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地村镇”建设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新探索
“十三五”时期是浙江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必须坚持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严格保护耕地,坚持绿色发展,合理利用、保护好国土资源。
2015年,浙江省围绕“建设山上浙江、发展生态经济”的目标,按照生产集约高效、生活宜居适度、生态山清水秀的要求,在严格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在深入推进低丘缓坡“台地产业”建设用地试点的基础上,积极开展低丘缓坡“坡地村镇”建设用地试点工作,建设一批“房在林中、园在山中”的山、水、林、田、城为一体的生态型村镇和产业园区,促进新型城镇化、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探索一条“保护与保障并举”的土地利用管理新路子。对于此举,省委省政府领导给予了高度评价。夏宝龙书记指示要科学地用好、开发好,以效率的精神继续推进。时任浙江省省长李强批示:“这项工作很有创新性,也能取得多赢的成效”。副省长黄旭明赞扬:“这个‘新路子’可能是重大的方向性的探索与尝试。”
开展“坡地村镇”建设用地试点是低丘缓坡开发利用的“升级版”,是探索统筹“保耕地、保生态、保发展”的一条新路,顺应发展趋势和现实要求。开展“坡地村镇”建设,一是拓展建设用地空间的必然选择。“坡地村镇”建设用地试点,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充分利用低丘缓坡,依山就势、点状开发推进村镇建设,有效拓展了城乡建设用地空间,有效提高了土地供给能力,为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用地保障。二是切实保护耕地的有效途径。积极探索“坡地村镇”建设“零占用耕地”的土地利用开发方式,有效减少城镇化建设对现有耕地的占用,从根本上找到了一条在工业化、城镇化持续推进过程中切实保护耕地的有效路径,对于守住我省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保障3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具有重要意义。三是推进“两美”浙江建设的重要举措。“坡地村镇”建设充分依托地域自然条件和山地资源进行开发建设,注重打造集约低碳的生产空间、宜居适度的生活空间、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为加快山区新型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创造了条件、探索了路子。
今年是全省开展“坡地村镇”试点的第2个年头,日前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坡地村镇”建设用地试点工作推进会,总结推广试点经验,通过“多规合一、精准用地,点状布局、垂直开发,征转分离、分类管理,点面结合、差别供地”等方面的探索创新,充分利用低丘缓坡,有效优化了土地供给结构。浙江的“坡地村镇”,先行一步,走在全国前列,进一步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强化耕地保护、深化节约集约用地,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多赢目标。国土资源部对浙江“坡地村镇”建设专门进行了实地调研,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浙江的“坡地村镇”建设具有长远、全局、典型、示范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