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炳 文
(南开大学 历史学院,天津市 300071)
明中期葡萄牙人入居澳门时间补考*
——试解《明史》、《明熹宗实录》误载之缘由
南 炳 文
(南开大学 历史学院,天津市 300071)
摘要:明中期葡萄牙人开始入居中国澳门,此为中西交通史上的一件大事。当代史家已经通过研究指出其入居时间为嘉靖三十六年(1557),接受葡人贿赂为之请于上官并使得到允准的当事中国官员为王绰。但权威的明史文献《明熹宗实录》和清官修《明史》都记为嘉靖十四年、黄琼(《明熹宗实录》)和黄庆(《明史》),另有史籍还记为王度。此使当代史家的结论尚无法最终确立。本文通过研究嘉靖四十四年吴桂芳之《议阻澳夷进贡疏》,得知传世此疏中“据澳为家已踰二十载”之语,是因“近”、“逾”二字草书之形状相近等原因而误读“据澳为家已近十载”之原文而来,并导致了《明熹宗实录》和《明史》关于入澳时间的误记。其“王绰”之讹作“黄琼”、“黄庆”、“王度”,则因受“王”、“黄”之读音南方人不分以及其它字形相近或读音相近的影响而来。以上谜底之揭出,有助于当代史家的有关研究新成果的最终确立。
关键词:明中期;葡萄牙人;入居澳门时间;字形字音之误认
明中期葡萄牙人开始入居中国澳门,此为中西交通史上一件大事。其入居时间中国学者戴裔煊先生、万明先生等已作过深入研究,特别是万明先生将之确定了准确的年份,其贡献尤其令人称赞。但《明史》、《明熹宗实录》之记载与其结论相左,此两书是最具权威的明代历史文献,对这一相左产生的缘由加以解释,对于万明先生等之新说之进一步确立,即对于中西交通史上这一重大悬案的最终解决,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兹试为解之。
《明史》卷三二五《外国》六《佛郎机》称:“嘉靖十四年(1535年),指挥黄庆纳贿,请于上官,移之壕镜,岁输课二万金,佛郎机遂得混入,高栋飞甍,栉比相望。”这里的“壕镜”即是通常所说的“澳门”。《明史》的这段话乃是指佛郎机人即葡萄牙人,是于嘉靖十四年始入澳门的。《明史》的这段话,并非凭空捏造,而是以《明熹宗实录》卷十一第四页的如下一段记载为根据的:“至嘉靖十四年,指挥黄琼纳贿,请于上官,许夷人侨寓蠔鏡澚(当为澳之误),岁输二万金,从此雕楹飞甍,栉比相望。”这里的“蠔鏡澳”也是通常所说的“澳门”。
《明史》和《明熹宗实录》关于葡萄牙人于嘉靖十四年始入居澳门的说法,虽然说得很明确,毫不含糊,而且在历史上甚有影响,但时代进入20世纪和21世纪之交时,却被历史学家推翻了。万明先生在《中葡早期关系史》[1]第四章《葡萄牙人入居澳门》中,据葡萄牙史家安东尼奥·菩卡罗1635年著《东印度政府所有要塞和城镇图集》及《明神宗实录》卷五五七万历四十五年五月辛巳记事推定,嘉靖三十六年(1557)为澳夷即葡萄牙人入居澳门之始。其中前者称:“1555年(嘉靖三十四年)贸易移于浪白澳,1557年(嘉靖三十六年)由此转移到澳门。在那里,由于经营大小生意的缘故,一个人口稠密的居留地发展起来。”后者称:“兵部覆广东巡按田生金会同总督周嘉谟条陈六款……一、酌众论以定机宜。澳夷去故土数万里,居境澳六十年。”而嘉靖四十三年(1564)庞尚鹏《题为陈末议以保海隅万世治安疏》中称:“往年俱泊浪白等澳……近数年来始入蠔镜澳,筑室以便交易。”[2]卷三五七此记载也为嘉靖三十六年葡人始入澳门说提供了根据。嘉靖三十六年距嘉靖四十三年凡七个年头,该疏在嘉靖四十三年称嘉靖三十六年以来为“近数年来”,十分恰当。以上所引万明先生在前人基础上进一步提出的论证,既有中文资料,也有外文记载,说理严密,得到了学者的普遍认同,所谓“嘉靖十四年说”渐为学界所抛弃。
但是,为了彻底弄清嘉靖十四年说之误和嘉靖三十六年说之是,还必须找出嘉靖十四年误说产生的原因。笔者发现,嘉靖四十四年吴桂芳《议阻澳夷进贡疏》[2]卷三四二正是打开这把铁锁的一把钥匙。其上疏时间可据《明世宗实录》卷五四五第五页上嘉靖四十四年四月癸未记事推定。该疏中称:“驯至近年,各国夷人据霸香山濠境澳恭常都地方,私创茅屋营房,擅立礼拜番寺,或去或住,至长子孙……况非吾族类,不下万人,据澳为家已踰二十载。”其中“驯至近年”云云,也可为嘉靖三十六年始入澳门说提供佐证。因该疏“驯至近年”之上文为:“广东自嘉靖八年,该巡抚两广兵部右侍郎林富题准,复开番舶之禁。其后又立抽盘之制,海外诸国出于《祖训》、《会典》所载旧奉臣贡者,固已市舶阜通,舳舻相望,内如佛郎机诸国节奉明旨拒绝、不许通贡者,亦颇潜藏混迹、射利于其间”;而此疏写作之时已为嘉靖四十四年,故这里的“近年”应为嘉靖八年至四十四年之间共三十六个年头中相当偏向嘉靖四十四年之年份,换言之,这个年份当为嘉靖四十四年之前不到三十六个年头的一半而约十个年头左右的年份。由之说来,嘉靖三十六年在嘉靖四十四年之前八个年头,当正是其时。但该疏“已踰二十载”云云,则与嘉靖三十六年始入澳门说不相符合。不过,此殆为“已近十载”之讹误。因“逾”同“踰”,“逾”与“近”之草书形状极为相似(如明文彭之《吴宽种竹诗跋》中所书二字即如此,见图1、图2)。另,其“近”字之末笔后半部分即横折部分,甚似“一”字,而“十”字之竖笔,在始落笔时,常常先有部分作横向之状(如王羲之《郗司马贴》中所书此字,见图3)[3]1164、1150、174。这样,当“近”与“十”字上下相连且用草体书写时,或有被误认作“逾二十”之事发生(参见图4)。因之,本疏此处之“已踰二十载”,当为后人抄写或刻板时对原稿“已近十载”之误认。不作这种解释,就不能使之与其本疏上文“驯至近年”云云相合,以自圆其说。言念及此,吴桂芳这篇奏疏也便可以被当作嘉靖三十六年始入澳门说之又一有力证据。而更应注意的,是由此也找到了《明史》、《明熹宗实录》两书将葡人始入澳门之嘉靖三十六年误记为嘉靖十四年的原因。这个原因即是,该奏疏传世本中误书有“据澳为家已逾二十载”之语。《明熹宗实录》的执笔者似是误以此记载为史实,再将嘉靖四十四年往前推二十年而得出嘉靖“二十四”年之结果,但在实录中落笔书写下此结果时,似又犯了脱去“二”字之误,于是“嘉靖十四年”之记载便由此产生了。
万明先生上揭书同章中,据《香山县志》所载之王绰传记,以及《明世宗实录》卷四〇一第一页下至第二页上嘉靖三十二年八月丁丑中,关于诏令“提督总兵等官”尅期剿灭德庆州东西二山罗旁瑶民李朝卿等四千人武装起事之记载,推定嘉靖时为葡萄牙人请于上官,使其得允侨寓澳门者为王绰其人。同治十二年《香山县志》卷十三载有王绰之传记,称:“王绰,字梅吾,千户所智裔孙也。以诸生中嘉靖乙卯、戊午两科武举。袭祖职为宣武将军,征讨岺西罗旁贼平,升昭武将军,移镇澳门。初蕃人之市中国也,愿输岁饷,求于近处泊船,绰乃代为申请。其后蕃以貯货为名,渐结为舍宇,久之成聚落。绰以蕃俗骄悍,乃就其所居地中设军营一所,朝夕讲武,以控制之,自是蕃人受约束。绰卒,为设位议事亭,蕃人春秋供祀事焉。”万明先生此说亦妥,详见万明先生上揭书,恕此不再详述。
由此可知,《明史》和《明熹宗实录》将王绰其人分别记为“黄琼”与“黄庆”,亦为误记。考其误记原因,笔者认为,当为执笔撰写《明史》、《明熹宗实录》者乃操南方口音之人,其读字往往“王”、“黄”不分,又“绰”与“琼”两字草书总体字形相似,其细部左半边以及右半边之中部和下部尤其相似[3]847*所收清黄慎书《李白春夜晏桃李园序》中之“琼”字,及第1079页所收宋赵构书《洛神赋》中之“绰”字,加之人名用字中“琼”字,又远远多于“绰”字。所以,“王绰”首先在《明熹宗实录》中被误写作“黄琼”。而“庆”与“琼”读音相近,于是在《明史》中由“黄琼”再误为“黄庆”(其实详言之,为首先由《明史》的拟稿王鸿绪《明史稿》产生此误,《明史》之误乃为继《明史稿》而来)。另,道光《电白县志》卷一三《前事纪》又将此人讹作“王度”。其“度”字,当是因与“庆”字草书相似所致,两字之草书参见《中华草书大字典》第五三九页所收宋王升《千字文》中之“庆”字与第二七一页所收传说唐孙过庭《景福殿赋》中之“度”字(参见图七、图八)。关于“王”“黄”、“琼”“庆”、“庆”“度”分别因读音、字形之互相转化,戴裔煊先生曾做约略推测,此对本文作者甚有启发,惟其未及“绰”“琼”转化之推测,且其关于转化之推测仅为简单提及,未作转化步骤之具体陈述。本文于此附作进一步叙说,敬请方家指正。
图1图2图3图4
图5图6图7图8
参考文献:
[1]万明.中葡早期关系史[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
[2]明经世文编[G].北京:中华书局,1962.
[3]李志贤等.中国草书大字典[M].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1994.
责任编辑张颖超
网址:http://xbbjb.swu.edu.cn
[明清史研究]
主持人:陈宝良
主持人语:大明王朝国际关系秩序的建构,大抵沿着三个方向展开:一是西洋,且以郑和远航之举而曾经将触角伸向西非;二是中亚内陆,曾派张诚等出使西域,目的似在防御蒙元残余势力;三是东亚,通过朝贡贸易网络体系,进而建立起以中国为中心的东亚国际秩序。自宣德以后,大明王朝的外交触角开始收缩,西洋、中亚内陆逐渐淡出明王朝外交的视野,进而更加重视东亚的国际秩序。
值得注意的是,自明代中期以后,一直到明亡,明朝的国际关系秩序开始面临两大挑战:一是来自西方殖民势力的挑战,先有葡萄牙人入居澳门,继有荷兰人占据台湾;二是来自日本的挑战,先是“倭寇”大肆骚扰东南沿海,继而是万历年间日本入侵朝鲜的战争。那么,这来自西方与东方的两大挑战,如何影响明朝的外交政策乃至东亚国际秩序?通过本期所收的两篇论文,以及作者颇具功力的考证乃至审慎的论证,读者无疑可以得到很有价值的答案。至于由东亚国际秩序的变化,进而将研究的视野转向从周边尤其朝鲜、日本看中国,则更是学术界应该努力的方向。
中图分类号:K2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841(2016)01-0144-03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明实录》整理与研究”(13&ZD090),项目负责人:南炳文。
作者简介:南炳文,南开大学历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收稿日期:*2015-09-10
DOI:10.13718/j.cnki.xdsk.2016.0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