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无情
新疆宗教和谐的路径探析*
彭无情
新疆在当前存在一些影响宗教和谐的因素,这些因素在特定的条件下又容易被放大、扩散,从而危及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和国家安全。强化党员干部对宗教知识和宗教政策的全面认识;提高宗教队伍的综合素质;扎实推进“去极端化”工作;完善各项宗教管理制度措施,注重其有效性和前瞻性;进一步落实强化教育实效、加强民族团结;进一步发挥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加强现代文化引领,有效开展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实践活动。
新疆宗教和谐“去极端化”教育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新疆最大的群众工作就是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①新疆在当前存在一些影响宗教和谐的因素,这些因素在特定的条件下又容易被放大、扩散,从而危及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和国家安全。因此,探究影响宗教和谐的因素,并系统梳理产生这些因素的原因,进而提出行之有效的消除这些因素的办法和途径,是一项具有重要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的工作。为此,本课题组一行7人于2015年9月10日至20日在乌鲁木齐市和喀什地区调研,走访两地调研点13处,听取了喀什地委和喀什统战部、疏附县委、疏勒县委和莎车县委关于“影响宗教和谐的因素”的4场专题情况汇报会;共召开了18次座谈会,其中与政府部门座谈4次,与学校师生座谈5次,与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座谈9次;访谈5次;共发放调查问卷1300份,回收1223份,回收率为94.1%,其中维吾尔文704份,占调查问卷的57.6%,汉文519份,占调查问卷的42.4%。
在前期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笔者梳理出影响新疆宗教和谐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部分党员干部对宗教知识和宗教政策的认识不到位;宗教队伍(包括宗教事务部门工作人员和宗教教职人员)整体素质有待提高;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宗教事务管理的制度措施的有效性和前瞻性欠缺;教育水平参差不齐;民族团结教育需要进一步加强;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需加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的缺失等。针对这些影响新疆宗教和谐的因素,结合调研、访谈和问卷调查,笔者提出如下对策建议,以期能够促进新疆的宗教和谐。
党员干部要全面认识和正确理解宗教知识和我国的宗教政策,保证宗教政策决策和执行的科学化、规范化。
1.要站在社会主义制度的高度看待宗教现象和处理宗教问题
党员干部是社会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守护者,这就要求一方面在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前提下,积极引导宗教主动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另一方面要求政治立场坚定,对危及或可能危及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思想与活动要主动管、及时管、及时处理。
2.对宗教的本质和规律要认识到位
党员干部对宗教的本质、宗教的发展演变规律以及宗教的社会作用要有全面而深刻的认识。在社会主义社会条件下,宗教的“五性”(长期性、复杂性、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特征仍然十分明显,要以理性的态度看待和处理宗教问题,切实用好“五把钥匙”。同时,要认真研究宗教极端思想的“两个规律”,其一是从宗教氛围浓厚→非法宗教活动频发→传播宗教极端思想→暴力恐怖案件发生的演变规律,其二是从虔诚的教徒→狂热的信徒→凶残的暴徒的演变规律。这就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主动预防具有破坏力的事件发生。
3.对我国的宗教政策要理解透彻、宣传到位
我国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一个政策体系,其内涵十分丰富,也非常科学。继续全面宣传和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要旨,依法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同时,也需要宣传信仰不同宗教的自由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1.提高宗教事务部门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首先是宗教事务部门工作人员不仅要知法、懂法,又要知政策、懂政策。对宗教事务的管理首先是尊重各民族的宗教信仰,尊重宗教习俗,依法进行宗教事务管理。如对妇女穿戴蒙面罩袍和年轻人留大胡子的实行“三包”“五帮”等治理措施,加强教育、引导和转化,最大限度地团结广大信教群众,最大程度地孤立、打击非法宗教活动和宗教极端势力。
其次是加强和完善宗教事务部门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宗教事务管理的能力和水平。随着宗教事务部门承担的任务逐年加大,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宗教事务部门自身建设,加大对宗教事务部门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培训力度,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善做群众工作、执法水平高的宗教事务管理干部队伍。
2.提高宗教教职人员的综合素质
正如谚语“有指路的人,羊群就不会迷失”所说,要引领好广大的信教群众,就要培养好爱国宗教人士这支队伍。宗教教职人员的培养以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刻起作用为目标,保证宗教活动的组织权、讲经解经权牢牢掌握在爱国宗教人士手中。进一步规范爱国宗教人士的推荐、聘用、管理、培养、培训等制度,切实加强爱国宗教人士队伍管理,不断完善宗教人士考核制度。通过爱国宗教人士的言传身教,使那些受到欺骗蒙蔽的信教群众认清包括宗教极端势力在内的“三股势力”的罪恶本质,自觉抵制“三非”活动,对干扰、破坏正常宗教活动秩序的,要依法予以制止和抵制,形成严打非法宗教势力的强大力量。
具体而言,要围绕“五种能力”的提高,强化宗教教职人员的教育、培训。一是注重引导爱国宗教人士提高抵御渗透的能力,在重大问题上坚定政治立场。二是注重引导教育爱国宗教人士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在大是大非上不糊涂。三是注重引导、教育宗教人士在经济上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不落伍。四是注重引导、教育宗教人士提高化解各种矛盾的能力,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作用。五是注重引导、教育宗教教职人员在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过程中发挥好带头、带动作用。
宗教极端思想和行为对新疆危害极大,是破坏新疆宗教和谐的关键因素。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新疆考察期间明确指出:“暴力恐怖活动根子是民族分裂主义,思想基础是宗教极端”,根据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提出的加强新疆民族团结和长治久安的战略要求,又在原来宗教事务管理要旨十六字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了“遏制极端”的新要求。这就需要扎实推进“去极端化”工作。
针对现实情况,在宗教极端势力企图日益扩大影响之际,要运用多种方式,综合施策。为此,必须掌握主动,想尽各种办法把宗教极端主义的影响降到最低,从而逐步实现“去极端化”的目的。首先,大力开展“揭盖子”“挖幕后”工作,摸清宗教极端势力的情况。其次,加大宣讲力度,以正信挤压宗教极端思想。第三,精准打击“三类人员”。第四,保持高压,严打暴恐。
同时,对非法宗教活动和宗教极端思想要保持高度的警惕,在这方面绝不能含糊。对宗教极端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暴恐活动要提前预防,严厉打击,全力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时候要把形势估计得严重一些,坚持“四个宁可”,即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宁可信其重不可信其轻,宁可把形势估计得严峻复杂一些,不可盲目乐观,宁可把工作做到前面,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
1.政策要统一,各地、各部门要齐抓共管
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宗教和谐,要全疆一盘棋,各个地区和各个有关部门(民宗、公安、安全等)应加强工作交流,真正形成信息共享、联动协作的工作机制。如在民宗、公安等部门之间建立非法宗教活动组织者和参与者档案,重点对屡教不改的非法宗教活动组织者和参与者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多部门联合予以严惩。
2. 加强对有宗教知识无宗教职务人员、朝觐归国人员、洗尸女、麦曾等人员的管理
除了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管理之外,还应该加强对有宗教知识无宗教职务人员、朝觐归国人员、洗尸女、麦曾等人员的管理。如莎车全县的宗教教职人员为2057人,有宗教知识无宗教职务人员496人,2007年以来朝觐归国人员658人,有资格证的洗尸女1097人,有资格证的麦曾1782人,合计4033人,接近宗教教职人员的2倍。这些人员对信教群众的影响很大,活动性很强,是不可忽视的群体,需要加以引导和管理。
3.依法管理宗教必须要管到位
依法管理宗教必须要管到位,避免造成信教群众对党和政府的误解和疏远,对政府和干部的不信任,造成干群对立,影响社会稳定和宗教和谐。所以,教育、引导工作要积极主动,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正确看待信教群众,因势利导,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4.制度措施的方式和方法要得当
处理同样的问题,不同的方式和方法有时效果完全不一样。可以采取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引导等方法,结合法律案例讲解,面对面、心贴心讲政策、讲事实、讲道理,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等有效措施,加强对妇女穿戴蒙面罩袍、年轻人留大胡子等有违民族文化传统行为的教育转化和巩固治理。
5.有些实用的措施可以考虑在更大范围内推广
宗教管理方面,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联系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人士谈话责任制。实践证明,这种制度是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做好宗教管理工作行之有效的办法,是加强党同信教群众联系的重要形式,也是同爱国宗教人士交朋友的重要途径。把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稳定与领导干部的工作目标责任制结合起来,通过定期检查、考核,推动联系和谈话工作更加深入、扎实、有效的开展,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又如,一些地方开展整治“三非”、“去极端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按照县包乡、乡包村、干部包户和县领导包乡、科级领导包村、一般领导包户的原则,有的县抽调600余名干部组成工作组,分别负责各乡镇、各系统单位、城区各路段的整治“三非”、“去极端化”工作,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还有乌什县探索的“宗教人士之家”制度。依托“宗教人士之家”,定期组织宗教人士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及时向宗教人士传达党的方针、政策。同时,围绕“对宗教界进行教育疏导”这一中心任务,通过不断完善“周学习会、月研讨会、季报告会”制度,听取宗教界关于民族团结、宗教和谐与社会稳定的合理化建议,对宗教领域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和分析,调动广大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参与宗教事务的积极性,加强宗教人士之间的思想、学识交流,积极引导宗教界的正风正气,形成宗教领域“制止非法、抵御渗透、遏制极端”的强大力量,促进民族团结与宗教和谐,巩固当地群众基础。
1.进一步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教育
首先是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发挥好学校党组织政治领导核心作用、教师主力军作用、课堂主渠道作用,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强化师生国家认同意识。把《新疆地方史》《中国近代史》《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作为学生的必修课,使马克思主义“五观”“五个认同”进学校、进课堂、进学生头脑。
其次是建议出台一些措施,加强课余和寒暑假期间学生的学习和娱乐活动,在全社会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氛围。具体来说,可以举办兴趣班、文化活动室、电子阅览室等。
第三是开展“全民教师访万家”活动,回访家长,做家长的思想工作。家长都关心子女,引导家长教育好孩子,为了孩子的前途着想。这样,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三位一体,加强相互协调、配合和衔接,从而达到群防群治的目的,有效阻遏宗教极端思想向青少年学生的渗透,引导学生关注于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能力。
第四是大力发展双语教育。通过问卷调查可以明显看出,如当问到“如果和信教的人在一起,他们要进行宗教活动”时,选择“我找理由离开了”的民语言学生为79.76%,双语班学生为94.12%;当问到“您家人参加宗教活动时”,选择“我从来不参加宗教活动”的民语言学生为57.14%,双语班学生为74.9%;当问及“您认为强迫任何人特别是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信教或去地下学经点学经的行为”时,选择“不可以”的民语言学生为71.4%,双语班学生为90.6%;当问及“对您的女性亲属(妻子、姐妹或女儿)的衣着有什么要求吗”时,选择“她们愿意怎么穿就怎么穿,也赞同她们穿得时尚一些”的民语言学生为26.2%,双语班学生为68.3%;当问及“您有向周围的人传教的义务吗”时,选择“没有,信不信仰宗教是个人的自由”的民语言学生为58.33%,双语班学生则为85.49%。可见,双语教育对改变学生的宗教观念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2.加强民族团结
加强民族团结是一项系统工程,可以从小处着手,在宣传、引导等方面下功夫。比如,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内地援疆省市的关心和无私援助,大力宣传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宣传改革开放带来的巨大变化和人民群众得到的实惠。同时,宣传在经济、社会、文化建设以及民生改善等方面取得的一系列实实在在的变化,激发人们知恩感恩的热情,感恩伟大祖国、感恩党和政府、感恩新时代。大力倡导各族人民以感恩之心去相互欣赏、相互关爱、相互包容、相互帮助,凝聚起团结奋斗、自强不息的强大力量,切实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切实以实际行动促进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
1.要主动占领宣传渠道
现在物质条件好了,如果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比较贫乏,当精神文化需求得不到满足时,就为他们寻找其他方面的精神寄托提供了可能。所以要多想办法丰富群众的精神生活,如制作一些内容积极向上、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电视剧、电影、歌曲、舞蹈。针对少数民族地区录制发行的民语影视作品、健康向上的节目和书刊杂志较少,对信教群众宣传、教育、引导以及技能培训较少,群众文化生活匮乏,部分人员受境外带有宗教色彩的电视剧、电影影响较深,造成宗教氛围浓厚。因此,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播放中华民族优秀电视剧和优秀民族文艺作品,宣传中国共产党的奋斗历程、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巨大成就。宣传工作方面建议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大力宣传民族风俗、正常宗教活动与非法宗教活动、宗教极端活动的区别、界限,邀请知名学者、爱国宗教人士以访谈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
2.要大力整顿文化市场
整顿文化市场要充分发挥文化管理部门和工商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强化措施,堵住非法书刊、音频视频制品的源头和销售、流通渠道,坚决查处各种非法反动宣传品。同时,要切实发挥各种专业技术手段的作用,抵御“空中渗透”“网络渗透”和“媒介渗透”,不断提高与“三股势力”在高科技领域进行反渗透斗争的能力。
1.强化现代文化的引领作用
充分发挥现代文化的教育、凝聚、鼓舞和引领功能,从而更好地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淡化宗教的影响,挤压宗教极端主义的空间。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多样化的社会思潮,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五观”和“五个认同”,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以文化的先进促进人的先进性,以人的先进性促进各项事业的发展。文化引领是一种价值引领,要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作为基本内涵,大力塑造共同信仰,在全社会形成广泛的价值认同。
2.有效开展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实践活动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作为一种先进的思想体系,可以精确地解释宗教的本质以及宗教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规律,可以帮助广大青少年树立正确的宗教观,引导人们弘扬科学精神,掌握现代科学知识,从而自觉抵制国内外敌对势力对我实施“西化”“分化”战略,抵制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抵制各种伪科学、伪知识和歪理邪说。要尽快扭转目前在校园、在社会不谈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中国特色宗教理论的不正之风,完善在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中强化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特色宗教理论和科学精神,逐渐在人们头脑中构筑抵御宗教极端思想的天然防火墙。
注释:
①人民日报评论员:《用好教育实践活动这个载体——六论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新疆考察重要讲话精神》[N],《人民日报》,2014年5月10日第001版。
[1]牛汝极.新疆文化的现代化转向[M].兰州:兰州大学出版社,2012年.
[2]国家宗教事务局宗教研究中心.五大宗教论和谐[M].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10年.
[3]何虎生.实现宗教和谐应注意的几个关系问题[J].中国宗教,2010,(9).
[4]彭无情.顺应形势迎接挑战 坚定新疆伊斯兰教的中国化方向[N].中国民族报,2016年7月19日.
〔责任编辑:贺朝霞〕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民族地区宗教和谐与社会文化建设研究”(12XZJ021)、新疆师范大学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西域佛教演变特征研究”(XJNUBS1518)、新疆师范大学新疆伊斯兰教研究中心项目“新疆伊斯兰教地域化、中国化研究”(XJYSL2015Q01)的阶段性成果。
彭无情,新疆师范大学科研处副处长、副教授,南京大学哲学系(宗教学系)博士,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优秀中青年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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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4741(2016)04-001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