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力
最近有老师问“平时写教案授课是否有必要全英教学?”,还听说有的地区“在全区学校统一推行全英教学”。本期聊聊全英语教学这个话题。
英语教师用英语备课和授课,天经地义,本不存在是否必要的问题。所有英语老师都能够熟练地运用英语进行课堂教学,也是基础英语教育的理想之一。实施全英授课的依据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很多学生课外接触英语的机会有限,教师应该利用课堂尽可能多地为学生提供输入、理解和运用英语的机会;二是全英教学也能不断促进英语教师专业素养的提高。因此,全英授课理应积极倡导。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眼下就可以对所有教师统一要求,因为全英教学效果受很多因素影响。主要制约因素有三方面:(1)教师的英语水平;(2)学生的接受能力;(3)具体的教学内容。我国基础英语教育的师资条件和学生基础地区差异大。条件好的当然可以提高全英教学的要求,但有些地方暂不具备有效实施全英教学的基本条件,如盲目推行,硬性要求所有教师全英授课,就无异于拔苗助长。这样的全英教学有名无实,恐怕没法达到预期效果,相反,它还会严重挫伤师生教学英语的信心和积极性。
目前全国中小学英语师资的整体英语水平仍不乐观。即便是经过层层选拔参加各种优质课大赛的优秀教师,全英授课的能力和效果也不是都很理想。由此估计,目前真正能有效开展全英教学的教师比例不会很高。如果教师的语音、词汇、语法、语用等素养不过关,硬性要求他们全英授课,就无法为学生提供地道(最起码要正确)的英语输入,也就失去了全英授课的意义。不规范的英语输入还可能导致学生语音语调和英语表达中的“石化”现象。所以,教师英语不过关的情况下,不如多利用适当的音像资源,教学效果会更好。不仅教师,学生的英语基础也有参差。全英授课,基础差的学生可能听不懂,造成额外压力,进而加剧分化,导致厌学。此外,并非所有英语教学内容都适合用全英教,有的内容用汉语教效果好,就没必要为追求形式而“全英”。
能用英语授课,是对合格英语教师的基本要求。条件暂时达不到的可不统一要求,但不是不要求,也不是等条件成熟了再要求。师资相对薄弱的学校,拔高要求所有教师一步到位的全英授课,效果往往是欲速则不达。应据师资情况有步骤、分阶段地逐步增加英语授课的比例。比如,首先要求教师一个学期内能掌握并熟练运用最常用的几十句课堂教学用语,然后从汉语为主英语为辅,过渡到英语为主汉语为辅,最后条件成熟了再要求全英教学。不同年龄、教龄和英语水平的教师也不应“一刀切”,分别要求才合理。应该引导教师间结对互助,对英语授课能力弱的教师,可提出经过努力可以达到的具体要求。此外还应为教师提供课堂教学用语方面的图书或音像资料。有条件的学校,最好能利用假期请专家学者为教师提供英语备课授课的专项培训。以上种种,都是经过实践证明对提高教师全英授课能力的有效办法。
总之,全英教学只是形式和手段,它本身并不是目的。全英授课更非提高英语课堂教学效果的灵丹妙药。影响课堂教学效果的关键,不是教师使用英语的量,而是教学语言的质。是否需要全英教学,一要看条件,二要看效果。条件不合适时做硬性要求,效果不会好。教学管理和督导可以倡导全英教学,但需要分类要求、稳步推进。英语教师,则应努力提高自己的全英语教学技能,并结合日常教学内容,积极运用于自己的课堂教学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