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利多,范颖,朱建华
(云南大学,云南 昆明 650000)
浅析医疗市场政府规制
马利多,范颖,朱建华
(云南大学,云南 昆明 650000)
范颖(1992.08-),女,汉族,贵州毕节人,在读硕士研究生,云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朱建华(1991.08-),女,汉族,云南宣威县人,在读硕士研究生,云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方向:社会保障。
摘要:医疗市场一直都存在着信息的不对称,而引发的市场失灵,消费者一直是一个被动的角色,将医疗市场放手给私人真的是合理的吗,而到底是否应该对医疗市场进行规制呢?这是一个长久讨论的话题。
关键词:医疗市场;政府规制;市场失灵
1相关概念
政府规制:为经济性监管和社会性监管两部分,指的是为克服市场失灵带来的一些社会不经济,政府运用法律、法规、规章等,所进行的直接和间接的管制。较为广泛的规制,是指依据一定的规则,对构成特定经济行为的经济主体的活动进行规范、引导和限制的行为。 规制规范分析学派产生于十九世纪,主要代表人物有查得威克、马歇尔、庇古、德姆塞茨、威廉姆森等。规制实证分析学派萌芽于十九世纪法国经济学家迪普特的研究,在20世纪六十年代发展壮大,主要代表人物有斯蒂格勒、卡恩、帕尔兹曼、贝克尔等。
为何产生政府规制?当经济运行中出现了市场失灵的现象,那么政府就有必要出现来进行市场矫正,对经济活动进行限制或制约。政府规制从公共利益的角度出发,就是为了弥补市场失灵而带来的效率损失,增加公共利益。而对医疗市场的政府规制也正是有这个原因。
2医疗市场存在的问题
非法行医问题严重,未真正纳入政府议事日程来抓;无专项经费保障;执法环境和执法条件有待改善和解决;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的审批没有依法开展,审批未认真把关,乱发证、滥发证现象仍然存在;医政执法人员少,执法水平有待提高;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法律意识淡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和超许可范围执业现象普遍存在;人民群众法律法规意识匮乏;卫生技术人才的缺乏;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依然突出;医疗资源分布不平衡现象还未改善。
3医疗市场政府规制的必要性
回望我国二十多年的医疗改革历程,出现的一系列问题,针对我国医疗服务领域存在的种种问题,学术界对医疗服务政府规制的依据和效果的不同认识。面对我国医疗服务领域存在的种种现实问题,政府需要规制什么采用什么方式进行规制、如何提高规制有效,在理论上至今尚未达成一个明确、一致的认识,关于医疗服务规制的研究也因此而日益备受关注。
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布《关于深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标志着新一轮卫生体制改革掀开序幕。此次颁布的新医改方案,突出了“政府主导,回归公益”两大亮点,这意味着政府需要尽快建立适合我国当前经济社会特点的医疗服务市场规制体系,提升医疗市场的服务水平和运行效率。因此,医疗服务市场的政府规制成为新医改背景下医改领域的重要研究课题。
医疗服务市场的运行既要遵循一般商品市场的基本规律,又要受特定道德伦理的约束。医疗行业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外部性等特殊性问题,以及参与主体之间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使医疗改革成为一个世界性难题。因此,如何科学的构建医疗服务政府规制体系,是目前值得研究的重要理论与现实问题。
国内学者对医疗服务市场规制的理论研究处于起步阶段,尚未形成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和系统的研究方法。综合运用规制经济学、卫生经济学、医疗保险学、社会保障学和公共经济管理的基本理论,针对医疗服务行业本身的特殊性,对医疗政府规制的必要性进行深入分析,探讨何种规制方式将产生更和谐的市场或社会效果,揭示规制执行过程需要解决的问题,并对医疗市场规制有效性问题进行分析,这些研究都对丰富和发展政府规制研究的内容,具有很强的理论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经济领域引入市场机制,同时在医疗卫生领域也进行了市场化改革。结果是政府和社会更多地放弃了公共责任,“减轻政府和企业负担”成为第一目标。在医疗卫生市场化的改革思路下,政府把医疗卫生事业的包袱甩给了市场,医疗卫生机构和企业在生存的压力和谋取利益的动机驱使下,也放弃了必要的社会责任。结果导致应该是需要公共部门统一组织才能完成的公共卫生项目,因无利可图变成无人真正负责甚至变成了牟利的手段。
在理论已经证明存在明显市场失灵的医疗卫生领域,政府和社会责任淡化,把基本医疗看成了私人品放手让市场提供。在政府推卸包袱、医疗卫生机构和企业放弃社会责任的情况下,社会医疗保障覆盖面迅速萎缩、医疗(药)费用快速增长,人民群众看病难和看病贵的问题日趋严重。公共医疗卫生保障制度改革路径选择上出现失误,使我国的医疗卫生保障体系变成了主要由患者自付的医疗卫生体系。这就从根本上背离了社会医疗卫生保障制度的基本目标。
我国医疗市场规制主要存在行政垄断规制并未消除、间接经济型规制有待完善、社会性规制不足、规制机构运行效率低等问题。而医疗市场规制所要构建的主要是公平与正义、健康与发展、医疗资源的有效利用,因此,要消除行政性垄断规制、完善间接经济型规制、加强社会性规制、提升规制执行有效性。
医疗服务直接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直接影响参与者的行为方式,进而影响消费者享受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这就要求我们要探索建立我国医疗服务市场规制体系的理论和方法,激励医疗服务者节约医疗成本、确保服务质量,提升规制机构的执行效率,推动我国医疗服务规制改革,促进医疗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中图分类号:R19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1-1602(2016)02-0077-01
作者简介:马利多(1990.01-),女,汉族,云南文山人,在读硕士研究生云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方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