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徒有信
上月傳來政府與內地研究兩地一檢有新進展的消息,引發了社會各界對此有種種猜測。何為兩地一檢?按照保安司黃少澤司長的說法,日後澳門居民出境時只需使用回鄉證進入內地,返回時才用澳門身份證入境澳門。如黃司長所言, 可簡單地理解為:入境由澳門政府負責;出境由內地政府負責。兩關合併為一關,表面上是便利了澳門居民和外地僱員以及旅客出入境,但深思一層,粵澳新通道及港珠澳大橋口岸試行兩地一檢,真的是一件利好的東西嗎?
首先,宣稱於2017年啓用的粵澳新通道拍板至今,有關設計管理等細節問題,特區政府是從來未做公佈,對於雙方適用的法律法規有否出入或背離也是個未知數。雖說粵澳新通道所佔用土地是國家所有,澳門方只是出資方,但使用者是澳門居民和內地居民,用家沒有參與權也總得有個知情權吧,否則步澳門橫大校區設計備受爭議的後尘的機會倒幾大的。
其次,澳門居民日後離境不受澳門警方監管,若政府有需要獲得居民行踪豈不是要得到內地機關的同意和配合協助之下,才能成事,真要這樣的話,那不是簡單的事情給複雜化了。
三是, “兩地一檢”在便利出入境者的同時,是否也有利各形各色的非法份子出入境澳門從事各種跟旅遊不相關的活動,更非危言聳聽的是,按照現行的雙重出入境模式,內地臭名遠昭的人販子是拐帶不了澳門的孩子入內地境的,但是未來只是一檢的話,會不會是等同讓人販子更容易地或者輕而易舉地把澳門的孩子帶入內地境內販賣留下空間。
再且,目前的“兩地兩檢”模式在管理模式和硬件設施上,都是澳門方優勝許多,相信這點是不用置疑的,這也是為什麼過澳門關會遠遠較過內地關更快捷的原因所在,故請問在資源和管理都絶對佔優勢的澳門警方,是出於何種理由放下監管居民出入境及邊境防罪治罪的權限的呢?
我認為,目前急於在本澳推行兩地一檢是操之過急的,這是客觀事實。過去全國政協委員所提倡逐步實現單邊驗放兩地一檢等模式的出發點,恐怕也是紙上談兵的成份居多。實際上,這些非富則貴的政協往往缺的是實地考察的後果,才閙出紙上談兵的笑話。按他們的出發點,是因應大時大節入境旅客增多而設的話,大可不必,也沒有這個急切性,何況對本地關而言,大時大節也是非常之便利的, 若真的要有所作為的話,兩地政府倒不如花大力氣在把團客安排在橫琴關出入境來得更實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