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佳怡
中东欧思想文化研究选粹
·著作评介·
超越正义回归良善生活
——评《超越正义》
李佳怡
正义作为政治哲学研究永恒的主题,是全世界学者研究和争论的焦点。在前现代社会,政治哲学、社会哲学和伦理哲学还没有完全分离,到了现代社会,它们完全被分开了。而正义问题恰恰处于上述三个哲学分支的交汇点上。正义的价值与美德是所有这三种哲学的焦点。东欧新马克思主义学者阿格妮丝·赫勒的《超越正义》并非一部关于政治哲学、社会哲学或是伦理哲学的著作,而是一部阐明一个可以将这三种哲学整合在一起的连接点问题的论著。
阿格妮丝·赫勒在《超越正义》一书中提出了三个主要论点:一是对传统和现代正义概念提出的理论假设作了一个评论;二是认为所有关于正义的诉求都是源于诸如“自由”与“生命”等其他价值追求,而不是正义本身;三是当正义充当良善生活的先决条件之时,良善生活就超越了正义。《超越正义》由两个分析性章节、两个历史性章节和解释正义的基本规范的章节所构成。其中,分析性的章节阐明了“正义”概念的内涵,并且讨论了社会及政治冲突中的那些行为者是如何运用这种概念的。历史性的部分包括了古代及现代争议的哲学概念的评论。在本书最后阐明当今世界“正义”的基本规范的章节中,赫勒尝试借助于案例分析的形式,以形式与实质的路径相结合的方式来探讨正义问题。
第一,赫勒从静态或者形式的正义来理解传统社会的正义理论,认为蒙着眼睛、手持天平的正义女神是对静态正义最好的图示。因为女神是被蒙住双眼的,这点恰好体现出静态正义是客观、公正的,不受任何人的好恶以及兴趣等影响。这正是静态正义的优势,但是,也正因为如此,静态正义有时也透出一种冷酷甚至残酷,这样的正义也会带来社会冲突。这种静态正义观可以被简单地称为“黄金规则”,即“我对你所做的同样的也是我期望你对我所做的”。然而这样的“黄金规则”只适用于对称性的关系。一旦进入非对称性的关系,就会立刻显现静态正义所存在的问题。
第二,自由和生命被先验地设定为普遍的价值,一个社会只要能确保公民的自由和生命,就是正义的。在动态正义中,正义必须诉诸自由和生命的实质性价值。赫勒认为在现代性中只有两个普遍的价值,所有的因其不公正而使规范和规则失效的那些原则,在最终意义上都要诉诸这两种价值。赫勒认为,自由和生命作为普遍的价值,只有在现代才能成为最终的价值,在每一个社会冲突中,某些产生效应或者失效的价值观、原则或假言命令被嵌入自由或生命成为一种特殊的解释。因此,赫勒认为,政治冲突产生于自由原因,社会冲突产生于生命机会的原因。无论是在动态正义还是在静态正义角度下得出的结论都是一样的。如果事关生命的规范没有应用,那就可能会发生社会冲突;如果是有关自由的话,则可能发生政治冲突。
赫勒最后主张,超越正义作为正义的最终目标,我们所追求的目标是良善生活,因此无论是静态正义还是动态正义,都是人类借以超越正义、回归良善生活必要的程序。我们虽然不能对良善生活进行细致的设计,因为每个人对良善生活的理解不同,所以我们认为好的生活方式,未必对别人来说也是一样的。赫勒认为只要是正直的、从天赋到才能的发展及才能的运用和个人联系的情感深度便是良善生活。
黑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责任编辑:杜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