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敏
摘要:“创新发展”是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重要发展理念。在我国经济新常态背景下,如何实现创新发展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亟需研究解决的重大课题。实践告诉我们,社会经济发展的核心在于创新,创新的支点是知识产权法制建设。大力加强我国知识产权法制建设是推动创新发展的制度支撑和法律保障。
关键词:经济新常态;知识产权;法制建设;创新发展
中图分类号:D919.40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16)02-0078-04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提出“坚持创新发展,必须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五中全会提出的“五大发展理念”排在首位的就是创新发展。可见,在我国经济新常态背景下,如何实现创新发展乃是中国社会经济急需研究和解决的大课题。社会经济发展的核心在于创新,创新的重要支点是知识产权法制建设。知识产权法是具有鲜活生命力的法律,知识产权法制建设是推动创新发展的制度支撑和法律保障。
一、中国经济发展的核心要求是创新
创新始终是推动世界经济、国家经济、民族经济向前发展的核心力量。新时期抓创新就是抓发展,策划创新,就是谋划未来发展。
1.创新发展做的是乘法。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建议》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即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五大发展理念,这是“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理念,其中创新发展是核心,是基础。因此《建议》又强调“坚持创新发展,必须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各方面创新,把创新贯穿党和国家一切工作,让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1]“创新发展是十三五时期经济结构实现战略性调整的关键驱动因素,是实现‘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下全面发展的根本支撑和关键动力。”[2]传统的发展理念是在做加法,新常态下中央提出的创新发展则做的是乘法,是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的关键。坚持创新发展理念,注重的是解决发展动力问题。创新发展着眼于培养新常态下经济增长动力。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实现了长达35年平均增长9.8%的高速度。这样的局面,从供给因素看,主要依靠的是劳动力、土地低成本;从需求角度讲,主要是居民的收入增加、消费提高、国家基础建设投资加大、对外开放拓展等对经济的拉动。2010年我国成为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经济体,人均GDP进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从国际经济的发展看,许多国家在类似发展阶段上,传统的经济增长动力因素逐渐消失,同时又没有培养出新的经济增长点,失去了新的经济增长动力,因此陷入了‘中等收入陷阱。”[3]我国目前与发达国家之间最大的差距,就是经济发展的创新能力问题。因此,习近平总书记从党的十八大以来,在许多场合多角度阐述创新问题,特别在2015年3月,参加全国两会上海代表团审议时,首次提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这是对马克思主义发展理论的深化。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发展,强调的多轮驱动,既是对邓小平提出的“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升华,同时又超越了科技层面,将创新引入理论、制度、文化等综合层面。这样的创新是乘法,创新的范围扩大了,创新的内涵延伸了,将创新提升到“第一生产力”的核心位置,要求“贯穿在党和国家的一切工作”中去。总之,在新时期,我国只有将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才能尽快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才能保持国民经济的中高速度增长,才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推动社会经济全面、健康、持续发展。
2.推动经济发展的基点是创新。当前,国际经济的全球化、一体化,将中国经济的发展推到了创新发展的风口浪尖。发达国家正在探索推进高起点的再工业化,谋求新一轮科技革命,新的产业变革蓄势待发。“我国经济面临新常态,经济正从高速增长向中高速增长,经济发展方式正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向质量效益集约型增长,经济结构正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存的深度调整,经济发展动力正从传统增长点转向新的增长点。”[4]即,我国经济已进入增长速度换挡、结构调整优化升级、增长动力转换的新常态。问题在于,我国科技对经济发展的支撑力不强,科技发展水平还不高:一是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低于国际先进水平。发达国家科技对经济增长率一般要达到70%以上,我国目前只有45%左右,预计到2020年有望达到60%。二是研发投入低于发达国家水平。发达国家一般要达到GDP总量的2%,近年来我国总体研发投入只占GDP的总量的1.5%左右。三是对技术的依存度比较高。发达国家对技术的依存度一般不超过30%,而我国对外技术的依存度则在50%以上。[5]
我国经济发展条件、比较优势都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站在国际经济的视野看,要实现我国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必须加快实现由要素驱动转向创新驱动。经济新常态下,如果不能走好创新发展之路,经济发展的中高速度、结构调整的优化升级、发展方式的集约增长、发展动力的转换就难以实现,同时,五中全会提出的其他“发展理念”也会失去发展的前提,创新中国发展模式将难以运行。因此,必须将创新作为引领我国经济发展的第一动力,把人才技术视为经济发展到核心资源,加快推进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经济结构、经济发展方式、经济运行模式的变革和完善。坚持创新发展,就要把发展的基点放在创新上,形成推动中国经济的创新体系架构,夯实创新驱动的基础,“培育创新发展新动力,拓展创新发展新空间”。[1]这样创新发展才能取得新突破,才有可能达到新水平,才有可能让创新创造的活力不断迸发,才有可能在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
二、创新的前提是知识产权法制建设的健全和完善
制度创新促进知识创新。坚持创新发展,必须把发展的基点放在知识创新和制度创新相结合上,引领社会经济发展快速健康。
1.知识创新必须与制度创新相合。中外经济社会发展实践告诉我们,创新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20世纪初期,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在《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第一次提出了“创新理论”。熊彼特认为,创新是在生产体系中引入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包括引进新产品、应用新技术、开辟新市场)。[6]随着经济的发展,也有学者认为,创新是指人们在生产力、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全部领域进行的创造性活动。创新体系,由知识创新和制度创新两部分组成。知识性因素和制度性因素是构成社会经济发展的两要素。科学技术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是通过技术创新实现的;制度性因素在创新体系中居以基础和保障地位,创新的制度是激励技术创新、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的关键。这就是说,在社会经济的发展过程中,经济发展、知识创新与法制建设是一个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的协调运行过程。在知识创新、经济发展、法制建设的协调机制中,经济发展起决定作用,处于中心地位,知识创新是经济发展的动力机制,法制建设则是经济发展的保障机制。纵观社会经济的发展,不难看出,经济发展依赖于以科学技术为主要内容的知识。知识是生产力发展的核心要素,知识产权作为制度创新的法律文明,通过激发人们的知识创新活动,推动社会经济发展。
2.知识产权制度是创新发展的基本保障。创新发展离不开产权制度,知识产权制度是一种对知识产品有效的产权制度安排。知识产权制度是创新发展的基本保障。产权制度的运用对创新活动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为创新活动进行产权界定,给创新主体提供激励机制。知识产权制度通过授予发明创造者以私人产权,为权利人提供了经济、有效、持久的创新激励动力,从而保证科技创新活动在新的高度上不断进发。二是为创新产业进行资源配置,给创新主体提供市场交易的条件。知识产权制度不仅界定了相关产权,而且也规定了产权交易,从而促进知识产品的传播和利用。知识产权的交易规制,目的在于调整知识产品的生产者、传播者、使用者权利配置关系,以实现知识产品的合理配置,推动创新发展。三是为创新成果提供产权保护,为市场的有效运行提供规范机制。知识产权制度保护的是产权化的创造性智力成果。具有法律意义的独立性“占有”的智力成果,才能将其科技优势、经营优势提升为市场优势,以对抗一切侵权行为。打击侵权行为,一方面保护产权所有人的利益,另一方面实现对市场竞争秩序的规范管制。
当今世界经济的发展,已经说明一个事实:知识进步、经济发展的国家,都是知识产权制度健全完善的国家。从发达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的功能看,知识产权不仅是一种私权法律制度,而且是一个国家的发展战略。
知识产权是私权法律制度变迁的结果,是直接保护创新活动的基本法律制度。知识产权既是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的选择,也是综合国力的体现。从国际社会经济的发展视角分析,法律制度的创新与科技创新是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过程。知识创新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直接动力机制。在现代社会经济发展中,越来越依赖于以科学技术为主要内容的知识,知识创新已成为经济提质增效、持续健康发展的动力源泉,是经济发展的动力机制,而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则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保障机制。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知识产权制度更是承载着激励知识创新、推动国家创新发展的历史使命,可以说,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是国家实现创新发展的保护神。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民族,如果没有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健全和完善,就失去了社会经济创新发展的前提、知识产权强国的前提、法制强国的前提,也失去了社会经济发展的前提。从这个意义上讲,知识产权法制建设是推动创新发展的制度支撑和法律保障。
三、新常态下推进中国知识产权法制建设的路径选择
知识产权是一个国家发展的战略资源。知识产权制度的健全和完善,直接决定着我国经济在新常态下,能否从现在的以投资拉动为主的模式转向以创新驱动、消费带动为主的模式;能否尽快实现稳增长、调结构、促发展的战略选择;能否实现创新发展进而在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立足我国经济社会的现实实践,推进知识产权法制建设,要注重以下几方面。
1.抓紧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将全社会智慧和力量凝聚在创新发展上,是我国走向世界强国的必然选择。”[6]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发展”战略,这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中国当今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知识产权战略既是中国创新发展战略,也是国际竞争战略。
第一,处理好“三大关系”。知识产权战略的有效运作、高效实施,必须要处理好三大关系:一是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在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上,要坚持“政府推动、监管”“市场引导”的原则,激发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着力构建创新发展的新体系,即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二是国家与公众的关系。在国家发展和社会公众利益的关系问题上,国家要在强化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的同时,构建完善社会公众利益技术研究机制,注重创新发展成果,更加惠及民生。三是整体与局部的关系。在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的关系问题上,从整体上要掌握自主知识产权,不断提升国家竞争力的同时,积极实施国家科技创新重大项目、突破重大技术瓶颈。
第二,集中解决好“三个问题”。一是,坚持知识产权创造为目标,推动文化、科技创新。当今世界是知识经济时代,将国家的文化、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知识产权,对创新发展能力的提升将起到重大的推动作用。在我国以版权为制度支撑的文化产业,主要表现在软件、电影、音响、广告、图书出版的行业。近年来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全世界文化产业创造的价值达270亿美元,并以5.5%的速度递增”,[7]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增速更快,其增速都在两位数以上,这一产业在世界经济发展中,其发展速度快,增长潜力大。二是,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构建创意产业群。从国情出发,当前应大力发展新产业,重点放在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生物、信息等知识密集型产业。提高我国的文化创意、技术创新、品牌创新,建立有代表性的产业集群,形成自主品牌、自主知识产权。通过知识产权制度的完善,将其文化成果、品牌优势转化成产权优势,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国际竞争力。三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良好的创新发展环境。在市场经济的高效运行中,知识产权既是文化创新、科技创新的制度支撑和法律保障,又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规则。就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而言,无论是大市场还是小市场,无论是国际市场还是国内市场,其高效运行都离不开知识产权的保护。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市场主体都会从各自的利益出发,而展开竞争,竞争的无序会导致社会资源的浪费。知识产权是保护和规制文化创新、技术创新主体进行市场竞争的法律手段。从国际、国内市场高效配置资源视角看,只有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社会资源的配置才能有效运行,才能使文化创新、科技创新的主体将人力、物力、财力投资在创新活动之中,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真正发挥作用,才能形成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使创新发展实现良性循环。
2.健全知识产权法制体系。我国是知识产权大国,而不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是当今世界发达国家推行创新发展的共同思路,也是中国当前实现创新发展的必经之路。知识产权法制建设的本身,就是一场以制度创新推动知识创新、以法制建设保障创新发展的实践活动。
着眼国际大视野,立足中国经济新常态,从创新发展的要求出发,当前知识产权法制体系建设,要注重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完善创新制度体系。现代知识产权制度由两部分组成,即法律和政策。从法律的层面看,要加强知识产权立法。知识产权制度以基于创新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为主要调整对象,其体现的是尊重创新、保护智力成果、规制市场秩序。知识产权制度在任何国家的法律体系中,都是激励和保护知识创新发展,在这个意义上讲,有些学者将其称为创业之法、产业之法。[8]在立法方面,我国当前的主要任务是围绕知识产权的保护和运用,进行法律增补和修改。从政策的层面讲,要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政策体系。其主要包括促进科技成果产权化、市场化、产业化的知识产权关联政策。这些关联政策主要是指经济政策,有财政政策、金融政策等。
第二,加强知识产权环境治理。当今在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中,知识产权环境的治理体系,主要包括两方面,即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新时期,我国知识产权环境治理的突出任务,是进一步促进知识产权的行政执法与司法的互动、协调运行,高效实施。现阶段,我国经济处于新常态,各种经济、社会矛盾不断凸显,这就要求我们在治理知识产权环境过程中,既要抓灵活有力的行政执法和公正高效的司法,又要建立和完善仲裁机构和协调机构,从而形成以司法为主导、行政执法为基本、仲裁和协调为补充的现代知识产权法治体系,为中国经济的创新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第三,打造知识产权文化基础。“知识产权文化是一种以激励和保护创新为核心的创新文化,其集中表现在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模式。”[9]在现实社会经济的运行中,知识产权的法治文化、法治运行、法治秩序的构建,要求我们每个公民都应自觉遵守、真诚维护,这是历史的承载和时代的要求。目前,我国只有大力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提高民族文化素养,才能为知识产权法治化提供坚实的思想基础,才有可能实现中国知识产权强国梦,实现中国的创新发展活力持久。
3.大力推动知识产权产业化。我国经济在新常态下,要实现创新发展,必须大力推进知识产权产业化。从去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到今年的两会,再到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都强调知识产权要产业化,大力推动知识产权产业化成为众所瞩目的热点。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创新要实,推动全面创新,更多靠产业化的创新来培育和形成新的增长点,创新必须落实在新的增长点上,把创新成果变成实实在在的产业活动。”[10]这一问题的解决,主要涉及的是知识产权产业化问题。近年来,国家一再强调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发展知识产权产业化。这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既加强了知识产权的保护和运用,又彰显了知识产权法制建设的有效途径。
知识产权产业化,是知识产权的高效应用,是创新发展的基本目标之一。目前,我国经济处在新常态之中,适应新常态、支撑新常态、引领新常态,需要努力发挥知识产权的作用。为此,必须大力推动知识产权产业化,这是由于知识产权产业化是将知识产权与产业相结合,进而能直接增加国内生产总值。知识产权产业化,不仅可以增加一个国家的经济总量,同时还能够带动就业、拉动内需和出口,进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优化升级。
知识产权产业化的发展,主要体现在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上。在西方发达国家,知识产权产业化的水平较高,他们主要强调的是知识密集型产业的发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为发达国家GDP的增长做了较大贡献。例如,“美国专利商标局、经济统计局联合发布的专题报告《知识产业与美国经济:聚焦产业》显示,美国经济整体依赖于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为美国创造了35%的GDP,就业机会的28%和出口额的61%;欧洲专利局和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发布的《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对欧盟经济及就业的贡献》报告表明,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为欧盟创造了39%的GDP,就业机会的35%、出口额的90%。”[11]目前,我国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的贡献率远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虽然,随着经济发展和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我国的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指标都有很大的增长,有些指标已居世界第一,但我们可以说是知识产权大国,还不是强国。
新时期,推进我国知识产权产业化,要特别注意抓好以下两个方面:一要提升创新主体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我国经济要实现创新发展,就必须将知识产权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只有这种优势得到转化,才能使知识产权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企业是承载知识产权转化的主体,只有企业提升知识产权的创造质量和应用效益,知识产权才能真正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提升综合国力、实现创新发展的新局面。二要推进知识产权与产业的深度融合。知识产权的产业化,是知识经济时代的必然要求,也是中国经济创新发展的必经之路。当下我国应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要以应用型科研开发和科技成果的产业化为重点,加快科技创新,使一切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使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在中国的大地涌流,使我国经济既得到量的增长,又得到质的提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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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评论员.论五大发展理念[N].南方日报, 2015-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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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习近平.2014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讲话[R].2014.
[11]张文显.知识经济与法律制度创新[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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