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宪朝,刘子平
(聊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聊城252000)
农村基层党组织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等方面的功能实现效果如何,最终取决于其组织“细胞”——党员个体的素质和能力的高低。创新党员发展机制,从源头上把好党员发展的“质量关”,充分发挥党员作用,是保障农村基层党组织充满活力及其功能实现的关键。
政党功能是政党作为政治组织在公共生活中理应承担的角色与职责。农村基层党组织作为党组织体系的“末梢”,其功能自然是政党功能在农村基层社会的延伸。无论从政党政治的角度还是从执政党执政规律的角度来看,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实现都具有重要意义。
农村基层党组织作为党在农村的代表,其功能实现程度如何决定着农村社会的发展速度和质量如何,决定着党在农村社会的执政地位是否稳固。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实现的客体是农民群众,他们是最“接地气”的群体,更倾向于从切身体验和现实利益中去检验、评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从基层党员干部的实际作为中去认知党的作风和形象。只有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功能,使农村基层党组织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领路者、农村基层利益的整合者、农村基层服务的实践者,真正做到“急民之所急、忧民之所忧、干民之所需”[1],才能真正得到群众的支持与拥护,才能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与向心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实现与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之间存在相互推进的现实逻辑。随着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不断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已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趋势,这给基层党组织功能实现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一方面,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实现客观地要求有一个坚强有力的基层党组织作为依托载体。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实现的主体是农村基层全体党员和基层党组织自身。没有高素质的农村党员队伍和坚强有力的基层党组织,其功能实现便失去了现实载体。而高素质的党员队伍和坚强有力的党组织必然会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保持党组织的内在活力,确保功能的充分履行。另一方面,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也必然会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实现。因为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定位标示着农村基层党组织的价值取向,这是得到农村基层群众认可与支持的前提,也是吸引更多的农村基层优秀分子加入到基层党组织内、使基层党组织充满生机与活力、进而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实现的根本所在。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人数占人口的绝大多数,农村社会的稳定与否关系到和谐社会构建的成功与否。“维护农村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是农村基层党组织必须长期坚持的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2]农村基层党组织作为党扎根于农村社会的政治组织,其权力来源于基层群众的授权与委托,因此理应成为农村“和谐共同体”的主导者和建构者。和谐农村社会秩序的构建离不开农村基层党组织整合协调功能的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只有充分发挥自身的整合协调功能,充当农村矛盾的化解者、农村分歧的整合者、农民利益的协调者,才能避免农村各种利益主体的利益摩擦与冲突,实现农村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不可否认,从现实来看,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应然性功能赋予与实然状态之间仍存在一定差距,在一些地方还比较突出。这种现象的产生是多种因素合力的结果。但在诸多因素中,农村基层党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偏低,是一个值得关注的突出因素。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具备正确的思想认识,才有自觉的行动。当前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存在的一些错误思想制约着对党组织功能的准确认知,进而对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功能实现产生了消极影响。主要表现为:一是重经济轻党建思想严重,不能正确处理农村经济发展与党的建设的关系。在这种思想支配下,导致部分农村党员干部把注意力放在农村经济发展上,在推进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方面,精力投入不够,办法不多,影响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功能发挥,不利于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实现;二是管理思维惯性突出,缺乏服务意识。随着社会的发展与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人的身份也由过去的“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功能愈加凸显。随之而来的作为农村基层党组织运转主体的党员干部思维也应从传统的“管理”思维转变为“服务”思维。但目前农村部分党员干部服务意识不足,习惯于搞包办代替、行政命令,使农村群众对党员干部的做法并不认同,导致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功能不能很好地发挥。
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是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实现的主体性力量。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能力与素质是影响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实现的关键性因素。目前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整体能力与素质偏低,这与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功能定位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不能满足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实现的主体素质和能力需求。一是在政治素质上,部分农村党员干部存在“淡化政治”的错误倾向,出现讲经济、讲效益多,讲政治、讲正气少的不良风气。一些农村党员干部不读书、不关心政治,没有政治方向,缺乏组织纪律性。有些农村党组织负责人不重视党员发展以及党的教育活动,党员对组织活动的参与、拥护程度降低,使得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功能弱化。二是在工作能力上,部分农村党员干部特别是农村基层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存在知识老化、经验老化、管理老化的现实问题,导致组织领导方式比较落后,工作方式方法单一,服务能力弱化,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本领不强,不能适应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新形势的要求。三是在作风素质上,部分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领导作风与农村基层群众的现实期望之间还存在较大差距。部分农村党员干部存在“四风”问题,出现贪污、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严重破坏了党在农村基层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制约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功能实现。四是在民主素质上,一些农村党员干部的民主意识和能力偏弱,致使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程缓慢,党内民主不能引领带动基层社会民主的发展,甚至出现滞后状况。调节党内关系、维持党内秩序是党内民主的主要功能之一。“党内生活是严肃的政治生活,党内关系是严格的组织关系,绝不能混同于一般性的社会生活和人际关系。”[3]有些地方基层党组织运行的民主质量不高,导致内部矛盾较大,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部分党员干部运用拉帮结派的方式来处理党内关系,影响了农村社会关系,恶化了基层政治生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宏大课题,就基层社会治理而论,体现为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不同主体的共同参与和多元互动。党组织作为基层治理的领导核心,能否适应由传统管理向现代治理的模式转型,不仅涉及体制机制的完善,也有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问题。其一,一些党组织离开了权力方式便不会发挥领导功能。在计划经济时期,农村基层党组织处于人、财、物等资源的主导性支配地位,是农村集体经济的实际掌握者与支配者。正是由于拥有雄厚的物质基础,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农村社会中具有“绝对权威性和非常有效的政治动员能力”[4],其功能能够得到良好实现。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在农村改革及政策变化中,农村集体经济出现了“空壳”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掌握的资源越来越少,一些村级组织一旦失去了赖以发挥权力作用的物质基础支撑,便不会发挥领导和服务功能,不能充分发挥思想和组织优势,致使凝聚力和动员力弱化。其二,一些党员干部不善于依靠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推进基层治理。法治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从法治国家建设的空间布局来看,处于社会‘末梢'的基层往往是抵制法治力量最顽强的区域,是法治建设难点最为集中的区域。”因为“基层社会在形态上更接近于‘熟人社会'‘人情社会',对法治社会的挤压更为明显,突破法律底线的现象更为频繁”[5]。在此情况下,农村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的有无和法治能力的强弱,就成为能否解决问题的关键因素。
农村基层党组织只有进行角色转换,才能有利于发挥村级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首先,农村基层党组织应主动加强自身建设,创新工作机制,真正使农村基层党组织成为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共同富裕的坚强领导集体,不断提升基层党建的整体水平,发挥党员主体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从而推动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其次,农村基层党组织应在动员和组织生产并以组织的名义办理农村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过程中,通过领导、支持“村民自治”,引导村民对村务进行民主决策,实现由“为民做主”向“由民做主”、由“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角色转换[6]。最后,农村基层党组织应向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来获取群众的真心支持和拥护。为此,村级党组织应建立起以农村社会关怀和利益协调为轴心的功能结构,有意识地通过对群众提供精神关怀、政治关怀和生活关怀去拓展社会空间,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
针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实现遇到的挑战,山东省利津县通过实施村集体经济收入“破壳”工程①中共利津县委确立了“一二三四”的总体工作思路,即:明确一个定位,站在事关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增加村集体收入的重要意义;树立两种意识,责任意识和紧迫意识;抓好三个统筹,统筹做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村级事务规范管理和新型农民学校创建工作;拓宽四个渠道,村级自身挖潜、下派帮扶、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等增收渠道。实现了土地开发增收、资产运营增收、产业化经营增收、社会化服务增收、招商引资增收。目前,全县512个村均已确定了具体增收的新路子,基本上消灭了集体经济“空壳村”,做到了“集体有收入,服务有本钱”。、开展“争当创业先锋”活动、创建“新型农民学校”②中共利津县按照“成熟一个、验收一个、命名一个”的原则和“一班一档、现场立档”的要求,创建了没有围墙的“新型农民学校”,从而为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和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储备了一批优秀人才。等,创新农村党员发展工作机制和管理方式,在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实现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
党员发展是党的建设中一项重要的、经常性的工作,也是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永葆党的青春与活力的根本保障。但是,如何把最优秀的群众吸收到党内来,提高农村党员发展质量,创新党员发展工作机制,是目前一项迫在眉睫、势在必行的工作。
长期以来,农村党员发展工作存在把关不严、质量不高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党员老龄化。有的村党支部书记害怕发展新党员冲击自己的权威,长期以各种理由不发展党员,导致党员队伍整体年龄结构不合理,老龄化现象日益严重,农村党员队伍缺乏活力,农村干部后继乏人。据统计,山东省利津县有农村党员10 522人,50岁以上党员有5 875人,占56%。其中,50~59岁的有2 354人,占22.4%;60~69岁的有2 333人,占22.1%;70岁以上的有1 188人,占11.3%。从年轻党员情况来看,40岁以下党员有2 085人,占20%。其中,30岁以下有的897人,占9%,比70岁以上党员总数还低2个百分点,且有192人是外地转入的学生和退伍军人;二是党员家族化。农村党员家族化是党员发展“近亲繁殖”的畸形产物,严重削弱了党在农村中威信,影响了党群关系。三是党员派系化。个别党员为了一己之私,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严重违反了党的组织原则和工作纪律,形成了歪风邪气,特别是在农村党支部换届之时,派系之间争权夺利、相互拆台,严重破坏了农村的和谐稳定。
农村发展党员工作存在的问题既有历史根源,也有新形势下的现实因素:一是在党员发展中存在“少数人发展少数人”的工作机制。在革命年代,我们党是“地下党”,为保守秘密,必须采取“少数人发展少数人”的办法来发展党员、壮大队伍,这是当时的历史条件所决定的。但在新形势下,党成为“执政党”的情况下,“少数人发展少数人”的党员发展机制在“利益优先”的时风之下,也为少数人拉帮结派提供了条件,特别是在农村,个别党支部书记为了培植亲信,“唯亲”地发展党员,党员发展质量下降。二是缺少可操作的办法和标准。随着形势的发展,党员发展工作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异地发展党员,非公有制企业中发展党员等。在新情况下,发展党员方面缺少具体可操作的办法和标准,为发展党员工作留下隐患。个别农村党员干部“暗箱操作”,“唯亲”发展,使“投机者”有机可乘。三是在工作中存在落实不到位的现实问题。有些地方对党员发展工作机制进行了有益探索,但在具体的操作中往往流于形式,要求不严,督导不力,甚至对申请人的群众基础、入党动机等考察不细、把关不严,从而导致党员发展质量不高。
山东省利津县采取“三步公推、民主择优”的工作新机制和管理方式,从源头上把好党员发展的“质量关”。通过“培训考试+陈述推荐+组织考察”的办法,在严格程序、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对入党申请人进行综合考量,择优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第一步,培训考试,严格把好思想认识关。这一环节抓住了发展党员“源头”这个关键,创新工作思路,实行“关口”前移,对有意愿入党的群众集中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培训,提高党性认识,自愿递交入党申请书。为确保真正优秀的人员都能够纳入入党积极分子的队伍中,考试成绩只占总分的20%,提交入党申请书的,全部进入下一个环节的综合考察。
第二步,陈述推荐,严格把好群众基础关。以村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参加的陈述推荐大会。大会由乡镇(街道)工作区人员主持,邀请“两代表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到会监督,现场抽取并电话联系10名群众代表参会;会上入党申请人陈述个人基本情况、入党动机、现实表现和今后打算等,参会党员、群众代表进行无记名投票,现场唱票计票。此环节得分占总分的60%,比重较大,目的是让文化考试分数低但综合素质较高的人员得到发展的机会。
第三步,组织考察,严格把好综合素质关。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成立考察组,对入党申请人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组主要通过三种方式考察入党申请人:一是随机走访群众。按照总户数10%的比例抽取群众,最多抽取20户,主要考察申请人在邻里关系、家庭和睦、孝敬父母等方面情况;二是面对面交流。进一步了解其入党动机和综合表现;三是征求执法执纪部门的意见。主要通过书面形式征求公安、计生、信访、综合治理等部门意见,并实行一票否决。这一环节注重党委把关的作用,考察组通过随机走访群众、面对面交流和征求执法执纪部门意见等,全面考察入党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入党动机等,更加准确地了解入党申请人的真实情况,从而避免“唯分唯票取人”以及“人情票”“利益票”的干扰。
以上三个环节按照各占20%、60%、20%的比例计算最终得分,并参照上年度乡镇(街道)党(工)委发展党员的数量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的综合成绩单及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报县委组织部审查后,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纳入全县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台账。据统计,2013年,全县收到入党申请书2 140份,参加党的知识培训3 559人次,参加考试2 942人次,在支部大会上进行陈述1 671人次,共确定农村入党积极分子275名。
利津县采取“三步公推、民主择优”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做法,充分体现了党在群众中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对解决发展党员中存在的根本问题、扩大基层组织民主和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不仅为农村党员发展开启了一扇公开、公平、公正的大门,极大地调动了群众向党组织靠拢的积极性,而且在党员群众中引起了强烈反响,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扩大了基层民主,提升了发展党员工作的群众认可度。整个过程下来,涉及的群众户数超过了80%,这不仅充分保障了群众的参与面,而且极大地调动了群众的积极性。二是创新了党员发展工作机制,解决了党员发展中的“少数人发展少数人”、支部书记“一言堂”“暗箱操作”等问题,从而保证了党员发展的质量。三是扩大了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把一批优秀人员吸纳到入党积极分子的队伍中来,为新农村建设储备了一批优秀的后备干部,为农村党组织增添了活力。
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先进性,不仅体现在党员发展、开展党的活动上,还体现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上。农村基层党组织只有不断加强组织建设、注重自身功能的实现、坚持对农村经济工作的领导,才能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为此,农村基层党组织还要善于把组织资源与农村经济资源对接起来,善于在农村经济制度与经济组织的变迁中推动经济的稳步发展,使农村基层党组织成为农村发展的优秀人才储备库和集聚地。山东省利津县采取“创新农村党员发展”“创建新型农民学校”和“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破壳'工程”等三大措施,“三位一体”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全面提高广大农村群众的综合素质,构建新型农业经营和管理体系,扩大了民主,壮大了集体经济,赢得了民心,探索出了一条新路子,对于充分发挥党员作用,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实现,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参考文献:
[1] 朱正平.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功能[J].党政论坛,2011(9):15-18.
[2] 陈宇宙.农村基层党组织角色、功能定位及其实现途径[J].长白学刊,2012(2):53-56.
[3] 邹庆国.探析党内关系异化的圈子文化之源[J].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15(5):51-57.
[4] 朱正平.农村基层党组织服务功能的强化动力与实现模式探索[J].中共成都市委党校学报,2011(5):24-28.
[5] 邹庆国.党领导依法治国的推进路向与制度构建[J].新视野,2015(2):64-70.
[6] 刘红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困境与进路[J].探索,2015(3):1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