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探析

2016-02-11 16:05殷辂
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 2016年3期
关键词:惩戒诚信信用

殷辂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研究所,河南郑州450002)

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探析

殷辂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研究所,河南郑州450002)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是单纯的市场秩序问题,而是社会治理的题中之义,同时它必须建立在人的自觉性基础之上。目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存在驱动力不足、诚信教育体系不完备、征信系统条块分割、惩戒和激励机制不健全、政府失信等问题。在全面推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应落实协同治理理念,在重点突破的基础上,分层次解决问题。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策

社会信用体系是一种社会机制,整合社会和市场力量,形成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社会环境,旨在净化经济和社会环境,提高社会信用水平。全面推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仅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内在要求,而且是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的题中之义。

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1.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驱动力不足。社会信用体系的形成需要政府的推动、社会力量的参与和信用服务市场的培育,但目前这三种驱动力均显不足。第一,政府推动不力。有些地方政府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认识不够,思路不清晰,制度建设严重滞后。第二,社会参与度不足。多元治理理念尚未落实,社会信用意识缺失,社会组织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脱节的问题时有存在。第三,信用服务市场培育受到外在因素的制约,并未真正形成。以河南省为例,目前河南省信用服务机构只有60多家,远未达到最基本的水平,并且其生存空间受到挤压。

2.信用教育体系不完备。如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没有公民的内在自觉性而仅仅依靠信用记录和评级,就不能真正形成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公民的内在自觉性有赖于信用教育,但目前公民信用教育体系存在诸多问题。第一,信用文化并未形成。信用的本质是义务,而信用记录只起奖惩的作用,二者都不可偏废,但在现实信用教育体系建设中缺乏道德支撑,将利害关系等同于信用文化。第二,信用教育仅限于金融等少数领域,未能延伸至社会各层面。信用往往被民众理解为分期付款,只有外在的约束而无内在的自觉。第三,信用教育与奖惩机制脱节。信用教育成为口头宣传,既不深入人心,又不与奖惩机制相结合,这已经成为信用体系建设亟待解决的问题。

3.征信系统覆盖面较小。征信是对信用主体的信用信息依法采集、核实,建立信用档案,并向信息使用者提供服务的行为。征信是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的征信系统是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方面。目前,除了中国人民银行建立了广覆盖的专业征信系统外,其他行业的信用信息覆盖面较小。政府及公共部门的信用主体模糊,其信用信息基本上是空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严重缺失,对失信行为不能监督和防范;企业信用信息局限在少数领域,宣传信用、用工信用等信息严重缺乏。同时,地区、部门、行业之间的信息存在各自为政、标准混乱、资源共享不足、条块分割等问题。信用信息共享渠道缺失,征信服务机构较难获得正常的信用信息,造成了资源浪费。

4.信用约束和激励机制不健全。如果失信者不受惩戒,守信者得不到激励,就不可能形成讲信用的社会氛围。社会信用体系离不开相应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但这种机制在现实中有待形成。第一,社会信用观念淡薄。诚信没有上升到社会公德层面,没有形成失信惩戒、守信激励的社会效应。第二,信用惩戒办法脱离情理。一些地方将信用惩戒变成执法,失去了惩戒与激励的意义,因而造成无法实施的难题。失信惩戒的本质是由外在的制约回到内在的自觉,但一些部门和行业却将其视为执法的手段,未能形成良性的运转机制。

5.政府失信现象时有发生。政务信用是社会信用的基石,政府失信不仅会损害政府形象,而且会造成社会信用的坍塌。第一,政策的连续性被破坏。个别地方政府的公共性被个人意志和政绩意识所取代,政策的连续性因干部的职位变动而被破坏。第二,公共事件处理不当。遇到突发公共事件时,一些地方部门干部首先是维护自身形象,让政府机构为涉事者买单,把涉官事件变成涉政事件,这种行为对社会危害极大。第三,轻诺寡信、食言赖账。个别地方政府为发展大量举债,欠债不还;乱开空头支票,不兑现诺言;不认前任旧账,“击鼓传花”。这些失信行为不仅加深了官民隔阂,而且还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产生了负面影响。

二、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应秉持的理念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质是建立一种奖惩机制。国务院印发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将社会信用体系视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信用不是单纯的市场秩序问题,而是社会治理的题中之义。在全面推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必须从现实出发,将社会治理理念落实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

1.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必须坚持系统观点。

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既要克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弊病,又要避免“眉毛胡子一把抓”。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应以改善社会整体面貌为宗旨,分层次逐步展开,从外在的约束出发,最终实现内在的自觉。顶层设计不能仅仅停留在惩罚层面,而应在系统治理理念基础上突出重点,分层次推进。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在这四个方面中,政务诚信与司法公信建设是关键,只有解决这两个领域中的诚信缺失问题,才能促进社会整体面貌的改善,形成自觉守法的氛围,才会有商务诚信和社会诚信。

2.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必须坚持多元主体协同理念。政府是社会信用体系的推动者,但决非唯一主体,社会组织、企业乃至公民个体都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体。只有在多元主体相互协同的前提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才会真正落到实处。社会信用服务机构的经营形式也应该体现多元协同理念。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并非只有官方机构和企业两种形式,官办官营、官办民营、民办民营乃至民办官营的形式都可以存在,在政府、社会、企业各尽其责的基础上,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信用的需求。

三、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对策

1.以政务诚信、司法公信建设为突破口,推动社会信用水平的提升。在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应该以政务诚信、司法公信建设为突破口。第一,明确责任主体。明确政府及司法部门失信的责任主体,防止个人造成的问题由集体承担,损害政府形象。第二,建立信用档案。建立政务信用记录体系及公务员信用档案,既分门别类又相互统一,将信用评级与绩效考核结合。第三,完善制度。完善政府失信、司法不公的责任追究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增强制度的约束力。

2.弘扬中华文化与普及诚信教育相结合,形成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诚信教育并非仅仅是告知失信的利害关系,其本质是诉诸人心、将内在的自觉性调动起来,而这恰恰是中华文化的精髓所在。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础上,将中华文化与诚信教育结合在一起,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诚信文化。第一,将中华文化的精神实质展现出来。恢复中华文化的生机活力,将其变为现实的力量,而非停留在物质层面之上,这是弘扬中华文化的出发点。第二,将中华文化与现代信用理念结合,实现内在自觉与外在约束的统一。“诚信既是一种美德,同时又具备外在的价值”,只有让这种观念深入人心,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才能真正形成。

3.加强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实现信息互通互联。运用互联网技术,建立互通互联的信息共享平台。打破部门、行业壁垒,成立跨地区、跨行业的专门机构,建立信用信息的公共平台,实现部门、行业之间的信息共享;建立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和信用标准体系,解决信用信息的不统一问题;形成统一的失信标准,避免因标准混乱造成执行难的问题。构建信息共享机制,使政府、企业、个人的信用状况摆脱私密状态。

4.清理霸王条款,加大惩戒失信的力度。只有完善惩戒机制,增加失信的社会成本,才能对失信者产生约束力。但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依靠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协同,而不是管制。加大失信惩戒力度的前提是清理霸王条款,这些条款是另一种失信。清理政府部门不合情理的规定,消除银行、电信、旅游等行业的不对等条款,在此基础上加大惩戒失信的力度。

5.克服制度性障碍,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必须消除制度性障碍。第一,设立专门信用评级机构,从制度上构建信用评估标准化体系,确立可操作的信用评级标准。第二,从法律上明确界定失信行为和监管责任,为信用执法提供依据。第三,尽快出台征信管理以及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对信用征信、信息披露进行规范。第四,完善“黑名单”制度,实现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的联动,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责任编辑李孝敏]

D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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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6701(2016)03-0076-03

2016-04-20

殷辂(1964—),男,河南舞阳人,博士,河南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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