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中乐
政府立法亟须突破“部门起草”
湛中乐
目前,绝大多数行政立法都是由行政主管部门先行起草。
如此带来的结果便是行政立法的部门化倾向,使得一些行政立法与上位法发生冲突,立法质量不高,也不符合群众的切身利益,造成公民权利义务不恰当的增减。
为了更好地推进行政立法,政府法制机构应进一步加强“内外兼修”,对外应建立健全政府协调机制,负责组织立法协调,并加强政府部门内部的磋商,发挥各自优势,协商解决立法中的争议和难点。对内组织开展立法人员高水准的业务培训和实务锻炼,丰富扩展立法人员的视野,及时更新法律知识和提高理论研究水平,不断改进立法技术,增强适应工作岗位的能力。
(作者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