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珊珊
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吕珊珊
2015年以来,山东省昌邑市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推动政府职能向提供优质公共服务、营造经济发展宽松环境转变,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完善审批服务机制。一是做好下放事项的承接工作。指导相关部门单位对上级政府下放的139项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规范,科学设定办理环节,再造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建立项目明确、流程清晰、职责到位、运转灵活的审批服务链,确保下放事项接得住、用得活、管得好。二是推进“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整合全市政务服务资源,涉及业务466项,行政审批事项进驻率达92.5%,实现了“一门对外、一表受理、一窗办理、一网运作、一口收费、一次办证”。结合政府机构改革,为6个部门新设审批服务科,为21个部门加挂审批服务科牌子,对其余具有审批职能但不具备单独设立审批服务科条件的5个单位,明确1名工作人员为审批专员,专职做好审批服务工作。
(二)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健全“四机制、一通道、一超市”审批服务体系。一是建立投资项目集中受理机制,发改、经信、规划、建设等部门的投资审批项目集中受理,切实解决不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的问题;建立并联审批机制,由发改、国土、规划、环保等14个部门对固定资产类项目实施并联审批,审批效率提高了30%;建立基本建设项目模拟审批机制,依据“自愿申请、高效运行、内部运作”的原则,由审批窗口提出模拟审批意见,节省了企业时间成本,提升了审批效率;建立企业设立一表制办理机制,将企业设立登记纳入“一表联办、并联审批”范围,切实解决市场准入环节部门互为前置、条件交叉、相互制约、串联运行等问题。二是建立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对进入“绿色通道”的项目进行集中咨询论证,强化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并联审批、专人督办等服务,“绿色通道”比正常程序办理提速50%以上。三是建立中介超市,即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组织17家中介企业进驻,制定中介服务管理协议和评议办法,为企业集中提供工程咨询、项目报告编制、评估与测绘、验资与审计、工商代理、会计代理等中介服务。
(三)建立落实权力清单制度。一是全面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目录。2014年编制了全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事项由最初的311项压减为245项,并向社会公布。2015年对现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规范,确保每项保留实施的审批事项都有严格的法律法规依据。在承接上级政府下放事项基础上,目录规范为272项。二是编制公布部门权力清单和服务清单。市直部门的权力清单和服务清单事项,经过精简合并后,保留权力事项3680项、服务事项604项。三是建立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完成37个部门、单位的责任清单编制、审核工作,共涉及主要职责297项,具体责任事项1261项,追责情形1284项,部门职责边界67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383项,公共服务事项112项。2015年7月底以政府文件公布,同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机构编制网对外公布并接受社会监督。
(一)思想观念滞后,部分人员对简政放权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在行政审批工作中,在个别部门,从办理审批事项的基层工作人员到部门领导,仍然把行政审批当成一种权力,一定程度存在扩大自身审批职权和范围的想法,以人为本、简政放权的理念还没有完全树立起来。
(二)部分干部综合素质不高,服务效率低下。自中央、省控编减编政策实施以来,部分单位存在超编、人员老化等现象,新生力量得不到及时补充。特别是近年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力度逐步加大,对工作人员业务及学习能力要求提高,部分单位干部综合素质跟不上改革步伐,对下放事项研究不深不透,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办事服务效率。
(三)个别政府部门不能严格按权力清单制度用权,影响政府公信力。目前权力清单制度已基本建立并向社会公布,但在利用权力清单推进政府部门“按单行权”、“按单履职”过程中仍面临诸多问题亟待解决。集中表现为个别部门对权力清单制度定位不清、专业人才紧缺、追责机制不完善、观念转变不到位等,这些都成为群众对政府部门办事效率满意度不高的原因。
(四)行政审批中介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部分中介组织行政化色彩明显,政社不分、管办不分、责任不清等问题依然存在,还不具备有效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能力。同时,有的中介组织收费标准和收费行为不规范,或多或少依附于行政权力开展服务,有的还带有某些垄断性、强制性。
(五)承接转移下放审批事项制约多,监管不到位。有些审批事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而基层在人员业务素质和编制、必要的设施设备配套等方面,达不到承接相关审批事项的要求,承接难度较大。一些部门职能转变不到位,管理观念滞后,把主要精力放在事前审批,对后续监管措施落实不力。
(一)转变观念,营造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氛围。面对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后衍生出的一系列发展问题,牢固树立改革思维,继续做好政府权力“瘦身”,将简政放权作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当头炮”、“先手棋”,真正为市场松绑,激发企业的活力。同时以提高政府效能为抓手,转职能调结构,加强对审批人员的管理和培训,规范体制机制,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二)提高审批队伍综合素质。一是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原则,对人员过度老化的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在人员调配上给予适当政策扶持,人员调整时优先考虑,逐渐充实审批一线骨干力量。二是鼓励通过内部挖潜整合现有编制资源,因事设岗、按岗定人、人岗相宜,创造公平、平等、竞争的用人环境,建立一套能上能下、随时调整、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干部管理模式。三是围绕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针对下放过程中出现的普遍性、综合性、代表性等问题,适时以专题培训等方式全面提升审批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技能。
(三)加强下放审批事项监督管理。加强对调整和下放审批事项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好《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完善责任追究及倒查机制,充实监管力量,创新监管方式,放管结合,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强化部门之间的配合、协调衔接,理顺行政审批体制,特别是对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要加强后续监管,健全相关制度,使政府转变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四)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中介市场管理。按照“依法管理、市场导向、规范运作、提速提效”的原则,建立公平公正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充分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开放中介服务市场,严格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和收费标准,提高服务水平和人员素质。同时,加快建立以执业信用档案、实施等级评价制度、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为重点的监管体制,逐步形成公开公平、竞争有序、收费合理、服务高效的中介服务市场秩序。
(作者系昌邑市委副书记、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