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慧+张小斌
摘 要:女教职工是高校教学、科研、管理和后勤等工作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做好女工工作是新形势下深化高校综合改革、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保障。本文结合新时期高校女工工作面临的问题,从工作理念、组织建设、工作方法和工作内容等方面对创新女工工作给出了若干建议。
关键词:高校;女教职工工作;创新
收稿日期:2015-09-02
作者简介:马 慧(1984—),女,陕西延安人,工程师,硕士研究生,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教师,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高等教育管理;
张小斌(1989—),男,甘肃定西人,助理工程师,硕士研究生,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教师,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高等教育管理。
高校女教职工是高等教育战线上的一支重要力量,也是一类特殊群体,该群体的特点:一是以高学历女性为主;二是以一线教师为主。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高校女教职工的发展面临着新的机遇与挑战,高校女工工作也面临着新的形势与问题。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以下简称“女工委”)作为联系高校党政机关和女职工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如何更好地激发女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深化高校综合改革、构建和谐校园作出贡献,是高校女工工作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新时期高校女工工作面临的问题
1. 女教职工在工作和生活中承受了更大的压力
在工作方面,如今高校的教师岗位绝大多数都要求教学科研并重,女教师已经不可能仅靠上课来完成岗位职责,必须在承担一定教学任务的同时积极申报项目、撰写论文,否则就有可能拿不到津贴甚至面临转岗或清退;而高校对管理岗位的职责要求也不会因为性别而不同,女职工和男职工都需要完成繁重的工作任务,并要处理许多突发事件(如临时会议、来访接待等)。在生活方面,社会的思维定势往往要求女性承担更多的家庭职责, “女强人”“女博士”在如今几乎是一个贬义词,女教职工为了能事业与家庭兼顾,常常处于“双肩挑”的超负荷状态,许多女教职工经常在孩子睡觉之后加班工作,非常辛苦。工作和生活的双重压力会导致诸多问题,比如,“晚婚晚育”,很多女教职工为进一步提高学历层次去上学、进修,或者担心工作量不够影响职称评定,迟迟不结婚或结婚不要孩子。近几年,高校女教职工的生育年龄越来越大,35岁以上的高龄产妇越来越多。女教职工的身体状况也是一个让人担忧的问题,由于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导致一些女教职工心理和生理都出现了异常,比如,一些年轻女教师一边备课上课、搞科研,还要照顾父母、参加各种专业考试,很容易患上失眠、精神抑郁、健忘症等疾病;年龄稍大一些的女教职工所要面临的社会、家庭和工作的压力更是使得自身身体状况越来越差。
2.女教职工的一些权益没有完全得到保障
受政治体制、社会氛围及传统观念的影响,不少高校存在“重男轻女” 或限制女性比例的潜规则,女教职工参政议政的合法权益受到不同程度的侵害,导致高校普遍存在校级女性领导的比例过低、处级女干部绝大多数为副职、高校委员会(如学位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等)女性人数过少的现象。此外在岗位聘任、职称评定、出国进修等方面也存在不同程度的性别歧视,制约了女教职工的发展。
3.女工委职能需要强化
高校女工委是女教职工的代表,其职能主要包括维护职能、建设职能、教育职能和参与职能。其中维护职能指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职能;建设职能指动员女教职工投身社会主义建设,并在其中建功立业的职能;教育职能指组织帮助女教职工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科学文化素质的职能;参与职能指组织女教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单位的民主管理的职能。但从许多高校的实际情况看,学校党委和行政的许多重要决策关系着女教职工发展和切身利益,但作为女教职工代表的女工组织没有参与和介入,维护职能和参与职能相对弱化,女工工作似乎只是关注女教职工的生活保障,关心妇女的家庭地位,维护女职工的平等权利,处理日常女工事务,组织娱乐活动等,降低了人们对女工工作的真正价值的认识。
4.女性理论研究有待加强
由于高校女工委职能的弱化,女工委在工作中存在着重文化体育活动开展,忽视价值引导和心理疏导的倾向,对新形势下两性和谐发展、女教职工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热点问题等缺乏有深度的研究。如何以活动为载体实施有力的思想教育,引导女职工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关心女职工的心理健康等,其力度还有待加强。
二、高校女工工作的创新
面对新时期高校女工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诸多问题,女工委应结合构建和谐校园的需求,顺应高校综合改革的趋势,不断挑战固有模式,在创新中求发展。
1.创新工作理念
一是由活动型向学习型转变,女工委要充分实现提升女教职工素质的教育感化功能,要把女工活动的平台提升到学习型层次上来;二是由关心女性生活向关注女性发展转变,把对女教职工的生活关心提升到人文关怀的层面,从外在的物质帮助向内在的人的心理精神和个性化关怀转变;三是由被动性型向主动型转变,《工会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赋予了高校女工工作运行的法律保障,在依法治校和民主治校的发展背景下,高校女工工作应从被动应对到主动推进,体现女工组织的时代特征。
2.创新组织建设
高校女工工作不仅需要转变工作理念,还需要组织层面上的改进,加强女工委的自身建设,并不断追求自身建设的创新与突破。
一要建立健全女工工作组织。目前高校女工委的建制基本局限于校一级工会组织之中,院系二级分工会组织一般只设一至两名女工委员。在新形势下,女工工作组织可适时调整机构格局,通过整合校级女工委和院级女工委员干部队伍,构建校院两级多层服务体系,例如可以设立活动部、心理咨询部、法律援助部等服务中心,有针对性地开展妇女活动。二要规范日常性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女教职工基本情况表、女教职工来信来访登记册、女教职工优秀人才登记册、女教职工工作干部和积极分子登记册、女工委工作成果记录册等,详细掌握女教职工情况。三要加强女工干部培训。通过多种培训、讲座等,使女工干部较为系统地掌握有关妇女、工会方面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等,提高女工干部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建立一支具有较高水平的女工工作骨干队伍。四要落实女工委员的奖励政策。院系女工委员多为兼职人员,由女工中有威信、有奉献精神和热心女工工作的业务骨干组成。随着女工工作力度的加大,压在女工委员身上的担子也相应增大,兼职的女工工作对她们来说更多的是一种责任和对广大女教职工信任的回报,因此应建立奖励政策,用于鼓励和表彰优秀女工委员。
3.创新工作方法
在创新工作理念、创新组织建设的基础上,高校女工委还需紧密结合女教职工思想实际和工作生活实际,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以最大限度地发挥整体优势,切实推进女工工作的有效开展。
首先,转变过去“一刀切”式的服务方式,在充分尊重个性差异和利益差异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根据女职工的职业和年龄特点,为在校女教职工提供多方面、多层次、多标准的差异性服务。其次,坚持以人为本,通过多种途径不断提升女教职工的幸福感,帮助女教职工充分认知自身价值。再次,建立女工工作的激励机制,支持和鼓励女教职工适时展现自我、挑战自我、超越自我。最后,坚持走出去、引进来,扩大与兄弟院校女工委间的交流、合作,在交流中谋发展,在交流中借经验。
4.创新工作内容
教学与科研是高校的中心工作,如何充分调动女教职工的积极性,发挥其在中心工作中的优势,体现女性价值,高校女工委大有可为。引导女教职工确立终身学习、全面发展的理念。通过组织开展先进事迹报告会、学习经验交流会等活动,启发女教职工把学习作为自身全面发展的第一需要,不断提升个人知识素养,提高工作能力,在构建和谐大学校园中充分发挥生力军作用。
依法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一是组织广大女教职工认真学习《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政策法规,做到学法知法、懂法用法,不断提高女教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二是从政治上维护女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在选举先进教代会代表、工会委员和评选劳模等活动时,要积极争取并保证女教职工占有的一定比例;鼓励女教职工代表通过参加教代会、校务公开等活动,积极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献计献策。三是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中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及时反映广大女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参与岗位聘任、校内津贴分配等方案的制订。四是积极维护女教职工的特殊利益,如女教职工怀孕、分娩等特殊时期的权益,使她们放下包袱、心情舒畅地工作和生活。
尽量为女教职工的双重角色减负。对大部分已婚女性而言,花在家庭的时间远远超过男性,这势必会影响她们在工作领域的发展,以致她们与男性在事业发展上的不平等。鉴于女教职工目前的状况和需求,女工委应建议学校建立合理的评估体系,正确评价女教职工在工作中所起的重要作用,应把情感激励、精神激励、物质激励结合起来,做到激之以利、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而有效地激发女教职工的工作热情,为学校发展作出贡献。
高度重视女教职工的身体健康状况。女工委应建立健全女教职工定期体检和妇女病检查制度,及早发现病情及早治疗。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女教职工联谊活动和文体活动,让女教职工们在轻松、有趣、文化品位较高的活动中减轻和释放心理压力,培养积极乐观的心态,从而提高生活质量。
凝聚、激励和带动女教职工参与到学校的各项工作中。在高校的女教职工中,活跃着一批思想进步、业务精良的先进模范,她们在教学、科研、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巾帼不让须眉;在家庭生活中尊老爱幼、邻里和睦,可谓贤妻良母。女工委要及时发现、培养、树立先进典型,开展“先进女教职工”“三八红旗手”“模范夫妻”等先进模范的评选活动,树立不同的先进典型,这些贴近生活的先进典型,易起到良好的教育引导作用,从而凝聚、激励和带动女教职工参与到学校的各项工作中。
参考文献:
[1]张 颖.工会女职工工作的创新与发展[J].工会论坛(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3).
[2]张 妍.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工会女职工工作[J].中州大学学报,2009,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