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桂林
工龄补贴变孝顺奖金,初衷不错方法欠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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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桂林 漫画
最近,南京一家网络科技公司推出“工龄补贴转孝顺奖金”的制度,引发了网络热议,大部分网友不同意,认为公司不能代替员工关心父母,更不能强制。记者采访了律师和社会学专家。律师表示,作为企业给员工新增的福利,这种发放形式并不违法,但如果劳动合同中有明确发放对象,则需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才能变更。社会学家则认为,规定的初衷是好的,但实践起来存在一些不合理。(10月25日现代快报)
据新闻透露,近日南京这家网络科技公司推出的“工龄补贴转孝顺奖金”的制度,规定入职满一年员工将享受工龄工资(每工作满一年,每月工龄工资增加200元);而公司又规定,这笔补贴不直接发给员工,而是转化为“感恩父母的孝顺奖金”,由公司发给员工父母。消息传出后,网络上发起了一个投票,截至24日下午6点,参与投票的大部分人表示不同意,只有16.5%的网友同意。
每个人都应该有担当,肩负起责任,对工作、对家庭、对亲人、对朋友都要负起自己应有的责任。社会学家戴维斯说:“放弃了自己对社会的责任,就意味着放弃了自身在这个社会中更好的生存机会。”实际上,人只有担负起这样或那样的责任,他才能对自己的行为有所约束,有所发展。而责任感的形成,得首先从“孝”开始培养。
南京这家网络科技公司推出的“工龄补贴转孝顺奖金”的制度,初衷也许不错,其目的是一方面借此希望员工多关爱自己的父母,构建和谐家庭,惟有父母快快乐乐、家庭温暖和谐,才能为员工安心工作解除后顾之忧。另一方面是借此增强员工的责任感,为企业发展注入稳定的动力源,员工从爱父母开始,进而爱他人,爱自己的工作单位。
但该公司的做法又值得商榷。首先,如果公司在跟员工签订合同的时候,就约定了“工龄补贴”,并明确了发放对象为员工,那么,现在转而把这笔钱发给员工父母,就涉及到发放对象的变更,这需要与员工协商一致,而不能强行变更。其次,员工的工资包含了各项补贴,该公司发放“工龄补贴”,自然属于一种新增发的工资,员工有处分权,公司不能越俎代庖,不应该代替员工去支配它。
良好的企业文化,是一种以人为本的文化,企业充分尊重员工、关心员工、爱护员工和保障员工。该公司为员工增发“工龄补贴”,这是好事,但好事要做好,不能只及一点而不及其余,否则会伤了员工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