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贤军
县委书记应成为县域道德建设第一责任人
刘贤军
道德是社会压舱石,是人们对社会行为规范的基本共识,诸如善良、正义、仁爱、诚信等。与法律的主要功能在于惩恶不同,道德的主要功能在于扬善,不仅调整人们的外部行为,还调整人们的动机和内心活动。“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文明社会既离不开法律提供的硬约束,更离不开道德的软约束和内在感召。道德就是古代社会秩序的基石,当前更是如此。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利益多元化、思想多元化带来社会活力的同时,也导致违德行为、失范案例频频发生,更严重的是一些基本的道德观念、价值标准发生模糊甚至是非颠倒,像批评东莞扫黄的“笑贫不笑娼”、扶跌倒老人是自找麻烦的“笑勇不笑怯”、傻子才学雷锋的“笑善不笑恶”、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笑廉不笑贪”等。德治则是民众自律自治的基本方式,无论是从传承中华传统文化、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的角度考虑,还是从统筹法治和德治、创新社会管理的角度出发,都迫切需要加强道德建设,教化民风,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为和谐社会建设厚植文明基础。
自古以来,“民风民俗”都是以县为单位形成地域特色,良好道德风尚的形成、传承和发扬,在生活方式相对接近、亲缘关系相对紧密的县域也最容易达成。道德对居民的引导作用也最强,就如朱熹所说的:“大抵今时做事,在州郡已难,在监司尤难,以地阔远,动成文具。惟县令于民亲,行之为易。”沂水县过去有一些村儿女不赡养老人、婆媳关系紧张,很多时候难以用法律的强制手段来纠正。通过在村里设立“四德榜”、“好婆婆、好媳妇评选”、公布父母赡养费等,让孝敬老人的好风尚得到褒扬,那些不孝顺的村民也主动效仿孝举,这就是道德的示范力量。因此,古代“县官”首要职责就是教化民风,这也是他们最受朝廷褒扬和民众赞许的政绩。像孔子主政汶上期间,做的工作就是改善了当地民风,受到后人尊崇,至今当地还留有代表孔子仁治功绩的“夫子履”。还有荀子治兰陵、西汉韩延寿治颍川、东汉鲁恭治中牟等,他们的德教至今影响着当地的民风社风,这是最大的“治”。县委书记是一县的当家人,职责众多,但在抓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绝不能忽视抓道德建设,因为这是社会文明和谐进步的基本要求和终极目的,否则,一个地方经济再发达、群众再富裕,但缺少文明建设,社会秩序混乱,群众不会有安全感、幸福感,也就谈不上真正的社会和谐。
由于道德没有法定的约束力和强制的执行力,很容易受到逐利心态和不良思潮的侵蚀,随着挑战公共良俗、损害社会秩序的行为增加,社会治理成本加大。因此,县委书记要负起道德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认识到加强道德建设对“五位一体”建设的固本培元作用,真正树立起道德建设是“最大潜绩”更是“根本政绩”的观念,将道德建设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完善道德建设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传统美德教育,抓好“四德”工程建设,弘扬道德、褒扬守德、贬抑失德,将全县干部群众引导到明德守礼上来。明是非、知荣辱、树正气,形成社会崇尚道德、公民乐于守德、人人拒绝违德的良好氛围,建立起道德基础上的县域治理秩序,为整个国家的健康发展、长治久安提供基础。
县委书记要切实担当起道德建设第一表率的作用。政风正而民风淳,县委书记的道德修养是一县官风的风向标、民风的指南针。因此,县委书记要树牢时时自我警醒的意识、从小事做起的慎微意识、从自身做起的自觉意识,按照“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的要求,讲政治道德做勤政官,守社会公德做好公民,修个人品德做正派人,为干部群众当好道德典范,经得起组织考评、群众点评、后人品评,真正不愧一县“父母官”的称号。
县委书记要充分认清和正确把握自己的角色定位,不能好高骛远、心浮气躁,只想当“设计师”,不愿做“操作工”,要甘当维护基层和谐稳定的政治工匠,把基层工作的每一块砖、每一片瓦都砌扎实,为道德建设大厦筑造“样板墙”。基于在县域工作中的引领表率作用,县委书记必须具备甘于奉献精神。县委书记责任重大,是一县所有重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这个岗位考验的就是县委书记的承压能力和担当精神;如果没有这种奉献精神,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作支撑,没有内心的坚韧强大作“定海神针”,思想就容易产生迷惘,工作也会失去方向。县委书记应当坚守崇高的价值追求,潜下心来去追求这一职业的内在价值,形成个人价值自豪感和职业荣誉感,就会以坚强定力去扎根基层、服务群众,为国为民奉献身心,创造更大社会价值。因此,县委书记应当坚守共产党人的崇高理想和职业价值追求,热爱珍惜自己所从事的职业,脚踏实地,勇于担当,做出实实在在的业绩,努力实现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个人理想与国家梦想的同频共振。
(作者是中共沂水县委书记)
责任编辑:闫鑫