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地方媒体与西藏“非遗”保护
——以《西藏日报》的“非遗”报道为例

2016-02-19 03:47刘新利
西藏民族大学学报 2016年4期
关键词:日报西藏文化遗产

刘新利

(西藏民族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陕西咸阳 712082)

西藏地方媒体与西藏“非遗”保护
——以《西藏日报》的“非遗”报道为例

刘新利

(西藏民族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陕西咸阳 712082)

《西藏日报》作为西藏自治区机关报,也是西藏最权威最有影响的一份报纸,在西藏“非遗”保护中承担着重要的责任。该报在“非遗”保护中的责任是通过“非遗”报道来呈现的。分析该报2013年1月至12月的报纸,能够自觉地把“非遗”作为自己重要的议程设置,在“非遗”报道中见“人”,见“物”,更见“精神”,“非遗”报道的去“阶层化”,积极探索“非遗”保护的路径。但《西藏日报》“非遗”报道也存在一些问题,那就是对宗教节日的规避,专家意见的缺席和舆论监督的缺位。

地方媒体;“非遗”保护;《西藏日报》;“非遗报道”

用布迪厄的“场域理论”,如果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看作是一个场域,那么政府、学界、传承主体、民众就是其中起作用的主要力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综合工程,需要政府、学界、传承主体和民众共同的协同参与。但是,大众传媒也是不可忽视的力量。2003年联合国颁布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第14条教育、宣传和能力的培养:各缔约国应竭力采取种种必要的手段,以便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社会中得到确认、尊重和弘扬,主要通过向公众,尤其是向青年进行宣传和传播信息的教育计划;不断向公众宣传对这种遗产造成的威胁以及根据本公约所开展的活动。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提出:鼓励和支持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保护工作进行宣传展示,普及保护知识,培养保护意识,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共识,营造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

由此可见,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大众传媒承担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的传播、保护意识的培养以及对威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行为进行监督等职责。

一、自觉地把“非遗”作为自己重要的议程设置

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很强的地域性,在甲地大家熟知的、喜欢的非物质文化形式,到了乙地却因不了解而无人问津。那些地域性不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样式可能会受到非地方媒体的关注,那么,对于那些地域性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和保护,地方媒体必须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近年来,西藏自治区大力实施文化兴区、文化强区、文化富区、文化稳区战略,全面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西藏日报》作为西藏自治区的机关报具有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义务,所以积极响应自治区的文化战略,把文化作为该报的重要内容,尤其是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更是该报的报道重点。“非遗”作为西藏传统文化的精髓,更是受到了该报的重视。《西藏日报》作为自治区机关报,肩负着繁重的宣传任务,难能可贵的是,它给“非遗”留下了较大的空间,能够使“非遗”经常性地成为该报的重要议题,成为该报重要的议程设置。笔者查阅了该报2013年1月至2014年9月的报道,直接和间接报道“非遗”的文章有一百多篇,涉及“非遗”项目六十多种。

二、“非遗”报道见“物”,见“人”,更见“精神”

非物质文化遗产最显著的特点就是活态性,活态性的表现就是创造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都离不开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以人的生命为载体,以生命的形式传承和发展的,虽然其中的一部分可以借助物质的形式来承袭,但生命形式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常态、活态、健康态的最为重要的存在状态。所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要全方位地保护其传承人,因为传承人是非物质遗产的复制者和创新者,有了他们非物质文化遗产就会绵延不断、生生不息。同时,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现了一个民族的创造力,凝聚着一个民族的认同感,延续着一个民族的情感,所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正意义不在于作品、技艺、仪式,而在于其传递的精神价值。[1]“非遗”传承人是“非遗”的承载主体,本身就带有艺术的灵魂和保护的精神内核,我们很难对一个只拥有技巧而没有艺术精神的传承人送去更多的认可。[2]所以,传媒在报道“非遗”的时候一定要利用其意义体系,传播其精神价值。而这里的精神价值应该指的是本民族的核心价值观。

迫于吸引眼球的需要,大众传媒在报道“非遗”的时候,注重把关注点放在那些视觉冲击强的“非遗”的表层样式上,甚至对“非遗”关注点往往是“新”、“奇”、“怪”的部分进行渲染,而对“非遗”的核心——传承人予以人为的忽视,导致的结果是在“非遗”的报道中只见“物”不见“人”,更遑论见“精神”的现象。“非遗”的传承人传承的成果是以“物”的形式呈现的,但事实上他传承的是技艺,传承的是本民族文化的精神内核。有了技艺,有了精神,自然就有了“物”的产生。

《西藏日报》在报道西藏“非遗”的时候,没有仅仅停留在对“非遗”知识的一般性介绍,而是用“故事化”的手段强调对文化事项中人的关注,在叙事中以人的活动为主线,以人来构建一个故事,从而给予了文化事项以人的体验,对于作品而言,更是增加了作品的亲切感和真实性。[3]该报的“非遗”报道不像其他报纸在网上搜集资料对“非遗”做枯燥的知识性传播,而是记者亲历采访传承人,目睹传承人的技艺,倾听传承人的故事,感受传承人的精神。所以《西藏日报》的“非遗”报道不但鲜活而且见“物”,见“人”,更见“精神”。比如,该报从2013年10月下旬至今的系列报道“寻找非遗传承人”,每篇报道的题目都是以传承人命名,一篇讲一个传承人的故事。记者亲历的这些采访,不但让我们了解了“非遗”项目,也让我们认识了传承人。他们的故事让我们感动,他们的技艺让我们折服,他们的精神更让我们震撼。如《顿珠:金刚神舞撩起流传中的古韵》、《旦增朗杰:用心守住雕版上的活化石》等等,50篇报道,四十多个动人的故事,至今这些故事的报道仍在继续。

在《占堆:千锤百炼成一刀》的报道中,旁多藏刀传承人占堆告诫儿子:“旁多藏刀及其所蕴含的传统文化要一代一代传承下去,就一定要继承打刀传统,永远用自己的双手,而不要用机器。”占堆的藏刀手工制作产量受限,只能通过预定的方式购买,打造一把藏刀要3天多时间,一年也就100多把,为此,占堆每年要退掉许多订单。这篇报道传达给我们的不但是旁多藏刀的制作技艺,还有传承人占堆对自己民族传统文化的热爱、珍视和坚守。他为了保持本民族文化遗产的本真,抵制住金钱的诱惑,这就是一种精神内核,而这种精神内核恰恰是我们应该重点保护的。

三、“非遗”报道的去“阶层化”

我国现在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分为世界级、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县市级共五个等级。每一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下都有代表性传承人和传承基地,这些代表性传承人和传承基地又因认定政府的级别差异而享受不同的待遇。这种名录体制的设置虽具有很强的舆论引导作用,有利于鼓励整个社会珍视自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但也有着潜在的负面影响,因为它有可能引起文化的阶层化,进而导致文化多样性的破坏。[4]

我们暂且不去探究国家把非物质文化遗产划分为五个等级的初衷,但这种划分负面影响是显而易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有不同的形式,这种形式之间还有地域和版本的区别。如果某一个地域,某一个版本的文化遗产被命名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传承人被命名为代表性的传承人,那么,该项文化遗产及其传承人就会受到追捧,年轻人就会竞相学习被认定的项目,从而使得那些被认定级别低和没有被认定的文化遗产及其传承人受到冷落,丰富的文化形式就会消亡。

作为大众传播媒体,在“非遗”保护中更多的是扮演“传播者”的角色,无益于对非遗级别的划分提出质疑,但是,大众传播却可以把这种级别划分带来的文化分层化降到最低。但是,反观我们目前大众传媒的“非遗”报道,不约而同地把报道的重点聚焦在那些世界级和国家级“非遗”项目,以至于有许多人并不知道“非遗”还有省级、市级和县级。西藏的地方媒体也是这样,很少有媒体在报道“非遗”的时候会提到市级和县级的“非遗”,“中国西藏新闻网”的“非遗”目录,也只列举了国家级和自治区级,拉萨市和县级的“非遗”项目并没有列出。大众传媒的这种议程设置加剧了“非遗”项目和传承人的阶层化。

在西藏的地方媒体中,《西藏日报》的“非遗”报道做得要好得多。该报的系列报道“寻找非遗传承人”里的四十多个非遗项目和传承人中,国家级12项,自治区级16项,拉萨市级11项,县级4项。关于拉萨市级和县级的“非遗”项目和传承人的报道,在西藏其他媒体是难以看到的。《西藏日报》作为自治区机关报,其权威性和舆论引导力居其他地方媒体之首,该报对西藏“非遗”及其传承人的均衡报道,对于去除文化的分层化,保护西藏文化多样性的贡献是显而易见的。

除了报道被认定的“非遗”项目,《西藏日报》还大量报道那些没有被认定的“非遗”项目和传承人。如《唐卡创作史上的一个飞跃》、《索朗扎西:祖辈的技艺我传承》、《“达嘎酒曲”醉藏乡》、《巴热村的糌粑缘分》、《索朗次旦和他的唐卡梦》等等,这些文章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传承人均是没有被认定的,但它们仍然进入了《西藏日报》的报道范围,这足以说明该报的“非遗”报道做到了“去阶层化”。

四、积极探索“非遗”保护的路径

著名学者拉斯韦尔在1948年发表的《传播在社会中的结构和功能》一文中,将传播的功能概括为“环境监视功能、社会协调功能、社会遗产传承功能”。其中社会遗产传承功能就是将前人的经验、智慧、知识加以记录、积累、保存并传给后代,后代才能在前人的基础上做进一步的完善、发展和创造。传播是保证社会遗产代代相传的重要机制。作为大众传播的重要载体,大众传媒有责任为社会的遗产的传承建议献言。《西藏日报》作为自治区机关报,有责任对西藏社会的健康发展提供舆论支持。而一个社会的健康发展,就包括汲取前人的智慧,吸取前人的教训,这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一个社会发展的作用。如何有效地保护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学界、商界都作出了自己的贡献,那么作为西藏主流媒体的《西藏日报》也在积极探索保护“非遗”的有效路径。

《西藏日报》2013年至2014年的报纸中有多篇文章是探讨西藏“非遗”保护的路径和方法的,如《打造非物质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保护传承人就是保护活态文化》、《节日要让群众成为主角》、《“非遗”保护呼唤社会参与》、《以人为中心才能出精品》、《保护也要与时俱进》等等。其中有些文章不但具有较强的理论性,而且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

该报的系列报道“寻找非遗传承人”,每篇报道的最后,都有一个“记者观察”,主要是针对报道中涉及的“非遗”项目和传承状况发表自己的看法,并提出具体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建议。

五、存在的问题

(一)对宗教节日报道的规避

西藏的传统节日很多,苯教节日有古庆节、朱庆节、拜鹰节、煨桑节、插箭节等等,藏传佛教的节日有雪顿节、拉萨传召大法会、萨嘎达瓦节、转山会、江孜达玛节、燃灯节等等,民间节日有藏历新年、春播节、望果节、沐浴节、赛马节等等。进入国家和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节日有雪顿节、藏历新年、望果节、萨嘎达瓦节、沐浴节、拜鹰节、赛马会、贡嘎县那若波岗节。

《西藏日报》对传统节日的报道除了雪顿节、赛马节外,对其他节日,尤其是宗教节日采取了规避的态度,这种规避不利于受众对这些节日内涵的了解和认知,不利于这些节日文化的保护和传承。

(二)专家意见的缺席

在“非遗”保护工作中,专家虽然不是传承的主体,没有亲自参加“非遗”传承,但其作为“非遗”保护的积极参与者,其发挥的作用不可小觑。首先,“非遗”来自民间,有的就是当地人的生活方式,人们不知道千百年来传承下来的文化具有怎样的价值,更不知道当一种文化面临消失的时候该怎样去保护它。而学术界专家一般都接受过专业的教育,从事专业研究多年,并且通过实地调研,积累了丰富的文化保护经验,他们会比一般人看得深、看得透、看得远,他们会从理论的高度告知哪些东西是文化遗产,是需要保护的东西,为什么要保护以及如何保护的问题。尤其是当政府在文化遗产保护中出现偏差时,他们会站出来进行纠正。而大众传媒实施其社会遗产传承功能不但要积极向受众传播有关“非遗”的相关知识,更应该架起政府和学术界的桥梁,把专家的观点和意见及时地传播出去,让专家的意见成为政府决策的依据,而不是仅仅成为职称评定的标准或者深藏闺中,从而造成学术资源的浪费。

遗憾的是,在《西藏日报》的“非遗”报道中,我们很少能够听到专家的声音,专家的意见是缺席的。该报有关“非遗”的报道是记者所写,有关为什么要保护“非遗”及其如何保护的文章也都是记者所写。我们不是说记者就不能对“非遗”保护发表看法,因为记者长期从事“非遗”报道,具备了相关的专业知识,而且经过长期的采访也积累了一些经验,具备了这方面的能力,他们的意见绝对不是空穴来风,但是,“非遗”保护是一项关系到民族文化保护的大事,如果保护不当,消失的“非遗”是绝不可能再恢复的。所以,任何有可能影响政府决策的建议都要有科学性,来不得半点主观臆断。就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来讲,记者是不可能与长时间从事相关专业研究的专家同日而语,这些专家一般都有长期田野调查的经历,他们的建议不但具有很强的学理性而且具有更强的实践性,比起只有采访经历而没有长时间田野的记者来说,他们的建议显然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而且,观察《西藏日报》有关“非遗”保护的文章,有一些文章还是比较主观随意,缺乏坚实的理论支撑和实践支撑。

从《西藏日报》的议程设置来看,在保护“非遗”的场域中,专家的意见是缺席的。而专家的意见如何能通过媒体传播和放大,甚至能够成为人们的共识,那么对“非遗”的保护是非常有利的,而媒体作为专家的传声筒,应该承担起这样的责任。

(三)缺乏必要的舆论监督

舆论监督是新闻媒体拥有运用舆论的独特力量,帮助公众了解政府事务、社会事务和一切涉及公共利益的事务,并促使其沿着法制和社会生活公共准则的方向运作的一种社会行为的权利。舆论监督有两种情况:一是事前的评价和建议,也就是预警;二是事后的揭露和批评,也就是监督。对于舆论监督来说,批评揭露只是舆论监督的形式,评价、建议才是舆论监督的主旨。

纵观《西藏日报》2013年的文化报道,除了11月6日高玉洁的《“文化节”是搭台还是唱戏?》外,几乎没有批评性报道。

传统节日是民俗也是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现在许多地方把传统节日进行开发,以传统节日为由头,由地方政府操办,举办大型的文艺表演,举办各种的物资交流会、经贸洽谈会,实现“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目的,同时邀请众多媒体进行宣传、造势,从而带动地方经济和地方旅游的发展。这些节日表面看来热热闹闹,但对传统节日的传承却是一种人为的破坏。因为各民族的传统节日中都有一些重要的仪式,这些仪式是神圣的、权威的、隐秘的,是不能向外人展示的内容,而一旦将这些仪式公开化、世俗化,“传统的结构就会发生瓦解,人们赖以寄托和信赖的精神体系会崩裂,不再信仰那些神圣的和传统的理念,人们可能在轰轰烈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运动中迷失自己的精神家园。而这一切正是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原则相背离的。”[5]

而在西藏,这种被创造的节日呈递增的趋势,比如雅砻文化节、象雄文化旅游节、日喀则珠峰文化旅游节、康巴文化旅游节、仓央嘉措情歌节、萨迦县八思巴文化节,虽然打着文化的旗号,其实都是被旅游绑架的节日,而像雪顿节、赛马节,虽然是传统的节日,也被认定为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的“非遗”,但是,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异,离传统渐行渐远了。

对于各地的文化节,《西藏日报》都给予了重点的报道,不但报道数量可观,版面位置也非常显赫,有的甚至登上了报纸的头版和要闻版。但是并没有任何一篇文章对这些“文化节”的举办提出质疑。据笔者的调研,这些文化节大多为地方政府操办,打着文化的旗号,用以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是名副其实的“文化搭台,经济唱戏”。据知情人士透露,这些节日很少有赚钱的,所有花费都由地方政府买单,不但没有达到拉动地方经济的目的,还给并不宽裕的地方财政造成了很大的负担。而文化只是作为一个符号,一个由头,文化保护的作用很难体现。

而传统雪顿节和赛马节本来是藏族的传统节日,节日的主体应该是藏族群众,但是,现在由于政府的介入,使得藏族群众被边缘化了。虽然其中也有群众参加的一些表演,但这些表演已经不是纯粹的传统了,传统文化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异。一些原本由民间操办的传统节日,随着政府的介入,原本的主人变成了看客,仪式内容也开始‘官俗’化。”[4]

在《西藏日报》的节庆报道中,报道的主体大多是政府,而且对政府的作为大多加以肯定,鲜有质疑的文章。

除了节庆报道缺乏舆论监督,其他的“非遗”报道也缺乏“舆论监督”。在西藏许多“非遗”被开发为旅游项目,那么,旅游开发对“非遗”是保护还是破坏,在旅游开发中存在哪些问题,这些都是媒体需要进行监督的,但《西藏日报》在这方面也缺乏相应的监督。监督不力的主要原因是受制于外部环境即舆论环境和舆论空间。舆论环境指舆论氛围,舆论空间指舆论可能发挥的程度和范围也就是社会对舆论建议和批评的宽容程度。当然这也取决于西藏的特殊性,西藏本身是一个敏感地区,受全世界关注,是西方反华势力挑起事端的地区。所以,笔者认为在西藏“非遗”的保护中,适度的舆论监督是必要的,暴露问题也应是为了更好地解决问题。

[1]郭平.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过程中的意义流变[J].河南教育学院学报,2010(2).

[2]马知遥.非遗保护:抢救·唤醒·文化自觉[J].艺苑,2011(1).

[3]张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影像化研究综述[J].新闻世界,2010(10).

[4]刘志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人类学透视[J].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5).

[5]谭红春.关于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的反思——以中国瑶族盘王节为例[J].广西民族研究,2009(2).

[责任编辑 周德仓]

[校 对 夏 阳]

G219.24;G122

A

1003-8388(2016)04-0125-05

2016-01-12

刘新利(1972-),女,陕西西安人,现为西藏民族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新闻史论、少数民族文化与传播。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大众传媒与西藏传统文化的保护与发展研究”(项目号:11XXW 009)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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