻的挑战和风险。新形势下,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面对严峻复杂的形势、艰巨繁重的任务和人民群众的期盼,党自身存在的问题更加凸显。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党的领导弱化、管党治党不严、责任担当缺失,凡此种种,对党的执政地位构成极大的威胁。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削弱党的执政能力,动摇党的执政基础。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
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我们党制定和修订了一系列党内法规制度,管党治党的尺子越来越清晰,实现了制度建设的与时俱进。依法治国、依规治党,党规党纪就是制度的笼子。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是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强调“四个必须”,提出“八条规范”,确立了高标准;党纪处分条例划出了党员的行为底线,是管党治党的戒尺,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责任所系、使命所在,管党治党一刻不能松懈。必须把“严”字贯穿党建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把严的意识立起来,把严的规矩建起来,把严的风气树起来,更好地发展党的先进性,保持党的纯洁性。
“全面从严治党”就是管党治党要全方位、全覆盖。从严治党,每一名党员、每一个党组织都在其中,不能例外。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要围绕《准则》和《条例》来进行,使党员受到纪律的刚性约束。党的各部门和各级党委都应该自觉承担起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发现违纪苗头要马上管,触犯了纪律要及时处理,像啄木鸟那样,发现虫子,就及时啄出来,保证树木的健康,否则就是失责。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构、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必须依纪监督,从严执纪,抓早抓小,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必然要求,是推进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解决当前管党治党突出问题的必然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应该深刻认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管党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
二、担负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要从具体的党建工作严起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党章为总遵循,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团结统一。维护党中央权威,决不允许背离党中央要求另搞一套,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听从党中央指挥,不得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不得对党中央的大政方针说三道四,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自觉服从服务大局,自觉在全党全国“一盘棋”下行动,任何具有地方特点的工作部署,都必须坚持以贯彻中央精神为前提,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决不允许发表与中央精神不一致的言论,决不允许出现违反中央要求的行为。
要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大是大非面前站得稳脚跟,辨得清方向,经得起考验。在原则立场上,不守规矩主要体现为不能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包括“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立场摇摆”,“对涉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等重大政治问题公开发表反对意见”,甚至是“对中央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阳奉阴违”,“口无遮拦,毫无顾忌”。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最重要的是坚决服从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的决定,坚决遵守党的组织原则,捍卫其尊严,维护其权威。要在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坚定不移,执行纪律和规矩讲认真落实。要在坚持“四个服从”、严守“五个必须”上坚定不移,把守纪律讲规矩贯穿到全面从严治党的全过程。对阳奉阴违、明拖暗顶的,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要敢于亮剑,铁面问责,毫不留情。
坚持从严管理干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从严治党,重在从严管理干部。我们的党员、干部队伍庞大,管理起来难度很大,但又必须管好,管不好就会出乱子。我们国家要出问题主要出在共产党内,我们党要出问题主要出在干部身上。”可以说,干部问题直接影响着党的形象和威望,影响着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影响着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要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使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公道正派选准用好干部,始终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全面落实“二十字”好干部标准和“五看”要求,科学合理使用好各个年龄段干部,大力培养、选拔和使用优秀年轻干部,不断提高干部配备的科学性、准确度。要严格抓好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严明党的纪律,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严的纪律约束干部,促使干部讲政治、顾大局、尊法治、守纪律、懂规矩。作为党员,组织性体现在哪里?下级服从上级、少数服从多数、遵循组织程序、听从组织安排、重大事项向组织请示报告。
现在有些干部没有程序意识,“迈过锅台上炕”,或者是做先斩后奏的“事后诸葛亮”。有的党员干部摆不正自己与组织的关系,自认为老子天下第一,凌驾于组织之上,为所欲为,不懂法律,不守纪律,不讲规矩;有的在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有的重大事项不请示、不报告;有的为他人承包工程、审批项目、晋升职务说情、打招呼,等等。因此,要把党员干部遵守纪律作为从严治党的基本要求,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用党的纪律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做到在纪律问题上“小事”不放手、“小节”不松手、八小时外“不撒手”,使党员干部增强对法律纪律的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纪律底线不可触碰,牢记党的纪律面前没有特殊党员,时刻绷紧遵守党的纪律之弦,把遵守党的纪律作为自己应有的本分和行为习惯,自觉用党的纪律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要按照《准则》、《条例》的标准,对党员干部鲜明提出坚持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的要求,要求党员干部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用《准则》和《条例》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自己。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当前党内政治生活中还存在“四化”、“四大主义”等突出问题。“四化”是指党内政治生活中存在随意化、平淡化、娱乐化、庸俗化问题,党内政治生活丧失了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严肃性。“四大主义”是指一些地方、部门、行业的党内政治生活中盛行自由主义、分散主义、好人主义、个人主义,有的甚至公然搞家长制、独断专行,长此以往,将导致党内政治生活中潜规则横行,正式规章制度成为摆设,党的纪律失去应有的效力。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是守纪律讲规矩的重要保障。一些地方和单位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不认真、不严肃,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是导致纪律不严、规矩不彰的重要根源。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抓起。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三会一课”等基本规矩,必须从严从实执行到位。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带头示范,带头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要使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都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认真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党性分析、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让党员经常得到党组织的教育引导,得到党内同志的批评帮助,增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严格按党章过好党内生活,要不断丰富内容和形式,大胆使用、经常使用、高标准使用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武器,推动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经常化、规范化。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
严明党的纪律。党章是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准则》和《条例》是党规党纪的具体要求,纪律是带电的“高压线”,其尊严和权威不容挑战、不可亵渎。维护党的纪律规矩,既是党组织的责任,也是党员的义务。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必须将党章党规党纪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维护其尊严与权威。只有严明纪律,才能使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向前进。要严厉惩治腐败,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贪污腐化、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加强巡视、审计、督查,提高监督质量,增强监督实效。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老虎”、“苍蝇”一起打,增强了肃贪震慑力,取得了良好效果。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只有继续加大惩治腐败力度,让反腐之剑始终高悬,才能扶正祛邪、去腐保廉。
严明党的纪律,党内决不允许搞“团团伙伙”、小山头、小圈子、宗派主义。2013年和2014年,习近平两次在不同场合表示,党的干部来自五湖四海,不能借着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等场合,搞小圈子、拉帮结派、称兄道弟,“宗派主义必须处理,山头主义必须铲除”。山头主义和宗派主义的出现,不仅可能在上情下达、方针政策执行上打折扣,搞对抗,甚至可能形成“门客、门宦、门附”的封建人身依附关系,在政治上形成一种抱团化、互相支持、互相提携的利益交换关系,使政治“潜规则”大行其道,破坏党的风气和统一。要在“挺纪在前”中增强党性。党员干部必须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一名党性坚强的党员干部,必然会自觉而坚定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特别是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面前不做“老好人”,不做“墙头草”,不做“推拉门”,不做“两面派”,强化“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定力;具有执行政令的自觉性,对中央大政方针、对党的纪律和规矩,毫不保留、不折不扣地执行。
三、担负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关键在责任落实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现已颁布,这两个党内法规既加强了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正面倡导,也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红线”,既是对党的各级组织的有力约束,也是全体党员的基本遵循。党章规定:“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各级党组织必须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跟上中央的部署,真正把纪律严起来,执行到位。执行《准则》和《条例》,决不能只是墙上挂挂、嘴上说说,必须一把尺子量到底,一寸不让。要把从严治党融入日常管理监督中,要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是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在严明纪律中体现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要把严明纪律和规矩贯穿于日常监督中,“不嫌事小、不怕官微”,做到抓早抓小,让党员领导干部牢记纪律和规矩这条底线。要在日常监督上“贴身紧逼”,通过及时到位的“提提领子、扯扯袖子、咬咬耳朵”,把党员领导干部的小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善于运用廉政谈心、教育提醒、警示谈话、纪律诫勉、通报批评等多种形式,加以警醒,当头棒喝,让违纪违规行为及时刹车。建立健全巡查制度,严格执行,广泛覆盖,在守纪律、讲规矩上充分发挥“预警”、“免疫”、“保健”的功能。
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各级党委必须自觉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使各责任主体既各司其职又形成合力,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立案审查等多种方式,把纪律从严从实执行到位,在标本兼治中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以严明的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党委在抓纪律建设方面负有主体责任,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的必然要求。“全面”就是管党治党要全方位、全覆盖,每一个党组织、每一名党员都在其中,不能例外;“从严”就必须具体地而不是抽象地、认真地而不是敷衍地落实到位。我们要把主体责任作为政治责任,落实到提升认识上,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落实到敢于担当上,做公信力的维护者;落实到制度创新上,做严肃党纪的执行者;落实到严明纪律上,做讲规矩的先行者。对政令畅通从严、正风肃纪从严、党内生活从严把好关。
党委书记必须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抓、负总责,把党建工作放在大局中、摆在突出位置来谋划推动,做到知责、明责、履责;党委分管领导要严格履行分管责任,具体抓、抓落实;班子其他成员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领域党建工作。要把严格追责作为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重要手段,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抓得不紧的,及时约谈提醒、诫勉批评;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该调整的调整、该处理的处理。要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使问责成为常态,以坚决问责促进责任落实。切实增强各级党委及负责同志责任意识,把党建工作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加大对落实党建责任的经常性检查督办力度、失责追究力度,着力解决好责任不明、考核不严、追责不力的问题,推动各级党组织认真谋划、主动作为、全面从严。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必须紧扣全面从严治党总目标,坚定信心决心,踩着不变的步伐,以更强定力、更实举措、更大作为,着力构建本地区积极健康向上的政治环境。要树立全局意识,主动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放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下来把握、谋划和推进,准确把握新要求,积极协助党委抓好管党治党责任的落实。纪检监察机关要树立强烈的政治责任感,自觉承担起党和人民托付给我们的重任。要强化监督责任意识,敢于动真碰硬,该管的就要管到位,不能尸位素餐,碌碌无为,遇到矛盾就上交,碰到问题绕着走。要顶住压力,敢唱“黑脸”,抵制歪风邪气,不把腐败案件查个水落石出,决不罢休。要提升自身素质,结合“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队伍素质,使纪检监察干部成为严惩腐败的钢铁拳头。
(作者系中共重庆市委党校二级教授)
责任编辑:张功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