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讨薪”,跳不出的怪圈

2016-02-17 05:11宋晓东赵剑影
时代风采 2016年2期
关键词:年关包工头怪圈

文 宋晓东 赵剑影

“年终讨薪”,跳不出的怪圈

文 宋晓东 赵剑影

“年年干活年年欠、年年欠薪年年讨”!一方面,是中央和地方密集出台政策要求严查;另一方面,农民工工资被拖欠案依然不断。“年终讨薪”咋就成了农民工跳不出去的怪圈?

楼盖完了钱没拿到,一年到头白干

郑州市惠济区新城街道,两栋9层高的双子座商业大厦早已封顶,矗立街角。时值隆冬,阵阵寒风吹过,工地外高耸的广告牌呼呼作响。“看样子这商场很快就能建好,也不知道里面有没有电影院。”一对情侣交谈着,紧抓领口匆匆走过。

然而就在这高楼脚下破旧的板房里,还住着曾经的建设者。他们因为没有拿到工资,不能回家过年。从2015年8月20日商业广场项目主体工程完工后,从四川广元出来打工的罗以学已经和工友们在这里生活了4个多月,只为要回被拖欠的6万多元工资。

“从去年8月到现在,老板就给了我1000多元生活费。”51岁的罗以学站在兼作厨房和卧室的板房里,案板上放着一个还没吃的包菜。“我们只能挑便宜的菜买,甚至还到菜市场上捡菜叶吃,一天一个人花不了几块钱。”

望着眼前的高楼,罗以学有着说不出的难受。“盖楼的时候,看那楼一天天起来,就想到自己的荷包一天天鼓起来,心里头美得很。可没想到楼盖完了,钱却没拿到,一年到头白干咯。”

中办国办最新发文,要求严肃查处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让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应得的报酬。但据了解,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数量仍然庞大。河南省信阳市一家劳务派遣公司负责人表示,今年公司组织40多名农民工到武汉一家加工企业工作,企业从去年10月份开始就没有再支付工资,拖欠了近200万元。

仅河南省高级法院一地,短短半个月时间就受理农民工工资案件6717件,涉及农民工1万余人,涉案金额达3.14亿元,拘留了35名涉案责任人。

打不破的“行规” 绕不出的“连环欠”

拖欠罗以学和工友工资的包工头叫冯强。说到欠薪,冯强也一直倒苦水:按照合同约定,开发商要在工程主体封顶时支付80%工程款,即1700万元,其中农民工工资400多万元,可到了去年12月20日,只给了150万元。

记者采访发现,开发商年底拖欠工程款的情况十分普遍。上海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工作人员透露,开发商一般都在11月初封账,直到次年1月才启封,这段时间内财务资金一般只进不出,不愿拿出钱来支付工程款。此外,不少房地产公司资金不足,将大部分资金用来支付地金,要等销售款入账后才支付建筑商,因此拖付工程款十分常见。

“农民工欠薪是一环扣一环,有时不是一个企业、一个部门不给农民工钱。在‘欠薪链条’中,每一环之间的利益错综复杂,形成环环相护的怪圈,这给‘清欠’增加了难度。”全国律协公益法律委员会秘书长时福茂说。

在我国存在大量“手续不全”“合同不清”的农民工,他们遭遇欠薪后,由于缺少法律雇佣关系证明,加之建筑行业存在的各种无序转包、分包、挂靠,农民工讨薪申诉手续繁琐、流程漫长,很多农民工讨薪掉进了各种纠纷的黑洞,成了经济链条最尾端的牺牲品。

农民工讨薪难在四道“坎”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严肃查处恶意欠薪案件,让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应得的报酬。但在实际讨薪过程中,农民工仍要跨过很多道坎。

第一道坎:层层分包,空壳公司多,欠薪名目多。据报道,2015年8月28日,韦小文和他的班组终于讨回了被拖欠的30多万元工资。2013年,韦小文与重庆一家园林公司签订合同,带着自己的班组为该公司承接的合肥某小区项目做园林土建、水电部分。韦小文的班组属于“劳务清包”,被拖欠的全是农民工工资。由于建筑企业不可能养大量的建筑工人,只能通过劳务承包,劳务公司再将工程包给个人的施工队的方法。

层层转包和非法挂靠是造成农民工讨薪难的一个关键问题。根据规定,对层层转包和非法挂靠情况,国家是明令禁止的,但是执行起来却不尽如人意。

第二道坎:打官司成本太高,农民工熬不起。据报道,来自河南安阳的农民工建筑队队长贺永敏怎么也没有想到,8年来,一场讨要工程款的诉讼,竟弄得自己倾家荡产。不但被拖欠的1000余万元工程款一分未追回,而且额外又花费200余万元,建筑队也被迫解散。

在实际讨薪过程中,许多农民工通过司法途径维权时,会有一种讨薪无望的感觉。农民工要打赢官司,不仅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还要支付各种费用。即便打赢了官司,也可能面临“执行难”。

第三道坎:欠旧账过了时效期,“讨薪”无望。据报道,安徽省人社厅近日公布了欠薪维权投诉举报电话,提醒农民工朋友要收集足够的用工证据,并且在2年追索劳动报酬的诉讼时效内。这实际上是农民工讨薪面临的另一个难题。

很多“讨薪”老大难问题集中在一些陈年旧账上,工程已交付很长时间了,农民工却没有拿到工资。劳动监察两年投诉时效,劳动仲裁一年申诉时效。如果劳动者没有在法定时效内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就很可能因超过时效讨薪无望了。

第四道坎:老板跑路,包工头逃走,“人间蒸发”。据报道,打工多年,好不容易攒钱买了房,签了装修合同,正翘首盼着新春能搬入新居,却没料到包工头跑了——泉州鹏达国际广场的8户业主遭遇这突然变故,不仅装修被迫中止,还被泥水工追要包工头欠付的工钱。

像这种包工头跑路的案例,在讨薪时屡见不鲜。有些包工头见工人来要钱就推脱或躲藏,躲藏不了就跑路,反正就是拖着不给钱,能拖多久就拖多久,最好拖到讨薪农民工自己放弃。恶意欠薪虽已入刑,但界定难,认定标准空白,导致农民工在讨薪时难以成功。

讨薪不能仅靠“年关治理”

又到岁末年终,农民工为拿到工钱出“奇招”,相关部门部署专项行动,“绿色通道”帮农民工讨回工钱……类似的剧情反复上演,甚至被搬上了“春晚”,“讨薪”俨然成了年终社会舞台上的一项“保留节目”。

近年来,中央和地方多次展现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零容忍”态度,工会、人社、公安、检察、住建等部门出台实施了一系列治理欠薪的措施,整治力度不可谓不大。但遗憾的是,农民工欠薪问题仍未得到根本性的扭转。来自人社部的数据显示,农民工欠薪案件数量和欠薪金额大幅上升。去年前三季度,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同比增长超三成。

“年关讨薪”怪圈打不破,根源或许还在于没有跳出“年关治理”的局限。以建筑行业为例,工程层层转包、分包现象严重,导致农民工的用人单位、用工主体不明确,农民工工资支付复杂;现实中很多工程由承建商垫资开工,工程交工后再结清工资已成“行规”……种种行业积弊使建筑行业成为欠薪高发区、重灾区。

工地上的讨薪事件多在年关集中爆发,有关部门“特事特办”,为保障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采取优先措施、实施部门联动、强化问责机制。大量的行政手段或许能解一时之困,但此举即便治好了“病”,却没治到“根”。由于短期的专项行动并未触及到欠薪背后的行业积弊,下一个年关的讨薪难题已然印在了一张张治理欠薪成绩单的背面。

相比于年末专项行动的瞬间发力,农民工更需要相关部门在平时的监管和审查上持续用功。跳出“年关讨薪”怪圈,并非缺少办法。农民工工资月薪制、周薪制、工资卡实名制、工资保障金、取消包工头、欠薪入刑、黑名单制度……方法很多,但由于落实不力,这些原本足以为农民工织就起一道安全网的法规,很多沦为一纸空文。

调查发现,各地治理农民工欠薪的相关措施,大部分遭遇了难以落地的尴尬:“黑龙江省出台月薪制十年未推行”、“厦门出台周薪制六年不了了之”、“江苏九年前提出逐步取消包工头至今无法实现”、“欠薪入刑实行三年,南宁真正入刑者仅两人”……

这些治理欠薪措施的惨淡境遇,是给予“年关讨薪”怪圈为何打不破这一问题的最佳回答。治理欠薪不仅要有行政手段运动式的“突击”,更需要长期有效的法制武器。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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