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武
(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西安 710062)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党员志愿精神培育
丁武
(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西安710062)
当前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党员志愿精神培育之间具有高度的内在契合性,突出表现为内容的互通性、过程的实践性及价值的一致性。充分利用各级党组织自身所具有的凝聚力、战斗力等优势广泛开展党员志愿活动,可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供有效的工作载体。现阶段,加强党员志愿精神培育,应在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式、搭建工作载体、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下工夫,以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取得实效。
“两学一做”;志愿精神;党组织;党员;工作实效
按照中央要求从严从实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推动党的教育工作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大部署。笔者认为,深入挖掘、全面阐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党员志愿精神培育中蕴含的价值因素,实现两者的有机结合,对于创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方式、确保此项教育取得实效,进而增强党组织的感召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当代中国公共精神建设及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在我国,虽然带有志愿服务色彩的“慈善”观念很早就有,但真正意义上正式化、规模化的志愿服务则肇始于20世纪90年代。志愿服务所体现出来的志愿精神,实质上体现为个人或群体主动奉献社会、关爱他人、互帮互促的自觉意识和精神理念,是人们对和谐社会、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其内涵表述是“奉献、友爱、互助、进步”〔1〕。因其自身具有个体的理性自觉和自由平等的价值意蕴,志愿精神越来越被视为现代公共精神的一种样态,成为公民实现“公私关照”内心吁求和“爱国同构”精神归旨的现代载体和成熟表征。当前形势下,“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党员志愿精神培育相辅相成,前者是后者的基本路线和内在规定,后者是前者的重要载体和实现途径,二者都满足了当前中国政治文明建设的发展需要,助推了公民民主政治的践履和公共精神的凝练。具体来说,两者的内在契合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以人为本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基本价值取向。坚持以人为本,要求我们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始终树立以服务为主的理念,把服务群众和社会作为各级党组织的基本任务和开展工作的切入点,努力做到“党组织为党员服务,党组织和党员为群众服务”,把组织党员、服务党员、教育党员有机结合起来。志愿精神是一种基于道德感和博爱感的不图回报的精神,是一种强调自觉意识和责任意识的精神,而非受到行政命令或外在强迫的屈从。志愿精神还是一种互惠双赢的精神,它体现为志愿者付出了劳动和奉献,得到了经验、自豪或满足。在对广大党员进行志愿精神培育时,应注意他们之间的个性差异,在普遍关心、共性教育的基础上,把发展个性作为志愿精神培育的重要抓手〔2〕。因此,党员志愿精神培育的过程,就是各级党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以人为本理念具体实现的过程,从严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也是党员志愿活动深入持久开展的动力源泉。二者在内容上的互通性,要求我们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时,不能离开志愿活动这一载体,要从广大党员自身的实际需求出发,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具体实践与党员志愿活动的广泛开展紧密结合,使先进思想的激励作用和导向作用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过程中得到更加切实充分的发挥。
(二)过程的实践性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一个理论联系实际的过程,它是在不断总结党的建设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运用“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认识规律来推动工作运行的。如果不能应用于实践、不能为实践活动服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就没有实际意义。同时,“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也体现在党员志愿精神培育的过程中,是党建理论应用于实践、理论为实践服务的具体体现。实践性也是志愿精神培育的一个重要特征,志愿精神的培育过程、人的思想观念转化的过程,都必须依赖于实践。这一特点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党员志愿精神培育具有在实践中相互结合、相互促进的现实可能性。因此,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大力开展党员志愿精神的培育和弘扬,一方面丰富了各级党组织开展实践活动的手段,解决了空洞抽象的灌输教育与具有可操作性的实践教育“对接”时欠缺中间环节的问题,另一方面又为广大党员提供了深入社会、了解社会、自我推销的平台,有利于党员主体意识的发挥和个人价值的实现。近些年来,在各级党组织的精心组织下,在国内一系列大型活动及抗灾救灾期间,志愿者的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赞许,树立了令人赞叹的良好形象,使人们对志愿精神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也使志愿行动从原来临时性、节点性为主导的模式逐渐转变为日常大众化、深度专门化为主导的模式。
(三)价值的一致性
从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正式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至今,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已成为全党面临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将党员志愿精神培育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手段,有利于广大党员树立对国家、社会、集体和他人的责任感,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意义。在现实中,党员个体往往困扰于焦虑、困惑、悲观、忧虑、紧张等心理问题,这对于党的事业是十分有害的。志愿活动为广大党员提供了一种道德修养和品格锤炼的方法,有助于帮助他们保持内心平衡与精神自由的和谐统一,养成乐观健康的心理素质和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回归恬静淡然的自然生活,抚平躁动不安的内心世界,减少交往过程中的摩擦和冲突,建立美好和谐的人际关系。因此,党员志愿精神培育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价值体现方面具有一致性。
(一)培育党员志愿精神有利于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
广大党员是社会各个领域和各条战线上的精英分子,是“社会的良心”和“理性社会的最后堡垒”。从这个意义上讲,广大党员有着得天独厚的“先进性基因”。在志愿精神的内涵中,“奉献”体现了道德的先进性和崇高性要求,这是对社会中少数先进分子的道德要求,是社会道德建设的理想性目标。虽然现实社会中能达到这样高尚境界的个体不一定很多,但并不意味着这样的境界不存在,相反,它是社会中先进分子和全社会永恒的价值追求。“友爱、互助”体现了道德的广泛性要求,它符合社会多样化的价值追求,也兼顾到了人们道德追求的现实层面,鼓励人们积小善而成大德。对广大党员进行志愿精神和志愿行动教育,通过倡导关爱他人和公共利益的价值取向,引导他们以实际行动的积极效应感染他人,广泛地宣传并大力地弘扬最能表达优秀文化的社会价值观和民族精神,有助于树立一种全新的文化理念,促进社会公共精神的提升和先进文化的形成。因此,弘扬志愿精神理应成为各级党组织增强凝聚力、保持先进性的题中应有之义。
党的十九大报告描绘了一幅乡村振兴的壮观图景,并且指出,农业农村农民关系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乡村的城镇化正在经历着从“熟人社会”到“半熟人社会”的时代巨变,在此过程中很容易出现逐渐弱化的主体感和归属感,拥有更多选择机会的个体也需要更加内向化的道德力量来维持更好的生产生活秩序。乡风文明建设的道德目标,需要在时代变迁的背景下被进一步再诠释和再创造。
(二)培育党员志愿精神有利于彰显党组织的时代性
保持党员的先进性是时代的要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就是要把鲜明的时代要求和丰富的时代内涵贯穿于党的建设始终,引领广大党员主动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推动新发展。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我国社会发生深刻变革和人民物质生活日益丰富,民众关注的重点也发生了转移:由关注个人物质生活逐渐向物质以外的精神生活转移;由关注不断扩大富裕人群逐渐向依旧处于困境、需要扶助的人群转移;由过多关注个人利益的获得逐渐向整体和公共利益的诉求转移。这些时代大势,正是现阶段广大党员成长过程中必须认真面对和正确应对的现实问题。而志愿精神恰恰反映了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是时代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新形势下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志愿服务领域宽、渠道广,能够广泛动员社会资源,有效地弥补政府服务和市场服务的不足,有利于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和人际关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顺应时代要求,在各级党的基层组织和广大党员中大力培育和弘扬志愿精神,能够促使广大党员走出私人空间,关注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需求,将个人的成长进步与生产实践相结合、与人民群众相结合,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成为对社会、对人民更加有用的人。
(三)培育党员志愿精神有利于体现党组织的人本性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各级党组织必须“顺势而为”,从那些不合时宜的传统观念和工作套路中解脱出来,努力实现从全能型组织向枢纽型组织、从政治型组织向社会型组织、从垂直领导型组织向横向多元型组织、从重政治动员型组织向人文关怀型组织的深刻转变。要想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取得实效,各级党组织必须逐步转变传统党员教育中过分强调政治功能、道德灌输和教条约束,无视党员个体人格尊严、个性特点和兴趣需要的不良做法,在遵循党员成长规律的基础上,结合党员自身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个性教育。近年来,受社会竞争日益激烈、生活节奏加快、人员流动范围扩大、个体价值取向多元等因素的影响,广大党员特别是青年党员对于精神世界的向往和与外界交往交流的需求表现得愈加明显。而这种强烈的向往和需求,只有在党员表达志愿精神或参与志愿行动的过程中,才能更加有效地得到强化。正如亚当·斯密指出的那样,“人类社会的所有成员都处在一种需要互相帮助的状况之中……所有不同的成员通过爱和感情这种令人愉快的纽带联结在一起,好像被带到一个互相行善的公共中心”〔3〕。通过党员志愿精神的培育构建各级党组织人本化取向的德育模式,能够让广大党员将利他的、奉献的社会道德规范,由外在他律转变成内在自律,进而转变成一种行为习惯、生活方式和生存状态,把义务的“必须”转变成责任的“应当”,把责任的“应当”转变成现实的“力量”,从而真正实现德性建构的“应然”和“实然”的统一。
(一)创新工作机制,激发“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活力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扩大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充分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4〕。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一些地方和部门的党建工作表现出了一些不适应性,因此,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必须紧紧抓住体制、机制创新这个“牛耳”,服务于各级党政工作中心和大局,拓展视角、强化职能,不断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在广泛开展志愿活动过程中,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设置党支部、党员志愿服务小组,充分发挥这些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可以针对不同职业、阶层党支部的特点,找准志愿服务活动的重点,积极探索创新党组织的活动方式和工作方法,切实发挥基层组织的先锋模范作用。广泛持久地开展志愿活动,还能有效保持党组织逐年形成的特色和品牌,实现党建工作的创新与发展。志愿活动重在参与,不论能力大小,人人可为;不求贡献多少,皆是社会所需。每个党员在对社会贡献的基础上皆可得到自身价值的实现和满足,在每一次的志愿行动中既有一份劳动,也有一份收获,克服了“不平等”的情绪化的利他或利己倾向,有效激发了党员参与党的活动、组织生活的热情,使党的优良传统在党员志愿行动中得到了继承和发扬。实践证明,通过加强党员志愿精神的培育,使更多的党员参与到志愿行动中来,能够促进不同行业、阶层党员之间的交流,形成党支部之间相互竞争共同发展的良好态势,增强支部活力,使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增强,促进党组织的长远发展。
(二)改进工作方式,丰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内涵
当今我国正处在复杂的社会转型之中,千流激荡,百态纷杂。这就要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符合新的形势要求,紧紧围绕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实际,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努力使工作目标、工作思路、运行机制更加符合全面、协调、可持续的要求,形成与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党建工作新格局。
培育志愿精神,广泛开展志愿活动,可以丰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内涵。主要表现为:其一,彰显党组织紧密联系群众的工作原则。开展党员志愿活动离不开广大群众的支持,参与者要将党的群众工作原则贯穿于志愿活动的始终,以帮助群众解决面临的实际困难为出发点,以群众的欢迎程度和良好评价作为衡量党员志愿活动成效的标准。其二,有效提升党组织建设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各级党组织要制定相应的志愿者激励政策,着力完善以法律保护、政策支持、社会认可、技能培训和必要保障为内容的志愿服务保障机制,将一系列鼓励党员参与志愿服务的政策和措施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提高党员积极参与志愿活动的积极性。其三,充分发挥品牌党建项目的示范作用。可通过建立党员志愿服务先锋模范示范点,充分发挥示范点的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督促各级党组织对照示范点找差距、学经验、补不足,增加压力,形成你追我赶的态势,推动党建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示范点建设不是权宜之计,而是要在示范和亮点工作中,不断巩固传统优势项目,打造专业项目,使志愿工作更富广泛性和生命力。
(三)搭建工作载体,提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实效
明代著名的哲学家王阳明强调知和行是不能分离的,二者是统一的。新形势下,“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也要找准着力点,扩大参与面,提高实效性,增强凝聚力。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广大党员只有在与他人和社会的广泛交流和接触中,才能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才能更好地坚持和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而充分利用各级党组织自身所具有的凝聚力、战斗力等优势广泛开展党员志愿活动,可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供有效的工作载体,有利于促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取得实效。其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志愿活动有明确的活动目标,这是提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效性的根本。目标是一种指向,体现了事业发展的目的与效益,反映了党员和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普遍要求,使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具有实效有了现实可能性。二是通过开展党员志愿活动,可以检验党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效果。只要志愿活动的步骤、形式和方法具体可行,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的职责、任务明确且落实到位,志愿活动就可以按照既定计划实现预期目标,可在一定程度上检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效果。三是志愿活动的形式丰富多彩,活跃了党的组织生活,对广大党员有吸引力,有助于提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实效。
(四)加强队伍建设,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在对党员进行志愿精神培育过程中,培养和造就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相对稳定的党员干部队伍,是提高党员志愿服务水平、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具有实效的现实需要。具体来说,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对广泛深入开展志愿活动有助于从严从实搞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志愿活动作为一种精神层面的东西,是伴随着我国现代化的进程而产生的,并与当前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具有高度的契合性,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必须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模范践行志愿精神,在服务人民的实践中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良好风尚的引领者、社会和谐的维护者。广大党员只有通过参加志愿活动,深入社会基层,了解群众疾苦,才能心存敬畏、不为物役,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远离靡靡之音和灯红酒绿,让内心平静下来。二是要通过组建志愿服务团队这一新的组织形式,着力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为扎实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奠定坚实的基础。在组织建设上,要从有利于发挥党支部作用、增强团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出发,科学调整支部设置,努力探索在志愿服务团队中建立支部的新途径;在文化建设上,要强调团结协作、集成创新、宽容和谐、共同发展,把志愿服务团队建设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三是要采取“集中培训”与“个人研修”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专职、兼职党务工作者进行专门的理论教育和志愿服务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实现志愿服务团队素质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的整体提高。
〔1〕陶倩.当代中国志愿精神的培育研究〔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28.
〔2〕王焕清.志愿行动与文明社会建设〔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22.
〔3〕亚当·斯密.道德情操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105.
〔4〕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N〕.人民日报,2012-11-18(1).
责任编辑冯耀明
D261
A
1009-1203(2016)04-0046-04
2016-06-05
丁武(1984-),男,甘肃榆中人,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讲师,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国现代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