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信用中心
信用建设的“六个全覆盖、两个翻一番”
——《浙江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有关指标解读
浙江省信用中心
《浙江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在全国范围内首创提出了信用建设指标体系,共由8项指标组成,其中6项为约束性指标、2项为预期性指标。概括起来讲,“十三五”信用体系建设就是要实现“六个全覆盖、两个翻一番”。
信用代码全覆盖。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编办、民政、工商等登记管理部门赋予法人和其他组织唯一且终身不变的身份标识代码,共18位,由登记管理部门代码(1位)、机构类别代码(1位)、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6位)、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9位)和校验码(1位)5个部分组成。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覆盖率=全省被赋予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数量/全省法人和其他组织总数。按照国家部署要求,2017年底前,要实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对全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全覆盖。
“双公示”全覆盖。“双公示”是指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双公示”覆盖率=已开展“双公示”工作的县级(含)以上部门数量/具有行政权力的县级(含)以上部门总数。计划“十三五”时期,“双公示”工作实现县级(含)以上部门全覆盖。
失信“黑名单”全覆盖。失信“黑名单”是指行政、司法机关和依法行使公共管理职能的组织机构,认定有严重失信行为的主体名单。截至“十二五”末,有发改、公安消防、民政、地税、质量监督、旅游、国税、人民银行、法院、检察等10个部门单位发布失信“黑名单”信息,覆盖率为25%。根据国家要求,2020年末,全省计划在40个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失信“黑名单”制度,实现失信“黑名单”对重点行业领域的全覆盖。
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全覆盖。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完整率是指各省级部门实际推送的公共信用信息类别数量占《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明确的应推送公共信用信息类别总数的百分比。截至“十二五”末,各部门对照《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推送的公共信用信息完整率为70.3%。计划到2020年末,实现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完整率达到100%。
地方信用网站开通全覆盖。信用网站是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网站,也是信用信息发布的重要窗口,如“信用中国”网、“信用浙江”网。目前,全省设区市及所辖县(市、区)信用网站开通率为31%。计划到2020年末,实现各设区市及所辖县(市、区)全部建立信用网站(专栏)。
“信用浙江”客户端使用全覆盖。“信用浙江”客户端是指由省信用办统一授权,供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和单位在行政管理事项中查询应用相对人公共信用档案的应用程序。“信用浙江”客户端开通率=已开通“信用浙江”客户端的省级部门、设区市及所辖县(市、区)组成部门数量/全省省级部门、设区市及所辖县(市、区)组成部门总数。截至“十二五”末,开通率为15%。计划到2020年末,实现省级部门、设区市及所辖县(市、区)组成部门全部开通客户端用户并查询应用。
公共信用信息年查询量翻一番。2015年,全省公共信用信息查询量为2177.6万次,至2020年力争达4500万次以上,预计年均增长15%以上。
信用服务业营业收入翻一番。信用服务业主要包括:企业征信、个人征信、资信评级、市场调查、信用保险、保理、担保、企业商账追收、消费者欠款追收、信用管理咨询等。2015年,全省信用服务业营业收入47.2亿元,至2020年力争超过100亿元,预计年均增长16%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