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顺
(南京审计大学 文学院,江苏 南京 211815)
汉语无标记受事主语句的历时演变
刘顺
(南京审计大学文学院,江苏南京211815)
汉语无标记受事主语句的受事主语先秦两汉时期以光杆名词居多;隋唐五代时期,光杆名词的数量下降,定中结构的名词性成分增多;元明清时期,“指示代词+名词”成为主流形式,一直持续到现代汉语时期。就谓语部分来看,先秦两汉时期,谓语部分相对简单;隋唐五代时期,谓语动词既可以前有状语、后有补语或者体标记;元明清时期,谓语部分更加复杂。受事主语句的形式总体上多样化,个别形式消失。表达功能由客观的表述发展为主观的表述。
受事主语句;形式;历时演变;动因
汉语是分析性的语言,缺少严格意义的形态变化,主动式和被动式没有形式标记,主要是通过语序和虚词来表达。就语序来看,主动式采用“动词+受事”形式,被动式采用“受事+动词”形式;就虚词来看,主动式是无标记形式,被动式采用有标记形式,在现代汉语中主要用“被”“教”“让”“给”等虚词,在古代汉语中用“被”“为……所……”“见……于……”等形式。
无标记受事主语句,语序上采用了被动式的“受事+动词”形式,虚词上采用了无标记形式。例如:
(1)蔓草犹不可除,况君之宠弟乎?(《左传·隐公元年》)
(2)王立为天子,日益骄溢,谏之不复听。(《汉书·龚遂传》)
(3)祥子的车卖了!(老舍《骆驼祥子》)
(4)诶,蕾丝,你的工作还没干完呢?我这儿正等着看稿儿呢。(《编辑部的故事》)
前两例是古代汉语的例子,例(1)的“蔓草”是受事,“除”是动词,例(2)的“王”是“受事”,“立”是动词;后两例是现代汉语的例子。例(3)的受事是“祥子的车”,“卖”是动词,例(4)的受事是“你的工作”,动词是“干”。
无标记受事主语句是古今汉语都存在的句法结构,但是现代汉语与古代汉语相比有很多的发展和演变,本文讨论汉语无标记受事主语句的历时演变。
受事主语句可以分为有形式标记的受事主语句和无形式标记的受事主语句。目前,人们对有标记的形式主语句还没有完全取得共识。主要集中在“于”字式上,一般的学术著作和教材将“于”作为古代汉语被动式的一个形式标记。如潘允中(1982)[1]、唐钰明(1985)[2]、杨伯峻、何乐士(2001)[3]、张双棣、张联荣、宋绍年、耿振生(2002)[4]等。王力先生(1980)在《汉语史稿》(中册)也认为“于”是被动式的标记[5],后来,他改变了这种看法。认为“这只是借用处所状语来引进施事者。从结构形式上看,它和处所状语的‘于’字结构毫无二致。”[6]我们赞同王力先生更正后的观点。本文认为引进动作施事者的“于”是由引进处所的“于”隐喻引申发展而来的,不是单独的被动标记。结合前人和时贤的研究,我们将先秦两汉时期的无标记受事主语句分为以下五种类型,下面分别讨论。
1.受事+动词+(宾语)
这种形式的无标记受事主语句“受事”和“动词”紧密相连,中间不出现任何成分,可以出现宾语,也可以不出现宾语;如果出现宾语,宾语往往与受事主语存在着领属的语义联系。例如:
(5)惟吕命,王享国百年,耄。(《尚书·周书·吕刑》)
(6)昔者龙逢斩,比干剖,苌弘胣,子胥靡。(《庄子·胠篋》)
(7)兵挫地削,亡其六郡,身客死于秦,为天下笑,此不知人之祸也。(《史记·屈原列传》)
(8)昔观起有宠于子南,子南得罪,观起车裂,何故不惧?(《左传》)
(9)子胥沉江,比干剖心。(《庄子·盗跖》)
(10)客有说相国曰:“君灭族不久矣。”《史记·萧相国世家》
例(5)的“惟吕命”,周秉钧(1990)在《白话尚书》解释为:“吕命,吕侯被命为卿”[7]可见,“吕”是动词“命”的受事。例(6)的“龙逢斩,比干剖”是“龙逢被斩,比干被剖”。例(7)的“兵挫地削”是“军队被打败,土地被割占”。例(8)的“观起车裂”是“观起被车裂”。例(9)和例(10)动词后带有宾语。例(9)“比干剖心”意思是“比干被剖心”,其中,主语“比干”与宾语“心”存在着领属关系。例(10)的“君灭族不久矣”意思是“君被灭族不久矣”。其中,宾语“族”是主语“君”的“族”。
由于汉语缺少严格意义的形态变化,“在原始汉语里,被动式是不存在的。在先秦的古书中,被动式还是少见的。”[6]因此,这种形式成为汉语表示被动意念的重要形式。在这种无标记受事主语句中,施事不是表达的重点,不重要,因此,不在句中出现。
这种句式学界一般称为反宾为主句。需要指出的是,反宾为主句的使用是有条件的,李佐丰(1994)、殷国光(1997)、宋亚云(2007)做过研究。李佐丰指出:“及物动词可以带直接宾语,其直接宾语不可以无条件地变换为主语。少数及物动词的直接宾语虽然可以变换为主语,但是一般总要加入某种条件,有时要加入‘见’‘为’‘被’‘于’等词语,有时对偶、排比句及律令条文等也可以成为直接宾语变换为主语的条件。不过可以这样用的动词只是个别的。”[8]殷国光指出,《吕氏春秋》中少数受事宾语可以直接变换为主语,但这种变换受到很大的限制,它必须在充当述谓中心语的动词前后没有附加成分 (如状语、补语)的条件下才可以实现。[9]宋亚云(2007)认为,反宾为主句有四类组成:1)排比对偶句;2)“VP 者+V”类律令条文句;3)依赖上下文显示施受关系的句子;4)受事主语由低生命度名词性成分充当的句子。[10]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反宾为主句不是先秦两汉时期的优势句式,从广义标记论的角度看,是有标记句式。
2.受事+动词+于+施事者
如果说话人认为施事者需要交代出来,就会采用这种形式。例如:
(11)御人以口给,屡憎于人。(《论语·公冶长》)
(12)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孟子·滕文公上》)
(13)君子役物,小人役于物。(《荀子·修身》)
(14)兵破于陈氏,地夺于刘氏,何也?(《汉书·贾山传》)
(15)帝年八岁,政事壹决于光。(《汉书·霍光传》)
上述例句中,“于”后的成分都是动作行为的施事。如例(11)中的“屡憎于人”,意思是“常常被人讨厌”。“人”是“憎”的发出者。
引进动作施事的“于”导源于引进处所的“于”,是引进处所“于”的隐喻引申。从空间到施事符合认知语言学关于隐喻引申的基本理论。王力先生(2000)也认为引进施事的“于”与引进处所的“于”没有区别。[6]因此,引进施事的“于”字式不能认为是被动式,我们认同王力先生的观点。
正如上文所指出的,“于”并不是被动式的标记,这类句子具有被动意义主要是动词和句式互动的结果。有些句子结构中没有“于”,仍然具有被动意义。例如:
(16)能谤讥于市朝,闻寡人之耳者,受下赏。(《战国策·齐策》)
(17)纵有姊姁,以医幸王太后。(《汉书·义纵传》)
(18)天下有道,小德役大德,小贤役大贤;天下无道,小役大,弱役强。(《孟子·离娄上》)
例(16)的“闻寡人之耳者”与“闻于寡人之耳”意思相同,都是是 “被寡人之耳听到”的意思。没有“于”,句子仍然具有被动意义。例(17)的“以医幸王太后”与“以医幸于王太后”的意思相同,意思是“通过医术被王太后宠幸”。例(18)可作相同解释。可见,“于”的作用只是引进施事者,并不是被动地标记。如果不需要引出施事者,就不需要“于”,句式仍然具有被动意义,就是上一节中“受事+动词+(宾语)”的形式。
3.受事+(施事)+不+动词。例如:
(19)申舟以孟诸之役恶宋,曰:“郑昭、宋聋,晋使不害,我则必死。”(《左传·宣公十四年》)
(20)今不封蔡,蔡不封矣。我请试之。(《左传·昭公十三年》)
(21)吾欲伐卫十年矣,而卫不伐。(《吕氏春秋·期贤》)
(22)四体不勤,五谷不分(《论语·微子》)
(23)孟子曰:“非礼之礼,非义之义,大人弗为”(《孟子·离娄下》)
(24)君子之所为,众人固不识也。(《孟子·告子下》)
上述例句有些有被动意义,有些则没有被动意义。例(19)的“晋使不害”,例(20)的“蔡不封矣”,例(21)的“卫不伐”有被动意义;而例(22)的“五谷不分”,例(23)“非礼之礼,非义之义,大人弗为”,例(24)的“君子之所为,众人固不识也。”被动意义不明显或没有被动意义。蒋绍愚先生(2004)认为,这类句式不同于前面两类句式,前面两类句式可以认定为“反宾为主句”,而这一类应该认定为“话题—评论”式受事主语句。[11]我们认同蒋先生的看法。至于例(19)—例(21)的句子有被动意义,但这些句子的被动意义跟已然、未然有关,不能否认其“话题—说明”句式意义。尤其是例(23)、例(24)在动词前出现了施事,显然是典型的话题结构。前面几个例句尽管没有出现施事,但都隐含着施事。
4.受事+(施事)+可/足+动词。例如:
(25)中军、下军争舟,舟中之指可掬也。(《左传·宣公十二年》)
(26)卫卿可得也。(《孟子·万章下》)
(27)吾为公从中起,天下可图也。(《史记·淮阴侯列传》)
(28)战而不捷,参之肉其足食乎?(《左传·宣公十二年》)
(29)“今之从政者何如?”子曰:“噫!斗宵之人何足算也!”(《论语·子路》)
例(25)—例(27)动词前用“可”,例(28)、例(29)动词前用“足”。“可”和“足”都是助动词,因此,句子不表示叙述,而是表示评议,[12]也是典型的话题——说明句式。
沈家煊先生(1999)指出:“受事主语句跟否定句之间有一种内在的联系。”[13]语料中更多的是“可”“足”前有否定词“不”。例如:
(30)晋不可启,寇不可翫。(《左传·僖公五年》)
(31)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论语·微子》)
(32)臣头可得,玺不可得也。(《汉书·霍光传》)
(33)今言王若易然,则文王不足法与?(《孟子·公孙丑上》)
(34)余不足畏也。(《史记·黥布列传》)
5.受事+(施事)+动词+之。例如:
(35)险阻艰难,备尝之也;民之情伪,尽知之也。(《左传·僖公二十八年》)
(36)五侯九伯,女实征之。(《左传·僖公二十八年》)
(37)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语·为政》)
(38)子曰:“圣人,吾不得而见之矣。”(《论语·述而》)
(39)怀王与诸将约曰:“先破秦入咸阳者王之。”(《史记·项羽本纪》)
上述例句中的宾语 “之”用于回指动词前的受事。如例(35)的“备尝之也”的“之”回指“险阻艰难”“尽知之也”的“之”回指“民之情也”。其余例句均可做相同解释。
综合所讨论的先秦两汉无标记受事主语句的类型,前面四种类型及物动词后都不用“之”回指动词前的受事成分,唯独最后一种情况要用“之”回指。其中的原因,目前我们还不得而知,需要进一步研究。
魏晋南北朝时期是汉语发展比较快的时期,在这一时期,无标记受事主语句在前一时期的基础上有了新的发展,有些句式已经很少使用;有些句式还继续使用,但使用频率有变化;与此同时,又增加了一种新的类型。具体来看,先秦两汉时期的“受事+动词+(宾语)”类型已经很少使用,因为这种句式是有标记的句式,使用需要一些限制条件;如果句首受事名词为指人名词,容易与施事混淆;这一时期有标记的被动句已经发展成熟并且大面积使用,原来表示被动的“受事+动词+(宾语)”句式自然就会被新形式所取代。这一时期也是汉语动补结构形成和发展的时期,无标记受事主语句增加了一种谓语由动补结构充当的类型。下面分别举例说明。
1.受事+动词+于+施事者。例如:
(40)宫说邈曰:“今雄杰并起,天下分崩,君以千里之众,当四战之地,抚剑顾眄,亦足以为人豪,而反制于人,不以鄙乎!”(《三国志》)
(41)昔汉光武谬於庞萌,近魏太祖亦蔽于张邈。(《三国志》)
(42)嵩性狼抗,亦不容于世;唯阿奴碌碌,当在阿母目下耳。”(《世说新语·识鉴》)
(43)大略云:“高士必在于纵心调畅。沙门虽云俗外,反更束于教,非情性自得之谓也。”(《世说新语·轻诋》)
这种通过“于”引进受事的句子在一时期大量减少,原因可能与这一时期的被动式的发展有关。先秦时期的被动句,很少引出施事,要引出施事就必须用“于”。而这一时期的被动句可以通过“被”和“为……所……”的形式引出施事者,因此,不再需要“于”来引出施事者,从而导致这一类型的受事主语句使用频率急速下降。
2.受事+(施事)+不+动词。例如:
(44)特立武皇帝庙,四时享祀,为魏太祖,万载不毁也。(《三国志》)
(45)帝在东宫著论,以为五帝三王虽同气共祖,礼不相袭,正朔自宜改变,以明受命之运。(《三国志》)
(46)晋简文为抚军时,所坐床上尘不听拂。(《世说新语·德行》)
(47)虽当世贵盛,不肯诣也。(《世说新语·任诞》)
例(44)的“武皇帝庙”是“不毁”的受事。例(45)的“礼不相袭”、例(46)的“尘不听拂”也是受事主语句。例(47)整句为受事主语句。
3.受事+(施事)+可/足+动词。例如:
(48)太傅上书辞让曰:“臣亲受顾命,忧深责重,凭赖天威,摧弊奸凶,赎罪为幸,功不足论。”(《三国裴注》)
(49)王曰:“文王之囿,与众共之。池鱼复何足惜!”(《世说新语·政事》)
(50)“巢、许狷介之士,不足多慕。(《世说新语·言语》)
(51)田丰使绍早袭许,若挟天子以令诸侯,四海可指麾而定。(《三国裴注》)
(52)妇人之言,慎不可听。(《世说新语·言语》)
4.受事+(施事)+动词+之。例如:
(53)亲曰:“甚善。吾亦有志,伤年西垂,体违心愿矣。若欲所得,便自说之。”女言:“我欲得珍宝琦物。”(吴·支谦《大明度经》)
(54)四方献御,与群下共之。(《三国裴注》)
(55)老父在太丘,强者绥之以德,弱者抚之以仁。(《世说新语·政事》)
(56)处明亲疏无知之者。(《世说新语·赏誉》)
需要指出的,这种用“之”复指动词前受事的例句在这一时期还存在,但是其使用频率大为降低。正如蒋绍愚先生(2004)所指出的:用“之”复指前置受事的规则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出现了松动,及物动词后面可以不带宾语“之”。他举了两个《世说新语》的例子,列举如下:
阮光禄在剡,会有好车,借者无不皆给。有人葬母,意欲借而不敢言。(《世说新语·德行》)
平子脱衣巾,径上树取鹊子,晾衣拘阂树枝,便复脱去。(《世说新语·简傲》)
上述两例中的“无不皆给”“便复脱去”,按照先秦的说法应该是“无不皆给之”“便复脱去之”。蒋先生认为正是因为“之”可以不用,产生了一种新的受事主语句类型。[11]即下面我们要讨论的一种类型。
5.受事(+施事)+动词词组
这一类句式在先秦和西汉时期还看不到,到了东汉时期开始出现,最早出现在中古译经的文献中,后来在中土文献中开始出现使用。例如:
(57)疾病医药疗,饥寒施衣食。(东汉·康孟详《修行本起经》)
(58)佛告梵志:“饭具米粮,是应食啖,不宜足蹈。”(东汉·昙果共康孟详《中本起经》)
(59)一切所有大圣国土,诸所有尘,不可限量,皆悉破碎,令无有余。(西晋·竺法护《正法华经》)
(60)王丞相拜扬州,宾客数百人并加沾接,人人有说色。(《世说新语·政事》)
这种句式在这一时期的文献中尤其是中土文献中还处于萌芽阶段,数量还不多。但是无标记受事主语句的一个重要发展。这类句式跟上一节的“受事+(施事)+动词+之”的区别有两点:一是谓语复杂化,尤其是动词后出现补语;二是不再用“之”复指提前的受事成分。关于这类句式产生,学界也有一些研究。石毓智(2003)将这种现象归结为动补结构建立的影响。他说:“由于动词和补语的融合,受事主语句的使用频率大量增加。动补结构的建立和受事主语句的增加之间的因果关系可以从两个方面看出来:一是受事主语句的谓语不能是单纯的动词,必须是一个动补结构之类的复杂短语;二是很多受事主语句并不能转换成一般的陈述句SVO语序。”[14]张赪、荣晶(2008)考察了先秦汉语和现代汉语的无标记受事主语句后认为石文的观点不能得到语料的支持,她们认为补语的发展与受事前置句的发展并不是简单的正比关系,需要综合各方面的因素来认识二者的关系。只能说随着汉语句法的发展,许多受事前置句必须带上补语才能说。[15]我们认为,这一时期是汉语发展的重要时期,尤其是动补结构开始建立,动补结构的产生肯定对这一类无标记受事主语句的产生具有重要影响,在这一时期以及后来的很多无标记受事主语句的谓语中心有动补短语充当就是很好地证明。但是将受事主语句的产生仅仅归结为受动补结构建立的影响显然是片面的,因为随着表达的复杂化,不仅动补结构得以出现,状中结构也取得了重要的发展,因为这一时期也是副词大量产生的时期。可以说,这一类句式的产生跟谓语的复杂化有着密切的关系。
关于“之”的衰微,蒋绍愚(2004)认为是汉语自身发展的结构,没有进行深入的讨论。朱冠明(2011)在蒋绍愚(2004)研究的基础上,指出蒋文所列中古发展出来的第四类受事主语句,即:受事(+施事)+动词词组在东汉佛教译经文献中已经出现,在其后的佛教译经文献中广泛使用,造成这种现象的重要原因之一是代词“之”在中古的急剧衰落;另一个原因是中古佛教译经很可能与佛教原典有关:一方面梵语中常见OV结构,译师直接按照梵语的语序翻译成汉语就是受事主语句;另一方面梵语中形容词性质的分词也可能被译作动词,这同样可能会造成受事主语句。因此,第四类受事主语句的出现和发展,是汉语自身的发展和翻译佛经的影响共同作用的产物,其中翻译佛经是占主导地位的因素。[16]
综合各家研究的成果,我们认同朱冠明的观点,认为这一类受事主语句的出现既有汉语自身发展的影响,主要是谓语的复杂化,也有汉译佛经过程中受到佛经原典语言类型的影响。两种影响共同发挥作用,是这一类无标记受事主语句出现的动因。
无标记受事主语句唐五代时期有了重要发展。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随着汉语谓语部分的复杂化,谓语为单个动词形式反宾为主句已经难以见到;二是用代词“之”复指前置受事的例子非常少见,出现了“伊”“他”代替“之”出现的用例;三是随着体标记的产生,谓语动词后面可以出现体标记;四是受事主语为光杆名词的不多,大多是复杂的名词短语,已经出现指示代词修饰的情况;重要的是表示周遍意义的无标记受事主语句也在这一时期出现。这一时期的受事主语句主要有以下类型。
1.受事+(施事)+不/未/莫+动词
这一类型在这一时期的用例较多,在以前用法的基础上有所发展,主要表现在否定词上,除了“不”继续使用外,“未/莫”等否定副词的用例也大量出现。例如:
(61)师以一味法雨普润学徒,信衣不传,心珠洞付。(《祖堂集》)
(62)弟子今者为诸众生迷心不解,未悟大乘。(《敦煌变文集·庐山远公话》)
(63)二十年在百丈,俗气也未除。(《祖堂集》)
(64)诸恶莫作,诸善奉行。(《祖堂集》)
(65)寄语参玄人,光阴莫虚度。(《祖堂集》)
2.受事+(施事)+可/宜/得+动词+(宾语)
“可/宜/得”等是表示可能或意愿的能愿动词,其作用主要是评议,是这类句式话题—说明结构功能的体现。例如:
(66)善贤白大王曰:“炬面等四子,宜可摈出。”(《祖堂集》)
(67)旅客茕茕实可念,以死匍匐乃贪生(《敦煌变文集·伍子胥变文》)
(68)君为芦中之事,我为船上之人,意义足亦可知,富贵不须相忘。(《敦煌变文集·伍子胥变文》)
(69)吾今知汝实是能人,苦问经题,吾能奉答。(《敦煌变文集·庐山远公话》)
3.受事+(施事)+不+可/能+动词+(宾语)
上一类型是肯定式,这一类型是否定式,无标记受事主语句与否定句有一种自然的关系,在语料中,更多的例句则是这一类。例如:
(70)金银钱物,一任分将,邸店庄园,不能将去。(《敦煌变文集·庐山远公话》)
(71)今时学人触目有滞,盖为依他数量作解,被他数量该括得定,分寸不能移易.(《祖堂集》)
(72)石头云:“真物不可得。汝心见量意旨如此,也须护持。”(《祖堂集》)
(73)恶染阇梨清净衣,冥途不可多时住。(《敦煌变文集·大目乾连冥间救母变文》)
4.受事+(施事)+动词+之
这一类型的受事主语句在这一时期已经式微,尽管还有些用例,但使用频率已经非常低。蒋绍愚(2004)、张赪(2005)也认为晚唐五代的《敦煌变文》和《祖堂集》等文献中,受事主语句的谓语动词已基本不带复指宾语,这是受事主语句的一个重大变化。但还有些用例:
(74)天衣向何处藏之,时得安稳?(《搜神记》)
(75)此法幸愿解之。(《敦煌变文集·伍子胥变文》)
(76)师曰:“佛性平等,贤愚一致。但可度者,吾即度之,复何差别之有!”(《五灯会元》)
由于代词的替换,这一时期出现了“伊、他”替代“之”的例句。例如:
(77)师向老宿曰:“这个行者,何不教伊?大无礼生。”(《祖堂集》)
(78)施主衣食,不易消遣。若不明道,个个尽须还他。(《五灯会元》)
(79)程子曰:“心要在腔子里,不可骛外。”此个心,须是管着他始得。(《朱子语类》)
5.受事(+施事)+动词词组
这一类型在东汉魏晋南北朝出现,到这一时期得到了长足发展,用例极多,成为无标记受事主语句的主流形式。就充当谓语的动词词组来看,与前期最大的不同在于:前期往往只有状语出现,这一时期或者有补语出现,或者既有状语,也有补语。例如:
(80)老母妻子一时诛(《敦煌变文集·李陵变文》)
(81)若也相公欢喜之时,所得钱物,一一阿郎领取。(《敦煌变文集·庐山远公话》)
(82)锄禾刘麦,薄会些些(《敦煌变文集·庐山远公话》)
(83)致使发肤惜不得。(《敦煌变文集·捉季布传文》)
(84)佛殿前一搭草,明晨粥后刬却。(《祖堂集》)
(85)师礼而问曰:“三乘至教,粗亦研穷……”(《祖堂集》)
上文例(80)还与前一时期的形式相同,动词前只有状语;例(81)动词“领”后出现了结果补语“取”;例(82)动词出现数量补语“些些”;例(83)动词后出现了可能补语“不得”;例(84)动词出现了体标记“却”;例(85)动词前既有状语,后也有补语。据研究,这一时期各种补语均已出现,在无标记受事主语句中,各种补语的用例都有。这些形式一直延续到现代汉语中。
6.周遍性无标记受事主语句
周遍性无标记受事主语句是现代汉语无标记受事主语句重要类型,这一形式在这一时期已经出现。看下面的例句:
(86)其子胥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中知人情,文经武律,一切鬼神,悉皆通变。(《敦煌变文集·伍子胥变文》)
(87)陛下慈润于朝庭,一片地将何惜!(《敦煌变文集·秋胡变文》)
(88)我今日困,一点力气也无。(《祖堂集》)
(89)若有一物所凭,一滴水也难消。(《祖堂集》)
(90)多少年压膝道伴,何事不造作,何事不商量?(《祖堂集》)
例 (86)—(89)的主语名词前有表示小量的“一+量词”;例(90)主语采用了“疑问代词+名词”的形式。这些用法已于现代汉语没有区别。
这一时期是无标记受事主语句进一步发展时期。与前一时期相比,句首受事主语为“指示代词+名词”的形式大量增加,谓语部分的复杂度越来越高,现代汉语字面上看到的受事主语句类型在这一时期几乎都能看到。下面具体说明:
1.受事+(施事)+不/没+动词
与上一时期不同的是,这一类型的无标记受事主语句已经很少使用否定副词“莫”和“未”,主要使用“不”和“没”。例如:
(91)从年时天旱,田禾不收,饥荒的上头,生出歹人来。(《老乞大》)
(92)到后来情浓事露,甚而斗狠杀伤,性命不保,妻孥难顾,事业成灰。(《金瓶梅》)
(93)不说可惜,倒只恐折了他,花麻痘疹还没见,好容易就能养活的大。(《金瓶梅》)
(94)一见了他两个,便冷笑道:“哦,交杯盏还没吃,倒上头了!”(《红楼梦》)
需要指出的是,这种类型的无标记受事主语句很少见,因为受事主语句要求谓语为复杂形式,尤其是要有补语,而这一类型的谓语动词没有补语。其使用是需要一定的条件:谓语动词为使用频率极高的常用动词,如例(93)的“见”、例(94)的“吃”;或者是对举形式,如例(92)的“性命不保,妻孥难顾”。例(91)这样的例句是元代的例句,后期已经很难看到。
2.受事+(施事)+(不)可/能/要+动词+(宾语)
(95)今年交大运。丙戌已後财帛可聚。(《老乞大》)
(96)平生师友不能忘,微臣有终身不断心丧。《元杂剧·死生交范张鸡黍》
(97)官听说:但凡大人家,似这等尼僧牙婆,决不可抬举。(《金瓶梅》)
(98)武松又分付道:“哥哥,我的言语休要忘了,在家仔细门户。”(《金瓶梅》)
(99)石头听了,喜不能禁,乃问:“不知赐了弟子那几件奇处,又不知携了弟子到何地方?(《红楼梦》)
这一类型的无标记受事主语句在元明清时期是非常多见的,尤其是否定形式更为多见,肯定形式相对较少,与现代汉语基本一致。
3.受事+(施事)+动词+他
这一类型的无标记受事主语句直接继承了历史上的“受事+(施事)+动词+之”形式,用“他”替换“之”在唐宋时期已经开始,这一时期已经完全取代了“之”。但句式的语用功能有了新的发展。例如:
(100)西门庆道:“你别的话倒也中听。今日这些说话,我却有些不耐烦听他。”(《金瓶梅》)
(101)孙行者神通广大,那唐僧吃他不?(《西游记》)
这里的“他”都是复指主语或话题位置上的受事成分,这类句子大都具有强烈的主观性。如例(100)中状语“有些不耐烦”显然是表示说话人主观性的成分;例(101)是反问句,反问句是表示主观性的句法形式。与唐宋及以前相比,可以发现,这一形式在唐宋及以前主要客观表达;在这一时期这一形式有了显著的变化,成为体现句子主观性的表达形式,个中原因需要进一步研究。
4.受事(+施事)+动词词组
这种类型的受事主语句在这一时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与现代汉语基本无异。“动词词组”的类型多种多样:动词前或有状语,或后有补语或宾语,或既前有状语后也有补语,或带有体标记等等。例如:
(102)先少你许多银子都不要我还了,今又送我盘缠,此恩异日必当重报。(《窦娥冤》)
(103)你那绫绢绵子,就地头多少价钱买来?(《老乞大》)
(104)众学生的姓名都这般写着,一个签筒儿里盛着。(《老乞大》)
(105)后面便是那打死的老虎,好象锦布袋一般,四个人还抬不动。(《金瓶梅》)
(106)周奶娘笑道:“老太太没有看见,衣服都带了来,可不住两天?(《红楼梦》)
例(102)动词“报”前有多个状语“异日”“必”“当”“重”;例(103)动词“买”前也有多个状语;例(104)动词“写”前有状语,后有体标记“着”;例(105)动词“抬”前有状语,后有补语;(106)动词“带”前有状语,后有体标记和补语。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时期谓语动词后还可以带宾语,从而形成S受+VP+O受句式,这是汉语无标记受事主语句发展的一个重要现象。例如:
(107)你做奴才一场,好衣服没曾挣下一件在屋里。(《金瓶梅》)
(108)吴道官走过来,说道:“官人们讲这老虎,只俺这清河县,这两日好不受这老虎的亏!往来的人也不知吃了多少,就是猎户,也害死了十来人。”(《金瓶梅》)
(109)那妇人笑容可掬,满口儿叫:“叔叔,怎的肉果儿也不拣一箸儿?”(《金瓶梅》)
例(107)主语位置上有受事主语“好衣服”,宾语位置上有受事宾语“一件”,二者具有类别与成员、部分的关系,“好衣服”是类别,“一件”是“好衣服”中的一个成员。例(108)中的“猎户”和“十来个人”,例(109)中的“肉果儿”和“一箸儿”也是这种关系。
同时,我们也发现,这一时期无标记受事主语句开始与“把”字句连用。例如:
(110)他那三百口全家老小,满门都斩在市曹,把九族都灭了。(《赵氏孤儿》)
(111)哄信君王,把我们寺拆了,度牒追了,不放归乡。(《西游记》)
(112)那妇人早令迎儿把前门上了闩,后门也关了。(《金瓶梅》)
(113)可记得旧年三四月里,他在这里住着,把宝兄弟的袍子穿上,靴子也穿上,额子也勒上,猛一瞧倒象是宝兄弟,就是多两个坠子。(《红楼梦》)
上述例句中前面的分句用“把”字句,后面的句子用无标记受事主语句,也可以认为后面的无标记受事主语句受事成分前省略了“把”。朱德熙(1982)认为,“跟‘把’字句关系最密切的不是‘主—动—宾’句式,而是受事主语句。这里的例句可以作为一个很好的注脚”[17]。
5.周遍性无标记受事主语句
周遍性无标记受事主语句在唐五代时期已经使用,这一时期得到了深入的发展,现代汉语使用的周遍性无标记受事主语句在这一时期均已出现,而且使用非常广泛。例如:
(114)王婆道:“你哥哥四月二十头,猛可地害起心疼起来,病了八九日,求神问卜,什么药不吃到?医治不好,死了。”(《金瓶梅》)
(115)吴典恩道:“不瞒老兄说,我家活人家,一文钱也没有。(《金瓶梅》)
(116)如今妹子桩桩件件都替公公解说出来了,姐姐却是不曾还出我一个字来。(《儿女英雄传》)
(117)早晨茶水也没吃,搂着官哥儿在炕上就睡着了。(《金瓶梅》)
(118)于是连饭也不吃,走出街上闲游,一直迳踅入王婆茶坊里来,便去里边水帘下坐了。(《金瓶梅》)
(119)说给你男人,外头所有的帐,一概赶今年年底下收了进来,少一个钱我也不依的。(《红楼梦》)
陆俭明(1986)将现代汉语的周遍句分为三种:一种是主语由含有表任指的疑问代词的名词性成分充当;一种主语为含“一”的数量短语充当;一种主语由含有量词重叠形式的名词性成分充当。[18]这三种主语为受事的周遍句在这一时期均已出现。例(114)是主语由含有表任指的疑问代词的名词性成分充当的无标记受事主语句;例(115)是主语为含“一”的数量短语充当的无标记受事主语句;例(116)是主语由含有量词重叠形式的名词性成分充当的无标记受事主语句;这三种无标记受事主语周遍句已经大量使用。同时,推理性的无标记受事主语句也已发展成熟,并大量使用,如例(117)(118)。除此之外,全量型无标记受事主语周遍句也已经广泛使用。如例(119)。总之,元明清时期的无标记受事主语句已经发展成熟,与现代汉语几无差别。
汉语无标记受事主语句在历时演变过程中经历的最主要的变化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受事主语的形式发生了重要的变化,先秦两汉时期以光杆名词居多,包括光杆普通名词和专有名词,定中结构的名词性成分使用极少;到隋唐五代时期,光杆名词的数量下降,定中结构的名词性成分增多;到元明清时期,光杆名词的受事主语已经非常少见,以“指示代词+名词”形式出现的受事主语成为主流形式,这种形式成为现代汉语无标记受事主语句的受事主语的主要形式。第二,谓语部分越来越复杂,先秦两汉时期,谓语部分相对简单,以出现状语为常见,到隋唐五代时期,谓语动词既可以前有状语、后也可以有补语或者体标记。到元明清时期,谓语部分更加复杂,光杆动词作谓语已很难看到,往往是谓语动词既有状语、补语、宾语,也有体标记、语气词等等。第三,受事主语句的形式总体上多样化,个别形式消失。先秦两汉时期用“之”复指受事主语的无标记受事主语句在隋唐五代时期已经不多见,到元明清时期,这种句式中的“之”已由代词“他”替代,整个句式的表达功能与先秦两汉时期有着重大的差异,由客观的表述发展为主观的表述。同时,现代汉语各种形式的无标记受事主语句在元明清时期都已发展成熟并大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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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章永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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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7974(2016)01—0036—08
10.13877/j.cnki.cn22-1284.2016.01.007
2015-09-11
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功能-类型学视角下的汉语无词汇标记受事前置句(15YJA740028)
刘顺,山东微山人,文学博士,教授,文学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