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需要分殊及其满足

2016-03-02 22:57:04王瑞德
现代教育论丛 2016年2期

王瑞德



教师需要分殊及其满足

王瑞德15

摘 要:教师需要有别于教师想要,教师需要是教师生存与发展的必需物,而教师想要则是教师的个体欲求。讨论教师需要必须区分教师基础性需要与教师发展性需要。前者是一个社会性概念,意指教师生存与参与社会生活的前提条件;后者是一个心理学概念,意指教师促成自我完善的主观要求。因此,基础性教师需要的满足是一个公共问题,而发展性需要的满足是一个持续的提升过程,他们之间有显著差异。

关键词:教师需要;基础性需要;发展性需要

“教师的需要问题既是一个复杂的心理学问题,同时也是一个复杂的社会学问题,是任何一门单独学科所不能分析透彻的。”[1]正因其复杂性,使得教师需要研究在回答“教师需要是客观性概念,还是主观性概念”这一问题上是含混的,结果导致在提出满足教师需要的建议时存在争议。因此,教师需要研究的出发点应落脚到教师需要概念的廓清,教师需要中的主观性与客观性的辨析,以及政府责任和教师个体努力的区分上,从而为教师需要的满足奠定基础。

一、需要的概念

在实际研究中,我们很容易混淆“教师需要”和“教师想要”,这可能导致关于教师需要的问卷调查与访谈被设计成“教师想要”的问卷调查与访谈。莱恩·多亚尔和伊恩·高夫在其需要理论研究中明确指出,“想要和需要有可能恰好吻合。一些想要是普遍被人们接受的需要的满足物,另一些则不是。因此,你可以需要你想要的东西,想要或者不想要你需要的东西。你不能始终不需要避免严重伤害所必须的东西——无论你可能想要什么。”[2]55所以,需要是一个从生存与发展角度出发的概念,意味着满足了某些需要,个体将更容易生存,更方便谈发展,如教师需要食物、水和空气,因为食物、水和空气可以保障教师生存与发展。某人不可能需要毒品,尽管他想要。

故而,以下论述就有误:“个人在自然、文化、素质、能力以及社会环境等方面的差异,使得社会不可能全部满足和实现个人需要,并且从社会的角度看,个人需要还有正当和不正当之分。不正当的需要不仅不能满足,而且应受到制止;就是正当的需要,社会也不一定能完全满足。”[3]需要没有正当与不正当之分,需要一定是正当的。事实上,这里混淆了“需要”和“想要”两个概念。需要是从个体发展角度提出的,促进个体发展的需要不可能不正当;而想要是从个体的欲求角度提出的,显然有正当与不正当之分。当然需要不一定合适,这与正当与否是两回事。社会无法满足个体的较高的需要,因为它在特定的历史阶段和社会环境里不太合适,但它依然是正当的。

所以,研究教师需要,就不能将其等价于教师想要。原因并不在于教师想要难以满足,教师需要容易满足。恰恰相反,教师需要具有更大的约束力和法律效力,满足教师基本需要的压力高于满足教师的基本想要。国家必须满足教师基本的需要,如基本工资,无论是在职教师,还是非在职教师,无论在特定阶段基本工资是高,还是低,都是必须保障的;而我们不一定非要满足教师的基本想要,比如说,某个体只是想要少量的毒品,无论是多少,我们都不可能满足他。是否满足教师基本的想要取决于教师的基本想要是否正当,如果正当,它就有可能等价于教师的基本需要。在区分了教师需要与教师想要之后,为了深入理解教师需要及其满足,我们还应该区分教师基础性需要与教师发展性需要两个概念。如果说,想要与需要的划分是基于“要”的属性,想要把自然反应、生理欲求、杂多欲望统括在内,而只有通过文化建构才能产生需要所负载的价值和意义。那么,基础性需要和发展性需要的划分则基于“需要”的不同面向和层次,因为纵然前后两者均指向教师的生存与发展,但根据需要的程度,我们还是能够、且有必要:(1)从整体的需要中抽出那些为教师主体所共享、为社会公平责任所涵盖的部分,构成基础性需要;(2)从整体的需要中抽出那些由生命个体的独特性、复杂性和丰富性做底色的部分,构成发展性需要。两者分别指向了需要的两个差异位格,关注点不同,意图解决的问题也不同,基础性需要聚焦主体参与社会生活的最低要求,事实上它也是社会发展成熟的标志,因为只有责任彰显的政府组织和健全完善的社会体系才能将其纳入考察视野,故而是一种社会期待和政府约束,是社会发展成熟程度的表征;发展性需要则是对生命质量本身的一种呼唤,从而赋予生命更多的可能性,扎根于个体生命意识和自觉发展意识的觉醒,具有层层推进和不断深入的内容,尽管生命力这一最终指向亘古不变。

二、教师基础性需要

基础性需要是一个社会学和政治学概念,在莱恩·多亚尔和伊恩·高夫看来,基础性需要主要回答“人必须达到什么目标才能避免在这个意义上、持续而严重的伤害”这个问题,即回答“人类行为和互动的前提条件是什么”。此处并没有使用“基本需要”这一概念,是因为在心理学的研究中,如马斯洛的人本主义心理学也会使用“基本需要”,它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因此以基础性需要替代基本需要,以示区别。同理,教师基础性需要也是从社会学和政治学的角度去探究哪些条件是生存和参与社会生活的前提条件,这些前提条件就构成了教师的基础性需要。不难理解,教师基础性需要具有以下属性:

(一)教师基础性需要具有普遍性与客观性

教师基础性需要是普遍的,客观的。“所谓‘客观性’,指的是其理论和实证的规范独立于个人偏好;所谓‘普遍性’,指的是对每个人来说,严重伤害的含义都是一样的。”[2]63教师基础性需要的普遍性意味着对于每个教师来说,都会在基本条件缺失的情况下,造成严重的伤害。“严重伤害本身被或明或暗地理解为在个人追求他自己认为有价值的目标时受到的重大伤害。因此,受到严重伤害就是使某人从根本上丧失了对自己的美好愿景的追求能力。”[2]64当教师的基础性需要没有得到满足的时候,他将失去获得发展和展望未来的机会。按照莱恩·多亚尔和伊恩·高夫的说法,“由于身体的存活和个人自主是任何文化中、任何个人行为的前提条件,所以它们构成了最基本的人类需要——这些需要必须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满足,行为者才能有效地参与他们的生活方式,以实现任何有价值的目标。”[2]69所以说,对于教师而言,身体健康与自主是其基础性需要,同时,“有三个关键的变量影响个人自主的水平:一个人对于自我、自己的文化以及在这个文化中作为一个人应该做些什么等问题的理解水平;他为自己做出抉择的心理能力;以及使他能够相应采取行动的客观机会。”[2]78每个人都脱离不开这些基础性需要,一个教师缺少了身体健康和自主中的任何一项,教师个体都将受到严重的伤害。

客观性与主观性相对应,“如果没有客观人类需要的概念以及人类需要自身就能产生的道德作用,就不可能迈出‘是这样’到‘应该这样’的一步。”[2]6教师基础性需要的客观性意谓其不随主观意志变化,有着属于某一社会发展阶段的客观依据。尽管过去和今天教师的基础性需要不同,但当我们具体到某一时间,教师基础性需要就由社会的发展现状、经济水平以及人的基本属性所决定,不取决于个体的人,也不取决于地域文化,因此不存在城市教师的基础性需要不同于农村教师的基础性需要一说。尽管经济发展存在地域差异,但是满足教师个体发展的基础性需要依然必须通过调查、分析和立法等形式得到确定和公认。其目的在于,当教师的基础性需要得以满足之后,教师的生活得以保障,教师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融入社会生活,教师具有展望未来新生活的最低限度的保障。可见,教师基础性需要的客观性与普遍性是基础性需要具有道德意涵、满足基础性需要具有法律效力的理论依据,任何国家、任何政府都有责任满足它的公民的基础性需要,当然也包括教师。

(二)教师基础性需要具有社会性与公共性

正因为教师基础性需要是普遍且客观的,加之它与教师的基本生存相关联,所以,它又是一个社会问题与公共问题,至少有两个方面的内容与其直接相关。其一,最低保障问题,即如何使教师生存,如何维持教师的基本生活与基本的社会参与。最低保障问题是每个国家都要面临和解决的问题,在我们关于教师需要的研究里,这却成了最少讨论的内容。这可能是因为,一方面研究者认为我国教师的基础性需要已被满足,再一方面可能并未上升到国家政府层面,使得教师最低保障问题成为待解决的议题。结果,最低保障问题的紧迫性被“呼吁关注”、“期待解决”、“恳请留意”等建议所弱化。事实上,教师最低保障如果没有得到解决,如落后贫困地区的教师其基础性需要,即最低保障没有落实,就是一个政策成败问题。其二,公平公正问题,即最低限度的机会是否向所有教师提供。这就不是一个局部性的问题,而是一个公共性的问题,尤其在涉及健康与自主两方面更是如此,因为“需要在社会正义中发挥作用的主要领域是医疗和教育”[4]。医疗提供健康,教育保障自主。它直接指向社会制度是否满足或正在努力满足全部教师的基础性需要,这与我们一般情况下讨论教师需要(他想要什么)有着根本差异,它是一个关系公平与正义的公共问题与社会问题。鉴于基础性需要涉及教师的生存问题,关系到社会的公平与公正,因此未满足教师的基础性需要很可能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学校教师如果在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和生活补助等方面没有保障,难免会采取罢课等激进方式表达抗议。[5]因此,教师基础性需要的满足理当成为政府关注的焦点。

三、教师发展性需要

与从社会、政治、正义(道德伦理)角度论述教师基础性需要不同,教师发展性需要是一个偏重心理、发展、成长的语汇,所以,教师发展性需要更是一个心理学、人学、教育学概念。当然,教师基础性需要也包括心理学和教育学的意涵,而教师发展性需要也包括社会和政治的因素,但上述的划分对于理解二者的差异及其关系依然不无助益。

在以往教师需要的研究里,绝大多数都遵循心理学这一路径,尤其以跟随马斯洛的人本主义心理学为主,即主要讨论教师发展性需要。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表述了五个层次的基本需要:生理、安全、归属、自尊、自我实现。尽管马斯洛将基本需要分为低级的需要(如生理和安全需要)与高级需要(如归属、自尊和自我实现的需要),但事实上它们均是从发展性角度来讨论需要的。马斯洛认为“任何需要的满足,只要是真正的满足,也就是对基本需要而不是对神经症需要或虚假需要的满足,都有助于性格的形成。”[6]44事实上他通过区分需要可能导致的“促进个体成长”与“落入神经症”两种可能,从而限定了个体的发展性需要,马斯洛将其视为类本能,个体的人在发展性需要被感知的情况下将追求更加健康、更加安全、更有归属感和尊严、更完善的自我发展,即“成长价值”[6]78。

(一)教师发展性需要具有主观性

对于不同的人,如年轻教师和年老教师,其发展性需要是不同的[7];对于同一个人的不同阶段,其发展性需要也是不同的。一个人的基础性需要在可以预见的时间段内是基本稳定的,不论他有没有想到要吃饭,吃饭都是他的基础性需要,但如何吃得更好、更健康则是他的发展性需要。所以,发展性需要是教师力图改变现状的一种心理欲求。我们可以帮助个体满足他的基础性需要,但如果不通过个体自身对于自我力量的感知与追求,他很难满足他的发展性需要,甚至很难认识到他的发展性需要。就像一个人面对成堆的体育器材,却不一定参加体育锻炼以增强体质、使自己更健康一样,发展性需要终究需要个体自我感知,它是一个外部环境和内部心理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概念。可见,教师发展性需要的主观性有两点内容,一是不同教师的发展性需要、教师不同阶段的发展性需要是不同的;二是教师发展性需要肯定离不开教师对于生命发展的内在体认,这也是发展性需要具有教育意义的根本原因。所以,教师发展性需要的满足不是一个单项的供给过程(外部环境给他),而是一个双向的互动过程,即教师获得激励,教师追求自我实现的价值。同理,促进教师发展,就不单纯是一个提高工资、减负、增加福利和奖金的问题,它们只是激励措施,而不是需要本身。促进教师发展首先需要让教师认识自我的发展潜力并愿意为之努力,这一过程可以通过外在的激励措施来加强,当然也可以通过对话、反思、启迪来推促。从教师发展性需要的视角来看,教师发展的逻辑前提是教师对于发展性需要的认同与感受。发展性需要不一定是最高的需要,但一定是最主动的需要。基础性需要强调某一具体的高度,而发展性需要强调差距、对差距的感知以及追求更高维度的个体努力。

(二)教师发展性需要具有普遍性

同教师基础性需要的普遍性一样,教师的发展性需要也具有普遍性,每一位教师都既具有基础性需要,也具有发展性需要。但二者的不同之处在于,基础性需要在生存遭遇危机的时候容易被感知,而发展性需要则在个体渴望更美好的生活的时候容易被感知。一个安于现状的人可能并没有感知到自己的发展意愿,但这并不意味着教师没有发展性需要。事实上,我们可以将其视为发展性需要被遮蔽。人人具有发展性需要,这根源于马斯洛人性观的积极与乐观,在马斯洛看来,“对知识的需要,对理解的需要,对人生哲学的需要,对理论参照系统的需要,对价值系统的需要,这些本身都是意动的,是我们原始的动物本性的一部分(我们是非常特殊的动物)。”[6]78个体普遍具有促进自我发展的需要,尽管它们不一定被具体个体所体认,隐藏的发展性需要不代表它不存在。这也是教育的一大基石,每个人均有发展性需要,因此才有讨论教育的可能性与必要性。对教师来说,那种“不发达地区的教师要先谈基础性需要的满足,不能奢谈发展性需要”的论点显然是错误的。甚至对于基础性需要没有满足的教师而言,他也可能在谈发展,如使得自己的身体更健康、居住的环境更安全、自我认识更丰富等。所以,我们不难发现,基础性需要可能与发展性需要在少数情况下重合,但它们的指向完全不同,它们是两个有根本性差异的概念。

(三)教师发展性需要具有动态性

与基础性需要在特定时期内基本保持不变有别,发展性需要是随着教师的成长过程发生变化的,在马斯洛所谓的从低级需要向高级需要的过渡里,我们可以见到发展性需要动态变化的情况。但值得注意的是,发展性需要不是线性的,而是个人的、具体的、情境的、地域的和历史的。生理的发展需要不一定在最开始,如个体可能随时将锻炼身体以获得身体健康作为临时的发展性目标;认知与审美需要也不一定在最后,个体有可能在某一阶段突然将认知与审美作为发展性追求。哪种发展性需要凸显并被个体感知取决于具体的环境(教师生活于什么样的环境内能够刺激他产生什么样的发展愿望,如一个在学校进行常规教学的教师与一个正在外面接受培训的教师之间的发展性需要是不同的),也取决于教师自身(教师的个性、特质和观念影响着他的发展选择)。所以,对于教师个体来说,发展性需要并不是一个逐级满足的过程,而是一个具有选择性和自主性的过程。当然,一个基础性需要没有满足的个体也可以谈发展,但往往极为困难,因此基础性需要才与发展性需要在范畴上有根本的差异。需要注意的是,我们不可能满足教师的发展性需要,因为发展是没有止境的,某种需要的满足将引起对新的需要的追求。事实上,我们正是要创造并满足无穷的教师发展性需要,以此推促教师向前发展。

四、教师需要的满足

教师需要包括基础性需要和发展性需要两部分,教师需要的满足也应该从基础性需要满足和发展性需要满足两个层面共同出发。如前所述,既然教师基础性需要更多是一个社会问题,它就必须尽量上升至国家层面,通过政府部门和政策途径进行解决,而不是教师的个体努力和生产自救,尽管个体努力是必要的。而且,既然教师的基础性需要是个社会问题,且必须通过政府加以解决,那么,基础性需要的确定就不能脱离中国社会的发展现实。那种将基础性需要过度拔高的做法,同将基础性需要无限降低的做法同样有害。前者因无法实现而不具有效力,后者因为基础性需要的红线太低,而无法保障教师的基本生存。这也意味着,公共政策对于教师基础性需要的满足应该具有法律效力,即通过教育法和教师法等对教师的基础性需要给予保障,当然宪法等更根本的法律也是教师生活保障的依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对于教师基础性需要的保障条文体现有,第二十五条对教师工资的保障: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再如第二十九条对教师医疗的保障:教师的医疗同当地国家公务员享受同等的待遇;定期对教师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因地制宜安排教师进行休养。国家层面的规定还需进一步细化为地方性法规,以确保教师的基本生活有所保障。相比于国家层面的宏观方针,地方性规定应该得以细化和明确,并成为指导教师管理和发展的有力支持。从教师的“生存或身体健康”以及“自主”两方面出发,教师基础性需要是否满足的考察至少包括:

(1)工作性质:确保教师的工作内容不对身体造成直接的、破坏性的和不可逆转的伤害,如教学方法的采用没有威胁到教师的身体健康,工作时间不过长;

(2)环境安全:教师工作环境不对教师构成伤害,如教师不在危房中教学或办公(环境安全不仅是学生学习的基本要求,也是教师工作的基本要求);

(3)医疗保障:按时发放教师的基本工资,教师可以获得常规疾病的医疗报销,接受定期的免费体检;

(4)教师教育:教育部门或学校能够为教师提供提高专业能力的教师培训;

(5)精神健康:教师没有长期处于焦虑、不安和紧张的精神状态中,没有长期处于职业倦怠的状态中,从而罹患精神疾病的可能在可控范围内;

(6)发展机会:教师具有参与社会多样化生活的最低限度的自由。

对教师基础性需要满足情况的研究自然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来自教师的自我感知,如职业倦怠、心理安全和人身自由等,教师能够作为一个自由独立的个体选择适合自己的发展路径,类似的问卷设计如教师职业倦怠问卷(MBI)等,相关的调查研究甚多。[8]另一部分来自政府部门的问责,此类的调查研究相当鲜见。缺少政府问责的教师基础性需要满足很容易成为一个“教师想要、政府难以满足”的荒诞问题。独立的督导组织和中立的评估机构可以成为未来政府问责机制的两个抓手。一方面,教育督导通过督政对各级行政部门满足教师基础性需要的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从而发挥监督职能;另一方面,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政府解决教师的环境安全、生活条件和精神健康等问题的程度形成专业判断,从而参与政府职能的转变与完善。

与基础性需要不同,对于教师的发展性需要来说,其满足过程是一个自我与外界的双向互动过程,教师发展首先是一个让教师认识自我发展潜力并为之努力的过程;要鼓励和支持每位教师的发展性需要,它不完全取决于基础性需要的满足,尽管它非常重要;要支持不同教师的不同发展性需要,教师不同阶段的不同发展性需要,并鼓励其向更高阶段发展。可以说,教师发展性需要的满足不止是一个外部条件的供给过程,更是一个鼓励教师端正职业态度和探索生存智慧的过程,它与教师的专业发展和生命体验有紧密关联,“他应当是自己生存意义的守护者,他能思索自己的存在,并赋予其以独特的意义和方向;他要有感受生活意义的能力,能够主动去除各种外在的遮蔽,而体验到自我生存的内在意义。”[9]教师发展性需要可能被生活的尘埃所遮蔽,这也成为教师培训的要点:激发教师的发展性需求,使其更深刻地认识到教师“职业的尊严”[10]15,认识到自我发展的可能,认识到生命的成长属性。因此,教师发展就是激活、维持并满足教师发展性需要的持续过程。这对我们理解教师培训、教师教育和教师专业发展具有启发作用。当教师在基础性需要得以满足,外在环境提供了发展所需的绝大多数资源的情况下,为何依然不具有发展的动机和意愿?其根本原因在于,教师没有认识到自身发展的可能性,没有体会到教师职业的价值,没有祛除掩盖教师职业生涯的尘埃。对教师个体而言,以下方法或手段值得尝试:其一,鼓励教师不断澄明自身的内在兴趣,对当下的发展水平进行自我评估并提出未来具有切实驱动力的方向和路径;其二,以教学叙事、反思性日记和对话等方式,激活发展性需要,并对其进行持续的更新、纠正和再造;其三,建立自我发展与社会发展间的有机联系,从而健全发展性需要,增加其厚度。

五、结语

总之,研究教师需要并提出满足教师需要的建议必须建立在基础性需要和发展性需要区别的基础之上。基础性需要的满足是教师的基本权利,也是一个道义问题。作为教师基础性需要满足的主要负责者,政府必须承担更大责任。在缺乏基础性需要满足的情况下谈教师发展性需要既不现实,也很残忍。事实上它同时放弃了教师权利和政府问责,尽管基础性需要不是发展性需要的必要条件。另外,发展性需要贯穿教师职业生涯全程,教师既有可能在未满足基础性需要的情况下拥有发展性需要,也有可能在满足基础性需要的情况下浇灭发展性需要,来自教师自身的内在发展渴望与外部环境的条件供给在发展性需要的满足里同等重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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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吴惠青. 论教师个体的生存方式[J]. 教育研究,2003(6):42-45.

[10] [美]约翰·杜威. 学校与社会·明日之学校[M]. 赵祥麟,等译.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4.

(责任编辑 李佳)

Teachers’ Needs and Satisfaction

WANG Ruide

Abstract:Teachers’ needs are different from teachers’ wants. Teachers’ needs are necessities for teachers’ survival and development, while teachers’ wants are individual desire. To discuss teachers’ needs, it is necessary to distinguish basic needs from developmental needs. The former is a social concept, which means preconditions for teachers to survive and participate in social life. The latter is a psychological concept, which means subjective requirements for teachers’ self-improvement. Therefore, satisfaction of teachers’ basic needs is a public problem, while that of developmental needs is an interactive process. There are significant differences between them.

Key Words:teachers’ needs; basic needs; developmental needs

中图分类号:G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762(2016)02-0062-06

收稿日期:2016-03-14

作者简介:王瑞德,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智力开发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教育学博士(上海,20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