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青少年中开展“去极端化”工作的对策探索

2016-02-25 14:08郭益海
新疆社科论坛 2016年4期
关键词:极端化青少年思想

郭益海



如何在青少年中开展“去极端化”工作的对策探索

郭益海*

广大各族青少年关系国家和中华民族的未来,同时也是“三股势力”利用宗教极端思想渗透、拉拢、争夺的主要对象。在青少年中开展“去极端化”工作,现实意义重大。完善“去极端化”工作的顶层设计,建立健全统一、长效的工作机制;集中加强对基层领导干部的理论政策教育力度;务必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格局,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使学校、家庭、社会力量有机结合,形成合力,切实达到教书育人、环境育人的良好效果;加大对学校领导班子和教师队伍的培训力度,解决教师队伍中存在的对“去极端化”工作知之不深的现象;通过类似跳“小苹果”舞的形式或者是借助各类就业技能培训,在培训间隙开展“中间十分钟”教育,宣传党的相关政策尤其是惠民政策、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知识;充分利用微信、QQ等现代媒体,覆盖本地区各族群众,及时传播和解读党的各项政策;“去极端化”工作要全国一盘棋,需要在党中央或者是通过国家安全委员会的协调下,内地省市全力支持新疆开展好“去极端化”工作,同时防范宗教极端在当地的渗透蔓延。

青少年“去极端化”对策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中明确指出:宗教极端,是指歪曲宗教教义和宣扬极端主义,以及其他崇尚暴力、仇视社会、反人类等极端的思想、言论和行为。从逻辑关系上讲,思想指导言论和行为。新疆反分裂斗争实践反复证明,宗教极端思想是“三股势力”赖以生存的土壤,是催生民族分裂、暴力恐怖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温床”。宗教极端思想已经严重影响了新疆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明确指出今后新疆工作的重点之一就是遏止宗教极端思想蔓延。

广大各族青少年关系国家和中华民族的未来,同时也是“三股势力”利用宗教极端思想渗透、拉拢、争夺的主要对象。在青少年中开展“去极端化”工作,现实意义重大。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所指的“极端”,其侧重点应该是指宗教极端思想。“去极端化”,首要的是消除宗教极端思想在青少年中的危害。而“青少年”,本文将其分为两部分:一是在校学生,二是社会青年。

一、宗教极端思想对青少年的危害

宗教极端思想属于政治范畴,而不是宗教范畴的问题,其反动本质决定了其本身具有极端性、欺骗性、政治性和暴力性等基本特征表现。宗教极端思想对新疆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民族团结造成了严重危害。作为社会力量的主要组成部分,各族青少年历来是宗教极端思想渗透腐蚀的主要对象,给各族青少年带来的危害主要有:

1.严重影响了各族青少年正确的价值判断,在各族青少年间、不同信教者间、信教徒以及信教徒与非信教徒间制造隔阂矛盾,挑拨民族关系,严重影响了不同群体间的正常交往,直接关系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群众根基。

2.削弱了各族青少年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影响弱化各族青少年对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追求,并且会削弱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所必需的力量凝聚。

3.对于在校学生而言,宗教极端思想向校园的渗透,不仅影响了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的普及传播,也导致个别在校学生“信念不坚定、旗帜不鲜明,对于挑衅中国共产党领导、质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言论,态度暧昧、立场模糊,随声附和、人云亦云……政治立场动摇,对‘三股势力’打着‘民族旗号’、披着‘宗教外衣’搞分裂破坏、暴力恐怖活动缺乏鉴别能力,对‘三股势力’的政治图谋、反动本质认识不清,甚至散布负面言论”,极少数在校学生“甚至参与宗教极端活动,站在人民的对立面”。①这些均直接干扰了学校教育,破坏了育人环境。

二、目前“去极端化”工作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和挑战

张春贤书记在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闭幕时作总结讲话时强调,要突出抓好教育疏导,扎实开展“去极端化”,用好“五把钥匙”,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用好正反典型、法治教育和宗教引导等手段,进一步增强群众的认知力和免疫力。围绕着“去极端化”工作总目标,坚持“五把钥匙”解决问题的基本原则,各级党委和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在“去极端化”工作方面取得了不俗的成绩。但在针对青少年“去极端化”的实践操作中,目前也面临着一些难点和挑战。

1.就治理主体而言。首先,由于缺少顶层设计,各个地区对宗教极端的理解各异,因此对宗教极端的规范打击的具体做法也不尽相同。当前,社会人员包括广大青少年在内到外地求学、经商、务工等所致的跨区域流动性大大增强,当他在异地看到或了解到与当地不一样的做法时,会在一定程度上给当地管理部门增加管理难度。其次,现在基层各级党委和政府中没有明确负责该项工作的具体责任人,致使各职能部门实际上是各自为政、各做各的、各不相同,缺少督办协调和统一行动,各部门之间实际上并没有形成合力,从而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再者,也正是基于上述第三点,导致有些部门的“去极端化”工作执行力度不够彻底,一方面在应付上级,另一方面对各族群众做工作时不能沉下去,群众利益诉求满足不够而浮于表面。

2.就在校学生而言。问题突出表现在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家庭教育之间存在着一定的脱节。对于在校学生尤其是中小学生而言,社会皆知学校教育的重要性以及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三位一体的重要性,但在现实工作中却缺少将三者有效贯穿起来的一条线索,三者彼此之间的呼应度、互动度不够,工作上是各管各的、各做各的,三者之间并没有很好地形成合力,导致教育力量分散,教育效果打折扣。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地区的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家庭教育在“去极端化”工作中秉承的理念、判断标准存在着不一样的情况,对于学生尤其是中小学生而言,他既有学校生活,也有家庭生活和社会交际,同时,他们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还正在形成过程中,缺少对事物判断的理性和成熟,面对着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不一,何对何错,这会给他们的判断形成明显的干扰,这就使得在中小学生中占据重要地位的学校教育的效果大打折扣。

从新疆反分裂斗争的实践来看,近些年来民族分裂活动、暴力恐怖活动中出现了家族化的新特点、新变化,暴恐分子以家庭为单位,在家庭成员中散播宗教极端思想,进而接受民族分裂思想和暴力恐怖思想,最终策划实施暴力恐怖活动。上述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之间的脱节,在学生中尤其是寄宿制的中小学生中就会出现这种现象——“5+2=0”,即回家休息的两天时间内,通过和父母、亲朋好友等的接触后,会在一定程度甚至是很大程度上抵销五天的学校教育效果。有时即使学校发现学生思想上的一些苗头后,该向谁反映、该联系谁、该如何处理等等,这些都是新疆学校教育中面临的现实问题。

3.就社会青年而言。他们自身存在着流动性强、组织形式闲散的特点。在城镇社会青年中,越来越多的人不愿意子承父业地生活下去;农牧区的青年人也不愿意留在当地继续从事农耕游牧的生产活动。不管是城镇的还是农牧区的,越来越多的青年人走出传统聚居区,到外地大中城市务工经商。尤其是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召开以来,更进一步促进了新疆与外界人员上的互相流动程度。这是新疆作为一个多民族聚居区在人口分布格局上的一个变化,也是全国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整体变化趋势。据2010年的有关测算,从民族地区走出来打工、经商、求学的人口超过了2000万,如果按照一家5口计算,2000万背后就联系着1亿的少数民族群众。据测算,当前少数民族在城市和民族混居地区生活的人口数量已经超过了少数民族总人口的1/3,我想这无疑是一个好的趋势。②如何将流动中的各族青年有效地组织管理,这既是“去极端化”工作面临的难点,也是城镇现代化管理中需直面的挑战。

同时,社会青年的思想十分活跃,借助于网络,现代社会中形形色色、良莠不齐的观念、行为时时刻刻给他们带来的冲击是巨大的,诱惑也是巨大的。相对于我们现在所开展的各种思想教育,比如说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由于内容上的匮乏,形式创新不够,难以吸引更多的人积极参与其中,受教育的社会效果明显欠缺。

三、对策建议

“去极端化”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程,靠新疆一地不行,靠某项工作单兵独进也不行,必须各方面综合施政,相互配合。只有这样,才有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1.完善“去极端化”工作的顶层设计,建立健全统一、长效的工作机制,明确落实执行“去极端化”工作的职能部门及其所承担的职责,使该项工作有牵头部门,统一指挥,协调各方,督导检查,促使工作落到实处。

(1)关于“去极端化”工作的顶层设计主体。“去极端化”的顶层设计,首先应该明确目标任务、责任主体及分工和配套考核机制,需要从自治区到地州以至各县市分清层级。现在来看,自治区层级的顶层设计基本完成,但还需制定中长期规划,长远考虑,如考虑将“去极端化”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下一步的关键是各地州及县市要结合实际完成顶层设计,制定相应方案,狠抓落实的问题。

(2)关于“去极端化”工作的责任主体。“去极端化”工作的顶层设计主体为各级党委,那么“去极端化”工作的责任主体理当也应该为各级党委,顶层设计首要的问题就是强化领导,做到主要领导认识到位。所以,首先要切实落实各级党委一把手责任制,纳入其年度考核工作,在此基础上,分工负责,条块结合,综合施策,齐抓共管,形成全社会的合力,就一定能够实现宗教“去极端化”。

(3)设立专门“去极端化”领导机构的问题。“去极端化”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任务,应该有通盘的考虑,各部门共同研究、齐抓共管,也需要有一个统一的领导机构。所以,应该设立常设机构,落实各项具体任务。鉴于“去极端化”工作本身的性质,常设领导机构规格一定要高,建议在县市一级成立综合领导小组,由县长本人担任组长,相关部门派员参加。综合领导小组主要承担三个方面的任务:一是宣传宣讲,包括相关国家的法律法规、党和政府的政策方针及有针对性的“去极端化”方法措施等;二是整治“三非”,非法宗教活动屡禁不止,成为宗教极端渗透蔓延的温床,应该加大力度集中整治;三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切实做到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依法综合管理宗教事务。此外,各小组有必要定期进行阶段性的经验交流。

(4)是否设立专项办公室的问题。考虑到“去极端化”工作实质上是社会综合治理问题,因此,为有效整合各部门力量,应由政法委牵头负责,设立一个独立的办公室,像610办公室一样专门做此项工作,并实行例会机制。如此,政法委总牵头,各部门共同抓,整体作战,综合施策,落实各项工作部署。此项提议的疑虑是,从长远考虑的话,今后会否导向不断设立其他类似的专项工作办公室。

(5)“去极端化”工作的运行机制问题。第一,加强制度建设。“去极端化”需要各部门齐抓共管,必须建立责任机制、联动机制,完善“去极端化”的管理办法;保证相关信息能够在全疆范围内及时顺畅的交流,形成相互促进的工作制度;坚持问题导向,建立任务明确、要求具体、督导、培训、动态的考核评价等方面的机制,如此才能最终确立有效、管用、责任到人的长效机制。第二,具体化“五把钥匙”的载体。“去极端化”需要综合施策,思想、文化、习俗、宗教、暴恐等问题需要不同的思维和方法具体对待和解决,这就要求我们用好“五把钥匙”,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第三,建立保障机制。“去极端化”要自上而下的建立保障机制,专设去极端化经费保障,适度增加人员编制,充实工作力量,并保证相关人员、经费、机构的独立性。

(6)关于“去极端化”的立法工作。在“去极端化”的实际工作中,各地先行先试,创造性地推动工作,形成了一系列方法措施。但是,各地的做法不尽相同,甚至相关政策法规也不一致,而南北疆差异明显。“去极端化”本质上来讲是意识形态的问题,最终还是要靠法制解决问题。因此,自治区应当加快“去极端化”方面的立法工作,加快立法进程,加强法制建设,尽快出台相关法规条例,在法治的层面实现高度的统一,从而全面均衡地推进“去极端化”工作。③

2.有些党员和领导干部对非法宗教活动和宗教极端认识混乱,辨别不清,片面错误地认为应采取打击的方法去解决问题,这必然会导致打击面扩大,刺激扩大现有矛盾,并产生新的矛盾。建议将自治区出台的相关文件、地方法规条例整理成册,组织相关宣讲团,集中加强对基层领导干部的理论政策教育力度,只有先做到认识全面正确,才能确保实践工作不偏离。

3.务必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格局,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使学校、家庭、社会力量有机结合,形成合力,切实达到教书育人、环境育人的良好效果。各级党委高度重视为前提,发挥好学校教育是关键,家庭教育是基础,社会教育是保证,针对青少年群体的特点,做到灵活、有效、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的宣传教育。

4.对于学校教育,必须加大对学校领导班子和教师队伍的培训力度,解决教师队伍中存在的对“去极端化”工作知之不深的现象。教师队伍若能做到政治立场坚定,明确知道宗教与教育相分离的基本原则,深刻认识到宗教极端主义的危害,才能以身作则去教育影响学生。

中小学可以设置每周一堂课、每天课前十分钟,注重形式的灵活性,向在校学生进行有关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各项惠民政策等宣传教育,树立青少年先进典范,加强中小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同时,出版翻译更多少数民族语言的、受青少年喜欢的文化读物。对于大学生而言,充分发挥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各族学生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

5.就南疆农村社会来讲,其呈现出碎片化状态的特点,加之社会青年流动性强,通过类似跳“小苹果”舞的形式或者是借助各类就业技能培训很好地将其组织调动起来,一则便于基层组织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二则借助此平台,在培训间隙开展“中间十分钟”教育,向他们宣传党的相关政策尤其是惠民政策、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知识,这既可以使各族青年了解党和政府的关怀,也可帮助他们正确辨别宗教极端的渗透危害。

6.充分利用微信、QQ等现代媒体,覆盖本地区各族群众,及时传播和解读党的各项政策。现在的社会青年,头脑灵活,基本上人人拥有手机,喜欢通过手机上网聊天,不喜欢漫灌式的宣讲。针对这一现状,可以由当地的县网信办牵头,建立微信、QQ平台,覆盖全县。这样,一方面可以实时监控社会思想状况,一方面可以及时宣传党的各项政策,传播社会正能量。同时确立奖励机制,对于群众举报的有效信息进行实质奖励,以便及时掌握当地情况和敌情变化。

7.“去极端化”工作要全国一盘棋。一方面,宗教极端不仅危害新疆社会稳定发展,近些年来向内地省市蔓延的迹象十分明显,也给当地的社会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了极大的破坏。另一方面,新疆籍人员在内地经商、务工、求学的人数逐年递增,尤其是内高班学生和内地高校新疆籍学生历来是“三股势力”渗透的重点对象。这些都需要在党中央或者是通过国家安全委员会的协调下,内地省市全力支持新疆开展好“去极端化”工作,同时防范宗教极端在当地的渗透蔓延。

注释:

①尔肯江·吐拉洪:《宗教极端思想是毒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最大危险》,《求是》,2014年第14期。

②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记者会(实录),http://news.china.com/2015lh/news/11170076/20150311/19367458_5.html.

③这六个方面,由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党校民族宗教理论教研部阴帅教师根据研修班学员发言材料整理而成。

〔责任编辑:石梦华〕

郭益海,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党校民族宗教理论教研部讲师。

D432.62

A

1671-4741(2016)04-00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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