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宏标,翟永春
(辽宁省西丰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辽宁 西丰 112400)
生猪屠宰场宰后检疫猪蛔虫病的现状与对策
赵宏标,翟永春
(辽宁省西丰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辽宁 西丰 112400)
众所周知,猪蛔虫病是由猪蛔虫寄生于猪小肠引起的一种大型线虫病,感染猪蛔虫病的仔猪轻者生长发育不良,重者生长发育受阻,引起死亡。因此,猪蛔虫病给生猪养殖户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特别是蛔虫在生猪体内发育过程中,由于幼虫移行至肝脏造成“乳斑肝”,不但给生猪屠宰经营业户造成经济损失,而且大大增加了屠宰场点的无害化处理费用。为此,笔者对我县生猪屠宰场宰后检疫猪蛔虫病感染情况做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介绍如下:
通过调查发现生猪宰后检疫感染猪蛔虫病主要有两种情况:
1.1 猪蛔虫成虫感染,主要存在猪的小肠中,感染猪蛔虫的小肠易断,经济价值低,不能用来灌肠。
1.2 猪蛔虫幼虫感染,主要表现在猪肝脏表面有许多白点,这样的肝脏煮熟后,切开可看见猪蛔虫幼虫移行的虫道,不能食用。
2.1 本着对人体无害的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农业部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
2.2 发起动物疫病追溯,指导饲养感染猪蛔虫病的生猪养殖户进行一次重点治疗和预防驱虫(如用左旋咪唑、阿维菌素、伊维菌素等)。
2.3 对猪场的内外环境卫生和粪便进行彻底无害化处理,从而达到消灭猪蛔虫病的目的。
10.3969/J.ISSN.1671-6027.2016.03.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