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光贵
从十六大到十八届三中全会党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探索历程
蒋光贵
摘要:从十六大到十八届三中全会,党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探索经历了一个过程:非公有制经济从合法到政治地位平等;从政治地位平等到法律上平等保护、经济上平等竞争;从对非公有制经济进行鼓励、支持、引导到激发其活力和创造力。从这个过程,我们看到,党的认识不断深化,改革思想更加彻底,政策更加具有合理性和针对性。这些必将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大发展。
关键词:党;非公有制经济;探索
中共十五大报告中第一次明确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 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宪法修正案写进了“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法律上明确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新世纪以后,党对非公有制经济又有了新的探索。
2002年,党的十六大再次肯定了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将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统一起来。大会报告强调“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不能把这两者对立起来。各种所有制经济完全可以在市场竞争中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1]从辩证法来看,公、私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二者相互联系、相互存在,不能截然分开。十六大真正贯彻了这个思想。十六大获得这个认识的主要原因在于:第一,对新的社会阶层人员的身份有了正确的认识。大会指出: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新的社会阶层,他们“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2]从积极的态度来看待他们,这是一个重要的态度和价值取向。第二,改变了对单纯按财产的多少评判人们真正上先进与落后的标准。大会正确地认识到:“不能简单地把有没有财产、有多少财产当做判断人们政治上先进和落后的标准,而主要应该看他们的思想政治状况和现实表现,看他们的财产是怎么得来的以及对财产怎么支配和使用,看他们以自己的劳动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作的贡献。”[3]改革开放使大家富起来,不能再简单地用贫富标准判断政治上先进与落后,而是看这些人的财产的合法性以及对社会贡献的大小,这既符合小康社会目标,又充分体现了与时俱进的要求。第三,吸收新的社会阶层中的先进分子入党。十六大指出:“要把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经过长期考验、符合党员条件的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增强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4]
党的十六大取得上述认识成果,除了看到非公有制经济的积极作用之外,还与这一时期党对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的理解提高有关:
一是懂得了科学对待马克思主义的重要性。江泽民指出:“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态度。从我们党的历史看,处理好这个问题十分紧要。”[5]无论是革命,还是建设,党的历史充分说明,当我们教条地、误解地对待马克思主义,革命或建设就会遭到挫折,甚至失败;当我们科学对待它的时候,革命或建设就会走向胜利。
二是懂得了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关键是要努力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党中央认识到 “看我们是否真正坚持了马克思主义,关键看是否能运用它来解决中国面临的实际问题,推进党的事业发展。解决的问题越多,就运用得越好。”[6]
三是弄清了认识活生生的现实是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前提条件。党认识到,经过改革开放的发展,我们的建设发生了很大变化,党员、干部、群众的生活也发生了很大变化,“要充分估计这些变化带来的影响。离开了活生生的现实,还用几十年前甚至一百多年前的观念来套现实社会的发展,是绝对行不通的。”[7]
四是对理想和现实的统一要有科学的理解。共产主义是我们的理想,“但是,必须明确,党的最高纲领必须通过完成各个阶段的奋斗目标来实现,必须由一个一个实际步骤来达到。如果看不到这一点,不坚持这样做,就容易犯错误。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党是有不少教训的。”[8]因为“对遥远的未来,不可能作具体的设想和描绘,也作不出来。过去,我们作过多种描绘,其实都是肤浅的、简单的,不仅不利于全党同志坚持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反而使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对共产主义的理想产生了疑惑和动摇。”[9]做好现实各方面的工作,不但不会丧失远大理想,恰好在为理想而奋斗。“以切切实实的行动实践着与最高纲领相联系的现实要求。”[10]
五是要从对马克思主义的错误的和教条式的理解中解放出来。“我们现在搞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很多问题的研究,不能简单地套用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研究当时资本主义社会而提出的概念。就是对当代资本主义,也不能简单地套用十九世纪时期的概念。”[11]
正是基于上述认识,十六大强调:“对为祖国富强贡献力量的社会各阶层人们都要团结,对他们的创业精神都要鼓励,对他们的合法权益都要保护,对他们中的优秀分子都要表彰,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12]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认识又有了飞跃。三中全会指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13]“组成部分”主要侧重于事物的结构,结构中主要或者说最重要的部件不可少,但次要部件是可以没有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事物结构中不可少的部分。说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了它是不可少的。从组成部分看问题,侧重于事物的量。而且,它隐含着强调组成部分之间的区别。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经济“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其中的“重要基础”,这是第一次写进报告,这意味着非公有制经济并不是我国经济社会之外的力量,并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异己力量,而是与公有制一样,是基础,而且是重要基础。强调“基础”,这是从事物的质的角度强调了事物的性质。这个认识,比过去任何时候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认识都要本质,都要深刻,因为,这个认识打破了人们过多地注意所有制问题,而是引导人们注意事物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来看待事物的,也就是要引导人们关注非公有制经济本身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来评价非公有制经济。这就从根本上打破了存在的公有制优越、非公有制不优越的先入之见。一种所有制是否优越,关键看它在特定时期对经济社会的作用来定。因为,真理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事实上,十八届三中全会正是这样看问题的。三中全会指出:“非公有制经济在支撑增长、促进创新、扩大就业、增加税收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14]三中全会强调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我国经济社会的重要基础”的认识,既体现了唯物辩证法思想,也深刻体现了历史唯物主义思想。
党的十六大指出:“放宽国内民间资本的市场准入领域,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采取措施,实现公平竞争。”“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15]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16]这里提出了两个“平等”,一个是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在法律上一样要受到保护。另一个是“经济平等竞争”。 基于这个认识,大会提出了要“推进公平准入,改善融资条件,破除体制障碍,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17]
党的十八大认识到,深化改革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必须更加尊重市场规律”。[18]大会进一步提出:“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19]
为了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为了激发社会活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从法律上平等保护、经济制度上促进平等竞争方面作了理论和制度上的深化:
一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市场经济有不同的利益主体,市场经济的最重要的特征之一就是主体的平等性,没有这种平等性,就没有真正的市场经济。各种所有制有自己的财产权和经济产权,有自己的合法利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决定》强调:“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20]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代表了不同的利益主体,如果不保护产权,就不可能有健康的市场经济。产权制度的最主要功能在于降低交易费用,优化资源配置。完善产权制度,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这就必然要求在生产要素的使用、参与市场竞争等方面做出规定。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国家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21]当前,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遇到的难题,大都直接或间接与产权问题有关。产权是一个古老的概念,也是一个发展的概念。在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时期,这一法律意义上的产权概念已经日益深化,其含义比原来宽泛得多,它更侧重于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理解和把握,侧重于对财产实体的动态经营和财产价值的动态实现,它不再是单一的所有权利,而是以所有权为核心的一组权利,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支配权等。现代产权制度的基础就是产权主体归属明确和产权收益归属明确。这就要求权责明确、保护严格。在此前提下,才会出现流转顺畅以及财产权利和利益对称的状况。没有这些健全的制度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就不可能与公有制经济在法律上得到平等保护、经济上平等竞争。十八届三中全会的上述规定,无疑会大大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二是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党的十六大以代表大会的形式提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问题。党的十七大提出“以现代产权制度为基础,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22]提出以现代产权为基础,又进了一步。除了提出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系统地阐述“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思想:第一,突出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地位。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23]这种认识还是第一次。这为今后完善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找到了着力点。第二,充分看到了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重要作用。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24]混合所有制有利于盘活国有资产,也为政企分开创造了产权条件,为资金大规模聚合以及生产要素的最优配置提供了条件。同时,在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法律保护的条件下,混合所有制也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第三,三个“平等”使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平等地位思想具体化系统化。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25]这三个“平等”相互联系,相互存在,相互影响。如果没有存在和发展的权利,就不可能有机会;机会的实现又离不开权利,没有权利,也就剥夺了机会的实现;如果只有权利和机会,没有规则,权利不成其为权利,也就会丧失机会,而规则的功能又要通过机会和权利的实现才能体现出来。只有坚持三个“平等”的真正统一,非公有制经济才能取得与公有制经济的真正平等。党的十八大提出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是从维护全社会公平正义角度讲的,而十八届三中全会讲的三个“平等”,专门是为“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讲的,不能不说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这从过去十几年混合制经济的发展来看就知道三个“平等”的重要性。过去十几年混合制经济,行政性重组明显,国有股东处于强势地位,他们有雄厚的资源,银行贷款便利,同时,某些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国有股东不能得到有效的制约,甚至有些国有企业对某些产业有实质上的产业控制权。法人治理体系也不完善。这种情况,并不利于国有经济的发展,也不利于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只有坚持三个“平等”,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才能真正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正是出于这样的深刻思考,三中全会提出:“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鼓励有条件的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26]这三个“鼓励”无疑是对非公有制经济在发展混合制经济中地位、重要作用的肯定,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更广大的空间。
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是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的基本经济政策之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理论上和体制机制上进行突破,进一步提出了“激发非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和创造力”的思想。
(一)政策上不断落实鼓励、支持、引导的基本经济政策
十六大指出:“要形成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和创业机制,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以造福于人民。”[27]
党的十六大后,为了发展非公有制经济,2005年2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2009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2010年5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这些《意见》拓展了非公有制经济的经营范围、进一步解决其融资困难问题、进一步提供法律和政策方面的服务等。这些努力,促进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二)理论上进行突破,第一次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私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近年来所面临的体制问题、成本上升、税费过高、融资难、招工难等问题仍未得到较好解决。为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的思想,并进行了理论突破,全会第一次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认识的深化。邓小平同志曾经提出计划和市场都是发展经济的手段,在当时大大解放了人们的思想,极大地指导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党的十五大提出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党的十六大强调“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党的十七大强调“从制度上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党的十八大强调:“更大程度更广范围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可以看到,党对市场的重要作用的认识越来越深入,视野越来越开阔。但是,很明显,直到十八大,我们的意识里,在“基础作用”之上还是有政府作用的。问题不在于该不该有政府的作用,关键的是,政府作用的程度、范围、频率等这些问题,我们的认识一直是不够清晰的。在实践中,政府直接干预、过多干预,一些国有企业不同形式的行政垄断的存在等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是一个重大的理论突破。它实际上向我们提出了从广度和深度上改革的巨大任务。从广度上讲,它要求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加强民主政治制度建设、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等。从深度来说,每一方面都须要与市场经济相适应而进行深化改革。
(三)体制和机制方面进一步深化改革
为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十八届三中全会对经济体制和机制进行了前所未有的深化改革:
一是直接破除有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种障碍。如,“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具体办法。”[28]又如,“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29]“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30]
二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破除各种形式的行政垄断。”[31]要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决定》指出:“国有资本继续控股经营的自然垄断行业,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32]政府定价是有的,但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在这些环节,还要提高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的监督。
三是营造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的外部环境。加快完善市场体系,强调要“着力清除市场壁垒,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33]要“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34]要“打破行政主导和部门分割,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技术创新项目和经营分配、评价成果的机制。”[35]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方面,要“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中央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36]等等,这些有利环境无疑会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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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讯)
作者简介:蒋光贵,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党史教研部副教授(邮政编码 650111)
中图分类号:F121.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6359(2016)02-002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