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波
推进我国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路径选择
张海波
建设农村生态文明,解决农村环境问题不仅事关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也事关全国人民的福祉和整个国家的可持续发展。着力解决危害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威胁城乡居民食品安全、影响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着力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的政策体系和长效机制,对于我国农村生态文明建设问题进行研究具有巨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生态文明;农村生态环境;生态理念;路径选择
“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是农业发展和农村建设的基本条件,是保证农村经济、文化建设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必要条件,同时也是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一环。”[1]十八大报告明确要求“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要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在新形势下,更要充分认识到生态文明建设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将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显著的位置,打造绿色、和谐的美丽乡村,让农业更强,农民更富,农村更美。
(一)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内涵
生态文明是指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互益共荣、良性循环、持续发展的一种有序状态,是以全面发展和持续繁荣为根本宗旨的文化伦理形态。“生态文明的核心要求是和谐,基本理念是人与自然互尊共生、互益共荣,从而实现人口、自然环境与社会经济的良性循环、持续发展。”[2]生态文明体现了人们对自然环境的尊重、保护和利用,突出了生态环境在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地位,同时也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支撑点和落脚点。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生态文明是贯穿于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的系统工程,它反映了一个社会的文明进步状态。由此,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是农民在进行农业生产与生活时,积极、主动地改善和优化农村内部结构,以及一系列构建良好的农村生态环境和农村景观的总和,是一项造福子孙后代的伟大工程,它关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败,关系到中华民族发展的进程,同时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二)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要求
1.从价值取向看,必须树立先进的生态伦理观念。“生态伦理观念”,即“生态意识”,也就是广大农村居民对于生态文明的认识问题,是农村居民对于生态文明总的看法和根本观点,也就是“根据生态保护的基本要求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思路,人们在处理生态文明问题上的总的思路,同时能够转化为实际行动的直接性指导”。[3]“生态意识”具体涉及三个层面的内容,一是农村居民有没有生态意识,是生态伦理观念是否具备的问题;二是农村居民有何种生态意识,是生态伦理观念方向性问题;三是这种生态意识对农村居民的生产实践又有怎样的指导作用。这三个层次是一个不断深入的过程,反映了农村居民对于生态文明观念的熟识程度以及这种观念在现实生活中的指导意义。生态伦理观念的培养和普及,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对于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方面,生态伦理观念具有指导性,决定着生态文明建设道路的错或对;另一方面,生态伦理观念具有动态性,它是伴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推进不断演化的,并在实践中得以丰富和发展。因此,在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必须牢固树立科学的生态伦理观念,积极排除和纠正错误落后的生态伦理观念,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开展和实施提供正确的方向保证。
2.从经济基础看,必须拥有发达的生态经济基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农村生态文明的建设同样离不开基础性产业的支撑,离不开大量资金和物质的投入,因此必须构筑发达的生态经济基础。”[4]传统的观点认为,经济发展优先于环境保护,难以实现二者的互利共赢。正是在这种错误观点的指导下,一些地区片面追求经济的高速发展,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快速发展,采取先发展后治理的路子,结果却是自食其果。农村生态经济基础的建设,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加快对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按照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对其进行改造,使其在保持原始活力的同时加强各个环节的环保要求,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工业化服务和支持。第二,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和新兴产业,促进乡镇企业的发展和繁荣,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同时减少农业生产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第三,加大政府财政在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上的转移支付,在生态文明理念普及以及基础设施建设上的资金投入,使农村居民享有更加平等的权利。
3.从激励与约束机制看,必须建立完善的生态体制。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开展和推进离不开规范、有效、完善的生态制度制约。“制度的作用就是提供人类在其中相互影响的框架,使协作和竞争的关系得以确立,从而构成一个社会特别是构成一种经济秩序。”[5]完善的生态制度对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起着积极的作用,它为生态文明体系的构建提供了必不可少的制度框架,其作用主要体现在:首先,完善的生态制度具有指导作用,它为生态文明建设路线的选择和制定提供了合乎法律的指导,保证生态文明路线的方向不会出现本质性的错误;其次,完善的生态制度具有纠偏作用,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方向性指导,保证生态文明建设的方向和方法始终正确、符合客观规律。
4.从根本目的看,必须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最直接的意义在于农村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并为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而根本目的在于通过环境的改善提升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最终实现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农村生态环境的改善和生态文明建设,需要一个曲折而漫长的发展过程。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必须尽快普及生态文明观念,巩固生态经济基础。在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方面,尽管我国政府和民间组织做出了有效地尝试和努力,但“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兼有,点源污染与面源污染共存,生活污染和工业污染叠加,各种新旧污染相互交织,工业及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6]生态文明观念的普及和实践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对现有环境的改善与修复同样是任重而道远。
(一)农村居民生态文明意识薄弱、环境保护观念差
“农村环境问题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农民环境意识薄弱,农民对保护自身生存环境的必要性认识不足。”[10]农村生态文明建设需要以一贯之的生态伦理观念的指导,需要广大农村居民在提高自身生态文明意识的同时,将其转化为现实的行动。受经济发展水平以及传统发展理念的制约,农村生态理论观念的普及和推广依然滞后,这成为阻碍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最大的障碍。
广大农村居民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加之城镇化的不断推进使得一些村庄以中老年人为主,他们思想观念比较落后保守,对于新理论和新观念的理解和接受比较困难。伴随着农业生产的日益现代化和乡镇企业的发展,广大农村居民看到更多的是经济效益,而忽视了背后的环境污染,所以即使这样的农业和工业生产给他们的环境造成了污染和破坏,他们更多地考虑经济利益而对污染视而不见。农村居民生态意识的薄弱直接导致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开展和实施,也使其缺乏足够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力量,这是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必须重视和解决的首要问题。
(二)村庄居住生活环境“脏、乱、差”生态文明难以推进
村庄是广大农村居民居住生活的场所,也是实现农村村民自治的最基层的政权组织单位。农村生活环境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的高低,同时也会对农村经济发展和文化建设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必须持续不断地改善农村生活环境,积极营造温馨和谐、团结友爱的生活氛围,这对于提升农村居民生活质量,推进农村各项工作的开展有着积极的作用。
“垃圾成堆,道路泥泞,柴草乱放,污水横流是一些农村地区存在的普遍现象。”[11]由于缺乏有效地解决途径,这些不文明现象不仅影响到村庄环境,还对空气、土壤、水源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伴随着乡镇企业的发展和农村居民生活生平的提高,垃圾的成分较之以前有了显著变化。以前农村产生的生活垃圾大部分源于农业生产,可就地化解、循环使用,基本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而现在塑料和电子产品等难以降解的有害垃圾所占比重越来越高,在缺乏规范化处理的情况下只能随意丢弃,重金属污染和白色污染日益成为农村环境污染的主角。村镇规划和布局不合理,垃圾收集和处理系统缺失,生活垃圾难以实现统一收集和处理,造成某些乡镇特别是中远郊农村产生的生活垃圾随处堆积的现象,对生产生活环境产生了巨大影响。
(三)乡镇企业的快速发展对农村生态环境产生了严重影响
改革开放的实践证明,乡镇企业的发展和壮大对于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繁荣有着深远的影响,但不能忽视其对农村地区的自然环境产生的一系列影响。“发展理念的偏失致使部分地方政府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 许多地方政府并没有把近期的政绩目标服从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12]乡镇企业对环境的影响集中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对农村水环境和大气环境产生的负面影响。伴随着城镇化的持续推进和乡镇企业的崛起,农村地区的水环境正在持续恶化,必将加重我国的水资源危机。由于缺乏有效地监督和管理,一些乡镇企业在利益的驱动下任意排放污水,一些地区出于经济发展的压力对于企业排污也是视而不见,使我国农村的水环境面临严峻考验。此外,城镇化的推进导致乡镇企业和人口日趋密集,机动车数量不断增加,植被覆盖率也会相对下降,这些因素会导致农村上空大气污染的加重。
2.固体废弃物的堆积和噪音造成的负面影响。随着中小城镇的迅速崛起,农村地区垃圾产量也在不断上升。这些垃圾的存在,不仅仅会占用场地、影响村容村貌,同时也会造成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因此,在城市化推进的过程中,就必须重视垃圾处理问题,避免“垃圾围城”造成的困境。相比之下,噪声污染是无形的、看不见的污染。在城镇化发展的初期,噪声污染由于其特有的隐蔽性常常被忽略,但它与人口的密集、工矿企业的生产、车辆的密集紧密相关。
(四)农业生产对农村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加剧
传统的耕作方式并不会对生态环境产生破坏和污染,是一种和谐共生的关系。但随着现代化农业的发展,农业生产对环境的影响开始发生变化,这种无序的开发和破坏最终会反映到自然环境上来,形成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和污染。以我国化肥的使用量为例,“2010年中国化肥、农药使用量分别达到5107万吨和162万吨,均居世界之首;其中化肥平均用量420公斤/公顷(发达国家为防止化肥对水体造成污染而设置的安全上限为225公斤/公顷) ,农药单位面积用量几乎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倍,且农药市场主流产品大多是发达国家禁用的,高毒农药占总产量的一半以上。”[13]
农业生产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是多方面的,主要表现在:第一,农业生产破坏了原有的生态环境,导致植被覆盖率下降,造成土地荒漠化、水土流失等问题频发;第二,农业生产一味向土地要产量,不科学地使用化肥、农药,导致土壤、水源等受到污染,对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产生严重影响;第三,农业作物产生的废物,如秸秆等,难以实现有效地转化和利用,随意堆放对农村居民的生活产生严重影响。因此,强化对农业生产的重视,减少其间产生的各种污染是发展现代农业必须坚持的理念。
(一)加强农村生态文化建设,提高农村居民环保意识和生态理念
“农民是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农民的生态意识是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必须从提高农村居民生态意识着手。”[14]广大农村居民文化水平低、观念陈旧,对于新事物的接受能力比较差,因此生态观念的更新是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最重要一步。
农村的落后状况在短时间内难以改变,农村居民观念的更新也绝非一朝一夕之事。农村居民环保意识和生态理念的更新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首先,对于农村居民的文化水平和接受能力进行调查,明确他们的接受能力和方法,为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提供参考依据;其次,根据农村居民的现实状况和接受能力,制定切实可行的生态文明实施细则,并在农村地区通过多种途径进行宣传和普及;最后,对于宣传的效果进行及时的评估,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保证相关政策在执行的过程中不走形、不变样。
(二)大力发展生态农业,降低农业生产过程中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是不合理的农业生产带来的两大问题,这成为制约农业现代化的一大瓶颈,同时也对新农村建设提出了严峻考验。推进新农村建设,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必须下大功夫解决农村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必要的环境基础。
一方面要不断提高广大农村居民科学种田的意识,相关农技部门要加大农作物种植技术的普及力度,引导农民科学、规范地使用化肥和农药,减少因使用过量导致的土壤和水体污染。另一方面要在整治村庄环境上下力气,对于可以回收利用和自然降解的垃圾,要利用合理的渠道将其处理和降解,避免乱堆乱放和随意丢弃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对于无法再利用的生活垃圾,要建立统一的回收和处理渠道,借鉴城市垃圾处理系统建立适合农村实际的垃圾处理系统,实现生活垃圾的规范有效处理。
对于农村的生态破坏问题,应该重点做好农村耕地保护和城镇扩展规划两方面的工作。对于农村耕地,要做到既不随意私自开垦又不随意抛荒或挪作他用,严格按照国家的方针政策规划农村耕地的使用,保证十八亿亩的耕地红线不破。“在各项农业生产过程中,要做好生产布局规划,耕地和林地、草地等利用类型做好区分,避免因开垦耕地对林地,草地等造成破坏。”[15]在城镇化过程中,一方面要避免垃圾和污染向农村的转移,另一方面也要做到城镇扩张过程中不侵占农村耕地、不破坏农村环境。
(三)完善农村规划和布局,创造良好的居住和生活环境
农村环境的“脏、乱、差”与农村规划不合理、农村布局杂乱无章有着直接的联系,同时这也在很大程度上为农村生活垃圾的集中处理提供了不便。因此,要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提升农村居民居住质量,不仅仅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更要在完善农村规划和布局上下功夫,形成统一布局、规划有序的村庄环境。
农村布局的规划和完善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首先,必须成立专门的规划机构,组织相关专家对区域和城镇统一进行规划,使得农村和城镇的发展有章可循,同时要严格审批程序和流程,使规划能够得到很好的贯彻和执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要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不能搞大跃进式的集体上楼,要尊重广大农村居民的意愿,体谅老百姓的实际承受能力。”[16]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加快村庄的合并和小区建设,为农业生产结余更多的土地;没有条件的地区要在原有村庄基础上进行改造,创造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总之,农村良好环境的创造需要广大农村居民的共同努力,需要各个部门的密切配合和统一协作,从而加快乡村环卫一体化的建设进程,并建立统一管理农村的配套措施。只有这样,才能打造出一个绿色、和谐的现代化新型农村环境。
(四)推进乡镇企业与农业生产的衔接,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
伴随着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大批劳动力从农村转移到城镇,从第一产业转移到二、三产业,这在推动乡镇企业迅速发展的同时,也使得大批农村劳动力流失,给农业生产带来一定程度的冲击和影响,这与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是相悖的。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要实现乡镇企业和农业生产的完美衔接,需要三方面的努力:首先,加强农业现代化建设,提高农业种植的机械化水平,不断推进农业集约化发展,实现现代农业的转型升级;其次,乡镇企业的发展要立足农村实际,积极寻求与农业生产的对接,为农产品的销售加工提供保障;最后,政府相关部门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促成农民及农村合作组织与乡镇企业的合作,实现农业生产与乡镇企业生产的有效衔接,构建系统的新型农业生产模式。
(五)发展循环农业,建立农业和农村可持续发展模式
由于农业生产的外部性,更多的生态农业发展应实现生态良性循环,大力发展绿色农业,实施生态效益最大化发展。在农村应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和农业循环经济,采用无污染的生产技术,减少化肥、农药、饲料添加剂的使用,提高农产品质量,生产无公害、绿色或有机食品,来降低生产成本,增加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政府部门要建立农业生态补偿机制,开展农业生态补偿试点,对开展生态农业建设的农民和企业予以生态补贴;同时,优惠政策或财政资金不应支持那些导致农业规模生产和产业化养殖污染的企业。此外,建设生态农业的关键是制定和执行限定性农业生产技术标准。因此,地方政府应在大量调查研究和试验基础上,根据本地自然和农村经济、社会条件,制定本地区的标准,最终形成比较完整的适应环境安全需要的农业生产技术标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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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刘晓明)
张海波,东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邮政编码 110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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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2-6359(2016)01-006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