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启尚 张 军(湖南省戒毒管理局)
对戒毒教育专业化的思考
曾启尚张军(湖南省戒毒管理局)
戒毒教育工作在经历较长时期的尝试摸索后,站在科学理性的高点,提出了教育专业化命题。教育专业化是一个涉及面广、要求高、实现难度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具有自身独特的客观规律和内在要求,必须从全新视角来认识和把握。笔者怀着抛砖引玉的想法,提出一些肤浅观点,供同仁参考。
所谓教育,顾名思义即教人育才。传统的观点认为,教育是教化培养人的活动,是教育者培养被教育者认知、行为的活动。从教育的本质来界定:“教育是一种对学习的引导和服务活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教育的最新定义是:“教育是导致学习的、有组织的和持续的交流,是一种旨在满足学习需要的、有组织的、系统的活动。”教育对人和社会具有多层次、多方面的功能。从教育功能的基本层次来划分,可分为本体功能和社会功能。本体功能即教育对人的发展功能,是对个体身心发展产生作用和影响的能力;社会功能即教育对社会发展的影响和作用,特别是对社会政治、经济、科技与文化等方面产生作用和影响的能力。从教育功能的性质来划分,可分为正性功能和负性功能,正性功能即教育对人和社会产生正面、积极的影响和作用,负性功能即教育对人和社会产生负面、消极的影响和作用。所谓专业化是指在认知掌握事物客观规律的基础上,沿着专攻内行的途径,采用最佳方法,推进事业快速发展,取得最好工作效果。教育专业化是指在认知掌握教育客观规律的基础上,以最内行、最有针对性的教育方法,推进教学交流活动的开展,充分发挥教育对人和社会的正面积极作用(即正性功能),遏制减弱教育对人和社会的负性消极作用,取得最好的教学效果。那么,戒毒教育专业化则是在充分认知戒毒教育客观规律的基础上,适应国家对戒毒教育工作的客观要求,针对成瘾本质问题采用新颖科学的教育矫治方法,充分发挥教育对戒毒人员的正面积极影响作用,有效遏制教育对戒毒人员的负性消极影响作用,改善戒毒人员认知、观念、行为状态,提高教育矫治质量,为推动戒毒事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发挥更好效能。
戒毒教育工作,经过十多年的演化发展,形成了独特体系,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客观地存在不少局限和缺陷:
一是教育理念滞后。仍停留在原有认识和经验的层面上,没有跟上教育矫治对象的变化和现实形势变化的步伐。
二是教育地位弱化。因受思想认识不足、经费保障困难、工作导向偏差等原因的影响,教育矫治工作始终未能摆上应有的主导位置,轻教育矫治的现象始终存在。
三是教育内容陈旧。目前,针对戒毒人员的教育内容新颖实用性欠缺,脱离现实需要,更缺少涉及戒毒人员问题行为产生根源的分析与矫正的内容。
四是教育矫治方法单调。从形式来看,仍以说教式、灌输式被动教育为主,缺少参与式、互动式主动需求教育;从方法来说,仍延续着多年来形成的课堂教学、媒体宣传、个别谈话、社会帮教等教育方法,而心理咨询、行为矫治、认知教育、需求教育、社会适应训练等新型教育矫治方法应用不深入。
五是教育质量评估模糊。至今,全国戒毒系统未建立一个专业、科学、实用的教育矫治质量评估体系,教育质量的好坏不能实行客观量化评价。
经过深入分析,戒毒教育专业化的内在要求和特征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教育理念朴实新颖,具有前瞻性。理念对人的行为起着导向作用。戒毒工作应确立什么样的教育理念,是一个首先必须解决的问题。根据当前戒毒工作肩负的职责和实际情况,要求确立朴实新颖、具有前瞻性的教育理念。所谓朴实就是要根据事物的内在要求和外在条件,确立切实可行的工作思路,切忌好高骛远,脱离实际;所谓新颖就是要摈弃陈腐保守的观念,敢于标新立异,创出新意;所谓前瞻性就是要克服认识的滞后性,跟上事物发展变化的步伐,形成正确预见,引导事业超常发展。具体来说,应逐步确立以下理念:一是教育兴业理念,也就是把教育放在事业的主导地位,通过教育来促进事业兴旺发达。就一个国家来说就是教育兴国,就一个戒毒所来说则是教育兴所,只有确立了这样的理念,才可能真正把教育矫治工作放在戒毒工作发展的主导地位,才有可能真正促进教育矫治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二是服务大局理念,即把戒毒教育矫治工作融入国家和谐稳定发展大局,根据大局的需要开展教育矫治业务,通过抓好吸毒成瘾问题行为的教育矫治,减少吸毒人员对和谐稳定的负面影响,达到为国家和谐稳定发展大局服务的目的。三是客观实用理念(教育社会化理念),即遵循客观规律,吸纳好的教育思想,按照社会对戒毒工作的客观要求,围绕社会化目标开展实效性教育业务,促进被教育者有效社会化,提高实际教育效果。既注意吸收整体教育的正确教育思想,又坚持实际致用的思路,形成自身促进再社会化的教育特色。如吸收国民教育“经世致用”的思想,确立戒毒教育工作以矫治成瘾行为、减少社会危害为主的思路;吸收“人伦格物并重”的思想,确立戒毒教育工作既重视思想道德教育,又注重培养社会生活技能的思路;吸收“传习与创新结合”的思想,确立戒毒教育工作既继承好的传统教育方法,又引入创立新的教育矫治方法的思路。最终,有效促进戒毒人员顺利再社会化。四是以人为本理念,即在教育活动中贯彻“为了人、依靠人、调动人的主观能动性”的人本思想,坚持以被教育者为重点,满足被教育者的学习需要,充分调动教育者和被教育者双方的积极性,变被动灌输教育为主动寻求学习,提高教育矫治效果。五是综合教育理念,即吸收全面教育的思想,充分利用可用教育资源、手段开展全方位的、分层次的综合性教育,实现教育资源的综合利用——充分利用所内和社会的教育资源,既充分发挥戒毒民警的主导作用,又积极利用社会专家的智慧;教育手段的综合实施——将戒毒中的管理、教育、咨询、医疗工作进行有机整合、演化成教育手段,并注意吸纳其他新型教育手段;教育形式的综合采用——在原来教育形式的基础上,引入一些切实可行的新颖教育形式,最终达到良好的综合效果。六是全程教育理念,即坚持终生学习的思想,将教育矫治工作贯穿于戒毒工作的全过程,渗透于各项业务工作之中,积极开展戒毒回归人员的后续照管和跟踪帮教,使教育矫治工作向社会拓展,发挥更长期更有效的教育作用。
(二)教育目标客观实际,具有层次性。当前戒毒教育矫治工作的目标是“使戒毒人员成为戒除毒瘾的守法公民”。这一目标明显不同于其他类型教育的目标,这是由戒毒工作的教育方针、教育对象的特殊性决定的。在探索教育专业化和提高教育矫治质量的今天,我们必须科学理性地建立戒毒教育矫治目标体系,应在“使戒毒人员成为戒除毒瘾的守法公民”这一较原则或较高层次的目标下,进一步设定一些不同层次的目标,如学习掌握相应知识技能,传授内化主流价值观念和社会规范;改变社会认知、改变生活态度、改善社会适应能力;减少问题行为发生频率,减轻社会危害等,从而建立一个恰当的、具有层次性的教育矫治目标体系,使之更趋于客观实际,更有利于促进教育矫治工作的实施与评价。
(三)教育内容合理实用,具有针对性。戒毒教育内容应根据教育目标、教育对象及其问题行为产生的主要原因来设置。按传统的观点来看,戒毒人员违法犯罪行为产生的主要原因是思想道德败坏、法制观念淡薄、文化知识贫乏、谋生能力低下及行为修养不良,在以往的教育中,主要纳入思想道德、法律法规、文化知识、职业技能及行为规范教育的内容。但随着社会问题行为研究的深入,人们发现吸毒人员发生违法吸毒行为的主要原因不仅限于上述因素,还有更深层次的因素,如个体的社会认知、价值取向、生活态度、社会适应、心理状态、需求的定位与实现途径选择等因素。因而,教育内容应增加自我认知、社会认知、社会适应、心理调适、危机应对及需求调节等内容,并针对不同教育对象产生违法犯罪行为的主要原因,制定不同的教育方案,确定教育的主要内容。
(四)教育方法科学可行,具有实效性。教育专业化的关键是教育方法科学化。应在原有教育方法的基础上,引入一些科技含量较高的新型教育矫治方法,并努力促进这些新型教育矫治方法在戒毒教育工作中得到全面推广应用,使之发挥更好的实际效果。针对吸毒成瘾人员的错误需求选择和依赖行为,引入科学的认知教育、需求教育、危机应对教育、降低危害教育和健康生活方式教育,并引入有效的行为干预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方法。通过这些新方法的应用,使戒毒人员转变思想观念、矫正错误认知、消除不良心理、增强适应能力、改变成瘾行为,从而不断提升戒毒教育工作的科技含量,提高教育矫治质量。
(五)教育效果评价量化准确,具有客观性。教育矫治质量评价既是衡量教育矫治效果优劣的必要措施,又是提升教育工作质量的手段。应着手建立一个客观科学的综合性量化评价体系。从评估体系的整体结构来说,包括两大考核类别和四方面诊断评估内容:两大考核类别是指戒毒场所教育矫治实施情况和戒毒人员教育矫治效果两方面类别;四方面诊断评估内容包括生理脱毒、身心康复、行为表现、社会环境与适应能力的评估,其中生理脱毒、社会环境与适应能力评估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评估,身心康复、行为表现评估采取定量的方式评估。从评价体系的考评要点来说,戒毒场所教育矫治实施状况评价包括教育设施、制度、队伍建设情况,教育经费、师资、时间保障情况,教育计划、组织、完成情况、新教育方法引入、推广、应用情况等要点;戒毒人员教育矫治效果评估包括戒毒人员思想转变、接受戒治、现实表现等基本状况,认知、态度、情绪、行为改善情况,出所后再社会化和操守情况等要点。就评价的方法来说,可采用三种考评方法结合进行:一是量化检查评估,即设定量化考核方案,规定各项评估内容的量化分值,进行逐项计分评估;二是量表测试评估,即研究制定心理行为测试量表,通过量表测试方法来量化评估;三是生理检测评价,即采用生理体能医学检测方法,来检测生理体能改善情况。就评价的指标设定来说,有些内容可直接用百分制量化评定,有些内容宜用覆盖率、完成率、改善率等百分率量化评定,有些内容则用量表测试得分评定,最后按设定的整合方案,将多方面不同的指标整合成“教育矫治成效指数”。最终,形成科学实用的综合性量化评价体系,提高教育矫治质量评估的客观可信度。
戒毒教育专业化的推进既不能只停留在理论研究的务虚层面,也不宜局限于教育形式改良的操作层面,必须在新观念、新思维引导下,全面开展教育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着重解决以下几个主要问题,实现教育理论与实践双重突破。
(一)切实确立教育工作的主导地位。戒毒教育工作贯穿于戒毒康复工作的始终,是戒毒工作的核心业务。要实现教育专业化,首先必须从多方面着手确立教育工作的主导地位: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教育矫治工作摆上戒毒工作的首要位置,使戒毒工作围绕教育人、挽救人这个中心任务进行。二是加大教育经费保障力度,从财政保障方面确立教育工作的主导地位。三是正确处理教育矫治与其他业务工作的协同关系,既要树立各方面业务工作为教育矫治中心任务服务的思想,为教育矫治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前提条件;又要促进教育融入其他业务工作中去,促进其他业务工作顺利开展,并发挥出更好的教育作用。
(二)理性定位教育者、被教育者及两者关系。教育的一切活动都是通过教师与学生的相互交往关系进行的。理性定位教育者与被教育者及两者关系,是科学组织教育活动的前提,尤其对于负有特殊教育使命的戒毒教育工作更应妥善解决上述问题。
就戒毒教育工作来说,戒毒人民警察(尤其是其中的专职教师)是特殊园丁,其既具有一般教师传道、授业、解惑的职责,又负有特殊的执行法规、矫正不良行为、改变错误认知的职责;既是戒毒人员学习的引导者、指导者、辅导者,又是戒毒人员不良行为的矫正者、管理者。戒毒人员既是有待矫治的违反主流文化和社会规范的行为越轨者,又是有待教化的自我发展迟缓、社会适应不良的心理异常者,还是有知识、技能、经验学习需求的特殊学生。戒毒人民警察与戒毒人员既有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又有教师与学生的关系。在执法管理领域,应严格依照法规来确定两者关系;在教育领域中,应依照教育规律来确定两者关系。戒毒民警应转变观念,转换角色,不仅充当戒毒人员的执法管理者,又充当戒毒人员不良认知行为的教化者,还充当戒毒人员知识、技能、经验的传授者;同时,还要引导戒毒人员正确认识自我身份,既是受到法律管束的违法者,又是客观存在心理缺陷的不成熟者,还是知识、技能、经验贫乏的学生。
(三)正确把握戒毒教育工作主要职能。正确把握教育工作职能是提高教育工作实际效果的前提。就整个社会教育来说,其功能不外乎个体发展与社会发展两方面,个体发展功能包括个体社会化、个体个性化及个体享用;社会发展功能则包括经济功能(教育对社会生产力与社会经济的影响)、政治功能(体现在培养治国人才、培养合格公民及传播主流思想意识和价值观上)、文化功能(体现在教育对发展价值取向、发展政策制定、发展行为选择的影响)。
戒毒机关作为一个特殊教育机构,应针对戒毒人员存在的主要缺陷(即教育需求)来确定主要职能。戒毒教育的主要职能应放在促进个体再社会化、增强个体素质、传播主流价值观念、培养合格公民上。在促进社会化方面,应把握引导内化主流文化观念和社会规范、培训社会生活技能、教会承担社会角色、提高社会适应能力等要点;在增强个体素质方面,应把握提高个体文化素质、引导认知自我、矫正异常心理、调动个体潜能、强化戒毒动机等要点;在传播主流价值观念方面,应把握传授主流思想意识,教给正确价值取向、教会正确认知与实现合理需求等要点;在培养合格公民方面,主要应把握诚信守法、自尊操守、勤劳自立等要点。以促进其思想成熟、素质提升、摆脱毒瘾、坚持操守。
(四)努力提高戒毒民警的教育业务水平。戒毒机关要提高教育矫治质量,必须下大力气提高戒毒民警的素质和教学技能。
一要加强民警思想品质修养。只有作为教育者的民警自身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才能真正展示自身的人格魅力,成为戒毒人员学习的表率,才会真正发挥潜移默化的引导作用。
二要转变民警的教育理念。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师生观,明确戒毒教育的价值和目的,转换自身角色,由生硬的训导者变为热心的关爱者、由教导者变为辅导者,才有利于消除民警与戒毒人员之间客观存在的心理隔膜,促进两者互动、沟通、认同,增强戒毒人员接受教育的顺应性。
三要提高民警的综合知识水平。使民警不但能传授文化知识,又能传授观念、价值、经验等社会知识,还能传授生活态度、应对方式、谋生手段等生活技能。
四要加快民警队伍专业化建设。根据特殊矫治对象的教育需要,通过岗位培训和引进人才方式,加强专职教师、心理咨询师、培训技师队伍建设,优化戒毒民警队伍结构,提高民警常规教育、心理矫治、生活技能训练的专业水平,促进民警由管束说教型向科学矫治型转变,逐步实现戒毒民警队伍的专业化分工,真正建立一支适应戒毒需要的专业化民警队伍。
(五)积极引进新型教育方法和手段。实现教育专业化的关键是教育方法创新。戒毒教育工作应根据当前工作的实际需要,通过多种途径,采用继承、引进、创新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引入新型教育矫治方法手段。一方面,应根据戒毒人员矫治的需要,引进认知教育、需求教育、情感教育、降低危害教育、危机应对教育、健康生活方式教育等教育方法,引进心理咨询、认知行为疗法、系统脱敏疗法、替化疗法、家庭疗法、生活技能训练等心理行为康复矫治方法,并在应用实践中,进一步改良整合,形成具有推广价值和可操作性的新型教育矫治方法体系。另一方面,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成果,引入一些新型教育手段,如可利用现代通讯传媒技术,引入电视教学、多媒体远程教学、电话咨询、网络咨询等教学手段,以放大有限教育资源的作用效能。同时,还应积极引入社会专家学者的智力资源,邀请大学与研究机构的专家教授,就戒毒教育中的重点难点课题,开展专题讲座,利用专家的智慧解决戒毒教育的疑难问题,弥补戒毒系统专业人才缺少的不足。
(六)准确选定教育专业化的突破口。教育专业化不是泛泛而谈的务虚口号,必须在戒毒工作的具体业务中着陆实施,教育专业化也不能不切实际地四面开花、齐头并进,必须在重点难点工作中首先突破,而后才可能以点带面,逐步推广。戒毒教育专业化应走重点突破、分步推进的道路,并且必须紧紧围绕涉及吸毒成瘾本质问题的重点、难点、焦点课题,选准探索突破口。根据戒毒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肩负的使命,将戒毒教育专业化的突破口选在认知教化、需求引导、价值观重构、心瘾弱化、行为改变等方面,按照教育客观要求,确立教育新理念,引入教育新方法,提高教育水平,增强教育效果,取得重点突破。在此基础上,总结戒毒教育经验,形成可复制的成果,在全面教育工作中推广应用,逐步推动戒毒教育工作全面专业化的进程。
(责任编辑张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