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葛本彪 董文峰
湖北孝感:探索建立“四化”举措提升服务少数民族群众水平
文/葛本彪 董文峰
新疆籍在孝感从业人员代表座谈会
湖北孝感市属多民族散杂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任务,探索的经验做法被 《中国民族报》推广。2014年,孝感市孝南区被国家民委命名为第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有7个单位受到省级表彰,2名个人分别被国务院和省政府表彰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居地区,现有少数民族成份47个,常住少数民族人口1万余人,占该市总人口的0.19%,少数民族流动人员3000余人。长期以来,孝感市一直高度重视民族工作,积极探索推进少数民族群众管理社会化、宣传大众化、服务人性化、调处法治化等“四化”举措体系建设,努力提升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水平。近年来,孝感市圆满完成2012年国家民委赋予孝感的全国第三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
民族工作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在方方面面都做好民族工作。为此,孝感市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民族工作体系,努力推进民族事务管理社会化。
建立“社会化”管理。抢抓“承办全国第三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机遇,制定出台了《孝感市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明确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将涉及民族领域的维稳工作纳入全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通力合作”的工作格局,促使民族事务由“部门化”向“社会化”综合管理转变。
纳入“网格化”管理。建立健全了县(市、区)、乡(街道)、村(社区)三级民族工作网络。依托社会管理网格,将民族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中,将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情况纳入信息采集内容,社区网格员定期走访少数民族群众,宣传民族政策,全面掌握民族方面情况,并及时提供服务、化解矛盾纠纷,有力地夯实了民族工作基础,确保民族事务层层有人管。
实施“精细化”管理。将少数民族人口、涉民族因素矛盾纠纷及清真网点纳入全市网格化管理综合信息平台,依托网格员建立少数民族人口(包括流动人员)动态信息数据库平台,同时还不定期组织街道、社区和公安等部门进行调查摸底,对孝感城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家庭情况、经济状况、流出流入地等情况作较为详细的了解,逐户逐人登记造册,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台账资料库,实时更新,实行信息共享,能够及时准确地掌握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动态情况,提供精细化管理。
孝感市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着力引导全社会学习民族理论、掌握民族政策、树立民族团结意识,运用“大众化”的方式普及民族团结知识,逐步提升“中华民族一家亲”的社会认同感。
抓领导示范。市县两级党委学习中心组邀请民族专家教授为领导干部讲解民族理论政策知识,各级党校将民族课题纳入常规教学内容,市县两级民宗部门组织基层民族工作者进行业务培训。2014、2015年,市民宗局连续两年成功举办“全市基层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班”,100多名基层民族工作者参加培训,培养了一批明白人、带头人、热心人,较好地促进了民族工作的开展。
抓群众普及。确定每年9月份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月”,聚焦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充分发挥多种传媒的作用,多渠道、宽领域、全方位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向广大市民宣传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文化和民族知识。近3年来,在《孝感日报》、孝感电视台分别开设专栏专题,在城区人流集中地开设民族政策宣传橱窗9个,绘制民族风情文化墙300余米,制作宣传展板20余块,在市人民广场播放民族团结进步影片10余场和发放连心服务卡片1000余份,在重点社区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标语和开展形式多样的联欢活动等方式加强民族知识宣传,以润物无声的方式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社会氛围。
2015年4月30日,孝感市举行学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专题报告会
抓典型带动。为使民族团结进步宣教活动更具大众化、实体化和人文化,孝感市着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乡镇、进清真寺”活动,培育一批各具特色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六进”活动示范典型,先后有23个民族团结创建示范单位被命名为国家、省和市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基地,10名代表人士被表彰为国家、省和市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模范个人,产生了广泛的示范带动效应。
为了让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员“进得来、留得住、能受益”,孝感市实行“同城化待遇、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认真贯彻落实民族优惠政策,搭建平台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人性化服务,热情周到地帮助解决事关少数民族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健全服务机构。在孝感市孝南区成立市区一体的城区少数民族服务中心,在其它县市设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站,在重点社区设立服务窗口,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就业、子女入学、社会维权等服务,帮助协调处理矛盾纠纷。还开展了“三帮一”的结对共建活动,即由一位民警、一位社区干部和一位民族工作联络员与一名少数民族个体经营户进行结对帮扶共建,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近年来,帮助协调解决外来流动少数民族人员随迁子女入学100余名,为20余名少数民族困难学生发放助学金,帮助困难少数民族群众解决廉租房20余户,申办低保120余户,申办医保50人,申报大病救助10万余元,尽力让在孝感的少数民族同胞能更多地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
贯彻落实民族优惠政策。积极争取各级各部门支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少数民族的各项优惠政策。在特殊生活需求方面,自2012年起,孝感市出台了为城区原居穆斯林群众每人每月发放15元的清真肉食补贴政策,1500余名穆斯林群众受益。在少数民族从事经商方面,相关部门给予减免证照规费、优先办理、优惠贷款等方面的支持。针对外来少数民族经营摊位不固定、流动性大、占道经营等现象,城管部门主动帮助选址,积极引导他们入店经营,让流动摊位变成招牌店、品牌店。
搞好各种需求服务保障。针对少数民族群众在饮食、丧葬、宗教信仰等方面的生活习俗。孝感市专门开设了清真屠宰厂,定点屠宰清真牛羊,满足清真寺肉食供应,为5家清真食品企业申请专项补贴15万元,支持开办清真餐馆2家。对全市现有清真食品开展调查摸底,加强监督检查,保证了清真食品行业总体有序,没有出现“清真食品不真”等问题。专门划拨6处共20余亩地作为回民公墓,满足其土葬需求。在开斋节等重要节日,开设临时礼拜点,由公安部门协助维护秩序,走访慰问过节群众,确保他们能安全祥和地过好宗教节日。
孝感市组织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参观民族团结示范基地
民族问题无小事,关系到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协调处理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矛盾纠纷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只有把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矛盾纠纷处置引导到依法处理的轨道上来,各族群众自觉按法律办事,民族团结才有保障,民族关系才会牢固。
充分发挥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的作用。充分发挥伊斯兰教协会会长等宗教界代表人士和新疆驻武汉工作站的作用,发挥他们与少数民族群众身份相同、语言相通、情感相亲、教规相约等方面的优势,协助做好矛盾纠纷方面的调解。
充分发挥社团组织的作用。在少数民族群众中建立了伊斯兰协会、少数民族联谊会、清真食品行业协会等少数民族社团组织,加强少数民族的自我服务和管理,发挥政府与少数民族间桥梁纽带作用,既帮助了少数民族群众合法解决问题,又有利于凝聚代表人物力量增进与少数民族的感情、协助宣讲民族政策法规、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等,较好地促进了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
充分发挥依法调处的作用。注重情、理、法相结合,坚持以情解怨言,以理制怒气,以法化纠纷。近3年来,孝感市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妥善处理了各类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同时,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对困难少数民族群众给予适当救助,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赢得了少数民族群众的拥护和支持,较好地维护了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作者:湖北孝感市民宗局)
责任编辑:范杨文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