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华
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行中的难点及对策
□张玉华
本文通过对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行中难点问题的分析,从传统、文化、体制的角度出发,对推进农村“两权”抵押贷款工作提出了一些建议。
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简称“两权”抵押贷款)作为农村金融改革的重大探索,目前正在试点进行中。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两权”抵押贷款成为搞活农村金融的重要步骤。2015年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在232个试点县(市、区)、59个试点县(市、区)分别进行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同时分别对相关法律规定暂时调整实施。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农村“两权”抵押贷款工作积极稳妥地进行,取得了一些成功经验,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打下了基础。同时,农村“两权”抵押贷款工作中也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农民的“土地情结”和“家园情怀”,成为农村“两权”抵押贷款推广的思想藩篱。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穷窝”,拥有“一亩三分地”的小康生活成为农民心中的乐土,几千年来,农民形成了难以割舍的“土地情结”和“家园情怀”。改革开放以来,在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使农民相对独立地拥有了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从而激发了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热情,推动了粮食等农产品的连年丰收,解决了十多亿人口的吃饭问题,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农村“两权”抵押贷款,涉及到农民思想深处一直耿耿于怀的土地和家园,农民心中存在因将土地和房产进行抵押而可能失去的疑虑,因而在农村“两权”抵押贷款工作中处于谨慎的观望之中。也正因为如此,国家采取在部分地区先进行试点的做法,积累经验,解决矛盾,趋利避害,化解农民心中的疑虑,积极稳妥推进农村“两权”抵押贷款工作开展。
(二)“重义轻利”的传统观念,与农村“两权”抵押贷款的契约精神形成了冲突。
我国几千年来形成的传统观念以儒家文化为主导,崇尚“重义轻利”、“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对于推进社会进步起到了一定作用。但这种文化传统,与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市场经济观念、契约意识则形成了反差。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农民的市场经济观念、契约意识得到增强,但是应该看到,要在短期内消除广大农民思想深处形成的传统观念的影响,树立市场经济观念、契约意识,并非一朝一夕就能实现的,必须有一个艰苦的“蜕变”过程。农村“两权”抵押贷款作为农村深化改革的产物,崇尚的是市场经济观念和契约意识,这就决定了农村“两权”抵押贷款工作的开展是一个渐进的、螺旋式发展的过程。
(三)农村“熟人社会”简单直接的办事规则与农村“两权”抵押贷款繁烦手续和环节形成了较大反差。
中国社会是一个重人情的“熟人社会”,人情是维系人们之间交往的纽带,熟人之间办事简单直接。譬如,熟人之间的借款,往往仅凭一个简单的招呼就可成交,借款手续仅凭一张借条,借条上写上借款金额、借款人姓名就可以,甚至连借款利率、还款日期都未约定。借款双方认为如果在借条上约定借款利率、还款期限,是对借款人的不信任,对借款人是没有“面子”的事情。反思近年来我国一些地区盛行的民间借贷,除了一部分是追求高利回报的原因以外,另一个更为重要的原因是民间借贷手续简单,便于操作。而农村“两权”抵押贷款概念抽象、手续繁烦,如涉及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诸多概念,又要经过确权、登记、抵押等诸多环节,即使是一些具有经济金融知识的人也说不清楚,更何况是普通农民,农民对农村“两权”抵押贷款抽象的概念和繁烦的手续难免望而生畏,从而影响了农民对农村“两权”抵押贷款的接受程度。
农村“两权”抵押贷款工作正进试点进行中。为使农村“两权”抵押贷款工作积极而稳妥地开展,必须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农民思想教育,帮助农民转变思想观念。
2016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凤阳县小岗村主持召开农村改革座谈会时指出,农村改革“要尊重农民意愿和维护农民权益,把选择权交给农民,由农民选择而不是代农民选择,可以示范和引导,但不搞强迫命令、不刮风、不一刀切。”(参见《人民日报》2016年4月29日1版)这一重要讲话,为推进农村“两权”抵押贷款业务发展指明了方向。
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推进农村“两权”抵押贷款工作,涉及土地和房产这两样农民的核心利益,而农民是最讲实际利益的社会阶层。因此,推进农村“两权”抵押贷款工作,不能搞运动,也不能“一刀切”,应该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在试点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进行。
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宣传教育。要加大对农村“两权”抵押贷款业务的宣传力度,让农民认识到,推进农村“两权”抵押贷款工作,不会削弱农民权益,从长期看,将会增加农民的权益。农村“两权”抵押贷款业务,会使农民对金融资源的获得更为方便快捷,农民不会因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而丧失对土地、房产的合法权益。
切实保障农民权益。国家应加大对统筹城乡一体化的推进力度,通过采取以工补农、城市支持农村等制度设计,进一步完善农村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对农村“两权”抵押贷款,在实行商业化经营的基础上,与发展农村普惠金融紧密结合起来,通过采取政府增信、设立农业担保基金、开展农业政策性保险等方式,减轻农业生产因自然因素而形成的损失,并对农村“两权”抵押贷款的损失进行一定比例的弥补。
(二)强化市场经济观念,教育农民树立契约意识。
一是加大对涉及农民利益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对涉及农民权益的《土地管理法》、《物权法》、《担保法》等法律法规,加大宣传普及力度,努力使之家喻户晓,不断增强农民的法律观念和契约意识。二是加大金融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和渠道,宣传普及相关金融知识,尤其是加大对农村“两权”抵押贷款的宣传力度,使农民了解和掌握农村“两权”抵押贷款的办理对象、业务要点和操作流程,从而熟悉和掌握农村“两权”抵押贷款工作,理解和接受农村“两权”抵押贷款业务。三是以点带面,让农民看到农村“两权”抵押贷款业务的好处和成效。可在试点区域的每个行政村选择1~2户市场经济意识较为浓厚、接受新生事物能力较强的农户进行试点示范,让农民从身边的事例中受到启发,在试点的基础上再逐步推广。
(三)加大创新力度,简化业务手续。
农村“两权”抵押贷款业务的设计,主要是借鉴了城市土地和房产抵押贷款的相关做法,手续较为繁烦,农民一时接受不了。因此,应进一步加大创新力度,简化业务手续,使农村“两权”抵押贷款更加便捷、更具操作性。一是推广“互联网+”工程。将农村“两权”抵押贷款与互联网技术结合起来,设计出标准化的农村“两权”抵押贷款产品,农民借助于互联网操作,便可在网上通过审批,及时快速地获得所需资金。二是加强农村征信平台建设。通过开展农村“信用村”、“信用户”创建活动,将农民信用状况与贷款额度、贷款利率优惠相挂钩,减轻农民因信息不对称而给金融机构放款增加的成本。三是建立农民信息互通互联平台。借助于大数据、云计算技术,将农民的生产经营情况及时传递到金融机构,便于金融机构及时了解农民生产经营情况,以便做好贷后管理和监督,从而推进农村“两权”抵押贷款工作健康发展。
(作者单位:农业银行南京高淳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