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勇
(中共重庆市委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 重庆 400000)
在“四个全面”大战略中把握全面从严治党
李志勇
(中共重庆市委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 重庆 400000)
编者按:全面从严治党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理论的最新成果,正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思想必须要坚持时代维度、理论维度和实践维度。要从积极推进"四个全面"重大战略布局时代任务客观要求的基础上深刻理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意义;要在深刻理解习近平同志关于执政党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基础上正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要在全面总结十八届六中全会以来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实践新经验的基础上正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特点。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相互贯通、相互融合,互为条件、互相依存,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其中,全面从严治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政治保证,同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也从不同角度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目标、动力和制度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从严治党”,这是点睛之笔、神来之笔。如果没有这一笔,其他都不能实现,有了这一笔其他就都鲜活起来。
十八届六中全会;四个全面;从严治党;小康社会
十八届六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这是党中央着眼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出的战略决策、整体设计,是党中央治国理政方略的深度推进。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离不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这个大视域。
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相互推进,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成功的重要经验。党的建设的推进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又不断为党的建设提出新的时代课题,在解答这些课题的进程中推进党的建设达到更高的水平。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阶段性目标。实现这样的目标,还面临一系列历史性课题。譬如,如何适应经济新常态,推进创新发展、实现协调发展、推进绿色发展、促进共享发展;如何避免“修昔底德陷阱”,实现和平发展;如何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筑牢精神家园;等等。打铁还需自身硬,历史经验表明,越是困难风险挑战多的时候,越要加强党自身建设。回答好这些时代课题,必然要求全面从严治党,切实解决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消极腐败等突出问题,使我们党从精神状态、执政能力、工作作风和纯洁性上真正硬起来,以过硬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担负起领导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责任。
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的目标要求,可理解为物质的小康、精神的小康、政治的小康等层面,这些层面内在包含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物质的小康要求党适应经济新常态主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要求党员干部践行党的宗旨高度关注民生,做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者和示范者;精神的小康首先要求党有良好的精神面貌,要求党员尤其是党员干部率先垂范提升素质和文明程度;政治的小康要求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要求党内各项制度更加健全更加完善。落实好这些措施,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题中应有之意。
党的领导,是改革开放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根本政治保证,也是改革开放事业取得成功的根本组织保证。同时,改革开放的进程,也是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确保改革取得成功的过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很多容易改的问题已经得到有效解决,留下来的大都是比较难啃的硬骨头,甚至是牵动全局的敏感问题和重大问题。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改革,其复杂程度、敏感程度、艰巨程度,一点都不亚于30多年前。进行这样的改革,要求党、党员干部要有坚韧不拔的毅力、啃硬骨头的勇气和历史担当精神。
全面从严治党是全面深化改革方向不偏离、措施不落空的组织保障。唯有全面从严治党,才能保证改革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丝毫不动摇,才能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唯有全面从严治党,才能发挥好党在正确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中的作用,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唯有全面从严治党,才能发挥好党凝聚人心、激发社会活力的作用,形成全社会推动改革的强大合力。
全面深化改革也内在要求以改革的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的改革框架中把党自身的制度改革列为重要内容,提出了建立健全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体制,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干部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制度,创新基层党建工作,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社会参与机制等一系列改革举措。落实好这些举措,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
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全面依法治国需要全面从严治党提供领导保障,也内在要求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提高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
党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主体。坚持党的领导与全面依法治国本质上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唯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确保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唯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唯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唯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保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全面从严治党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领导保障。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发挥好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重要作用,就要提高党领导法治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做到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统一起来,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就要努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现代化的能力和水平,真正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这一切,都离不开全面从严治党。
全面依法治国,也内在要求全面从严治党。十八届四中全会确立的依法治国总蓝图中,把党的领导放在突出位置,强调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强调党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把党规党法体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内容,强调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落实好这些举措,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也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全面从严治党为重要抓手,努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的领导保障。
全面从严治党实践的突出特征是,党的建设各个方面相互推进,形成合力。其中,思想建设突出理想信念,着力抓好共产党员的共产主义信仰和社会主义信念教育,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导权话语权,筑牢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思想基础;组织建设突出用人导向,强调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强调领导干部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强调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调培养造就一支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干部队伍,强调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做发展的开路人、做群众的贴心人、做班子的带头人;作风建设突出走群众路线,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营造良好的氛围;反腐倡廉建设突出长效机制建设,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突出纪律规矩,坚持经常化的巡视制度,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制度建设突出党规党法建设,突出党章的根本地位,在清理党内法规的基础上,制定或修订《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重要法规,特别是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修订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逐步完善了党内法规体系。
这些探索,既立足当前又放眼长远,既覆盖全面又突出从严,体现了改革精神和法治要求,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进行具有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的创新实践,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根本政治保证。
F318
A
2095-9923(2016)-04
李志勇,中共重庆市委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副主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