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发改委投资处
以抓重大项目全力推进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建设
舟山市发改委投资处
凝心聚力、精心谋划、主动作为,推进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建设
2014年11月,李克强总理在浙江调研时指出,建设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形成长江经济带和长三角发展的重要战略支点,这是新时期国家赋予舟山新的战略任务。一年多来,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国务院、国家相关部委的关心支持下,凝心聚力、精心谋划、主动作为,推进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建设。2016年4月19日,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国函〔2016〕72号);5月31日,国家发改委正式印发《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总体方案》。
明确发展思路。国务院批复设立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后,全市上下深受鼓舞,全面投入加快服务中心建设各项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国家发改委印发的《总体方案》要求,抓紧谋划编制推进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的建设方案,为下一步工作厘清发展思路,明确实施路径。
加快开发建设。围绕完善大宗商品及集装箱中转运输体系,梳理了74个“十三五”期间江海联运重大项目,总投资3600亿元,“十三五”计划投资2100亿元。一批特别紧迫、具备较强操作性、契合市场需求的重点港口项目加快推进。目前,鼠浪湖矿石中转码头一阶段建成并于8月23日成功靠泊30万吨级矿砂船,鼠浪湖40万吨矿砂船靠泊前期工作有序推进,光汇石油储运码头、新港公用码头等大型码头基本建成。加快建设鼠浪湖矿石中转码头二阶段、实华二期45万吨原油项目、新奥LNG接收及加注站、万向二期、外钓公共油品、金塘集装箱物流基地等项目;谋划推进黄泽山油品储运贸易基地、小洋山北侧集装箱内支线泊位、绿色石化基地和中澳现代产业园的配套码头等项目。截至2015年底,舟山市域港口矿石、油品年通过能力均超亿吨,煤炭年通过能力超3000万吨,粮食年通过能力超2000万吨,集装箱年通过能力100万标箱。
构建支撑平台。以突出服务为核心,着力提升江海联运服务功能。一是加快建设国际海事服务基地。积极探索口岸监管创新,改革突破“一船多供”、跨关区燃油直供、同税号下混合调和等政策,保税燃油加注进入常态化供油运作。去年,保税燃油直供量达94.2万吨,增长42%,跃居全国港区第二位。成立外轮供应服务中心,拓展船用物资等服务领域,丰富海事服务内涵。二是加快建设大宗商品交易体系。2015年底,中国(浙江)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获国务院批复,成为唯一由国家授牌的交易中心。去年,完成线上电子交易1.4万亿元,线下现货贸易超400亿元,增长58.7%。浙江石油化工交易中心注册引进企业60家,交易额达59亿元。结合舟山自由贸易港区建设,加强与国内外知名贸易商、资源商洽谈合作,积极推进黄泽山、双子山油品项目。三是组建舟山江海联运产业投资基金。由舟山交投集团牵头发起,总规模100亿元,首期规模20亿元。主要投向为航运企业、船舶修造企业、港口企业、土地围垦和海洋新兴产业等,已于去年10月正式运作。四是建设江海联运公共信息平台。依托国家相关信息平台,打通与长航局物流平台、宁波等省内和长江沿线港口的信息通道。舟山江海联运公共信息平台于去年11月上线运行,累计交换江海联运数据超过50万条,已基本形成江海联运数据交换技术规范,初步实现与长江航运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的有效共享。目前平台已具备港航资源、企业查询、船舶轨迹、长江水运等信息服务功能,并对内外贸货物流量、流向进行实时大数据分析。
加快研发工作。与中国船级社签订战略协议,加快江海直达船型和技术标准体系研究。目前,中国船级社规范和技术中心舟山办公室已挂牌运作,完成《特定航线江海通航船舶建造规范》《特定航线江海通航船舶法定检验暂行规定》编制工作和2万吨级散货船概念船型设计,并启动江海直达船型相关配套财政补助政策研究。
完善集疏运体系。深入谋划研究沪舟甬跨海大通道,加快推进宁波舟山港主通道(鱼山石化疏港公路)、甬舟铁路、六横公路大桥等重大项目。其中,宁波舟山港主通道(鱼山石化疏港公路)项目工可报告已通过省发改委批复,主线起始段富翅门大桥已于今年2月开工建设,支线鱼山大桥完成招投标工作,计划于9月底开工建设;甬舟铁路,作为义甬舟大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已列入国家铁路网中长期规划。委托铁四院编制完成《新建宁波至舟山铁路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力争“十三五”期间尽早开工建设。加快航道锚地建设,条帚门外锚地加快建设,蛇移门航道基本建成。
加强对外互利合作。加强与长江航务管理局、中国船级社、沿江港口城市的交流合作,积极谋求战略合作并取得了积极成效,签署了多个战略合作协议,舟山与南京、武汉、重庆等沿江主要港口共同发布《江海联运港口联盟舟山宣言》,研究建立江海联运合作航运联盟经营机制。与巴西淡水河谷公司等签订合作协议,就舟山铁矿石分销中心项目达成合作意向。加强宣传推介,成功举办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北京)对接会和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对接长江经济带战略协作会取得良好反响。
根据国家发改委印发的《总体方案》和省海港委《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建设实施》(征求意见稿)的要求,结合舟山新区发展实际,舟山市进一步深化研究,明确发展目标和重点,细化实施路径,形成“十三五”期间主要建设目标和任务。
建设目标:到2017年,全市万吨级以上泊位、设计年通过能力达到65个、4.2亿吨;江海联运运量达到1.8亿吨;大宗商品现货交易额500亿元以上,电子交易额3万亿元以上;国际海事服务基地功能与制度建设初步完善;到2020年,全市万吨级以上泊位、设计年通过能力达到90个、5.8亿吨;江海联运运量达到2.5亿吨;大宗商品现货贸易额1000亿元以上,电子交易额5万亿元以上;国际海事服务基地、区域性航运服务基地基本建成;展望到2030年,现代化的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全面建成,成为我国乃至世界重要的大宗商品资源、交易和定价中心。
打造大宗商品储运加工及集装箱中转基地。发挥港口资源优势,坚持集散并举,推进建设一批江海联运专业化码头,着力打造铁矿石储运加工、油品储运加工、粮油储运加工、煤炭中转储运、中澳现代产业园、液化天然气(LNG)供应及集装箱中转物流等7大基地,重点加快推进鼠浪湖和马迹山三期矿石中转、衢山港区油品储运贸易基地、舟山国际绿色石化基地、国际粮油产业园和小洋山北侧集装箱中转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国际一流的江海联运综合枢纽港。
提升现代航运服务功能。加快推进传统航运服务产业转型升级,着力补齐航运服务短板,重点推进国际海事服务基地、江海联运信息平台和江海直达船队建设;打造新城航运服务集聚区,培育发展航运法务、金融保险、航运咨询等现代航运服务业,提升现代航运服务功能。一是加快发展国际海事服务。打造保税燃料油供应基地,做大做强保税燃料油供应业务;建设外轮供应服务中心,丰富供应品种;建设国际海员服务基地,提升舟山国际海事服务基地功能。二是加强江海直达船型研发与应用。加快制定江海直达船舶技术标准、安全及运政管理体系,打造江海直达船队;强化船舶技术服务,完善船舶研发平台,形成一定规模的江海联运船舶研发、设计、建造和维修等产业链。三是提升江海联运信息服务能力。实施互联工程,完善信息与服务体系,提升服务功能,打造集“港、船、货”于一体的江海联运公共信息平台。四是拓展航运咨询服务。提升航运咨询服务水平,形成江海联运港航相关产业技术咨询服务体系;增强法律服务功能,完善海事法律服务体系。五是培育航运金融保险服务。引进开发性金融机构,重点推进与国家开发银行战略合作;培育航运金融服务市场,创新航运金融产品。
培育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体系。做大做强大宗商品核心交易平台,扩大交易规模;依托大宗商品储运加工基地,设立场外市场,逐步建成大宗商品交易、结算和定价中心,不断提高在国际市场中的影响力。一是加快中国(浙江)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建设。依托中国(浙江)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做大做强大宗商品核心交易平台。二是打造现代化大宗商品交易市场。重点建设亚太铁矿石分销中心、推进油品自由贸易、做强浙江船舶交易市场。三是完善大宗商品价格形成机制。加强大宗商品价格指数研发与权威发布,加快形成“舟山价格”“舟山指数”。
完善江海联运集疏运网络。以港口为枢纽,统筹发展多式联运,加快构建高效便捷的综合集疏运体系。一是加快陆路通道建设。抓紧谋划环杭州湾东方大通道,加快推进宁波舟山港主通道、六横公路大桥和甬舟铁路等项目。二是加快水路通道建设。重点推进鱼山作业区进港航道和配套锚地、虾峙门45万吨级航道提升一期工程和条帚门外锚地等工程。三是完善能源管网建设。重点推进外钓、黄泽作业区至鱼山的输油管道和新奥LNG项目舟山至宁波输气管道等项目。
创新体制机制。加强规划统筹和衔接,积极在港口体制改革、口岸服务便利化、区域港口合作开放等方面加大创新力度,建设港口一体化改革发展示范区。一是促进港口一体化协调发展。紧紧依托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发挥舟山主战场作用,加快布局实施一批重大江海联运港口项目。二是推进江海联运口岸服务一体化。积极推进区域口岸监管一体化,力争实现“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口岸监管机制,承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落地,进一步扩大港口对外开放。三是深化区域港口合作开放。加强与周边沿海沿江港口城市的战略合作,创新浙沪合作模式,有序推进大小洋山综合开发;深化与长江沿线管理部门、港航企业合作,创新联合运营模式;加强对外合作,建立跨区域港口联盟、港航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