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晓蕾
【摘 要】 为强化和规范场站企业收入管理,保证账务处理及时、准确、真实、完整,根据场站物流企业的业务特点,从业务计费流程、收入确认及内部控制等方面分析场站物流企业收入内部控制管理。建立健全企业收入内部控制制度,合理降低收入环节的管理风险,可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关键词】 场站企业;单据流转;计费流程;财务核算;内部控制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收入作为影响利润指标的重要因素,越来越受到企业和投资者等众多信息使用者的重视。企业收入的来源渠道多种多样,不同的收入来源其特征有所不同,收入确认条件也往往存在差异。随着场站业务范围的不断发展,其收入的种类也在增多,主要包括拆、装箱收入,堆存收入,仓储收入,搬移收入及代理业务收入等。本文认为收入管理的标准化、程序化为企业收入确认提供具体对标,有利于经营管理人员了解企业收入的完成情况,以便及时发现问题,调整经营方向。
1 场站业务及计费流程
由于场站业务种类不同,各项业务的计费流程也有不同。场站业务计费依据为业务单据,业务单据既是企业业务的起始,也是企业确认各项收入的依据。业务单据包括提货单、理货单、委托单、设备交接单等。费用结算周期主要分为现场结算业务和月度结算业务。现场结算业务即在业务发生的同时就结算费用。月度结算业务按照企业与客户签订的协议结算费用,先完成作业,再结算费用,其具体计费流程如下:
(1)货主在企业网站上预约,计划员收到指令对客户预约信息进行审核后安排重箱疏港,客户自行查询,待重箱落到拆箱场地后进行报关、报检。
(2)货主持《提货单》正本(一式六联,第一联海关留存)到结算中心结费,计费人员首先审核单据前、后联的基本信息是否一致,然后审核第二联中的提货人、海关放行(海关备案)、检验检疫局(检疫局备案)、船舶所属企业或船舶代理企业等印章是否齐全,是否有商检备案人员签字。
(3)将审核无误后的单据信息(提单号)输入计费系统,审核系统数据与单据数据的一致性,如果一致则进行电脑计费,同时加收单据上业务人员备注的加收费用。在系统中注明支票或现金,支票需记录支票号及账号,将《提货单》第二联留存备查。
(4)进口集装箱进入查验场站后,现场工人根据实际操作过程填制小票记录或作业票,计划员签字确认后录入系统,货主持上述票据到计费处结算。计费员审核提货单上的海关放行章及官员签字,根据小票上填写的作业项目进行计费,收费完毕后在交货记录上加盖收款专用章,货主凭发票及单据到计划员处开据出门票,最后门岗确认放行。
(5)出口查验箱进场后,货主凭进门小票到现场开查验记录票,计划员打印集港计划表并开出门票,计费员根据出门票上填写的作业项目进行计费,完成后在集港计划表上加盖收款专用章。同时,货主找海关放行(集港计划表海关盖章签字),再由计划员签字盖章确认放行。
(6)计划员根据货主委托安排装箱计划,场站业务员进行现场操作并将作业过程记录在理货单上,计划员将已入港集装箱信息录入装箱系统中,主管审核无误后将业务系统中的数据传送到计费系统,将对应的装箱理货单转交计费员。
(7)计划员按照货主要求向商检局申请验箱、出证,并将验箱信息及代垫费用金额录入验箱系统,无误后将数据提交计费系统,将验箱证书副本转交计费员。
(8)场站业务人员将按照企业要求填写的业务单据转到场站录入员;录入员在对单据进行审核无误后录入系统。
(9)计费员在对数据进行审核后按照企业费率或协议计费,保证计费单据准确、有据可依;审核员对单据中的相关内容进行审核。审核后的单据和数据转到财务部入账。
2 场站业务收入的核算制度
2.1 收入核算内容
物流企业场站业务收入核算内容包括装箱、拆箱、保税、集装箱管理、班列、查验、外拖、运输、预冷、代理、搬移、堆存、仓储等收入,以及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有固定资产出租收入、材料销售收入、其他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2.2 收入核算基本原则
企业收入的确认原则为权责发生制。主营收入的计费和结算时间原则上分别为集装箱入港日和货主提货日。企业月末收入确认入账的原则为:当月最后3日的收入单据允许跨次月,在次月3日内审核入账;但6月30日以前发生的所有收入单据必须全部计入上半年收入;12月31日之前发生的所有收入单据必须全部记入当年收入。
2.3 收入核算流程
(1)计费人员应在集装箱入港日和货主提货日及时、准确地在系统中输入数据,为日常收入处理及月末结账做好准备工作。
(2)针对现结业务,计费员从系统导出计费明细,与收取的支票、现金金额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转至收入核算人员,同时将发票存根联、理货单转至收入核算人员。针对月结客户,待商务人员审核无误后,从业务系统中导出数据明细进行汇总,将汇总后单据作为收入确认依据。
(3)收入组收到计费单据进行汇总,与现金交款单、银行进账单、发票记账联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按计费明细项确认收入,形成收入确认依据,进行账务处理。每日收款情况统计表与账务处理相一致。
(4)计费人员在向收入核算人员交接计费单时,同时提供纸面的《计费单交接表》,表中列明本次交接计费单的明细(包括船名、航次、计费单号、金额),双方共同审核无误后,分别在交接单上签字确认。交接表一式两份,双方各留一份。
(5)财务记账人员在将有关计费信息按照财务政策对科目、业务码的分类要求重新进行分配和整理,将有关计费信息翻译并转化为标准的财务入账信息。
(6)其他业务收入核算依据企业签署的相关协议,按月确认收入。
3 场站收入的内部控制制度
(1)为保证企业收入核算的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凡是没有签署协议且费率低于企业标准的理货单,必须交由业务部经理签字确认。收入金额应根据交通运输部文件或双方协议的有关计费数量、计费项目和计费费率的规定综合考虑计算。优惠费率应符合企业的审批流程:业务或市场部门向商务人员提出申请,商务人员出具意见,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执行。书面审批文件必须提供给财务部作为记账的依据。
(2)企业各部门与财务部门之间建立规范的交接签字流程。在现金、现金交款单、银行进账单、发票、发票记账联、原始单据等交接时,做到有记录、有交接人的书面确认,防止出现单据丢失、遗漏现象。
(3)企业的理货单(含委托单)、出门票、提货单第一联和第四联交由商务部负责转至档案室归档保管。转到财务的各种书面单据的名称、金额单位、制表人、审核人等应填列齐全,经计费员、审核员、部门经理的签字确认。业务人员只有在确认装箱作业已经录入计费系统,且款项可以及时收回的前提下,才能安排入港。
(4)财务记账人员应及时将已审核确认和分配整理的计费信息,按照现收或应收项目,生成相关的记账凭证。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要求,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5)财务已入账的收入需要更改时,由责任部门负责确认,更改单项目填写齐全,并由相关部门经理签字、总经理审批后转交财务。负责更改计费系统的,应做到计费系统数据与财务进账数据保持一致。
(6)财务收入组人员应保证收入及时、全额入账。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核算和分析收入单项,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7)实行关键岗位相互牵制制度,计费岗位与审核岗位、记账岗位、收费岗位应相互分离[1]。
(8)财务部门应当妥善保管与收入有关的资料,作为收入入账依据。财务部门在账务处理后,生成会计凭证及明细账、总账、报表,定期装订归档,并定期进行数据备份。
4 结 语
收入确认流程是企业内部控制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保证企业收入安全、完整的必要措施。由于场站企业收入项目的多样性和业务的复杂性,建立标准化的流程可以使企业业务信息有秩序地在业务部门之间有效传递,同时也是防范企业经营风险的重要措施。
参考文献:
[1]陈丽华,刘宽清.如何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内部控制制度[J]. 河北财会,2001(6):4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